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宪审查的理论与实践

违宪审查的理论与实践
作 者: 莫纪宏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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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宪法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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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莫纪宏,1965年5月生,江苏靖江人,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学和国际人权法学。已出版个人专著7部,发表各类学术论文及文章400余篇。代表作有《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审视应然性一一种宪法逻辑学的视野》等。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等。

内容简介

本书是德国阿登纳基金会资助的“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根据项目的基本要求,本书侧重于在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并以此实现课题立项时所要达到的立项要求。 第一,本书对违宪审查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在这一部分,总共研究了三个问题,一是研究了违宪审查的价值功能、历史发展和基本类型。本书在介绍违宪审查的价值功能时,将违宪审查作为实施宪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且是保障宪法的法律权威性的重要制度措施。通过违宪审查,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宪现象和问题,从而更好地保证宪法得到有效实施。此外,为了进一步明确违宪审查的制度功能,本书还通过比较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宪法诉讼的价值功能的区别,进一步明确了违宪审查作为保障宪法实施的一项重要宪法制度所具有的独特的制度功能。本书还对违宪审查的起源以及历史演变作了较为详细地介绍和探讨,指出现代违宪审查制度经过了萌芽、发展和成熟三个不同的阶段。该制度最早起源于1803年美国最高法院所审理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在该案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创造性地行使违宪审查权,宣布了违宪的法律无效这一违宪审查的重要原则,明确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所具有的法律效力。违宪审查制度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地发展出不同的制度模式。20世纪初期,在欧洲大陆发展出以审查违宪案件为主要目标的专门的宪法法院,宪法法院制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得到了迅猛发展,并在保障宪法的实施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违宪审查制度主要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式的附带型违宪审查模式,即由普通法院在审理普通案件的过程中,对违宪问题进行附带审查;另一种是德国式的宪法法院模式,即普通法院不能审查违宪问题,必须由宪法法院来处理违宪问题。此外,还有法国宪法委员会式的违宪审查制度。就目前的违宪审查机制来说,主要是针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进行的违宪审查。而这种对法律的违宪审查通常分为事前审查(如法国宪法委员会在法律正式生效之前进行的审查)和事后审查(包括美国的普通法院和德国的宪法法院都是基于具体的案件来进行审查)。许多国家正在将事前审查与事后审查两种制度结合起来使用,并以此来作为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机制。 在违宪审查的基本理论部分,本书还对违宪主体和违宪审查的对象这两个问题作了详尽地研究。针对以往违宪审查理论没有明确地区分违宪主体与违宪审查对象在违宪审查理论中所具有的不同的价值,本书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严格地区分。首先,违宪主体是违宪行为的实施者,建立违...

图书目录

前言

英文介绍

第一部分 违宪审查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 违宪审查制度的价值功能、历史发展和主要类型

第二章 违宪主体论

第三章 论违宪审查的对象

第二部分 外国违宪审查的理论与实践

第四章 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历史发展及特征

第五章 德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历史发展及特征

第六章 法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历史发展及特征

第七章 日本违宪审查制度的历史发展及特征

第八章 韩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历史发展及特征

第九章 泰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历史发展及特征

第三部分 中国违宪审查的理论与实践

第十章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历史演变、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第十一章 法律、法规的违宪审查标准

第十二章 宪法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性研究

索引

参考资料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