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行可进可退,多如蚯蚓,见之初不为害,想别一种类耳。否则物类随时变易,如上古禽兽,能作人语,今则不能之类。
心中含毒者,多作蛇、蝎、蜈蚣。惟有慈心之人,毒不能害。不然,彼以毒来,吾亦以毒往,是一蛇之外,又添一蛇矣。吾纵不能化蛇,岂可反为蛇化乎?
蛇为害人之物,故埋之不使人见。苟充其类,则凡为人害者,皆可作蛇观。除残禁暴,是埋两足之蛇。改往修来,并埋自心之蛇矣。
自“于公治狱”至此,乃帝君举行善得福者示人耳。一人行善得福,则尽人皆然矣。譬如树果,尝一而甘,何须枝枝皆啖。
下附征事(二则)
方便行杀(《大宝积经》)
燃灯佛时有五百贾人,入海采宝。内一恶人,善知兵法,恒为寇盗,欲尽杀五百人,而取其宝。而五百人,皆不退菩萨,杀之者得无量罪,当久堕大地狱。时彼众中,有一导师,名曰大悲,预知其意,因私念言:“若杀此一人,吾当自堕恶道。若不杀此人,则五百善人当受其害,而彼恶人,仍世世堕于地狱。吾若明告众人,又累五百人共发恶念,亦当受苦。”于是生怜悯心,宁自受罪,而刺杀之。佛言:“导师,即吾身是。五百贾人,即贤劫中五百菩萨是。”
[按]此所谓见机得杀也,然必先有宁自受罪之心,而后可行此种方便。否则既欲贪其功,又欲辞其罪,此念已不可问矣,何福报之有?
毙蛇抵命(《现果随录》)
我邑故宗伯顾锡畴,在温州,为副将贺君尧所杀。未几,降乩(jī)于门人张调鼎家,曰:“吾前生误杀一蛇,今蛇为贺君尧,前六月十六,已害我于江中。因果应受,可语我两儿,勿事报仇。”张犹未闻公讣,急遣人至温访之。时太仓吴国杰在温,宴公于江心寺,明晨报公被害,广遣渔人觅尸,无有。夜梦公立水中曰:“我前世为天台僧,击毙一蛇,今抵其命。承君厚意,以前世为我徒孙故也。但向某湾寻之,即得矣。”如言复觅,果得尸,扶榇归昆葬焉。
[按]公前世为天台僧,后世位至宗伯,且文章节义,俱卓卓可传,然犹难免毙蛇之报。况来历万不及此者乎?世之杀蛇者,勿徒以叔敖为藉口也。
“欲广福田,须凭心地”
[发明]此句乃一篇纲领。上述因果之事,此明因果之理。“心地”是因,“福田”是果。世儒不信因果,由于未能理会儒书耳。故论及余庆余殃之说则信,谈及因果即不信,犹之但能呼日,而不知其即为太阳也。
信因果者,其心常畏,畏则不敢为恶。不信因果者,其心常荡,荡则无所忌惮。一人畏而行一善,万人即增万善。一人荡而造一恶,万人即增万恶。故曰: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信因果,大乱之道也。
福田心地图
┌─┐ 报恩田──父母师长和尚─┐
│三│ │
│种│ 功德田──佛菩萨贤圣僧─┼之类
│福│ │
│田│ 贫穷田──饥饿困厄人畜─┘
└─┘
┌─┐ 佛──┐┌─广置义井
│二│ 法──┤方便──┼─建造桥梁
│种│ 僧──┤└─平治险路
│八│ 父母─┼──敬田──┬─孝养父母
│福│ 师僧─┘└─恭敬三宝
│田│ 贫穷─┐┌─给事病人
└─┘ 疾病─┼──悲田──┼─救济贫穷
畜生─┘└─设无遮会
寿短──愿他身死,杀害众生,建造淫祠┬─┐
┌─┐ 寿长──怜悯一切,戒杀放生,宁静惜福┘ │
│世│ 多病──恼害众生,不恤病苦┬──────┤
│间│ 少病──礼拜三宝,惠施医药┘│
│七│ 丑陋──瞋恚斗诤,遮佛光明,笑人丑陋┬─┤
│事│ 端正──忍辱柔和,修造佛像,以食施人┘ │
│不│ 无威德──他物生妒,不能修福┬─────┼故
│齐│ 有威德──不怀嫉妒,诚信不欺┘ │
│皆│ 卑贱──骄己凌人,负他财物,薄视僧尼┬─┤
│由│ 尊贵──信奉三宝,力行善事,处己谦和┘ │
│心│ 贫穷──悭吝不施,常行窃盗┬──────┤
│造│ 富饶──性喜惠施,不负他财┘│
└─┘ 恶智──亲近恶人,赞扬恶法,吝法不说┬─┘
善智──修习智慧,亲近沙门,受持正法┘
┌───多病
├───短命
┌─杀─┘┌──贫穷
├─盗──┴──共财不得自在
┌─┐ ├─淫──┬──妻不贞良
│十│ │└──得不随意眷属
│恶├────┐ 身三恶业─┘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