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日(丙辰),调广西布政使德福为福建布政使。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十五。
秋七月初三日(己巳),谕:『提督福建学政,着李友棠去,着即留闽办事,不必来京复命』。
谕军机大臣等:『钟音所奏「台湾斩枭人犯停其传首」一折,台湾远隔重洋,民番杂处,向来因有聚众戕杀之案;及至解省审拟,虽将该犯按律正法而彼处之人无以示儆,是以传首台湾,使番民等触目警心,各知动色相戒。但此等案件,本非时有;至于寻常命、盗枭示之犯,原可不必一律办理。可传谕该抚,嗣后如遇刁民聚众、情罪重大须传首晓谕者,自应照例传送;其余即在省城正法,仍行文台湾出示晓谕可也』。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十六。
九月二十四日(己丑),予换防遭风漂没之福建台湾水师兵陈任、何珩恤银如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二十一。
冬十月初二日(丙寅),命原任福建布政使德舒赴巴里坤协粮饷事务。
初八日(壬申),以福建澎湖副将林贵为温州镇总兵。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二十四。
乾隆二十二年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一七五七)春正月二十八日(庚申),行在户部议覆:『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奏称「台、澎远隔重洋,各营兵饷,先于乾隆十八年经臣喀尔吉善奏准,于每岁冬底台郡派文武各员定限次年正月到省,将全年俸饷由藩库支领运厦;乘春风和缓之时,配船载赴台、澎存贮备放。惟是兵饷内有搭放钱,节年由省海运至厦,与饷银一并渡台,往往愆期;以致陆运饷银在厦守候,仍有迟至四、五月间冒险渡洋之事。今请将此项钱按数豫拨一年,从容水运赴厦,暂寄厦防同知库内;俟当年台、澎委员领饷到厦,随银起运」。应加所请』。得旨:『依议速行』。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三十一。
二月十五日(丁丑),颁给福建台湾北路副将传敕;从总督喀尔吉善请也。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三十二。
三月初四日(乙未),调广东提督胡贵为福建水师提督。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三十四。
夏六月初二日(壬戌),谕曰:『马龙图着来京候旨;台湾镇总兵员缺,着林洛补授』。
又谕曰:『喀尔吉善奏总兵马龙图不职,已降旨令来京候旨矣。其在任劣迹,仍着俟查明后即行据实参奏。至所请王无党调补台湾镇总兵之处,王无党朕所深悉,前因不胜总兵之任,用为銮仪使;后见其人尚堪任使,是以补放漳州镇总兵。但年已就衰,且非水师出身,远涉重洋非所素习;恐于海外岩疆,不甚相宜。倘不胜任,又须更调,殊于营伍无益。台湾镇总兵员缺,业经另简。可将此传谕喀尔吉善知之』。
初四日(甲子),谕:『向来福建水师将弁,多用本地之人。盖缘水师与陆路技勇迥别,非习于洋面风涛者不克胜任;势不能不就生长其地、谙悉情形之员随宜简补,以便操防。该将弁等既膺擢用,即当凛遵体制,慎重职守,不得以私蔑公。乃伊等往往因管辖地方本系桑梓或曾充行伍,所属兵民非旧日之朋侪、即同闬之姻戚,熟识有素,遂不避嫌疑,往来杂沓;甚至瞻徇情面,曲庇所亲:以致将卒之等威不辨、营伍之纪律不张,举动轻亵,行事不足服众。虽有统辖之名,毫无忌惮;此所关于戎伍者甚重。如近日喀尔吉善参奏台湾镇总兵马龙图徇私亵体,即其明鉴。嗣后武弁莅任本地,务宜湔除旧习、恪守官方,自知检饬;约束兵丁,勤加操阅。该督、抚等均留心体察,警觉提撕,交相规勉;其荡检不职者,即据实参奏,庶足以厉武勇而肃戎行,称朕委任之意。着将此通行晓谕知之』。
十三日(癸酉),谕:『……浙江提督员缺,着胡贵调补;所遗福建水师提督员缺,着马大用补授』。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四十。
秋七月十七日(丁未),谕:『闽浙总督员缺,着杨应琚调补,速赴新任』。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四十三
冬十月二十一日(庚辰),谕:『据新柱覆奏「遵查总兵马龙图不职折内,称马龙图到任一载,从无收受属员馈送,而查革陋规尤为严切;实无操守不清之处」等语。果尔,则喀尔吉善与马龙图有何嫌隙,而以劣迹指参乎?是明系副将黄良因喀尔吉善已经物故,无可对证;故意代为徇隐。新柱不加详查,为所朦蔽,未足为信;着传谕杨应琚将马龙图在任劣迹悉心访查,据实覆奏』。寻奏:『该总兵籍隶潮阳,所属兵民间有姻戚、朋侪,交际往来,体制未免轻亵;而操守一节,尚无物议。现蒙圣恩令回台湾原任,俟该员来闽,臣即面加告戒,务令湔除旧习,恪守官方;如不遵改,查实严参』。报闻。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四十九。
十一月初八日(丙申),调福建台湾镇总兵林洛为海坛镇总兵。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
十二月十四日(壬申),赈恤福建台湾县旱炎贫民。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二。
乾隆二十三年
乾隆二十三年(戊寅、一七五八)春正月二十五日(壬子),谕曰:『……广东巡抚,着钟音调补;周琬,着调补福建巡抚』。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五。
二月二十一日(丁丑),命翰林院侍讲学士庄培因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七。
三月二十一日(丁未),谕曰:『周琬现在丁忧,福建巡抚员缺,着吴士功补授。吴士功未到任之前,巡抚印务着杨应琚兼管』。
二十八日(甲寅),谕军机大臣等:『吴士功已有旨升任福建巡抚,陕西巡抚员缺,令钟音调补;并令吴士功俟钟音到陕之后,再赴福建新任』。
是月,闽浙总督杨应琚奏:『酌定防范台湾事宜:一、台民垦种,侵越熟番地界;应查明挑沟,画清界限。一、熟番通事、社丁,承充多外来游民,机变滋累。近来熟番半通汉语,请即于番社中选充;社远无通汉语者,酌留妥实汉人,仍结报该地方官查察。一、采办战船木工,一匠入山带小匠多名,滥伐木材;应按年需木数核定匠额,令该地厅、县给印照、腰牌,严加管束。一、逐水人犯,例应递回原籍,不令偷渡;近多递鹿耳门潜住,且有到籍后偷渡者。请嗣后令地方官将案由备文,差押台防同知查验,配船押递回籍;并令本籍官,文覆原递衙门存案。人犯起程,久无原籍回文,即移究。又,人犯偷渡,多系充横洋船水手;此船每只止需舵水十四名,例准二十余名,请裁至十四名为率』。得旨:『皆应行之事,如所议行』。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九。
夏四月二十二日(丁丑),免福建台湾县乾隆二十二年分各则田旱灾额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六十一。
秋七月初六日(庚寅),蠲免福建台湾府属台湾县旱灾民田额征米四千四百九十石有奇、匀丁银三十两有奇。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六十六。
九月初九日(壬辰),兵部议覆:『闽浙总督杨应琚奏称「闽省台湾镇远隔重洋,统辖一十五营,水陆相兼,民番杂处。南澳镇左营隶闽、右营隶粤,并辖粤东澄海、海门、达濠水师各营。此二镇,请仍注为最要缺。海坛镇内护省会、外控海洋,右接金门、左连烽火;金门镇内捍泉厦、外控台澎,为洋艘经由之地。此二镇,地亦险要;惟所辖本标二营事务较简,请俱改为要缺。浙省定海镇孤悬海中,洋汛辽阔;南通闽、粤,北达江南、山东、直隶、奉天诸省:实为上下巡哨之枢纽。所辖水师营五、陆路营二;请仍注为最要缺。黄岩镇枕山滨海,宁、绍、温、台巡哨势相联络;温州镇上接黄岩、下通闽海,所辖玉环一营为海洋门户。二镇营务虽繁,界连内地;请俱改为要缺」。均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七十。
二十七日(庚戌),赏恤福建南澳镇左营因公赴台遇风淹毙兵丁银两。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七十一。
冬十月十二日(乙丑),闽浙总督管福建巡抚杨应琚疏报乾隆二十二年福建侯官、古田、淡水等厅县开垦屯田一百一十八顷三十亩有奇。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七十二。
是月,闽浙总督杨应琚、福建巡抚吴士功等奏:『福建漳、泉二府上年收成歉薄、本年又被偏灾,明春民食宜备。查上年奏准拨台湾府属仓榖十五万石、浙省温台二府属仓榖十万石,令漳、泉二府殷实商民赴仓买籴,民食赖以不缺。今延平、建宁、邵武、福宁等府年丰米贱,各仓多有陈榖;请拨十五万石,令漳、泉二府商民买籴。所得榖价,俟来岁秋收后买补还仓』。得旨嘉奖。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七十三。
十二月癸丑朔,赈福建台湾、凤山、诸罗、彰化等四县本年风灾饥民并缓征新旧钱粮。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七十六。
乾隆二十四年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一七五九)春正月十四日(丙申),以福建粮驿道顾济美为四川按察使。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七十八。
三月十二日(壬辰),谕曰:『杨应琚现在浙江,着速行来京,有交办事件。其闽浙总督印务,着杨廷璋暂行护理』。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八十二。
夏四月初八日(戊午),谕:『闽浙总督员缺,着杨廷璋补授』。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八十四。
十九日(己巳),豁福建出洋遭风被漂兵米并榖一千四百七十石有奇。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八十五。
五月初二日(辛巳),以福建台湾北路协副将编柱为汀州镇总兵。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八十六。
六月十五日(甲子),以翰林院侍读学士王鸣盛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御史胡泽潢为副考官。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八十八。
闰六月初八日(丙戌),蠲免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乾隆二十三年晚禾风灾额赋。
初九日(丁亥),命翰林院侍讲学士汪廷玙提督福建学政。
十二日(庚寅),谕:『据杨廷璋奏「福建水师提督马大用现在患病,行动勉强,一时难以脱体;请解任」等语。马大用着准其解任调理;病痊之日,来京候旨补用。其福建水师提督员缺,着马龙图补授。林洛,着调补台湾镇总兵』。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九十。
十六日(甲午),福建按察使史奕昂奏:『漳、泉二府建有府监,其收禁不过解府审转之犯,空房颇多;龙溪、平和、漳浦、晋江、同安五县监犯多至百余名及数十名不等。请将各该县收禁台属重囚提拨各府监收禁,责成司狱防范』。得旨:『甚好;如所议行』。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九十一。
秋九月十一日(戊午),调广州将军舍图肯为福州将军,以福州将军新柱为正蓝旗蒙古都统。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九十六。
冬十月十五日(辛卯),以福建台湾镇总兵林洛、浙江黄岩镇总兵黄士俊对调。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九十八。
十八日(甲午),调福建海坛镇总兵甘国宝为台湾镇总兵、浙江黄岩镇总兵黄士俊为海坛镇总兵。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百九十九。
十一月十一日(丁巳),谕:『各省绿营千总,旧例限以六年俸满离任。此与从前武职中之大衔、小衔,同一陋习。若谓专为把总开一升转阶梯,则今日之年满罢斥者即前日之由把总拔补者也,岂优于六年之前而遽劣于六年之后乎!且闻有情愿守把总之故吾,而不愿为千总,以致六年后即革退者。况守备缺出,多于千总推用;则把总、外委原可循次渐进,何致壅滞?嗣后各省绿营千总任事六年,着该督、提等秉公甄别。应行保举者送部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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