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能在劳动的过程中积聚种种的经验,养成种种精神上的习惯、技术的才能,换言之,生产力为人类文化的根本,也就是人类异于他动物之唯一的原因。
因此,唯物史观的第一个原则:生产力发展为人类历史发展的第一要素,或者说,生产力发展为人类历史发展之唯一的动力。
马克思说:“人类改变围绕自己的自然界,同时也改变自己私有的特性。”这个意思就是,环绕人类的自然界对于人类的文化及生产力的发展,当然有巨大的影响。人类不能离开自然界而生存,人类劳动的对象亦超不出自然界的范围,人类受自然环境的影响乃为不可免的事实。
大家久已知道,落居于某一地理环境之中,人不得不将自己的机体与社会的生活适应此地理环境,这是必然的事情。在热带之下,因为太阳辐射的原故,人们的面貌及皮肤不得不变为黑色。因此,人类的种族就发生区别,我们照着皮肤颜色区分五大人种的差别。并且气候对于人类文化发展的程度及形式,亦有非常大的影响:处在热带的居民,因为自然界的供给已经充足,无再须人工探讨的必要,生活条件毫不发生问题。生活条件既然充足,当然没有鼓起人们勉力劳动,趋向发展的激力。因此,生产力凝滞不进;生产力既不前进,文化自然无发展的可能。在极寒带的地方,自然界枯寂而严酷,居民以最大限度的劳力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品;终日奔波于为生活而奋斗之中,没有些许的余时发展自己生产力的可能,生活无成为更富足更变动的机会。他们的文化又从何而发展起来呢?所以我们在最热的地带与最寒的地带,都找不出高度的文化来。人类高度文化发展的地方都处在温带之下,因为温带地方,一方面天然物不十分的充足,还须要人们勤勉的劳动,而别一方面,人们的劳动皆可以得着实效,不致于空费精力。人们除了每日探求生活品之外,还有一部分的余时,在此余时之中,有了发展文化的机会。
至于地面是高原或是平地,河流之多寡,海岸之曲折等等,对于人类文化的发展亦有相当的影响。倘若某民族落居于高原之地、丛山深谷之中,与别民族无交通往来的机会,其文化的发展,当然亦随之而局促。倘若某民族落居于海岸曲折之域,或河流交叉之间,交通既然便利,文化的发展当然有更多的机会。
最后,地土与埋伏在地土下财富的性质,对于生产工具与文化的形式,亦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如某地适于牧畜,某地适于农业,某地适于工业,皆为显然的事实,我们绝不能把适于牧畜的地方变为适于农业的地方(指古代人类社会而言)。
因此,人类社会文化的发展,及此发展的方向、形式、速度,在最初期已为外界物质的势力、自然界的条件、地理的环境所规定,完全不依赖于人类的意志。然而此种发展到了某一方向之后,就要受内部原因最大的影响,生产力要占第一个位置。生产力越发展,则地理环境的影响越减少,人类越能征服外界的条件。现在的欧洲人或美国人无论到某一地方,皆能安然生活,而使自然界屈为己用。
人类非唯一的社会动物,但是人类是唯一达到社会共同利用工具的动物。因为人类能共同利用生产的工具,所以除了自然界的环境而外,同时又创造了社会的环境。这个意思就是,人类既然共同向自然界奋斗,在此奋斗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必相互发生一种关系。这种相互的关系以生产力的状况而定,当生产力变动之时,此种相互的关系亦必随之而变动。马克思称此相互的关系为生产关系。某一时代的生产关系,必与其生产力的状况相符合。马克斯主义当研究社会生活与社会发展的过程时,必以此生产力的分析为出发点。马克思在《经济学批评》的序言中说:
“人们加入一定的,不可免的,不依赖人们意志的关系——生产关系,此种生产关系一定与物质的生产力发展的程度相符合。”
在《哲学之贫困》一书中,马克思又说:
“某一定的社会关系,如麻、布一样,为人们的产品。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发明新生产力,人们改变生产的工具;而改变生产工具,供给生活的工具,同时人们亦改变一切自己的社会关系。”
我们在以上所引证的话之中,已得到唯物史观真确的概念。唯物史观以生产力为人类社会之唯一的、物质的、变动的要素,因为生产工具改变,社会关系亦随之而改变;我们若欲研究历史的过程,不得不先自研究生产力始。为明了此义起见,我们可以说出来几条例证。
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的阶段:一、渔猎时及采取植物的果实;二、游牧;三、农业,此时期生活已经固定了;四、最后,各种工业,从手工业到现代机器的生产为止。每一阶段有与生产力相符合的特殊的社会关系——特殊的社会生活的条件。如在原始共产主义时代(渔猎及采取植物果实时代),每一家族采取生活的物品,皆取共同的形式——共同劳动,共同分配,谁个也不能说某一兽为他单独所击杀的;所得的物品既然是共同的结果,当分配物品的时候,当然分不出差别来。在此种制度之下,人们间的关系——亲爱自己的家族,仇视其他的家族与部落。此时代完全为共产主义的,没有私有财产的存在、阶级的区分及贫富的差别。
当渔猎不能供给某一部落的生活之时,于是转而为游牧。人们豢养某种禽兽,食其血肉,衣其皮毛。人们随畜队而飘流,此牧场无用时,则转移于彼牧场。比较起来,游牧比渔猎的生产力高得多了。游牧不需要集体的工作,每人皆知自己所领有的畜队,私有财产遂因之而产生。人们开始制做剩余的物品。从前这一部落从彼一部落所捕获的俘虏十九皆被屠杀,到了现在,此种俘虏不必屠杀,而可以强迫之工作,对于主人供献利益。于是奴隶制度因之而生。
这一种奴隶与主人的关系之发展,在游牧转而为农业的时候更甚。当人口增多,牧场不足的时候,人们不得不固居某一地方耕种可供食的植物,农业遂因之而发生。私有财产的制度更加巩固,奴隶制度更加发展。大家族分散为小家族,每一个小家族耕种自己一片土。于是起了阶级的分化,发生了贫与富,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斗争。阶级斗争既非常严厉,于是阶级统治的组织——国家因之而发生,且保护富人、反对贫人的法律也因之而出现了。
固定农业的经济为自然的经济,每一家族制造自己所需要的生活品。至生产力更加发展之后,交易的行为因之而起,商业发展不已,自然的经济不得不破坏了。工业随着商业亦日渐发展起来,直到现代大工业的机器生产。在机器工业时代,人们间的关系与自然经济时代大相悬隔。自然经济时代,封建阶级统治农民阶级;现代资本经济之下,资产阶级统治雇佣的无产阶级。若当封建时代,阶级斗争尚未十分剧烈,则现代无产阶级与有产阶级斗争已达到极高点。现代一切国家的、社会的生活,可以说与封建时代大不相同。
综观以上,某时代生产力之发展的程度规定某时代生产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有了固定的农业,地主与农奴的关系成立;有了大工业的生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关系成立。此种生产的关系,完全不依赖人们的意志,因为每人所参与的生产关系已经是现成的,农奴的儿子生下来即为农奴,绝不能转变为地主,在资本主义社会之中,没有生产工具的人当然要卖自己劳力于资本家,为资本家的雇佣工人。地主非某一农奴所创造的,资本家非某一工人所创造的,乃历史的结果。若某一工人不愿卖劳力于资本家即刻就要挨饿。
生产过程中人们相互间的关系构成经济的结构——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的筑物:国家的组织、法律、道德的观念,科学的与哲学的思想,都建筑在这个基础的上面。每一社会的经济组织与生产力发展的阶段相符合,而某一社会的政治、思想,又依赖此经济组织而立脚。因此,社会生活的变动,政治的、思想的演进,其根本的原因埋伏在经济的组织中,而不应向哲学中、宗教中或文学中去搜寻。
生产力为唯物史观研究社会发展的出发点,非常的重要。若不明了生产力的意义,则研究人类的历史将无从入门。我今因限于时间,不能详述。为使读者更为明了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动起见,特列一表如下:
我旅行在这广漠的空间里,
无意地吃了许多花果;
我那知道花果的蜜汁
会变成了我的心灵呢?
我逗留在绵延的时间里,
无意地听了许多哭笑;
我那知道哭笑的音流。
会变成了我的心灵呢?
侠僧《我的心灵》诗二节
倘若我没有吃过花果,我一定不知道花果蜜汁的味美,倘若我没有听过哭笑,我一定不知道哭笑音流的感力。倘若我不旅行在这广漠的空间里,我将无从而吃花果,倘若我不逗留在这绵延的时间里,我将无从而听哭笑。呸!我之所以有心灵,原来是吃来的,听来的,旅行来的,逗留来的!倘若没先有一个物质的我,则这个心灵的我亦将无从而存在。
哲学上唯心论与唯物论的争点是:先物质而后精神呢?还是先精神而后物质呢?还是精神与物质是并立的呢?——生活规定意识呢?还是意识规定生活呢?关系精神与物质间的关系之规定,不在于抽象的争论,而在于具体的实际的明证。数千年人类实际的经验,近代发展极高度的科学指示我们,精神不过是物质的一个特性,离开物质,精神无存在的可能。当你活着的时候,你能思想,你有无数量的情绪,但当你一死的时候,你将同别的无机体一样,不能起一点作用了。此完全属于哲学范围,现在且不多论。现在且说一说意识与生活的关系。原来意识与生活是精神与物质的变称,不过意义比较宽泛一点。在社会学上,讨论的是生活与意识的问题,而非物质与精神的问题。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当然负有解决此问题——生活与意识的关系的责任。
“非人们的意识规定社会生活的形式,乃社会生活规定人们意识的形式。”这是马克思对于生活与意识的关系之公式。此公式并非武断的,乃从历史过程中寻出来的;我们执此公式对证历史的过程,方不致神昏目乱,无所适从。
原始共产社会之风俗,道德的观念,绝对与农奴社会或小资产阶级社会不同。若把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们同原始共产社会的人们聚起来讨论道德的观念,必定大家莫名其妙,互不了解所说的是什么。在有阶级的社会中,阶级斗争规定阶级的意识,创造出来特别的阶级的心理;此一阶级对于世界的观念,绝不与彼阶级相同。若资产阶级的代表辩护现在社会制度之正当,则无产阶级的代表极力企图推翻现代社会不公道的、非正谊的制度。因此,在现代的社会中,科学也罢,哲学也罢,艺术也罢,宗教也罢,没有不带阶级性的。
我们可以下一定案——意识是生活的反映。意识的形式一定与社会生活相符合;社会生活是变动的,所以意识的形式也是变动的。
我们再举一个例:中国社会数千年生产力凝滞不进,农业与小手工业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中心,封建制度非常坚固,一切社会思想都是封建式的。但是自从门户开放以来,欧洲资本主义侵入内地,农业的小手工业的生产不能对抗大工业机器的生产,经济基础起非常大的变动,社会生活日形不安,骚乱已极;而同时思想界也随之变动,什么自由、平等、德谟克拉西、民主共和国,闹个不了;若比之海禁未开以前,真有天壤之别罢。
社会经济生活变动,意识的形式当然亦随之而变动。意识的形式包括宗教、国家、哲学、艺术、法律,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而非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社会经济生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之相互的关系,社会的结构——为一切意识的形式之基础,在此基础之上,建立一切科学、法律、道德、艺术等等的筑物。
现在就要发生问题了:既然一切意识的形式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则筑物对于基础是否有反感的作用?一切哲学、法律、艺术发生后,对于社会生活能无影响么?无产阶级独裁之政治的形式是否将资产阶级的生产制度变为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形成一种力量?倘某种艺术是社会关系的产物,然而此种艺术既成之后,对此社会关系能无反感的作用么?
对于此问题,我们可以肯定地给一答案:筑物对于基础有相当的反感的作用。我们现在可以举几个例子:
中国虽经过一度民主革命,然而经济落后,国际地位低下,中国资产阶级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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