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 - 讳例第十四

作者: 刘逢禄7,182】字 目 录

。不于上地以邾娄者,深为襄公讳;上盟不日者,深顺讳文,从微者例,使若下执,不以上盟为辨也。

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注:不为襄公讳者,守信见执,无耻。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传:不言捷乎宋,为襄公讳也。注:襄公求会楚,欲行霸,忧中国也。不用目夷之言而见诈执伐宋,几亡其国,故讳为没国文,所以申善志。

二十三年:庚寅,宋公慈父卒。传:不书葬,盈乎讳也。注:襄公本以背殡,不书其父葬。至襄公身,书葬,则嫌霸业不成,所覆者薄,故复使身不书葬,明当以前讳除背殡,以后讳加微封。内娶不去日略之者,功覆之也。

二十八年:陈侯款卒。注:不书葬者,为晋文讳。行霸不务教人以孝,而强会其孤,故深为耻之。宋襄亦背殡,不为齐桓讳者,时宋襄自会之。

文十三年:陈侯朔卒。注:不书葬,盈为晋文讳也。晋文虽霸,会人孤以尊天子,自补有余,故复盈为讳。

右为二伯讳

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传:执之也。言伐,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注: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执中国尚不可,况执天子之大夫乎?所以降夷狄、尊天子为顺辞。

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传:获也。不言获,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

成六年:壬申,郑伯费卒。注:不书葬,为中国讳。虫牢之盟约备,强楚伐郑丧,不救晋又侵之,故去葬,使若非伐丧。

九年:公会晋侯、齐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见日月例〕

襄二年:六月,庚辰,郑伯睔卒。晋师、宋师、卫甯殖侵郑。注:不书葬者,讳伐丧。

遂城虎牢。传:不言取,不系乎郑,为中国讳伐丧也。

七年: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于灊。郑伯髡原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传:诸侯卒其封内不地。地隐之,弑也。不言弑,为中国讳也。郑伯将会诸侯于灊,其大夫谏曰:中国不足归也,则不若与楚。郑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国为义,则伐我丧,以中国为强,则不若楚。于是弑之。注:祸由中国无义,故深讳,使若自卒。

八年:葬郑僖公。传:贼未讨,书葬,为中国讳也。

十有二年:三月,莒人伐我东鄙,围台。传:伐而言围,取邑之辞也。注:不直言取邑者,深耻中国之无信也。

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见日月例〕

冬十月,葬蔡景公。传:贼未讨,书葬,君子辞也。注:君子为中国讳,使若加弑。月者,弑父比髡原耻尤重,故足讳辞。

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吴称子,主会也。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注:时吴强而无道,败齐临菑,乘胜大会中国。齐、晋前驱,鲁、卫骖乘,滕、薛夹毂而趋。以诸夏之众,冠带之国,反背天子而事夷狄,耻甚,不可忍言,故深为讳辞,使若吴大以礼义会天下诸侯,以尊事天子,故进称子。实不行礼义,故序晋于上,齐桓兼举远明近,此但举大者,非尊天子,故不得褒也。〔案:此亦破穀梁说。〕

右为中国讳

桓二年:宋督弑其君与夷。注:督不氏者,起冯当国。缪公废子而反国,得正,故为之讳也。

庄元年:齐师迁纪郱鄑郚。传:不言取,为襄公讳也。外取邑书,大之也。注:襄公将复仇于纪,先孤弱,取其邑,本不为利举,故为讳。不举伐,顺讳文。

四年:纪侯大去其国。传:灭也,不言齐灭,为襄公讳也,复仇也。注:以复仇之义,除灭人之恶。言大去者,为襄公明义。但当迁徙去之,不当取而有,明乱义也。

庄二十四年:戎侵曹,曹羁出奔陈。传:曹无大夫,何以书?贤也。三谏不从,去之,以为得君臣之义也。

二十六年:曹杀其大夫。传:不死于曹君者也。不言曹君之灭,为曹羁讳也。不言战,为曹羁讳也。注:讳者,上出奔,嫌辟难,欲起其贤,又所谏者战也,故为去战灭之文,以致其意。〔案:有师命不可去,为曹羁张义,故取其粗者,日侵言之。〕

三十二年:公子牙卒。传:不称弟,杀也。不言刺,为季子讳也。季子之遏恶也,不以为国,狱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诛不得辟兄,君臣之义也。不直诛而酖之,使托若以疾死然,亲亲之道也。

子般卒。公子庆父如齐。注:奔也。不言奔,起季子不探其情,不暴其罪。

僖二十一年:执宋公以伐宋。传:此围也。不言围,为公子目夷讳也。注:目夷遭难设权救君,有解围存国免主之功,故为讳,起其事。

二十八年:卫侯出奔楚。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传:卫侯之罪,杀叔武也。不书,为叔武讳也。何贤乎叔武?让国也。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己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卫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争之曰:叔武无罪。终杀叔武。注:明叔武治反卫侯,欲兄享国,故为去杀己之罪,所以起其功而重卫侯之无道。

昭二十年:曹公孙会自摐出奔宋。传:奔未有言自者,言自畔也。不言畔,为公子喜时之后讳也。何贤乎喜时?让国也。贤喜时,曷为为会讳?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及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之为讳也。注:以喜时之让,除会之叛。

二十七年:四月,吴弑其君僚。注:不书阖闾弑其君者,为季子讳。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弑,让国阖闾,欲其享之,故为没其罪也。

右为贤者讳互详褒例

释曰:凡讳,皆有恶,即刺也。讳深则刺益深。或以强王义,或屈于尊亲,或功足以掩其罪,或贤者与仁同过,君子因之醇加吾王心焉。温城董君赞《春秋》曰: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此非止言,权圣人之为文,皆如是也。今有人而干盗窃乱贼之行,未必甘受其名也。君子正其名曰盗曰贼,则亦无所逃矣;复为之微其词,曰彼固未尝为盗为贼也,而其心之愧耻奋发益倍,而他人之信其为盗为贼也益坚。所谓词不迫切,意已独至也。又有贤者,不幸而即于戾,其心方跼蹐愧赧而无所适从,君子著其迹,曰是与乱臣贼子之事同,则善意亦阻矣;复为之变其文,曰子之意非乱贼也,子之事则乱贼所乐假托者也。为之损益其事,驯致其行矫制万端而不失其正,则其垂示至深也。故习闻《春秋》者,曰君子之讳,尊隆恩避害容身也如此,君子之强其国强诸夏也如此,君子之善善独长也如此,而一旦事出两可之间,差若豪厘,谬以千里,则杳冥而莫知其原。呜呼!微言绝矣,大义能无乖乎?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下一页 末页 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