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此事,正好知审刑院赵安仁、判大理寺韩国华判案不公被解除职务,昌言于是上言:“审刑官应当慎重选择,从今以后,有判刑不当者,应严加惩罚,授任远地做官职,如果有罪被审不立即引伏的,允许追捕。再者天下大辟罪审判完,都分款录写上报,交付刑部详复,用刑违背理法者都应弹劾。只有开封府从未上报案件,如果审判有失,只治原勘官员的罪,知府、判官、推官、检法官都未受责罚,怎么辨明枉屈,为全国表率呢?希望从今以后按外州常例执行。”朝廷采纳这一意见。正好孟州百姓常德方告临津尉以行贿登第,事情交付御史审讯,才得知是知举王钦若受贿,昌言禀告皇上。钦若上诉自辩,诏令邢籨复审,昌言因故意歪曲事实,被夺去官职,贬为安远军行军司马,改到武胜军。
景德初年(1004),授任刑部侍郎。请求兼任三馆职务,任命为判尚书都省。真宗到澶渊,因为盟津居险要之地,增加驻屯部队,任命他为知河阳。历任知天雄军府。境内有小盗,昌言传榜告示:“能告发盗贼者给赏,牙使立即升职。”枢密使王继英认为对付小盗不应擅自悬赏,于是诏令昌言改变榜文,有劳者等候朝旨。不久,改任知镇州,升为户部侍郎。大中祥符二年(1009),去世,终年六十五岁。追赠吏部尚书,赐谥号为“景肃”。录用他的儿子庆嗣为国子监丞,给他俸禄让他守丧满期。侄孙允明为同学究出身。
昌言喜欢提拔后进,在荆湖掌管漕运时,李沆任潭州通判,昌言认为他有宰相之才,上表禀告朝廷。王旦主管岳州平江,昌言一见他,识其志向远大,把女儿嫁给他,后来两人都是贤明宰相。王禹翶从小官升为词职,也是昌言推荐的。
昌言好权强尚气概,当官无所顾避,所到各地以威断闻名,虽然多次遭受贬斥,从未稍稍抑损自己的威断。但是刚愎故纵,对僚吏态度傲慢,当时舆论因此看不起他。庆嗣官至太子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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