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宗议(伏奉圣问,撰议缴进。)
问: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二者皆配天也,或于郊之圜丘,或于国之明堂;或以冬之日至,或以季秋之月;或以祖,或以祢;或曰配天,或曰配上帝。其义何也?
对曰:天道升降于四时。其降也,与人道交;其升也,与人道辨。冬日,上天与人道辨之时也,先王于是乎以天道事之;秋则犹未辨乎人也,先王于是乎以人道事之。以天道事之,则宜远人,宜以自然,故于郊、于圜丘;以人道事之,则宜近人,宜以人为,故于国、于明堂。始而生之者,天道也;成而终之者,人道也。冬之日至,始而生之之时也;季秋之月,成而终之之时也。故以天道事之,则以冬之日至;以人道事之,则以季秋之月。远而尊者,天道也;迩而亲者,人道也。祖远而尊,故以天道事之,则配以祖;祢迩而亲,故以人道事之,则配以祢。郊天,祀之大者也,遍于天之群神,故曰以配天;明堂则弗遍也,故曰以配上帝而已。
夫天与人异道也,天神以人事之,何也?
曰:所谓天者,果异于人邪?所谓人者,果异于天邪?故先王之于人鬼也,或以天道事之,“萧合稷黍,臭阳达于墙屋”者,以天道事之也。呜呼,天人之不相异,非知神之所为,其孰能与于此?
此礼也,尚矣。孔子何以独称周公?
曰:严父配天者,以得天为盛,天自民视听者也,所谓得天,得民而已矣。自生民以来,能继父之志,能述父之事而得四海之欢心,以事其父,未有盛于周公者也。
答圣问赓歌事
臣闻叙有典,秩有礼,命有德,讨有罪,皆天命也。人君能敕正则治,不能敕正则乱,所以敕之不可以无,其为一也。然为于可为之时,则治;为于不可为之时,则乱。故人君不可以不知时。时有难易,事有大细,为难当于其易,为大当于其细,几者事细而易为之时也,故人君不可以不知几。帝庸作歌曰:“敕天之命,惟时惟几。”此之谓也。人君虽知此,然贤臣不心悦而服从,则不能兴事造业而熙百工,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此之谓也。夫欲股肱之喜,盖有其道矣。盖人君率其臣作而兴事,在明乎善而已。明乎善,在所为法以示人者当。所为法以示人者当,乃股肱之所以喜也。股肱喜而事功成,事功成而能屡省以不怠废。此又股肱之所以喜也。为是者,在钦而已矣。皋陶拜手稽首,扬言曰:“念哉!率作兴事,慎乃宪。钦哉!屡省乃成。钦哉!”此之谓也。盖宪者,为法以示人之谓也。所为法以示人者,当率法慎为能,然钦慎而不明乎善,亦何能济?故人君者,以明乎善为难。苟明乎善矣,则人臣孰敢为不善?人臣无敢为不善,事其有不治者乎?乃赓载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此之谓也。人君不务近其人论先王之道以自明,而苟欲以耳目所见闻,总天下万事而断之以私智,则人臣皆将归事于其君,而不任其责。淫辞邪说并至,而人君听断不知所出。此事之所堕也。又歌曰:“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此之谓也。然则人君欲股肱良而庶事康,不在乎他,在明乎善而已。明乎善,不可以责诸人也。伏惟天锡陛下以尧、舜之材,自秦、汉以来欲治之主,固未有能仿佛者,然百工未熙、庶事未康者,殆所谓近其人论先王之道以自明者,尚有所缺,而非可以他求也。臣昨日蒙德音喻及《尚书》赓歌之事,而愚憧仓卒,言不及究,故敢复具所闻以献,伏惟圣心加察。幸甚。
看详杂议
臣今月二日至中书,曾公亮传圣旨以《杂议》一卷付臣看详,臣谨具条奏如后。
议曰:官有定员,则进趣虽多,不能为滥,宜定台、省、监、寺之员。须有缺然后用。
臣某曰:今之台、省、监、寺之官,虽名曰职事官,而实非前代之所谓职事官,而与前代刺史等所带检校官无以异。前代检校官之类,亦不能定员,待有缺然后拟。前代所谓职事官,即今所谓差遣是也。今之差遣,固已有定员,须有缺然后用人矣。若欲令今所谓职事官亦有定员,则今职事官以差遣员数校之,几至两倍,而有功有考当陟者,又未有以御之。欲有定员,所谓可言而不可行者也。
议曰:内外之官,正其名称,出则正刺史、县令之名,入则还台、省之名。
臣某曰:前代有勋官,有散官,有检校官,有职事官。勋官、散官,当其有罪,则皆得议请减,而应免官则又可以当官;而检校官与今行守之官无异,故朝廷与夺,皆足以为人荣辱利害。今散官、勋官、检校官,既不足以为人荣辱利害,为人荣辱利害者,唯有职事官与差遣而已。今若令内外官正其名称,出则正刺史、县令之名,入则还台、省之名,则是丞郎知州谓之刺史,京朝官知州亦谓之刺史,不知职事官之贵贱,何以别乎?又其禄秩位次,不知当复如何?若同之则理不可行,若不同则与未名之时又何以异?臣以为今州郡长吏谓之知州,非不正名,所领职事官,乃与前代刺史等带检校官无异,何伤于正名而欲改之乎?且汉以丞相史刺察州郡,谓之刺史,今欲名州郡长吏为刺史,则何得谓之正名?
议曰:罢官而止俸。
臣某曰:文王治岐,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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