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 - 时月日例第四

作者: 刘逢禄12,524】字 目 录

移恩录文于葬。

二十九年: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注:国灭卒者,从夫人行,待之以初也。〔案:叔姬媵也,月卒日葬。纪季葬之例同上。〕

成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注:弃而日卒者,为下胁杞归其丧张本。文使若尚为杞夫人。

内女弃归例有罪时无罪月

文十四年: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十五年: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注:月者,闵录之,从无罪例。〔案:归公孙敖之丧,注不月者不以恩录,与子叔姬异。〕

夫人至例月

庄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传:其言入何?难也。其日何?难也。与公有所约,然后入。

补注夫人出会如外国例月

庄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注: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

庄十九年:夫人姜氏如莒。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注:月者,再出也。不从四年已月者,异国。

弑例日〔案:诸侯相杀同例。〕

僖十年:春,王正月,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注: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

十九年:夏六月,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注: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于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

文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注:从成君不日者,与卓子同。

十六年: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处臼。注:不日者,内娶略贱之。

宣十八年:秋七月,邾娄人戕鄫子于鄫。注:小国本不卒,故亦不日。

襄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案:不蒙日卒,本不日也。〕

三十一年:十有一月,莒人弑其君密州。〔案:不日者,卒本不日。〕

昭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楚,公子弃疾弑公子比。注:不日者,恶灵王无道。

十有六年:春,楚子诱戎曼子杀之。注:不日者,本不卒。〔案:十六年杀蔡般日者,蔡本日卒。〕

哀六年: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舍。注:不日者,与卓子同。

世子弑例分内外

文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注:夷狄子弑父,忍言其日。

襄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注:不日者,深为中国隐,痛有子弑父之祸,故不忍言其日。

昭十九年: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注:日者,加弑尔,非寔弑也。

称国以弑例时

成十八年:春,王正月,庚申,晋弑其君州蒲。注:日者,二月庚申日,上系于正月者,起正月见幽,二月庚申日死也。厉公猥杀四大夫,臣下人人恐见及,以致此祸,故日,起其事,深为有国者戒也。

昭二十七年:夏四月,吴弑其君僚。注:不书阖闾弑,明季子不忍相杀,让国阖闾也。月者,非失众见弑,故不略之。〔案:不日者,卒本不日也。〕

外弑未逾年君例月

庄九年: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注:月者,从未逾年君例。

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注: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

〔附〕昭二十二年:冬十月,王子猛卒。注:月者,方以得位明事,故从外未逾年君例。

讨贼例时

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注:月者,责臣子不以时讨,与杀州吁同例。

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注:月者,久之也。

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案:月者,责臣子不以时讨,又起下。丁亥,正贬楚子文。〕

内杀大夫有罪不日无罪日

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注:日者,行诛亲亲,犹有恩也。〔案:传以叔肸称弟,牙不称弟,注以庄不卒大夫而卒牙,知有罪诛也。〕

诸侯相执例时

僖五年:冬,晋人执虞公。注:不从灭例月者,略之。

十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注:月者,深责之。〔案:定元年疏,知诸侯相执例书月者,正以襄十六年三日晋人执莒子邾娄子,十九年三月晋人执邾娄子之属,皆书月故也。案:二条俱不蒙月,晋平非伯,又不在录责之例,故知例时。〕

执大夫例时

桓十一年: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注:月者,为突归郑夺正,郑伯出奔。〔案:大国篡,例月。〕

成十六年: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招邱。注:言舍而月之者,痛伤忠臣不得其所。

定元年:春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注:无例,不在常书。又月者,善为天子执之。

大国君奔例月小国例时

庄四年:纪侯大去其国。〔案:不月者,纪本子爵小国。〕

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注:月者,前为鲁所灭,今来见归,犹当加意厚遇之。

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晋。注:不月者,小国也。

襄十四年:己未,卫侯衎出奔齐。注:日者,为孙氏甯氏所逐,后甯氏复纳之者同,当相起,故独日也。

昭二十一年:冬,蔡侯朱出奔楚。注:时者,恶背中国而与楚,故略之。

哀十年:春,王二月,邾娄子益来奔。注:月者,鲁前获而归之,今来奔,明当尤加礼厚遇之。

内大夫奔例无罪日有罪月

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注: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

宣十八年: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注:不日者,伯讨可逐,故从有罪例也。〔案:注:“还”善辞,又宣公同篡,不当逐。〕

外大夫奔例时

庄十二年:冬十月,宋万出奔陈。注:月者,使与大国君奔同例,明强御也。

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注:月者,危三大夫同时出奔,将为国家患,明当防之。

定十年:宋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彄出奔陈。注:复出宋者,恶仲佗悉欲帅国人去三大夫,出不月者,举国危亦见矣。

大国篡例月小国时

庄九年:夏,公伐齐,纳纠。注:不月者,非纳篡词。

齐小白入于齐。注:不月者,移恶于鲁。

〔附〕昭二十二年: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注:不月者,本无此国,无可与别轻重也。

复归例皆时

桓十一年:秋九月,突归于郑。注:月者,夺正。

襄二十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甯喜弑其君剽,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注:日者,起甯氏复纳之,故出入同文也。以归出奔俱日,知出纳之者同。

〔附〕昭二十有六年: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传:言入,不嫌也。注: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

即位不日

定元年:夏五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传:日,录乎内也。注:善得五日变礼,或说危不得以逾年正月即位,故日。

失礼鬼神例日

隐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注:不日者,嫌独考宫,以非礼书,故从末言初可知。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注:不日者,下用失礼明。

失礼宗庙例时

庄二十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注:月者,功重于丹楹。

外城例月

僖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注:不月者,文言诸侯,非内城明矣。

变制例时

成元年:三月,作邱甲。注:月者,重录之。

襄十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注:月者,重录之。

昭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注:月者,善录之。

狩例时

桓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注:月者,讥不时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阳气始施,鸟兽怀任,草木萌芽,非所以养微。

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注:河阳冬言狩、获麟春言狩者,盖据鲁变周之春以为冬,去周之正而行夏之时。

鸊例时

桓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阅。注:日者,桓既无文德,又忽忘武备,故尤危录。

求例时

桓十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注:月者,桓行恶不能诛,反从求之,故独月。

外灾例时

昭九年:夏四月,陈火。注:月者,闵之。

十八年: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传:异其同日而俱灾也。

释曰:昔子思之赞《春秋》也,曰上律天时,又曰如四时之错,行日月之代。明是以知圣人之文,天文也。蒙者不知日月,童子不知经纬,以之言天,犹扣槃扪烛也。故深于天文者,不惟知其位次度数而已,又能推其薄蚀围亡之故,本于人事而整齐之。故天不言,以三光四时为言,视言相万也。圣人不辨,以时月日为辨,视辨相万也。详略之以理嫌疑。〔如内杀大夫弃归女,以日月别有罪无罪,又以别内外。又如外城例月,别于内城,而缘陵文言诸侯,则不月之类。〕偏反之以制新义。〔如狩乃常事不书,讳致天王以正冬狩。桓四年以于郎讥远,即以春正月讥不时,则狩制定。复于获麟之春,去正月以改正朔。三者皆以书狩而实非也。又如夷狄子弑父书日,中国子弑父不书日,许止加弑仍书日以别之之类。〕故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以礼乐相示,而感之者意变色动。〔如子游感弥牟之属。〕《春秋》不待褒讥贬绝,以日月相示,而学之者湛思省悟。〔如美泓战书朔、贬内去时日之类,是也。〕故曰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勿辨,其言弥微,其旨弥显,使人属辞比事,而辨惑崇德,斯善学矣。不善学者,或欲屠其赘而悉置之,或不得其说而胶执之,〔如穀梁、左氏及晋以后治《春秋》者,皆不免崔子方本例。赵汸属辞尤甚。〕以其身陷于非圣之法,而不之救,是犹童昏而强言围亡薄蚀,与以诏相反若诳之,其不转于沟壑则幸耳,可不谓大哀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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