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雠通义 - 焦竑误校汉志第十二

作者: 章学诚2,054】字 目 录

家为非,因改入於墨家。此用柳宗元之说,以为墨子之徒有齐人者为之。归其书於墨家,非以晏子为墨者也。其说良是。部次群书,所以贵有知言之学,否则徇於其名,而不考其实矣。《檀弓》名篇,非檀弓所著,《孟子》篇名有《梁惠王》,亦岂以梁惠王为儒者哉?

——右十二之十一

焦竑以《汉志》、《高祖》、《孝文》二传入儒家为非,因改入於制诏。此说似矣。顾制诰与表章之类,当归故事而附次於《尚书》;焦氏以之归入集部,则全非也。

——右十二之十二

焦竑以《汉志》、《管子》入道家为非,因改入於法家。其说良允。又以《尉缭子》入杂家为非,因改入於兵家;则郑樵先有是说,竑更申之。按《汉志》、《尉缭》,本在兵形势家,书凡三十一篇,其杂家之《尉缭子》,书止二十九篇,班固又不著重复并省,疑本非一书也。

——右十二之十三

焦竑以《汉志》、《山海经》入形法家为非,因改入於地理。其言似矣。然《汉志》无地理专门,以故类例无所附耳。窃疑萧何收秦图籍,西京未亡,刘歆自可访之掌故,乃亦缺而不载,得非疏欤?且班固创《地理志》,其自注郡县之下,或云秦作某地某名,即秦图籍文也。西京奕世,及新莽之时,地名累有更易,见於志注,当日必有其书,而史逸之矣。至地理与形法家言,相为经纬,说已见前,不复置论。

——右十二之十四

焦竑以《汉志》阴阳、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凡五出为非,因总入於五行。不知五行本之《尚书》,而阴阳、蓍龟本之於《周易》也。凡术数之学,各有师承,龟卜蓍筮,长短不同;志并列之,已嫌其未析也。焦氏不达,概部之以五行,岂有当哉?

——右十二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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