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趣味 - 我的学画

作者: 丰子恺2,400】字 目 录

头像,叫我们看着了用木炭描写。除了一张纸,一根木炭,一块当橡皮用的面包以外,并无何种临本给我们看。这最初在我觉得非常困难,要把立体的形状看作平面形而移写在一片纸上,真是谈何容易的事!我往往对着石膏模型,茫茫然不知从哪一笔画起。但后来也渐渐寻出门径,渐渐能把眼睛装出恍惚的看法:想象眼前的物体为一片平面的光景,观察各部形状的大小,光线的明暗,和轮廓的刚柔,而把这般光景用木炭写出在纸上,于是又觉“今是昨非”;以前的临画在现在看来,毫无意义。我们何必临摹他人的画?他人也是观察了实物而画出来的,我们何不自己来观察实物而直接作画呢?直接作的画才是“创作”,才有艺术的价值。艺术是从自然产生的,绘画必须忠实写生自然,方能成为艺术。从此我把一切画册视同废纸,我确信学画只须“师自然”,仔细观察,仔细描写,笔笔以自然实物为根据,不许有一笔杜撰。不合自然实际的中国画,我当时曾认为是荒唐的画法而痛斥它。

我的学画至此而止,以后我便没有工夫描写,而仅看关于描画的书。我想看看书再画,但越看书越不会再画了。因为我回顾以前逐次所认为“今是昨非”的画法,统统是“非”的。我所最后确信的“师自然”的忠实写生画法,其实与我十一二岁时所热中的“印”《芥子园画谱》,相去不过五十步。前者是对于《芥子园》的依样画葫芦,后者是对于实物的依样画葫芦,我的学画,始终只是画得一个葫芦!葫芦不愿再画下去,非葫芦的画不出来,所以我只好读读书,看看别人的画罢休了。逢到手痒起来,就用写字的毛笔随便涂抹,但那不能算是正格的绘画的。

廿一(1932)年七月于上海法租界雷米坊,为开明函授学校《学员俱乐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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