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晋。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守,手又反,注同。见,贤遍反,下同。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陪,步回反。王曰:“舅氏,使,所吏反。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督音笃。
[疏]“余嘉”至“朕命”。
正义曰:余、朕,皆我也。乃,女也。应,当也。懿,美也。督,正也。言我善女功勋,当女美德,谓女功德正而不可忘,宜受此礼。往居女职,无得逆我之命。欲令受上卿之礼。
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
[疏]“君子”至“宜哉”。
正义曰:丘明之意,假称君子论管氏应合世祀也宜哉。而遂不世祀,子孙绝灭,是行善无验,故杜注云“传亦举其无验”是也。
让不忘其上。《诗》曰:‘恺悌君子,神所劳矣。’”恺,本亦作凯,开在反。悌音弟,本亦作弟。劳,力报反,注同。乐音洛,下同。易,以豉反,下同。来,力代反。复,扶又反。
[疏]注“诗大”至“无验”。
正义曰:《诗·大雅·旱麓》之篇。“恺,乐”,“悌,易”,皆《释诂》文。乐易言志度弘简,忻乐而和易也。《世族谱》:“管氏出自周穆王。”成十一年传有齐管于奚,《谱》以为杂人,则非管仲之子孙也。哀十六年传称“楚白公杀齐管脩”,杜云:“管脩,楚贤大夫,故齐管仲之后。”是管仲之后,於齐没不复见也。
【经】十有三年,春,狄侵卫。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濮音卜。
秋,九月,大雩。
冬,公子友如齐。
【传】十三年,春,齐侯使仲孙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带。事毕,不与王言。归复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王弗召也。”
夏,会于咸,淮夷病杞故,且谋王室也。
秋,为戎难故,诸侯戍周。齐仲孙湫致之。为,于伪反,下注“欲为”同。难,乃旦反。卒,子忽反。
冬,晋荐饥,荐,在荐反,重也。饥音饥。
[疏]“晋荐饥”。
正义曰:《释天》云:“穣不熟为饥,仍饥为荐。”李巡曰:“穣不成熟曰饥,连岁不熟曰荐。”
使乞籴于秦。秦伯谓子桑:“与诸乎?”对曰:“重施而报,君将何求;籴,直历反。施,式豉反,下同。重施而不报,其民必携,携而讨焉,无众,必败。”谓百里:“与诸乎?”对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行道有福。”郑之子豹在秦,请伐晋。秦伯曰:“其君是恶,其民何罪?”秦於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雍,於用反。绛,古巷反。命之曰“汎舟之役。”汎,芳剑反。汾,扶云反。
[疏]注“从渭水运入河汾”。
正义曰:秦都雍,雍临渭。晋都绛,绛临汾。渭水从雍而东,至弘农华阴县入河。从河逆流而北上,至河东汾阴县,乃东入汾,逆流东行而通绛,故杜云“从渭水运入河、汾”也。
【经】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鄫,似绫反,本或作缯。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疏]注“沙鹿”至“系国”。
正义曰:《公羊传》曰:“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穣梁传》曰:“林属於山为鹿。沙,山名也。”服虔云:“沙,山名。鹿,山足,林属於山曰鹿。”取《穣梁》为说也。《汉书·元后传》称,后祖翁孺自东平陵徙魏郡元城委粟里,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沙鹿崩,晋史卜之曰:‘阴为阳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鹿崩。崩后六百四十五年,宜有圣女兴。’今王翁孺徙,正值其地,日月当之。”元城郭东有五鹿之虚,即沙鹿地。计尔时去圣犹近,所言当得其实,故以沙鹿为山名,依《汉书》为义也。沙鹿实是晋地,不言晋沙鹿者,凡有灾害,系於所灾所害之处,不系於所属之国,故不系晋也。《释例》曰:“陈既已灭,降为楚县,而书陈灾者,犹晋之梁山、沙鹿崩,不书晋也。灾害系於所灾所害,故以所在为名。”灾为陈灾,成周宣榭火。害为梁山、沙鹿崩,山崩必有所害。故所灾所害别言之。
狄侵郑。
冬,蔡侯脄卒。脄,许乙反。
【传】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而迁杞焉。不书其人,有阙也。澶,市然反。)
[疏]注“阙谓”至“迁也”。
正义曰:元年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传称:“具邢器用而迁之,师无私焉。”是器用具而城池固,故具列三国之师,详其文以美之也。今此总云“诸侯城缘陵”,不言某侯某侯,与城邢文异,不具书其所城之人,为其有阙也。知阙为器用不具,城池不固而去,为惠不终,故总言诸侯以讥之。凡诸侯盟会,不历序其人,总言诸侯者,皆是讥之辞。文十五年诸侯盟于扈,传曰:“书曰诸侯,无能为也。”十七年诸侯会于扈,传曰:“书曰诸侯,无功也。”是其总言诸侯,皆讥辞也。十六年会于淮,传称:“城鄫,役人病,不果城而还。”亦是为惠不终,而淮会具书其人者,淮之会为谋鄫,且东略,非为城鄫而聚会,既会之后,乃欲城鄫而不果,本意不城鄫,无可贬也。先儒以为诸侯有过,贬而称人。杜据澶渊之会与此传文,知诸侯之贬,不至称人。故《释例》曰:“传灭入例,卫侯毁灭邢,同姓故名。”又云:“穣伯绥、邓侯吾离来朝,名,贱之也。”又云:“不书蔡许之君,乘楚车也,谓之失位。”此皆诸侯贬之例,例不称人也。诸侯在事,传有明文,而经称人者,凡十一条,丘明不示其义,而诸儒皆据案生意,原无所出。贬诸侯而去爵称人,是为君臣同文,非正等差之谓也。又澶渊大夫之会,传曰“不书其人”,案经皆去名称人;至诸侯亲城缘陵,传亦曰“不书其人”,而经总称诸侯,此大夫及诸侯经、传所以为别也。通校《春秋》,自宣公五年以下百数十年,诸侯之咎甚多,而皆无贬称人者,益明此盖当时告命注记之异,非仲尼所以为例故也。
鄫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还,户关反。夏,遇于防,而使来朝。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晋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期音基。咎,其九反。几音祈,又音机。
[疏]注“国主”至“之徵”。
正义曰:成五年传曰:“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周语》:“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昔伊、雒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国之徵也。’”卜偃明达灾异,以山崩为亡国之徵,知其将有大咎,不言知之意,非末学者,所得详也。《释例》曰:“天人之际,或异而无感,或感而不可知。沙鹿崩,因谓‘期年将有大咎’,梁山崩,则云‘山有朽壤而自崩’,此皆圣贤之谠言,达者所宜先识。”是说卜偃之言非后人所能测。
冬,秦饥,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背音佩,后皆同。施,式豉反,注及下“而施毛”,十五年皆同。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傅音附。
[疏]注“虢射,惠公舅”。正义曰:《晋语》云:“秦饥,惠公命输之粟,虢射请勿与,庆郑请与之。公曰:‘非郑之所知也。’遂不与。秦侵晋,至于韩,公谓庆郑曰:‘寇深矣,奈何?’庆郑曰:‘非郑之所知也,君其讯射也。’公曰:‘舅所病也。’”是虢射为惠公之舅也。
庆郑曰:“弃信背邻,患孰恤之?无信患作,失援必毙,是则然矣。”虢射曰:“无损於怨,而厚於寇,不如勿与。”庆郑曰:“背施幸灾,民所弃也。近犹雠之,况怨敌乎?”弗听。退曰:“君其悔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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