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元年正月载:“辛巳,太傅冯石、太尉刘熹、司徒李郃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冯、刘以阿党权贵,李郃以人多疾疫免。”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0〕“三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三年载:“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无清介辟召,策罢。”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一〕“四年”,此句至“今封珠却还”诸句原无。稽瑞引云:“顺帝永安四年,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诏曰:‘海内颇害异,而砻不惟竭忠,而喻明珠之求也,求媚烦扰。’令封珠还蒲密。”御览卷八0二引云:“永建四年,汉阳太守文砻献大珠。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谕明珠之瑞求媚,今封珠却还。’”事类赋卷九引云:“永建四年,汉阳太守文砻献大珠。顺帝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喻明珠之瑞以求媚,今封珠却还。’”今综合三书所引增补。聚珍本云:永建“四年,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惟竭忠,而远献明珠以求媚。’令封珠还蒲密”。字句稍异。袁宏后汉纪卷一八载永建四年献珠事云:“五月,汉阳都尉献大珠。诏曰:‘海内有灾,太官减膳,都尉不宣扬本朝,而献珠求媚,今其封还。’”
〔二二〕“太尉刘光、司空张皓以阴阳不和”,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四年五月载:“丁巳,太尉刘光、司空张皓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以阴阳不和,久讬病,策罢。”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三〕“司徒许敬为陵轹使者策罢,以千石禄终身”,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四年载:“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许敬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为陵轹使者策罢,以千石禄终身。”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四〕“六年,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六年载:“十二月,日南徼外叶调国、掸国遣使贡献。”其下李贤引“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云云四句作注,今据增补。“六年”一句,系据范书补入。玉海卷一五二引“遣使师会诣阙”一句。
〔二五〕“阳嘉元年”,此句至“害加孕妇”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元年载:“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李贤注云:“望都,县名,属中山国,今定州县也。章帝改曲逆为蒲阴,亦属中山,与望都相近,故城在今定州北。东观记亦作‘蒲’,本多作‘满’字者,误也。东观记又云:‘为不祠北岳所致。诏曰:“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孤幼。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比不奉祠,淫刑放滥,害加孕妇”也。’”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六〕“二年”,此句至“皆除郎中”诸句原无,书钞卷六三引,今据增补。
〔二七〕“赵远”,当作“赵建”,姚本、聚珍本作“赵建”,御览卷二一五、唐类函卷五五亦引作“赵建”。书钞卷五六引续汉书云:“左雄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范晔后汉书左雄传同,皆可证“赵建”二字为是。
〔二八〕“十二”,姚本同,御览卷二一五引亦同,聚珍本作“十三”,唐类函卷五五引同。按“十二”不误,书钞卷五六引续汉书、范晔后汉书左雄传皆云谢廉、赵建年十二。
〔二九〕“应化而至”,此句御览卷二一五引同,姚本作“应召而至”,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六三、唐类函卷五五引与姚本同。聚珍本作“召而至”。
〔三0〕“疏勒王盘遣使文时诣阙”,此句至“尾端茸毛大如斗”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阳嘉二年六月载:“疏勒国献师子、封牛。”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疏勒王盘遣使文时诣阙。”又御览卷八八九引东观汉记云:“阳嘉中,疏勒国献师子、封牛,师子形似虎,正黄,有髯耏,尾端茸毛大如斗。”此句至“尾端茸毛大如斗”诸句即据李贤注和御览所引增补。事文类聚后集卷三六、卷五六,玉海卷一五四,笺注倭名类聚抄卷七亦引,字句与此略同。聚珍本漏辑“师子形似虎”云云诸句。
〔三一〕“冬十月庚午”,此句至“如旧典”诸句原无,隋书音乐志下引为东观汉记顺帝纪中文字,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阳嘉二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李贤注、玉海卷一0四仅引“元和以来,音戾不调,修复如旧典”三句。玉海卷六两引,一引字句与隋书音乐志下所引全同,一引字句与范书顺帝纪李贤注所引相同。范书顺帝纪阳嘉二年载:“冬十月庚午,行礼辟雍,奏应钟,始复黄钟,作乐器随月律。”
〔三二〕“四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四年载:“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以选举贪污,策罢。”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书钞卷五一引东观汉记云:“太尉张酺、郑洪、徐防、赵喜、随延、宠桓,并以日蚀免。”“随延”疑即“施延”之讹。
〔三三〕“诏曰”,此句至“京师不觉”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阳嘉四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三四〕“零陵言日食”,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六载:“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阳嘉四年闰六月。
〔三五〕“永和元年”,此句至“追号为开封君”诸句原无。书钞卷四八引东观汉记顺帝纪云:“大将军夫人躬先率下,淑慎其身,超号为开封君。即大将军梁冀之妻也。”“大将军夫人”云云,似为顺帝诏文。末句系虞世南所加注释之语,且又有讹误。范晔后汉书梁商传载:阳嘉“三年,以商为大将军,固称疾不起。四年,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诣阙受命。明年,夫人阴氏薨,追号开封君,赠印绶”。所谓“明年”,即永和元年,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二载:“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所谓“后母”,即梁商妻阴氏。从范书、司马彪书记载来看,书钞“超号”二字当作“追号”,“梁冀”二字当作“梁商”。今据书钞所引,又参酌范书、司马彪书增补“永和元年”至“追号为开封君”诸句。
〔三六〕“六年十二月诏”,此句至“食租税”诸句原无,书钞卷四七引东观汉记顺帝纪有此段文字,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永和”二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三七〕“其以汉中南郑之武阳亭封贤孙承先为武阳亭侯”,范晔后汉书西羌传载:永和“五年夏,且冻、傅难种羌等遂反叛,攻金城,与西塞及湟中杂种羌胡大寇三辅。……拜马贤为征西将军,……且冻分遣种人寇武都,烧陇关,掠苑马。六年春,马贤将五六千骑击之,到射姑山,贤军败,贤及二子皆战殁。顺帝愍之,赐布三千匹,谷千斛,封贤孙光为舞阳亭侯,租入岁百万”。与此略异。
〔三八〕“汉安元年”,此下三句原无,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二载:“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刘昭注引东观汉记云:“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今据刘昭注,又酌取司马彪书字句增补。
〔三九〕“时以远近献马众多”,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汉安元年载:“秋七月,始置承华厩。”其下李贤引此下四句作注,今据增补。玉海卷一四八亦引此下四句,文字与李贤注全同。御览卷一九一引云:“顺帝汉安元年,始置承华厩舍令。”东汉会要卷三四“顺帝汉安元年,始置承华厩”下引东观汉记注云:“时以远近献马众多,园厩充满,始置。”
〔四0〕“八月”,此句上原有“汉安元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四一〕“八人”,谓侍中杜乔、光禄大夫周举、守光禄大夫郭遵、冯羡、栾巴、张纲、周栩、刘班,见范晔后汉书顺帝纪。
〔四二〕“二年,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此二句原无,御览卷八五三引东观汉记云:“顺帝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按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汉安二年十月载:“丙午,禁沽酒。”顺帝诏当在汉安二年。今据御览所引,又参酌范书增补此二句。
〔四三〕“爱敬尽于事亲”,此下二句见孝经天子章。
〔四四〕“敬慎威仪”,此下二句见诗大雅抑篇。
〔四五〕“露布奏可”,玉海卷六四引云:“有司奏孝顺号曰敬宗,露布奏可。”又卷二0三引云:“有司奏孝顺号,露布奏可。”“露布”,谓不加检封,公开宣布。此条东汉会要卷四引,首句前有“顺帝崩”一句,其余诸句文字全同。
〔四六〕“遇奸追臣”,此四字有讹误。姚本、聚珍本和陈禹谟刻本书钞皆无此四字。
〔四七〕“追封为汝阴东乡侯”,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皆入籍建传。按书钞卷四七于此条前冠有“东观汉顺帝纪云”七字,可见当入顺帝纪。中常侍籍建追封为汝阴东乡侯的具体时间不详,姑将此条文字置于顺帝纪末。范晔后汉书宦者孙程传云:“初,帝(谓顺帝)见废,监太子家小黄门籍建、傅高梵、长秋长赵熹、丞良贺、药长夏珍皆以无过获罪,建等坐徙朔方。及帝即位,并擢为中常侍。……建后封东乡侯,三百户。”
孝冲皇帝
孝冲皇帝讳炳,〔一〕顺帝之少子也。年三岁,〔二〕是时皇太子数不幸,国副未定,有司上言宜建圣嗣。建康元年四月,立为太子。顺帝崩,太子即帝位,尊皇后梁氏为皇太后。帝幼弱,太后临朝。永熹元年正月,〔三〕帝崩于玉堂前殿,在位一年,葬怀陵。御览卷九二
〔一〕“孝冲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六孝冲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九、卷二0,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年三岁”,从下文来看,此谓冲帝年三岁时立为太子。但范晔后汉书冲帝纪云:“建康元年,立为皇太子,其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年二岁。”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云冲帝由太子即位时年二岁。
〔三〕 “永熹”,聚珍本作“永嘉”,袁宏后汉纪卷二0作“元嘉”,汲古阁本、武英殿本范晔后汉书左雄传云:“迄于永熹,察选清平,多得其人。”按“永熹”、“永嘉”、“元嘉”皆误,史绳祖学斋占毕卷三云:“淳熙二年春,邛州蒲江县上乘院僧治基增筑大殿,辟地几仞,得古竁焉。其封石刻作两阙状,中有文二十九字,云‘永□元年二月十二日,蜀郡临邛汉安乡安定里公乘校官掾王幽,字珍儒’。”则冲帝年号当作“永□”。钱大昭后汉书辨疑有说,可以参阅。
孝质皇帝
孝质皇帝讳缵,〔一〕章帝玄孙,千乘贞王之曾孙也,〔二〕乐安王孙,〔三〕渤海王子也。〔四〕年八岁,茂质纯淑,好学尊师,〔五〕有闻于郡国。孝冲帝崩,征封建平侯,即皇帝位。传勉头及所带玉印、鹿皮冠、黄衣诣洛阳,〔六〕诏悬夏城门外,章示百姓。本初元年闰六月,帝崩于玉堂前殿,在位一年,时方九岁,葬静陵。御览卷九二
〔一〕 “孝质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六孝质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二0。
〔二〕 “千乘贞王”,即刘伉,和帝长兄,建初四年封千乘王,立十五年卒,谥贞,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三〕 “乐安王”,即刘宠,宠又名伏胡。千乘贞王伉卒后,子宠嗣,永元七年,改国名乐安,立二十八年卒,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四〕 “渤海王”,即刘鸿,乐安王宠卒后,子鸿嗣。质帝立,梁太后下诏,改封鸿为渤海王,立二十六年卒,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五〕 “好学尊师”,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六〕 “传勉头及所带玉印、鹿皮冠、黄衣诣洛阳”,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质帝纪永□元年载:“三月,九江贼马勉称‘黄帝’。九江都尉滕抚讨马勉、范容、周生,大破斩之。”其下李贤引此下三句作注,今据增补。
威宗孝桓皇帝
孝桓皇帝讳志,〔一〕章帝曾孙,河间孝王孙,〔二〕蠡吾侯翼之长子也,〔三〕母曰匽夫人。〔四〕年十四,袭爵,始入,有殊于人,梁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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