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辨 - 一 献诗陈志

作者: 朱自清4,537】字 目 录

苦情,欲因歌唱以告于在上位的人,也该算在讽一类里。《桑柔》的“虽曰‘匪予’,既作尔歌”,《笺》云:“女(汝)虽抵距,已言‘此政非我所为’,我已作女(汝)所行之歌,女(汝)当受之而无悔。”那么,也是讽了。为颂美而作的,只有《卷阿》篇的陈诗以“遂歌”,和尹吉甫的两“诵”。《卷阿传》说“王使公卿献诗以陈其志”,“陈志”就是“言志”。因为是“献诗”或赠诗(如《嵩高》、《烝民》),所以“言志”不出乎讽与颂,而讽比颂多。

《国语·周语》上记厉王“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邵公谏道:

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晋语》六赵文子冠,见范文子,范文子说:

夫贤者宠至而益戒,不足者为宠骄。故兴王赏谏臣,逸王罚之。吾闻古之言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惑也);风(采也)听胪(传也)言于市,辨袄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先王疾是骄也。

《左传》襄公十四年记师旷对晋平公的话,大略相同;但只作“瞽为诗”,没有明说“献诗”。

从这几段记载看,可见“公卿列士的讽谏是特地做了献上去的,庶人的批评是给官吏打听到了告诵上去的”。献诗只是公卿列士的事,轮不到庶人。而说到献诗,连带着说到瞽、矇、瞍、工,都是乐工,又可见诗是合乐的。

古代有所谓“乐语”。《周礼·大司乐》:

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

这六种“乐语”的分别,现在还不能详知,似乎都以歌辞为主。“兴”“道”(导)似乎是合奏,“讽”“诵”似乎是独奏;“言”“语”是将歌辞应用在日常生活里。这些都用歌辞来表示情意,所以称为“乐语”。《周礼》如近代学者所论,大概是战国时作,但其中记述的制度多少该有所本,决不至于全是想像之谈。“乐语”的存在,从别处也可推见。《国语·周语》下云:

晋羊舌肸聘于周。……(单)靖公享之。……语说“昊天有成命”(《周颂》)单之老送叔向(肸的字),叔向告之曰:“……其语说‘昊天有成命’,‘颂’之盛德也。其诗曰……是道成王之德(道文、武能成其王德)也。……单子俭、敬、让、咨,以应成德,单若不兴,子孙必蕃,后世不忘。……”

韦昭解道:“‘语’,宴语所及也。‘说’,乐也。”似乎“昊天有成命”是这回享礼中奏的乐歌,而单靖公言语之间很赏识这首歌辞。叔向的话先详说这篇歌辞——诗,然后论单靖公的为人,并预言他的家世兴盛。这正是“乐语”,正可见“乐语”的重要作用。《论语·阳货》篇简单的记着孔子一段故事:

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

历来都说孔子“取瑟而歌”只是表明并非真病,只是表明不愿见。但小病未必就不能歌,古书中时有例证;也许那歌辞中还暗示着不愿见的意思。若这个解释不错,这也便是“乐语”了。

《荀子·乐论》里说“君子以钟鼓道志”。“道志”就是“言志”,也就是表示情意,自见怀抱。《礼记·仲尼燕居》篇记孔子的话:“是故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这虽未必真是孔子说的,却也可见“乐语”的传统是存在的。《汉书》二十二《礼乐志》论乐,也道“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于诗歌咏言、钟石筦弦”,“乐语”的作用正在暗示上。又,《礼记·乐记》载子夏答魏文侯问乐云:

今夫古乐,……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今夫新乐,……乐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

这里“语”虽在“乐终”,却还不失为一种“乐语”。这里所“语”的是乐意,可以见出乐以言志、歌以言志、诗以言志是传统的一贯。以乐歌相语,该是初民的生活方式之一。那时结恩情、做恋爱用乐歌,这种情形现在还常常看见;那时有所讽颂、有所祈求,总之有所表示,也多用乐歌。人们生活在乐歌中。乐歌就是“乐语”,日常的语言是太平凡了,不够郑重,不够强调的。明白了这种“乐语”,才能明白献诗和赋诗。这时代人们还都能歌,乐歌还是生活里重要节目。献诗和赋诗正从生活的必要和自然的需求而来,说只是周代重文的表现,不免是隔靴搔痒的解释。

献诗的记载不算太多。前引《诗经》里诸例以外,顾颉刚先生还举过两个例:《左传》昭公十二年,子革对楚灵王云:

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

又,《国语·楚语》上记左史倚相的话:

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导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亵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导,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作《懿戒》以自儆也。

《祈招》是逸诗。《懿戒》韦昭说就是《大雅》的《抑篇》,“懿读之曰抑”。“自儆”可以算是自讽。这两个故事虽然都出于转述,但参看上文所举《诗经》中说到诗的作意诸语,似乎是可信的。这两段是春秋以前的故事。春秋时代还有晏子谏齐景公的例。《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五云:

晏子使于鲁。比其返也,景公使国人起大台之役。岁寒不已,冻馁之者乡有焉。国人望晏子。晏子至,已复事,公延坐,饮酒,乐。晏子曰:“君若赐臣,臣请歌之。”歌曰:“庶民之言曰:‘冻水洗我若之何!太上靡散我若之何!’”歌终,喟然叹而流涕。公就止之曰:“夫子曷为至此?殆为大台之役夫?寡人将速罢之。”

《晏子春秋》虽然驳杂,这段故事的下文也许不免渲染一些,但照上面所论“乐语”的情形,这里“歌谏”的部分似乎也可信。总之,献诗陈志不至于是托古的空想。

春秋时代献诗的事,在上面说到的之外似乎还有,从下列四例可见:

一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左传》隐公三年)

二 狄人……灭卫。……卫之遗民……立戴公以庐于曹。许穆夫人赋《载驰》。(《左传》闵公二年)

三 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同上)

四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左传》文公六年)

(一)《诗序》云:“庄公惑于嬖妾,使骄上僭。庄姜贤而不答,终以无子,国人闵而忧之。”(二)《序》云:“许穆夫人闵卫之亡,伤许之小,力不能救,思归唁其兄,又义不得,故赋是诗也。”(三)《序》云:“(郑)公子素恶高克进之不以礼,文公退之不以道,危国亡师之本,故作是诗也。”(四)《序》云:“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诗序》虽多穿凿,但这几篇与《左传》所记都相合,似乎不是向壁虚造。《诗经》中“人”字往往指在位的大夫君子,这里的“卫人”“郑人”“国人”都不是庶人;《诗序》以“郑人”为公子素,更可助成此说。“赋”是自歌或“使工歌之”;《硕人》篇要歌给庄公听,《载驰》篇要歌给戴公听,《清人》篇要歌给文公听,《黄鸟》篇也许要歌给康公听。这些也都属于讽一类。

“诗”这个字不见于甲骨文、金文,《易经》中也没有。《今文尚书》中只见了两次,就是《尧典》的“诗言志”,还有《金縢》云:“于后(周)公乃为诗以诒(成)王,名之曰《鸱鸮》。”《尧典》晚出,这个字大概是周代才有的。——献诗陈志的事,照上文所引的例子,大概也是周代才有的。“志”字原来就是“诗”字,到这时两个字大概有分开的必要了,所以加上“言”字偏旁,另成一字;这“言”字偏旁正是《说文》所谓“志发于言”的意思。《诗经》里也只有三个“诗”字,就在上文引的《巷伯》、《卷阿》、《嵩高》三篇的诗句中。《诗序》以《巷伯》篇为幽王时作,《卷阿》篇成王时作,《嵩高》篇宣王时作。按《卷阿》篇说,“诗”字的出现是在周初,似乎和《金縢》篇可以印证。但《诗序》不尽可信,《金縢》篇近来也有些学者疑为东周时所作;这个字的造成也许并没有那么早,所以只说大概周代才有。至于《诗经》中十二次说到作诗,六次用“歌”字,三次用“诵”字,只三次用“诗”字,那或是因为“诗以声为用”的原故;《诗经》所录原来全是乐歌,乐歌重在歌、诵,所以多称“歌”“诵”。不过歌、诵有时也不合乐,那便是徒歌,与讴、谣同类。徒歌大都出于庶民,记载下来的不多。前引《国语》中所谓“庶人传语”,所谓“胪言”,该包含着这类东西。这里面有“谤”也有“誉”,有讽也有颂——郑舆人诵子产,最为著名。也有非讽非颂的“缘情”之作,见于记载的如《左传》成公十七年的声伯《梦歌》。但这类“缘情”之作所以保存下来,并非因为它们本身的价值,而是别有所为。如《左传》录声伯《梦歌》,便为的记梦的预兆。《诗经》里一半是“缘情”之作,乐工保存它们却只为了它们的声调,为了它们可以供歌唱。那时代是还没有“诗缘情”的自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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