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 (全译评点本) - 卷六 女/孙/伯叔父/侄

作者: 司马光10,083】字 目 录

妾解去之,心不忍弃,且置镜奁中。迫奉丧,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强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颈。送丧者尽哭哀恸,傍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劾,不能就一字。关候垂泣,终日不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生之,不忍加文。母子相让,安知孰是?”遂弃珠而遣之。既去,乃知男独取之。

【译述】汉代珠崖令有个女儿名字叫初,十三岁。珠崖这个地方宝珠很多,初的继母将一些大的宝珠串起来,系在手臂上作妆饰。后来珠崖令去世,家里人要将他的灵柩运回家乡安葬。当时的法令规定,有携带珠宝进入关内的,判死刑。初的继母只好丢弃了他系在胳臂上的那串珠子,初的弟弟年方九岁,因为喜爱就把那串珠子捡起来,放在了母亲的化妆盒里,谁也没有看见这一切。全家人扶柩来到海关,海关守吏检查的时候,从化妆盒里找出十枚珠子。守吏说:“啊!这正好触犯了法令,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家谁出来承担这个罪责接受惩罚呢?”初在旁边,她心想,恐怕是继母摘下来放在化妆盒里的,就说:“由我来承担。”守吏问:“你是怎么放进去的?”初回答说:“我父亲不幸去世,我继母将系在胳臂上的珠子解下来扔掉,我觉得很可惜,就捡起来放在了继母的化妆盒里,继母并不知道这件事。”于是守门的官吏就要给初记录犯罪事实。初的继母以为真是这么回事,然而,她有些怜悯初,就对那守门的官吏说:“请等一下,千万不要录我女儿的罪过,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是她的珠子,我系在了臂上。因夫君去世,需归家安葬,我便将珠子解下来,但不忍心丢弃,就暂且放在了化妆盒里。后来由于办理丧事很急迫,就忘了这件事。所以我应当承担责任。”初还在坚持说:“确实是我捡起来放进去的。”继母又说:“你别再争执了,这失误确实是我造成的。”于是她流泪哭泣,不能自禁。初也说:“夫人是看见我是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可怜我,所以她才冒名顶替要救我,其实就是我亲身犯法,夫人确实不知道这件事。”她也哭起来,泪流满面。那些送丧的人也都非常悲痛地哭起来,旁边的人没有不掉泪的。守门的官吏用笔记录,竟因哭泣而不能写一个字。守关的人流着泪,始终不忍心做出有罪的决定,便说:“这母子俩如此有情义,我宁愿来承担责任,也不忍心记录和上报她们的过失。而且,她们母子相互争执,怎么能知道谁是谁非呢?”于是便将那些珠子扔掉,把她们母子放走了。初和继母离去之后才知道珠子是初的弟弟放进去的。

谁说女子不如男

【原文】宋会稽寒人陈氏,有女无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无所知。父笃癃疾,母不安其室。遇岁饥,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货卖,未尝亏怠,乡里称为义门,多欲娶为妇。长女自伤茕独,誓不肯行。祖父母寻相继卒,三女自营殡葬,为庵舍居墓侧。

【译述】宋会稽寒人陈氏,有女儿没有儿子。祖父和祖母年纪都在八九十岁,老得有些糊涂了,什么事情都不知道。父亲身患重病,母亲弃家而去。

家里如此艰难,遇到饥荒年月,三个女儿就一起到西湖去采菱角,第二天到集市上去卖,她们竟然能够很好地养活年老的祖父、祖母和重病的父亲,乡里称赞她们家为“义门”,周围的许多男子都想娶她们姊妹三人做媳妇。长女想到父亲膝下无子,非常孤独,便不愿出嫁。祖父祖母不久相继去世,三姐妹靠自己将他们安葬,并在坟墓旁边结庐守墓。

【原文】又诸暨东洿里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亲戚相弃,乡里不容。女移父母,远住纻舍,昼采樵,夜纺绩,以供养。父母俱卒,亲营殡葬,负土成坟。乡里多欲娶之,女以无兄弟,誓守坟墓不嫁。

【译述】还有诸暨东洿里屠氏家的女儿,她的父亲是个瞎子,母亲有很重的病,她家的亲戚和本乡近邻没有人肯帮助他们。屠氏的女儿将父母亲搬迁到远处的纻舍,她白天砍柴,晚上织布,来供养父母。父母先后去世,她亲自安葬他们,一个人靠担土为父母亲做成坟丘。乡里的人知道她很贤惠,很多人家都想娶她做媳妇,可她想到自己家里没有兄弟,便决定自己为父母守坟,不肯出嫁。

【原文】唐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为防狄卒,戍泾州。元和中,吐蕃寇边,父兄战死,无子,母先亡。和子年十七,闻父兄殁于边,披发徒跣缞裳,独往泾州,行丐,取父兄之丧归徐营葬,植松柏,剪发坏形,庐于墓所。节度使王智兴以状奏之,诏旌表门闾。此数女者,皆以单茕事其父母,生则能养,死则能葬,亦女子之英秀也。

【译述】唐代的孝女王和子,是徐州人,她的父亲和哥哥从军戍边,驻扎在泾州。元和年间,吐蕃侵犯边疆,和子的父亲和哥哥战死在战场上,家里再没有儿子了,而且母亲早年就去世了。这时和子年仅十七岁,她听说父亲、哥哥死于边疆,就披麻戴孝,赤足步行,独自前往泾州。她沿途乞讨,终于来到泾州,找到父兄的遗体,并带回徐州安葬。她在墓地旁边种植松柏,剪掉头发,毁坏自己的容貌,在墓地旁边结庐而居。节度使王智兴将和子的这些情况奏闻皇上,皇上下诏表彰和子。以上这几个女子,都是以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来侍奉父母,父母活着的时候,她们能够赡养;父母死后,她们能够安葬,也可以称得上是女中英杰了。

【原文】唐奉天窦氏二女,虽生长草野,幼有志操。永泰中,群盗数千人剽掠其村落。二女皆有容色,长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匿岩穴间。盗曳出之,骑逼以前。临壑谷,深数百尺,其姊先曰:“吾宁就死,义不受辱!”即投崖下而死。盗方惊骇,其妹从之自投,折足败面,血流被体。盗乃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贞烈,奏之,诏旌表门闾,永蠲其家丁役。二女遇乱,守节不渝,视死如归,又难能也。

【译述】唐代奉天有窦氏姐妹俩,虽然出生在寻常人家,但很小的时候就颇有志气节操。永泰年间,数千强盗来她们居住的村落劫掠,她们姐妹俩长得都很漂亮,姐姐十九岁,妹妹十六岁,藏匿在洞穴里。强盗搜出她们,将她俩拉出来,然后骑着马逼她俩往前走。走到一处数百尺深的悬崖旁边,姐姐先说:“我宁可去死也不受侮辱!”说罢,跳崖而死。强盗们正在惊骇之中,妹妹也跟着跳了下去,摔断了脚,毁坏了容颜,血流满身。于是这群强盗不再去理会她们,离开了这里。京兆尹第五琦嘉其严守贞操,于是奏闻皇上。皇上下诏表彰她们,并永远免除她们家的丁役。这两个女子遭遇匪乱,尚能严守贞节,视死如归,实在是难能可贵啊!

【原文】汉文帝时,有人上书,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女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缇萦一言而善,天下蒙其泽,后世赖其福,所及远哉。

【译述】汉文帝时,有人上书说齐太仓令淳于意犯了罪,应当受到惩处。文帝下诏将淳于意逮捕,关进长安的监狱。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她们跟在父亲后边哭泣。淳于意发怒,骂道:“我只生了女儿,没生儿子,有了事情,没有人能够出来帮忙。”他的小女儿缇萦感伤于父亲的话语,便跟随父亲西行至长安,上书文帝说:“我父亲当官,齐地人都称赞他廉洁、公正。他如今犯罪,理当受刑,但我悲痛的是死者不能复生,受刑的人不能再肢体完好,即便他想改过自新,也没有途径,最终还是不可能了。我愿自己进官府做奴婢,以赎免父亲的罪行,使他能够改过自新。”汉文帝看过她的上书,悲悯她的孝心,就免了她父亲的罪。这一年,朝廷还废除了肉刑法。只因为缇萦一句话说得好,普天下的百姓都享受恩泽,后人也受益于她的恩惠,她的恩泽所及太远了。

【原文】后魏孝女王舜者,赵邹人也。父子春与从兄长忻不协。齐亡之际,长忻与其妻同谋,杀子春。舜时年七岁。又二妹,粲年五岁,璠年二岁,并孤苦,寄食亲戚。舜抚育二妹,恩义甚笃。而舜阴有复仇之心,长忻殊不备。姊妹俱长,亲戚欲嫁,辄拒不从。乃密谓二妹曰:“我无兄弟,致使父仇不复,吾辈虽女子,何用生为?我欲共汝报复,何如?”二妹皆垂涕曰:“唯姊所命。”夜中,姊妹各持刀逾墙入,手杀长忻夫妇,以告父墓。因诣县请罪,姊妹争为谋首,州县不能决。文帝闻而嘉叹,原罪。《礼》:“父母之仇,不与共戴天。”舜以幼女,蕴志发愤,卒袖白刃以揕仇人之胸,岂可以壮男子反不如哉!

【译述】后魏有一个孝女叫王舜,赵邹人。她的父亲子春和从兄长忻不和,齐国灭亡的时候,长忻与他的妻子同谋,杀死了子春。这时王舜才七岁,还有两个妹妹,王粲五岁,王璠年仅两岁。她们姐妹三人孤苦无依,寄居在亲戚家里。王舜照顾两个妹妹,姊妹三人感情非常好。王舜心里一直有为父亲复仇的打算,长忻却没有一点防备。她们姐妹几个逐渐长大了,亲戚家张罗着为王舜寻婆家,但王舜总是不肯出嫁。她悄悄对两个妹妹说:“我没有兄弟,所以杀父之仇一直未报,我们虽然是女子,但活着难道就没有用?我想和你们俩一起为父报仇,怎么样?”两个妹妹都流泪说:“我们听你的。”晚上,姐妹三人每人都手持一把刀,翻墙进了长忻的宅院,亲手杀死了长忻夫妇,并到父亲的墓前告慰父亲的灵魂。然后她们到县衙自首,请求治罪,姐妹三人争着承认自己是首犯,州官和县官都不能判决。孝文帝听说了这件事,并颇为姐妹三人的举动所感动,于是竟原谅了她们的罪。《礼记》说:“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王舜仅仅是个小女孩子,而能蓄志发愤,亲手杀死杀父仇人,为父报仇,那么作为男子,怎么能够连一个女子都不如呢?

孙后代子孙莫败家

【原文】《书》曰:“辟不辟,忝厥祖。”《诗》云:“无忘尔祖,聿修厥德。”然则为人而怠于德,是忘其祖也,岂不重哉!

【译述】《尚书》说:“人如果有罪过就会使他的祖上蒙羞。”《诗经·大雅·文王》说:“不要忘记你的祖先,要继承发扬先人的德业。”这样说来,做人如果不修德行,是忘记了他的祖宗。这难道不重要吗?

【原文】晋李密,犍为人,父早亡,母何氏改醮。

密时年数岁,感恋弥至,烝烝之性,遂以成疾。祖母刘氏躬自抚养。

密奉事以孝谨闻,刘氏有疾则泣,侧息,未尝解衣。饮膳汤药,必先尝后进。仕蜀为郎,蜀平,泰始诏征为太子洗马。密以祖母年高,无人奉养,遂不应命。上疏曰:“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私情区区,不敢弃远。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氏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报养刘氏之日短也。乌鸟私情,乞愿终养。”武帝矜而许之。

【译述】西晋的李密,犍为人,父亲早死,母亲何氏改嫁。这时李密只有几岁,他性情淳厚,恋母情深,思念成疾。祖母刘氏亲自抚养他。李密侍奉祖母以孝顺和恭敬闻名当时,祖母刘氏一有病,他就哭泣,侍候祖母,夜里未曾脱衣。为祖母端饭菜、端汤药,他总要尝过之后才让祖母用。

他后来在蜀汉做郎官。蜀中平定后,泰始初年,晋武帝委任他为太子洗马。他因为祖母年高,无人奉养,没有接受官职。他上书武帝说:“我如果没有祖母,也就不能活到今天。祖母如果没有我,就不能安度晚年。我们祖孙二人相依为命,因为我的区区私情,我不敢离开祖母而远行。

我今年四十四岁,祖母今年九十六岁,我为陛下效劳的时日还很长,可是我报恩于祖母的日子却很短。因奉养老人的私情,我请求皇上准许我为祖母养老送终。”武帝同情他,并同意了他的请求。

【原文】齐彭城郡丞刘,有至性,祖母病疽经年,手持膏药,溃指为烂。

【译述】齐彭城郡丞刘,性情至孝,祖母身患毒疮,经年不愈,他就手拿膏药,亲自为祖母敷药治疮,以致于手指都溃烂了。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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