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辨 - 一 风雅正变

作者: 朱自清7,475】字 目 录

管子·戒》篇也有“御正六气之变”一语。正变对文,这两处似乎是最早见。六气,司马彪说是阴阳风雨晦明。郭象注这几句有道:“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顺万物之性也;御六气之辩者,即是游变化之涂也。”阴阳风雨晦明都关于气象;“天有不测风云”,所以要“御”变。郭象“以自然为正”,言之成理;但牵及万物,似乎不是原语意旨所在。原语上文说“列子御风而行”,“天地”似乎就指气象,跟“六气”同义异词。郭注又道:“夫唯与物冥而循大变者为能无待而常通”,似乎以为六气虽变化而失自然,只要随顺就成。但是以失自然为变,不如以失常为变。《素问·六节藏象论》云:“苍天之气,不得无常也。气之不袭(承袭也),是谓非常;非常则变矣。”王冰注:“变谓变易天常。”这似乎明白些。可是《白虎通·灾变》篇也道:“变者,非常也。”接着却引《乐稽耀嘉》曰:“禹将受位,天意大变。迅风靡木,雷雨昼冥。”这就复杂起来。《系辞传》、《庄子》、《白虎通》都说的“在天为变”,但《系辞传》以变为正为常,《庄子》以变为非正,《白虎通》以变为非常,各不相同。《庄子》里的看法也许比《系辞传》早;前者似乎是一般常识,后者实在是一派哲学。《白虎通》代表汉儒的看法,虽然也从常识出发,而经过当世盛行的阴阳五行说渲染了一番,便另是一副面目。

汉儒以为天变由于失政,是对于人君的一种警告。《汉书》二十六《天文志》论的最详:

经星常宿……伏见蚤晚,邪正存亡,虚实阔狭;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历斗食;彗孛飞流,日月薄食;晕适背穴,抱珥虹蜺;迅雷风袄,怪云变气:此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者也。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影之象形,乡(响)之应声。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饬身正事,思其咎谢;则祸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

祸福“昭昭在斯”,足作人君之“鉴”。但天变有时也不一定告警,如上引《乐稽耀嘉》所谓“禹将受位,天意大变”,《宋书·礼志》(十四)说“以明将去虞而适夏也”,便是的。

不过禹是圣王,当看作例外;后世天变总以示灾为主,所以“灾变”连为一词,《白虎通》专篇讨论。注意天变,并不始于汉代,《天文志》道: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见,夜常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者各一。当是时,祸乱辄应。周室微弱,上下交怨,……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自是之后,……并为战国,争于攻取。兵革递起,城邑数屠。因以饥馑疾疫愁苦。臣主共忧患,其察祥、候星气尤急。

春秋时已经候察天变,而战国以来更急。兵革、饥馑、疾疫使人民愁苦不能聊生。“臣主共忧患”,急着要找出路。天变示警,可以让“明君睹之而寤”,正是一条出路。这原是适应实际的需要的,后来便凝定为一种学说,作为人君施政的指针了。“变”对“正行”而言。《天文志》又云:

夫历者,正行也。……荧惑主内乱,太白主兵,月主刑。自周室衰,乱臣贼子、师旅数起,刑罚失中。虽其亡(无)乱臣贼子、师旅之变,内臣犹不治,四夷犹不服,兵革犹不寝,刑罚犹不错。故二星与月为之失度,三变常见。及有乱臣贼子、伏尸流血之兵,大变乃出。甘、石氏《星经》见其常然,因以为纪,皆非正行也。《诗》云:“彼月而食,则惟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十月之交》)《诗传》曰:“月食,非常也,比之日食犹常也;日食则不臧矣。”谓之小变可也,谓之正行非也。

这里说荧惑、太白二星和月的失度不是“正行”,是“变”。甘氏、石氏以二星失度为“逆行”,和月的失度为月食一样,都是历纪的“常然”,可以推算出来;《志》里却以为“逆行”总是“变”,总因“政治变于下”而然。“正行”与“变”对举,原来也该本于常识,跟《逍遥游》相同;只是这里加上历算家和阴阳五行说的涵义罢了。

《诗谱序》的风雅正变说显然受了六气正变的分别和天象正变的理论的影响;特别是后者,只看《序》里归结到“弘福”“大祸”“后王之鉴”,跟论灾变的人同一口吻,就可知道。阴阳五行说是当代的显学,郑氏曾注诸《纬书》,更见得不能自外。但“变”还有一个重要的别义,也是助成他这一说的。《穀梁传》僖公五年:

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无中事(中间无他事也)而复举诸侯,何也?尊王世子而不敢与盟也(诸侯夏“会”王世子,秋始自相“盟”)。尊则其不敢与盟何也?盟者,不相信也,故谨信也。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齐)桓,诸侯也,不能朝天子,是不臣也。王世子,子也,块然受诸侯之尊己而立乎其位,是不子也。桓不臣,王世子不子,则其所善焉何也?是则“变之正”也。天子微,诸侯不享觐。桓控大国,扶小国,统诸侯,不能以朝天子,亦不敢致天王。尊王世子于首戴,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含王命会齐桓,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

“是则变之正也”,范宁《集解》云:“虽非礼之正,而合当时之宜。”又襄公二十有九年:

夏……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古者天子封诸侯,其地足以容其民,其民足以满城,以自守也。杞危而不能自守,故诸侯之大夫相率以城之。此“变之正”也。

《集解》云:“诸侯危弱,政由大夫。大夫能同恤灾危,故曰变之正。”又昭公三十有一年:

冬,仲孙何忌会晋韩不信、齐高张、宋仲几、卫太叔申、郑国参、曹人、莒人、邾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天子微,诸侯不享觐,天子之在者惟祭与号。故诸侯之大夫相率以城之。此“变之正”也。

诸侯“城杞”“城成周”都是越俎代庖,“非礼之正;而合当时之宜”,所以称为“变之正”。这就是《公羊传》所谓“权”。《公羊传》桓公十有一年称美郑祭仲废君为“知权”“行权”,说道:“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经权”又称“经变”,其实也就是“正变”。这“正变”是据礼而言。《礼记·曾子问》:

曾子问曰:“葬引至于堩(道涂也),日有食之,则有变乎?且不乎?”孔子曰:“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及堩,日有食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听变。’既明反而后行。曰:‘礼也。’”

后来孔子请教老聃。老聃说柩当见日而行,不可见星而行;见星而行的只有罪人和奔父母之丧的人。他说日食的时候也许会见星的,所以得改变常礼,将柩停住;君子不能只顾行礼,使别人的亡亲受辱。这也是“行权”,也是“变之正”;所以老聃说“礼也”。郑氏注“则有变乎”一句道,“变谓异礼”,就是这个意思。这是“变”的别义,也对“正”而言。变而失正就是“乱”。《太史公自序》引《公羊》家董仲舒说“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就将“乱”与“正”对举。郑氏曾作“起〔《穀梁》〕废疾”,注《三礼》,并作“发〔《公羊》〕墨守”,他那风雅正变对立的见解,也该多少受到这一义的影响。

“正”,《说文》二下:“是也”。有时又是“善”的同义词,见于郑氏的《仪礼注》。从消极方面解释,便是“行无倾邪也”;这也是郑氏的话,见于《周礼注》。“正”与“邪”对举,早见于《逸周书》,《王佩解》道:“见善而怠,时至而疑,亡正处邪,是弗能居。”孔晁注:“邪,奸术也。”贾谊《新书·道术》篇也道:“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礼记·乐记》以“中正无邪”为“礼之质”,也是“正”“邪”对举。《乐记》论乐,又有“正声”和“奸声”的分别,本于《荀子·乐论》。《乐论》云:

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应,善恶相像。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

乐是象征治乱善恶的,关系极大。奸声又称“邪音”或“淫声”,都见于《乐论》;《乐记》又称为“淫乐”,说“世乱则礼慝而乐淫”——孔颖达《疏》:“淫,过也。”《吕氏春秋·古乐》篇论乐“有正有淫”,直以“正”与“淫”对举;高诱注:“正,雅也;淫,乱也。”《乐记》载子夏对魏文侯语,论“古乐”和“新乐”,称前者为“德音”,后者为“溺音”,也就是“正”“淫”之辨。子夏说古乐“和正以广”,新乐“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又道:

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

文侯“问溺音何从出”,他答道:

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许维遹先生疑当作“安”字)溺志,卫音趋(促)数(速)烦志,齐音敖(傲)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古代诗教与乐教是分不开的。古乐衰而新乐盛,正声微而淫声兴,是在春秋、战国之交,正是《汉书·天文志》说的“饥馑疾疫愁苦”的时代,《乐记》所谓“世乱”。这对于郑氏的诗正变说当给予若干的影响。不过诗的正变在乎所美刺的政教,“风雅正经”固然“为法者彰显”,“变风变雅”也“为戒者著明”——这并不减少诗本身的价值,跟新乐的生乱、害德是大不相同的。

但是对于诗正变说的最有力的直接的影响,也许是五行家所说的“诗妖”。《汉书》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引刘向《洪范·五行传》云:

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

《志》里解释道:

“言之不从”,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易·系辞(上)》)《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荡》),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哗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拑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

《开元占经》一一三“童谣”节也引《洪范·五行传》云:

下既非君上之刑,畏严刑而不敢正言,则北(别?)发于歌谣,歌其事也。气逆则恶言至,或有怪谣,以此占之。故曰诗妖。

《荀子》将“奸声”和“逆气”相提并论,这里将“恶言”和“气逆”相提并论,正见出乐教、诗教的相通。据《五行志》,“妖”和“夭胎”同义,是兆头的意思。逆气生恶言的见解,春秋末年已经有了。《国语·周语(下)》单穆公谏周景王铸钟,曾道:

夫耳内(纳)和声而口出美言,以为宪令而布诸民,正之以度量。民以心力,从之不倦。成事不忒(原作“贰”,依王引之校改),乐之至也。口内味而耳内声,声味生气。气在口为言,……若视听不和而有震眩,则味入不精,不精则气佚。气佚则不和,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民无据依,不知所力,各有离心。上失其民,作则不济,求则不获,其何以能乐?

这番话原也是论乐教的。“气佚”,韦昭注:“气放佚,不行于身体。”这气就是气质的气。《乐记》说到“逆气”,接着说“君子……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可见“惰慢邪辟之气”就是“逆气”。孔颖达《疏》以“逆气”为“奸邪之气”,刘向以“逆气”为“怨谤之气”,其实都是气质的气。刘向的话,和单穆公是相通的。单穆公说的是人君,“狂悖之言”指教令,刘向所谓“言之不从”说的也是在上位的人。不过他所谓“诗妖”却专指民间歌谣而言。单穆公似乎只据常识立论;刘向有阴阳五行说作背景,说得自然复杂些。“诗妖”既指民间歌谣——那些发泄“怨谤之气”的歌谣或“怪谣”,——而歌谣也是诗,那么,诗也有发泄“怨谤之气”的作用了。这种诗就是所谓“刺诗”;“刺”也就是“怨谤”。依《毛诗小序》,刺诗的数量远过于美诗(刺诗一百二十九篇,美诗二十八篇)——所以“变风变雅”也比“风雅正经”多得多(变诗二百零六篇,正诗五十九篇)。郑氏给《毛诗传》作《笺》,面对这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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