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 (全译评点本) - 卷一 治家

作者: 司马光11,452】字 目 录

其用。所以家里能够上下同心戮力,财产和利润每年都成倍增长。以至于后来拥有田地三百余顷。樊重家所建造的房舍都是层楼高阁,四周有陂渠灌注。樊重家还养鱼、养牲畜,乡里有穷困紧急的人向他家求助,樊重一般都满足他们。樊重曾经想制作器物,他就先种植梓材和漆树。

当时的人们都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是在几年之后,梓树和漆树都派上了用场。过去那些耻笑他的人,现在返过来都向他借这些东西。樊重的钱财积累至成千上万,他便经常周济本家同族,施惠于乡里。樊重的外孙何氏,兄弟之间为一些财产而争斗,樊重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索性送给他们两顷田地,来解决他们兄弟之间相互愤恨,相互诉讼。本县的人都称道樊重的行为和品德,将他推为三老。

樊重在八十多岁的时候去世,他平素所借给别人的钱财多达数百万,他在遗嘱中安顿子女们将那些有关借贷的文书契约全部烧掉。向他借贷的那些人听说后都感到很惭愧,争先恐后地前去偿还。樊重的孩子们都谨遵父亲的遗嘱,一概不接受。

【原文】南阳冯良,志行高洁,遇妻子如君臣。

宋侍中谢弘微从叔混以刘毅党见诛,混妻晋阳公主改造琅邪王练。

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与谢氏离绝。公主以混家委之弘微。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童役千人,唯有二女,年并数岁。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薄。宋武受命,晋阳公主降封东乡君,节义可嘉,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叹曰:“仆射生平重此一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中外亲姻、里党、故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为流涕,感弘微之义也。弘微性严正,举止必修礼度,婢仆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及东乡君薨,遗财千万,园宅十余所,及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安、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数百人。公私或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物不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摴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问,何以居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以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弃掷,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道之使争!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

【译述】南阳的冯良,品行高洁,他把自己和妻子的关系处理的如同君臣关系一样,十分讲究礼仪和规矩。

宋代侍中谢弘微的从叔谢混因为受刘毅一党的牵连,被处以死刑。

谢混的妻子晋阳公主改嫁琅邪王练。公主虽然执意不肯离去,但皇上下诏要她离开谢家,并与谢家断绝关系。公主只好将谢混家的事情委托给谢弘微。谢混是当世宰相,一门两封,家里拥有田业十多处,童仆杂役上千人,惟独有两个女孩子,年纪都才几岁。谢弘微经营谢混家的生意和产业如同给公家办事一样秉公执法,即使是一分钱、一尺帛,进出都有帐目。宋武帝登基后,晋阳公主被降封为东乡君,因为她颇守大节义理,受到人们的称赞,因此朝廷允许她再重新回到谢家。

从谢混死到现在已有九年,但谢家的房宇仍然修整一新,仓库里的粮食放得满满的,家里的佣人杂役仍像以前一样多,而且耕种、开垦的田地比过去都多。东乡君感叹地说:“仆射平生很看重弘微,他可以称得上了解人啊,仆射虽死,但香火不灭。”远近亲戚、邻里、故交看到东乡君归来后的情景,没有不叹息的,有的甚至被感动得痛哭流涕。大家都在感叹谢弘微的仁义。

弘微的秉性非常严谨正直,举止行动都十分讲究礼法。他在奴婢仆人的面前不随便说笑,因此家里从上到下都对他非常尊敬。东乡君去世之后,留下的财产成千上万,另有庄园、宅第十余所,遍布会稽、吴兴、琅邪等地。到太傅安、司空琰的时候,谢混家经营产业的奴仆童役仍然有数百人之多。当时社会上有舆论认为,谢混家的财产,室内的钱财应归谢混的两个女儿所有,其余的田宅童仆应当属于弘微。然而,谢弘微连一件东西都没有拿,连给东乡君举行葬礼的开销都是用自己的俸禄支付的。谢混的一个女婿叫殷睿,平时爱好博戏(赌博),听说谢弘微不动谢混家的财产,他便大肆侵夺属于妻妹和伯母两姑名下的那些财产,用来偿还博戏的欠债。家里的人都忍让他,谢弘微更是一无所争。弘微的妻弟领军将军刘湛对谢弘微说:“天下的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正确的裁决,你连这件不公平的家事都不去过问,又怎么可以去做官呢?”谢弘微却只笑不答。有的人讽刺谢弘微说,谢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财产非常多,可是却在一时间就全部抛弃了,就好象扔到了大海里一样,但谢弘微竟然还以为这样做是廉洁呢,岂不是傻瓜!但谢弘微却说:“亲戚之间争夺财产,是最让人瞧不起的,现在连家里的女人们都能够不说话,我怎么可以引导他们去争斗呢?眼下财产或多或少,但还不至于匮乏,等到死了之后,又怎么能分得清财产是谁的呢?”

累世同居,亲密无间

【原文】刘君良,瀛州乐寿人,累世同居,兄弟至四从,皆如同气。尺布斗粟,相与共之。隋末,天下大饥,盗贼群起,君良妻欲其异居,乃密取庭树鸟雏交置巢中,于是群鸟大相与斗,举家怪之。妻乃说君良,曰:“今天下大乱,争斗之秋,群鸟尚不能聚居,而况人乎?”君良以为然,遂相与析居。月余,君良乃知其谋,夜揽妻发,骂曰:“破家贼,乃汝耶!”悉召兄弟,哭而告之,立逐其妻,复聚居如初。乡里依之,以避盗贼,号曰义成堡。宅有六院,共一厨。子弟数十人,皆以礼法,贞观六年,诏旌表其门。

【译述】刘君良,瀛州乐寿人。他们家好几代都同在一个大家庭中居住,即使是四从的兄弟,也和同胞兄弟一样亲密和气。哪怕是一尺布,一斗米,大家都是共同享有。隋朝末年,天下发生了大的饥荒,强盗贼寇非常多,刘君良的妻子想要自己分开居住,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将庭院里一棵树上的两个小鸟调换鸟巢放置。这样一来,两窝鸟就打了起来。刘君良一家人都觉得很奇怪,刘君良的妻子于是对丈夫说:“现在天下大乱,到处都在争斗,连鸟都不能在一起安居,更何况人呢?”刘君良认为妻子说的对,就与兄弟们分开来生活。过了一个多月,刘君良明白了妻子原先的计谋,便在晚上揪住妻子的头发骂道:“破家贼就是你!”他把兄弟们都招呼来,哭泣着把分家的真实原因告诉了大家,立刻将他的妻子休回家,众兄弟又向开始那样聚居在一起。乡里的人都依靠他们,以防备盗贼。刘君良的大家庭被称做“义成堡”。他们的住宅共有六个院落,但只有一个厨房。刘君良的子侄辈合起来有数十人之多,但都能以礼相待。贞观六年,唐太宗颁布昭令,旌表刘家。

家庭和睦之道:忍忍忍

【原文】张公艺,郓州寿张人,九世同居,北齐、隋、唐,皆旌表其门。麟德中,高宗封泰山,过寿张,幸其宅,召见公艺,问所以能睦族之道。

公艺请纸笔以对,乃书“忍”字百余以进。其意以为宗族所以不协,由尊长衣食,或者不均;卑幼礼节,或有不备。更相责望,遂成乖争。苟能相与忍之,则常睦雍矣。

【译述】张公艺是唐代郓州寿张人,他家九代聚居,北齐、隋朝、唐朝都表彰过他的家族。麟德年间,唐高宗到泰山封禅,经过寿张时,驾临张公艺家。高宗召见张公艺,问他家能够和睦相处的方法。张公艺拿来纸笔,在纸上写了一百多个“忍”字进呈给高宗皇帝。他的意思是说,有的家族之所以不能和睦协调地相处,或者是因为家长分派衣食不公平,或者是因为上下尊卑的礼节有疏漏,这样,家庭内部互相责备,产生怨恨,便形成了矛盾和争斗。倘若家人都能够互相忍让,那么家族成员就能和睦相处了,整个家族也能长盛不衰。

礼乐教子诗书传家

【原文】唐河东节度使柳公绰,在公卿间最名。有家法,中门东有小斋,自非朝谒之日,每平旦辄出,至小斋,诸子仲郢等皆束带。晨省于中门之北。公绰决公私事,接宾客,与弟公权及群从弟再食,自旦至暮,不离小斋。烛至,则以次命子弟一人执经史立烛前,躬读一过毕,乃讲议居官治家之法。或论文,或听琴,至人定钟,然后归寝,诸子复昏定于中门之北。凡二十余年,未尝一日变易。其遇饥岁,则诸子皆蔬食,曰:“昔吾兄弟侍先君为丹州刺史,以学业未成不听食肉,吾不敢忘也。”

姑姊妹侄有孤嫠者,虽疏远,必为择婿嫁之,皆用刻木妆奁,缬文绢为资装。常言,必待资装丰备,何如嫁不失时。及公绰卒,仲郢一遵其法。国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昉家。子孙数世二百余口,犹同居共爨。田园邸舍所收及有官者俸禄,皆聚之一库,计口日给饼饭,婚姻丧葬所费皆有常数。分命子弟掌其事,其规模大抵出于翰林学士宗谔所制也。

【译述】唐朝河东节度使柳公绰在公卿士大夫间最为知名。他家家法很严。

中门的东边有个小书斋,只要不是朝见皇帝的日子,他每天清晨准时到小斋去,仲郢等子女都整装束带地站在中门之北向他问早安。柳公绰从早到晚不管是处理公事还是私事,以及接待宾客、和弟弟公权及堂弟们进食就餐,从早晨到晚上都不离开小书斋。掌灯以后,就依次叫子弟们捧着经史之书站在灯前,亲自朗读一遍,然后开始讲解做官治家的方法。公绰或谈论文章,或聆听弹琴,直到深夜方才回到卧室睡觉,这时子女们又站在中门之北向他道晚安。这样坚持了二十多年,从未改变过。如果遇到饥荒年月,子女们就以蔬菜为食,公绰对他们说:“先前我们兄弟侍奉父亲丹州刺史,因为学业未成,不让吃肉,我至今也不敢忘记。”堂姊妹中若有丧夫守寡的,即使是关系非常疏远的,公绰也要为她们选择夫婿,准备嫁妆,那些嫁妆都是木刻镜匣以及染花的丝织品。公绰还常常说:与其一定要等待嫁妆丰厚完备,还不如及时出嫁。等到公绰去世后,儿子仲郢完全遵守家法,按父亲的做法治家。

在当朝的公卿之中,能够坚持遵守古代礼法的,只有太宗时的宰相李昉。他家好几代的子孙约有二百多口,但仍然没有分家,还在一起吃饭。家里田园房产的所有收入,以及家里做官者的俸禄,都交回家里统一管理。平时按人口分配饭食,婚嫁丧葬的开支都有规定。选派家中子弟掌管这些事情。李家大家庭的规模大概已超过了翰林学士宗谔家的规模。

单箭易折,众箭难断

【原文】夫人爪之利,不及虎豹;膂力之强,不及熊罴;奔走之疾,不及麋鹿;飞飏之高,不及燕雀。苟非群聚以御外患,则反为异类食矣。是故圣人教之以礼,使之知父子兄弟之亲。人知爱其父,则知爱其兄弟矣;爱其祖,则知爱其宗族矣。如枝叶之附于根干,手足之系于身首,不可离也。岂徒使其粲然条理以为荣观哉!乃实欲更相依庇,以捍外患也。

吐谷浑阿豺有子二十人,病且死,谓曰:“汝等各奉吾一支箭,将玩之。”俄而命母弟慕利延曰:“汝取一支箭折之。”慕利延折之。又曰:“汝取十九支箭折之。”慕利延不能折。阿豺曰:“汝曹知否?单者易折,众者难摧。戮力一心,然后社稷可固。”言终而死。彼戎狄也,犹知宗族相保以为强,况华夏乎?圣人知一族不足以独立也,故又为之甥舅、婚媾、姻娅以辅之。犹惧其未也,故又爱养百姓以卫之。故爱亲者,所以爱其身也;爱民者,所以爱其亲也。如是则其身安若泰山,寿如箕翼,他人安得而侮之哉!故自古圣贤,未有不先亲其九族,然后能施及他人者也。彼愚者则不然,弃其九族,远其兄弟,欲以专利其身。殊不知身既孤,人斯戕之矣,于利何有哉?昔周厉王弃其九族,诗人刺之曰:“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苟为独居,斯可畏矣。”

宋昭公将去群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葛藟犹能庇其根本,故君子以为比,况国君乎?

此谚所谓庇焉,而纵寻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图之,亲之以德,皆股肱也。谁敢携贰!若之何去之?”昭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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