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的民主 - 第四章 职工会的权力

作者: 邹韬奋9,247】字 目 录

苏联职工会主持工厂视察和社会保险。但是这里的问题是:由职工会,不由国家,主持这类的事情,是不是民主国的一个特色呢?倘若在英国,由工人所选的职工会代表来管理社会保险,这对于英国工人——占英国全部人口百分之七十五——是有利呢?还是不利?

据苏联的经验所表示,就是在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里,社会保险的官方的管理者,也许会变成官僚化,不能充分注意每个案件中个人的需要。正是要防止这样的流弊,所以才把社会保险的管理移交给职工会,因此今日在苏联,是由工人所直接选出的代表,不是由政府各部的雇员,管理各工厂所供给的经费,用来保险工人的疾病、残废和老年;如果是妇女,怀孕的母亲和所育的儿童都可得到种种的优待。

关于劳工的卫护,也有相类的情形。有一个时候,在苏联,工厂的视察是由政府一部管理的——由劳工人民委员部。在那个时候,职工会如对于任何特殊的工作场所的状况不满意,不得不向劳工人民委员部请派专家视察。但是今日不同了,可由职工会会员所选出的一位会员,担任工厂视察的工作。这个“卫护劳工的代表”须负责注意法律是确被遵守的,工人是确能受到他们的充分的权利。

当我在一个苏维埃办事处里工作的时候,在打字员里面有一位诉说她的桌子太高。在那个时候,我是职工会的组织者。我视察之后,才知道在苏联打字员所用的桌子的高度是有法律规定的。我因此事访问了卫护劳工的代表,她听我报告之后,坚持厂里管理处应替那些打字员换用新的桌子。这件事在五天以内就办好了。

我们在上面已经知道,工厂的管理处对于工人的福利要怎样负责。依苏联的法律,每一个机关都须替它的工人设备集会和膳食的地方,职工会的办事处,以及工人儿童所用的托儿所和幼稚园;职工会委员会的责任,就是要注意管理处对于这些方面是否已执行了他们的任务,因为要顾到这些事,他们并选出若干特别委员,照料公共的膳食,照顾儿童,以及其他等等。这些代表的工作,就是要在社会保险费中拨款帮助低工资的大家庭;要替这样家庭的儿童设法布置,使他们能在营帐里过他们的假期,不必出费;也要设法解决过于拥挤的住宅问题。这种特别委员也要负责督察托儿所、幼稚园、和营帐里所办的服务是否良好。

这样,一个有家眷而低工资的工人可享受许多免费的服务,由国家的经费中拨助,由所选的职工会职员主持。这样,住在过于拥挤的房屋内的工人家属,也可设法另寻住所,厂里管理处每遇有新的住所可用的时候,总是要对于职工会的建议加以考虑。

关于教育方面,在这里还有几句话要说一说。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在苏联各机关里的工人怎样有机会享受种种范围的免费训练。在这里所要加以补充说明的是:关于这种训练的督察,以及注意这种训练是否普遍地实施起来,这些都是职工会会员自己所要担任的职责。例如在一九三四年中,曾发起一个运动,要苏联的各处工厂都须设立训练班,以提高工人的能力。这些训练班的经费由厂里管理处担负,学生就学,一半用他们自己的时间,一半用他们工作的时间。这些训练班的实际的组织、课程、及教员的决定,都是由职工会委员所委任的“文化代表”主持。

这种的文化组织者是对职工会负责的,也要负责帮助各种各式的公余时间的活动,例如业余戏剧和游戏运动等等。维持这些活动的经费,有一部分是出自职工会的预算,有一部分是出自工厂的“文化费”;关于这“文化费”,厂里特拨用一部分的收入。这样,一方面,工资得按年得到严格的调整,使每一个工人都得依他的工作而获得相当的报酬;在另一方面,还有社会保险费,种种由政府机关所供给的其他经费,也是很大的资源,几全由职工会分配,用来应付那些不能用工资来应付的工人的需要。这样,大家庭的需要,以及高等教育,文化生活,和游戏运动的种种需要,都可以得到大规模的满足,远超过了实际的金钱工资的比例。

关于苏联职工会的活动,还有一个特点值得说一说,因为这个特点能使苏联的职工会会员和其他职业团体的会员发生联系,和其他工厂里的工人发生联系,和其他原来也许无法相遇的公民发生联系。这就是一种制度叫做“赞助制”。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遇有一组工人在社会主义竞赛里胜过别组,或一个工厂胜过了别个工厂,赢的人常用有组织的方法去帮助输的人。这种帮助有的也被称为“赞助制”。

但是这种“赞助制”,还有另外一种形式,就是最不同型的各种机关之间的合作。一个工厂里的职工会委员会也许和红军的一个联队,或和一个集体农场,订立一个“赞助公约”。根据这样一个公约,当收获的时期,这工厂就设法帮助那集体农场,并在全年中把某种工业品供给它。那集体农场也依次把农产品供给这工厂。不但如此,公约的两造还保持着社会的接触,成群的工人和集体农场的农夫,彼此互作社交的访问。相类地,例如上面所提及的红军,那一联队因参加了“赞助公约”,在所做的事情里面,有一件是要教那些工人和集体农场的农夫学习放枪,学习跳落伞的技术,以及其他等等。此外,他们遇那个工厂发生障碍的时候,也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遇着农场收获忙碌的时候,也去帮助他们共同工作。这一联队的红军中各将士要参加那工厂或农场所举行的社交聚会;工人和农民也要参加红军所举行的社交聚会。那工厂里的工人要替这一联队的红军做些技术的职务;那集体农场的农夫也要把农产品送给这一联队的红军应用。由于这样的做法,苏联居民的主要部分,工人、农民、和士兵,彼此有着密切的社会的和实际的接触。

还有个例子,我们在前面曾经提及,在苏联的情况之下,在工厂里的业余戏剧俱乐部可以得到专业的戏院工作者的帮助。这种事情,通常也是由职工会接洽布置的。有时他们也给专业的教导员以报酬,但是在别的时候,他们也和某戏院订立“赞助公约”。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戏院里的工作者在他们公余的时候,帮助工厂里的戏剧组:在工人方面,也替戏院做些技术的服务以作回报。相类地,一个著名的作家也可和一个或两个工人文学组建立“赞助”的关系。他教他们的工作。他可将他的新书让他们试读;他们可以贡献对于他的新书的批判。这样一来,“知识分子”也和居民中的工作大众有了接触。在今日第一流的英国作家,有多少知道他们的著作对大多数人民——百分之七十五的工资劳动者——有什么影响?他们能否想象,大多数的人民——工资劳动者——有一天会读到他们的书?

讲到这里,我们要谈到“赞助制”的另一方面——职工会和国家之间的关联。我们在上面所讨论的,都是把职工会看作是代表工作的人民,和国家所委任的管理当局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我们未曾谈到职工会对于苏联国家本身的管理也有着积极的参加。在实际上,这个问题将在第八章里有更充分的研究,那时我们可将苏联国家的基本结构解释明白。

但是我们在这里却有一个事实需要提出来说一下,就是苏联的职工会组织“赞助制”的办法,不仅是关于集体农场和工厂之间,工厂与红军联队之间,而且也有关于各工厂与政府各部之间,例如财政人民委员部(即财政部,下类推),健康人民委员部,教育人民委员部,甚至伸展到苏联的主席加里宁同志的办公处。例如在工作时间过了之后,有若干工人从几个最重要的莫斯科工厂里出来,跑到政府的办公处里面去,去参加重要的管理工作。有的在本地,当工作时间过了之后,跑到他们本地苏维埃的办公处里面去,在该处各部工作。但是关于这个题目,值得用一章来研究,以后我们还要谈到。

可见苏联的工厂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在这里面,工作者的组织(即职工会)有着领导的作用。每一个人对于他自己的职务要负个人的责任,同时对于全体的工作也负有集体的责任:这是苏联工厂的特色。所谓集体的责任,它的意义就是集体的讨论和批判;它的意义是人民必须管理他们自己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工人有着相当的工作日,也有着相当的假期,就是在输送机旁工作的工人,也能重新感觉到手工业者所有的一种快乐。这工厂是他的,他和他的伙伴们都可由于更有效率的和更增加的生产而享到利益。他常常能对于工作的程序,计划改善的方法,而且知道这些改善的方法是可以被采用的。就是在本身原来是最少兴趣的工作,也能够使人获得某种优美的感觉;社会主义竞赛甚至可以使扫地板的工作也使人感觉到好像有参加足球运动中所可得到的那种惊喜的情绪。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苏联的工人觉得他是为自己,同时也是为着别人而工作;因此他就是做最简单的工作,也觉得自傲;这种自傲的心情,如工作的结果全是为某些别人的利益,如结果愈大而将来愈要发生失业的现象,那是很难感觉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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