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资料清高宗实录选辑 - 第2部分

作者:【暂缺】 【55,210】字 目 录

时,或相隔未久尚在限内者、或适值年例盘查者,并案声明结报。藩司盘查后即遇升调,新任藩司到任在三个月内者,加印结详报,均无庸重盘。藩司署任未及三月者,统归接任藩司查办。至云南、四川、江西未据议奏,该三省情形大约相同,亦请照三个月限期结报,以昭画一』。从之。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三十五。

六月初七日(乙未),谕:『据李侍尧奏:广东提督黄正纲病故;所遗员缺,着章绅补授。其福建总兵员缺亦甚紧要,着俞金鳌调补………』。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三十六。

秋九月二十日(丙子),谕军机大臣等:『………乌噜木齐提督员缺,着俞金鳌补授。俞金鳌接奉此旨,即赴提督新任,不必来京请训』。

二十一日(丁丑),旌表守正被戕之福建诸罗县民苏智妻林氏。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四十三。

冬十月十一日(丙申),以福建副都统周大儒、镶蓝旗汉军副都统眉绶对调。

十三日(戊戍),谕:『福建台湾镇总兵员缺紧要,着该督于所属水师总兵内拣选一员调补;所遗员缺,着金彪补授』。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四十四。

二十二日(丁未),谕:『前因福建台湾镇总兵员缺紧要,已降旨令该督于所属水师总兵内拣选调补;所遗员缺,将金彪补授。昨据高晋奏:「金彪近患腿疾,难望振作,请旨勒令休致」等语。金彪着休致,所有台湾镇总兵调补遗缺,着蓝元枚补授』。

谕〔军机大臣等〕:『前因台湾镇总兵员缺紧要,曾降旨令该督于所属水师总兵内拣员调补;其所遗员缺,以现在记名水师副将祗有金彪、蓝元枚二人,而蓝元枚又系本籍,应行回避,是以简用金彪。昨据高晋奏:「金彪近患腿疾,难望振作,请勒令休致」等语。所有台湾镇调补遗缺,已降旨即令蓝元枚补授矣。该员虽籍隶本省,而水师总兵系职在督率舟师、巡防洋面,尚与陆路专管营务者不同;即如黄仕简亦以闽省人,现任福建水师提督,蓝元枚自可毋庸回避。但水师总兵于所属将弁兵丁亦有考核拔补之事,自不便称徇私情。蓝元枚到任后,若能秉公办事,固属甚善;设或略涉瞻顾乡谊之处,亦不便置之不问。着传谕钟音留心体察,于蓝元枚到任数月后,察其是否实心,有无徇私之处,即行据实奏闻;毋得稍有徇隐』。

二十七日(壬子),谕曰:『台湾镇总兵何思和现在病故;该员系原任南澳镇总兵何勉之子,何勉前曾于台湾千总任内擒获朱一贵伙盗,赏给云骑尉世职,其袭次是否已完?抑或另有人承袭?并何思和现在有无子嗣?年岁若干?着传说锺音即行查明覆奏』。寻奏:『何思和所袭云骑尉尚应承袭一次,继子何梦枚现任湖南黔阳县知县,余四子年俱幼』。报闻。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四十五。

十二月十五日(己亥),以福建台湾总兵蓝元枚、金门镇总兵颜鸣皋对调。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四十八。

二十日(甲辰),命降调福州副都统伯忠前往辟展更换达桑阿、降调福州副都统噶勒炳阿前任英吉沙尔更换舒泰。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四十九。

乾隆三十九年

乾隆三十九年(甲午、一七七四)夏四月十一日(癸巳),福建巡抚余文仪疏报:『乾隆三十八年侯官、长乐、古田、同安、上杭、海澄、尤溪、浦城、霞浦、福安、龙溪、南靖、诏安、寿宁、彰化等十五县及太湖县丞并淡防厅开垦田地三十顷三十四亩有奇』。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五十六。

六月,闽浙总督钟音奏:『向例各省标营,每年于青黄不接之时,将应贮接济兵丁榖价散给各兵,于秋冬二季饷银内照数扣还,俟岁丰之时再行采买。查从前每榖一石定价五钱,迩年闽、浙两省虽屡获丰稔,粮价平贱;若较三十年前之存价采买,总属不敷。况采买既需运脚,又有折耗;而历年借银扣饷,各兵久已称便。应请将此项榖价银两长存备借,仍于每年扣还,毋庸购买』。得旨:『如所议行』。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六十一。

秋八月初五日(丙戌),谕军机大臣等:『前曾谕令各督抚采访遗书,汇登册府;下诏数月,应者寥寥。彼时恐有司等因遗编中或有违背忌讳字面,惧涉干碍;而藏书家因而窥其意指,一切秘而不宣。因复明切宣谕:「即或字义触碍,乃前人偏见,与近时无涉,不必过于畏首畏尾;朕断不肯因访求遗籍,于书中寻摘瑕疵,罪及收藏之人。若仍前疑畏,不肯尽出所藏,将来或别露违碍之书,则是有意收存,其取戾转大」。所降谕旨甚明;并寄谕江、浙督抚:以书中或有忌讳诞妄字句,不应留以贻惑后学者。进到时,亦不过将书毁弃,转谕其家不必收存,与藏书之人并无干涉。至督、抚等经手汇送,更无关碍。朕办事光明正大,各督、抚皆所深知,岂尚不能见信于天下。该督、抚等接奉前旨,自应将可备采择之书开单送馆;其或字义触碍者,亦当分别查出奏明。或封固进呈,请旨销毁;或在外焚弃,将书名奏闻,方为实力办理。乃各省进到书籍不下万余种,并不见奏及稍有忌讳之书;岂有裒集如许遗书,竟无一连碍字迹之理!况明季末造野史者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断不宜置之不办。此等笔墨妄议之事,大率江、浙两省居多,其江西、闽、粤、湖广亦或不免;岂可不细加查核。高晋、萨载、三宝、海成、钟音、德保皆系满洲大臣,而李侍尧、陈辉祖、裴宗锡等亦俱系世臣,若见有诋毁本朝之书,或系稗官私载、或系诗文专集,应无不共知切齿;岂有尚听其潜匿流传,贻惑后世!不知各该督、抚等查缴遗书,于此等作何办理?着即行据实具奏。至各省已经进到之书,现交四库全书处检查;如有关碍者,即行彻出销毁。其各省缴到之书,督、抚等或见其书有忌讳,彻留不解亦未可知;设或竟未交一关碍之书,则恐其仍系匿而不献。着传谕该督、抚等于已缴藏书之家,再令诚妥之员前往明白传谕:如有不应存留之书即速交出,与收藏之人并无干碍。朕凡事开诚布公,既经明白宣谕,岂肯复事吹求。若此次传谕之后,复有隐讳存留,则是有心藏匿伪妄之书;日后别经发觉,其罪转不能逭,承办之督、抚等亦难辞咎。但各督、抚必须选派妥员善为经理,毋得照常通行,交地方官办理不善,致不肖吏役藉端滋扰。将此一并谕令知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六十四。

九月辛亥朔,谕:『各省学政现届差满,………福建学政,着吉梦熊去』。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六十六。

冬十月二十九月(己酉),福建台湾镇总兵颜鸣皋奏「巡查北路营伍地方情形」,并称『台地民番杂处,实力督率将弁巡防』。得旨:『实力为之,毋为空言』。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六十九。

十一月初九日(戊午),谕:『前以各省购访遗书,进到者不下万余种,并未见有稍涉违碍字迹;恐收藏之家惧干罪戾,隐匿不呈。因传谕各督、抚令其明白宣示:如有不应留存之书即速交出,与收藏之人并未干碍。今据李侍尧等查出逆犯屈大均各种书籍,粘签进呈;并将私自收藏之屈大均族人屈稔浈、屈昭泗问斩立决等语。屈大均悖逆诗文久经毁禁,本不应私自收存。但朕屡经传谕,凡有字义触碍,乃前人偏见,与近时无涉;其中如有诋毁本朝字句,必应削板焚篇,杜遏邪说,勿使贻惑后世。然亦不过毁其书而止,并未苛求。朕办事光明正大,断不肯因访求遗籍,罪及收藏之人。所有粤东查出屈大均悖逆诗文止须销毁,毋庸查办;其收藏之屈稔浈、屈昭泗亦俱不必治罪。并着各督、抚再行明切晓谕,现在各省如有收藏明末、国初悖谬之书,急宜及早交出,概置不究,并不追问其前此存留隐匿之罪。今屈稔浈、屈昭泗系经官查出之人,尚且不治其罪,况自行呈献者乎!若经此番诫谕,仍不呈缴,则是有心藏匿伪妄之书;日后别经发觉,即不能复为轻宥矣。朕开诚布公,海内人民咸所深喻;各宜仰体朕意,早知猛省,毋自贻悔。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谕军机大臣等:『前此谕令各督、抚遍行晓谕,如有收藏违碍之书,即及早交出,免其治罪。并以此等笔墨诋毁,大率江、浙两省居多,其江西、闽、粤、湖广亦或不免;因指名交各督、抚留心查办。乃高晋、萨载、三宝皆覆奏称「查无违碍之书」。今李侍尧等既从粤省查出屈大均诗文,不应江、浙等省转无明末、国初存留触碍书籍;岂高晋等办事不及李侍尧之实力乎?抑江、浙各藏书之家尚不能深喻朕意乎?着传谕各督、抚再行明白晓谕,此时即速呈献,尚不为晚;不过将不应收藏之书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何可稍存观望,自贻伊戚乎?若再隐匿不缴,后经发觉,即治以有心藏匿之罪,必不姑宽;并于该督、抚等是问。将此遇奏事之便,传谕知之;仍各妥办,据实覆奏』。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七十。

十二月庚辰朔,吏部议准:『福建巡抚余文仪、学政汪新奏称「请将泉州府属之晋江、安溪、同安、漳州府属之龙溪、漳浦、平和、诏安七学教谕、训导均改调缺」。查泉、漳二府俗悍民刁,必得年力精壮之教职整饬士林,方可移风易俗;应如所请,嗣后缺出,于通省现任内拣选调补。至所称「台湾府学训导及台湾、凤山、诸罗、彰化等四县教谕、训导缺出,先尽漳、泉七学调缺内拣调;不敷,再于通省教职内拣调」。亦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七十二。

乾隆四十年

乾隆四十年(乙未、一七七五)春正月十二日(庚申),谕军机大臣等:『福建学政汪新差满回京复命,召见时,看其人尚明白,未知其在学政任内声名若何?办事才情若何?能否堪胜道、府?或竟可备两司之用。钟音与彼同事三年,知之必悉;着传谕钟音即行据实覆奏』。寻奏:『汪新于学政任内,考校诸务颇属认真,人亦谨饬明白,似堪胜巡道、郡守之任』。得旨:『是,已用道矣』!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七十四。

夏四月十一日(戊子),福建巡抚余文仪疏报:『乾隆三十八年侯官、福清、罗源、古田、同安、龙溪、建安、瓯宁、泰宁、连城、霞浦、福鼎、福安、寿宁、大田、龙岩、淡防厅等十七州县开垦水旱民屯田地十七顷十二亩有奇』。

十三日(庚寅),豁免外洋遭风漂没之福建船户陈义兴等承载兵米榖八百六十一石有奇。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八十。

六月初六日(壬午),以福建台湾协水师副将金蟾桂为金门镇总兵。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八十四。

秋八月十八日(癸巳),调福建按察使广德为广西按察使,以福建汀漳龙道蒋允焄为福建按察使。

三十日(乙巳),闽浙总督钟音奏:『台湾府属每年拨运内地兵眷米榖,向令商船轮流搭运,按次给单四次后优免一次;其文武员弁渡海坐船亦分别减免。查该船户以得免单,恒有影射脱漏等弊;请嗣后无论商船、差船均按次配运,从前免差名色革除』。得旨:『好,如所议行』。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八十九。

冬十月初六日(庚辰),以福州将军萨哈岱为正白旗满洲副都统。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九十二。

闰十月十七日(辛酉),谕军机大臣等:『朕昨检阅各省呈缴应毁书籍,内有僧澹归所著「遍行堂集」系韶州府知府高纲为之制序,兼为募资刊行。因查澹归名金堡,明末进士,曾任知县;复为桂王朱由榔给事中,当时称为五虎之一。后乃托迹缁流,藉以苟活。其本人不足齿,而所著诗文中多悖谬字句,自应销毁。高纲自为汉军、且系高其佩之子,世受国恩;乃见此等悖逆之书,恬不为怪、匿不举首,转为制序募刻,其心实不可问。使其人尚在,必当立置重典。因令查阅其家收存各种书籍,今于高纲之子高秉家查有陈建所著「皇明实纪」一书,语多悖谬,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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