|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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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编 研究进路:实践历史·妇女史·地方行政·话语分析
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
《中国的妇女与财产:960—1949年》:导言与结论
“非法”的官僚
从口供到成文记录:以清代案件为例
第二编 清代:性·土地买卖·杀人罪
性工作:作为生存策略的清代一妻多夫现象
清代东北地区的非法土地买卖:民间习俗与司法实践
过失杀人:划分犯罪意图的谱系
第三编 (上)加世纪:税收·教育·基层治理
传统中国的“实体治理”——以获鹿县的田赋征收为例
乡村一政府之间的合作:现代公立学堂及其经费来源(奉天省海城县:1905~1931)
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
权力网络与民国时期的国家一社会关系
第三编 (下)加世纪:婚姻诉讼·妾·跨国家庭
配偶的经济权利和义务:民国赡养案件中的婚姻概念(1930~1949)
从妾到妻:国民党民法之婚礼要求的未预后果
法律、公亲与跨国多婚制:中国福建与英属马来亚之间的“家庭事”(1855~1942)
第四编 过去与现在:地方行政·法庭调解
集权的简约治理——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
中国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代跋
“新法律史”如何可能——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新动向及其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