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桓、僖乎!”
[疏]注“言桓”至“所灾”。正义曰:礼,诸侯亲庙四焉,高祖之父,即当毁其庙。计桓之於哀,八世祖也,僖,六世祖也,亲尽而庙不毁,言其宜为天所灾也。所以不毁者,服虔云:“季氏出桓公,又为僖公所立,故不毁其庙。”其意或然。《公羊传》曰:“此皆毁庙也,其言灾何?复立也。曷为不言其复立?《春秋》见者不复见也。何以不言及?敌也。”其意言哀公更立之,不可通於《左氏》,故以为元不毁耳。服虔又云:“俱在迭毁,故不言及。”杜无说,或当同时灾。无先后,故不言及。
刘氏、范氏世为婚姻,苌弘事刘文公,故周与范氏。赵鞅以为讨。六月,癸卯,周人杀苌弘。
[疏]“苌弘”至“苌弘”。正义曰:文公以定四年卒也,为之属大夫,谓当昭公之世也。此时文公已卒,苌弘知政。以已先事刘子,刘氏又与范氏亲,既握国权,遂与范氏。故周人杀之,以说於晋。
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令,力呈反。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孺,如住反。女也,则肥也可。”季孙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於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公使共刘视之,共音恭。则或杀之矣。乃讨之。召正常,正常不反。
[疏]“召正常正常不反”。正义曰:服虔云:“召而问儿死意。”然则儿於正常去后始死,死非正常得知,召之复何所问也?当欲问不立康子之意,故正常畏康子不反。
冬,十月,晋赵鞅围朝歌,师于其南。荀寅伐其郛,郛,芳夫反。使其徒自北门入,已犯师而出。
[疏]“荀寅”至“而出”。正义曰:荀寅从内伐其北郭之郛,又使其救已之徒,自外伐围郛之北门而入,因外内攻,故得出也。
癸丑,奔邯郸。十一月,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恶,乌路反,注同。
【经】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盗杀,申志反。蔡侯申,今本皆如此。案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今昭侯是其玄孙,不容与高祖同名,未详何者误也。)
[疏]“蔡侯申”。正义曰: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蔡世家》云:文侯申生景侯固,固生灵侯般,般生隐大子。今昭侯申是隐大子之子。杜《世族谱》亦然。计昭侯是文侯玄孙,乃与高祖同名,周人以讳事神,二申必有误者,俱是经文,未知孰误。注“贱者”至“盗也”。正义曰:公孙辰、公孙姓、公孙霍虽并是弑君之党,而非弑君之首,首是公孙翩。翩贱,故称盗。不言弑其君者,贱此盗也。盗贱,不得有其君,故以盗为文,不得言弑其君。
蔡公孙辰出奔吴。
葬秦惠公。宋人执小邾子。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姓音生,又作生,或一音性。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耻为,于伪反。
城西郛。六月,辛丑,亳社灾。亳,步各反。
[疏]注“天火”至“亡国”。正义曰:传例曰“天火曰灾”,知天火也。殷有天下,作都于亳,故知亳社,殷社也。盖武王伐纣,以其社班赐诸侯,使各各立之,所以戒亡国也。其社有屋,故火得焚之。《公羊传》曰:“蒲社者何?亡国之社也。社者,封也,其言灾何?亡国之社盖搑之,搑其上而柴其下。”《穣梁传》曰:“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其屋亡国之社,不得达上也。”说者以为立亳社於庙斗之外,以为屏蔽,使人君视之而致戒也。《左传》称“间于两社”,事当为然。《郊特牲》亦云,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故灾其屋也。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
葬滕顷公。
【传】四年,春,蔡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惩,直升反。)
[疏]注“承音惩盖楚言”。正义曰:惩创往年之迁,恐其更复迁徙。承、惩音相近,盖是楚人之言,声转而字异耳。
公孙翩逐而射之,入於家人而卒。翩音篇。射,食亦反,下同。
[疏]“入於家人而卒”。正义曰:言“将如吴”,巳適吴矣,翩在路逐而杀之,遂入于凡人之家。言此者,说其非理之意。
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进。文之锴后至,锴音楷,又音皆,又客骇反。曰:“如墙而进,多而杀二人。”并,步顶反。锴执弓而先,翩射之,中肘。锴遂杀之。故逐公孙辰而杀公孙姓、公孙盱。中,丁仲反。肘,竹九反。盱,况于反。
夏,楚人既克夷虎,乃谋北方。左司马眅、申公寿馀、叶公诸梁致蔡於负函,眅,普版反,《字林》匹奸反。叶,始涉反。函音咸。致方城之外於缯关。缯,才陵反。曰:“吴将溯江入郢,溯音素。郢,以井反,又以政反。将奔命焉。”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单浮馀围蛮氏,蛮氏溃。单音善。溃,户内反。蛮子赤奔晋阴地。浑,户门反。司马起丰、析与狄戎,析,星历反,注同。以临上雒。左师军于菟和,菟音徒。右师军于仓野,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监,古衔反。
[疏]注“命大”至“监尹”。正义曰:阴地者,河南山北东西横长其间非一邑也。若是典邑大夫,则当以邑冠之,乃言“阴地之命大夫”,则是特命大夫,使总监阴地,故以为别县监尹也。以其去国遥远,别为置监。楚官称尹,故以尹言之。
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原也。不然,将通於少习以听命。”少,诗照反,又如字。士蔑请诸赵孟,赵孟曰:“晋国未宁,安能恶於楚?必速与之!”难,乃旦反。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且将为之卜。为,于伪反,下注同。蛮子听卜,遂执之,与其五大夫,以畀楚师于三户。畀,必利反,与也。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复,扶又反。而尽俘以归。
秋,七月,齐陈乞、弦施、卫甯跪救范氏。跪,其委反。庚午,围五鹿。九月,赵鞅围邯郸。冬,十一月,邯郸降。荀寅奔鲜虞,赵稷奔临。降,户江反。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堕临。国夏伐晋,取邢、任、栾、鄗、逆畤、阴人、于、壶口。堕,许规反。邢音刑。任音壬。栾,力官反。鄗,呼洛反;郭璞《三苍解诂》音舋;《字林》,火沃反;韦昭,呼告反;阚髎云,读磽确,同。髎音止。盂音于。
[疏]“遂堕临”。正义曰:稷初奔临,欲据临距国。今弦施逆稷,故纳之他邑。以临险固,故毁之。
会鲜虞,纳荀寅于柏人。
【经】五年,春,城毗。毗,频夷反。)
夏,齐侯伐宋。
晋赵鞅帅师伐卫。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杵,昌吕反。臼,求又反。
[疏]注“再同盟”。正义曰:襄二十五年,崔杼弑庄公而立杵臼,昭二十八年,盟于鄟陵,定四年于皋鼬,是再同盟也。昭三十二年,大夫盟于狄泉,未告公而公薨,故不数也。
冬,叔还如齐。
闰月,葬齐景公。
【传】五年,春,晋围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齐。初,范氏之臣王生恶张柳朔,言诸昭子,使为柏人。恶,乌路反,下同。柳,良久反。)昭子曰:“夫非而雠乎?”对曰:“私雠不及公,夫音扶。)好不废过,恶不去善,义之经也,臣敢违之?”及范氏出,好,呼报反。去,起吕反。)张柳朔谓其子:“尔从主,勉之!我将止死,主生授我矣,吾不可以僣之。”遂死於柏人。僣,子念反,后同。为,于伪反。)
夏,赵鞅伐卫,范氏之故也,遂围中牟。
齐燕姬生子,不成而死。燕,於贤反。冠,古唤反。诸子鬻姒之子荼嬖,鬻音育。姒音似。荼音舒,又音徒,又丈加反。嬖,必计反。诸大夫恐其为大子也,言於公曰:“君之齿长矣,未有大子,若之何?”公曰:“二三子间於忧虞,则有疾痬,亦姑谋乐,何忧於无君?”长,丁丈反。閒音闲,又音閒厕之间,又如字。痬,敕觐反,本或作疹,乃结反。乐音洛。
[疏]“间於”至“无君”。正义曰:公谓群臣云,若间暇於忧虞,谓国无忧虞事得间暇,则恐有疾痬,不得饮乐。今既无忧虞,又无疾痬,亦且谋乐,何忧乎无君?
公疾,使国惠子、高昭子立荼,寘群公子於莱。寘,之豉反。群,或作诸。莱音来。秋,齐景公卒。冬,十月,公子嘉、公子驹、公子黔奔卫,公子鉯、公子阳生来奔。黔,巨廉反,又音琴。鉯,仕居反。莱人歌之曰:“景公死乎不与埋,三军之事乎不与谋,师乎师乎,何党之乎?”与音预,下同。埋,亡皆反。
[疏]注“师众”至“失所”。正义曰师,众;之,往,《释诂》文也。《周礼》,五百家为党,言其共居一所,故以党为名。是党为所也。经书“闰月,葬齐景公”,《长历》闰十一月,礼,葬乃有谥,此歌称谥,明是葬后。传言“冬十月”者,记公子出奔之月。其莱人之歌,在公子出奔之后。杜以文承十月之下,故云“盖”耳。《公羊》以为“丧以闰数”,谓通数闰月。《穣梁》云“不正其闰也”,谓丧事不数。左氏无传,未知所从。
郑驷秦富而侈,嬖大夫也,而常陈卿之车服於其庭。郑人恶而杀之。子思曰:“《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塱。’侈,昌氏反,又尺氏反。恶,乌路反。解,佳卖反。塱音许器反。
[疏]“诗曰”至“攸塱”。正义曰:《诗·大雅·嘉乐》之篇也。言在上者不解惰于其位,民之所以得安息。驷秦弃位僣上,是惰于位也。
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鲜矣。《商颂》曰:‘不僣不滥,不敢怠皇,命以多福。’”鲜,息浅反。滥,力暂反。溢音逸。
[疏]“商颂”至“多福”。正义曰:《商颂·殷武》之篇。歌成汤之德,不僣差,不滥溢,不敢怠惰而自暇,以此之故,上天命以多福也。《诗》於“怠皇”之下,更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传言“命以多福”,不复具引《诗》文,取其意而言之也。杜云:“违《诗》、《商颂》”,上言《诗》,下言《颂》,以驷秦於此二诗皆违,故言违《诗》与《商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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