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位皆在坛上。”
〔一三二〕“时以平旦,服色、牺牲尚黑”,此二句原无“时以”六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二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三三〕“季夏黄色”,此句至“云台致敬祭祀礼亦宜之”诸句,原仅有“郊祀帝尧以配天,宗高祖以配上帝”二句,且“宗”下又脱“祀”字。今据御览卷五二七引增补。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末句作“云台致敬祭祀之礼仪亦如之”。
〔一三四〕“汉刘祖尧”,原脱“尧”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三五〕“宜令”,此二字原误倒,今据聚珍本乙正。
〔一三六〕“至不能救”,此句聚珍本作“不敢救”。后汉纪卷四云:“浮远,不能救。”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是时浮为幽州牧,彭宠攻浮于蓟,则宠为客,浮为主,非浮远至也。范书云:‘帝读檄,怒曰:“营相去百里,其势岂得相及。”宠果大破隆军,浮远,遂不能救。’最得其实,本书‘至’字疑衍。”按“至”字与“不能救”三字作一句读,文义可通。考证误以“至”字与上文连读,遂疑“至”字为衍文。
〔一三七〕“咸曰上神”,后汉纪卷四云:“吏还说上语,皆以为神也。”
〔一三八〕“南越献白雉”,此句原无,稽瑞引云:“光武建武二年,南越献白雉。”今据增补。
〔一三九〕“光武征秦丰,幸旧宅”,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玉海卷一七五亦引,今据增补。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及岑彭传,春三月,帝自将南征。夏四月,破斩邓奉。五月,还宫,令岑彭等南击秦丰。秋七月,大破于黎丘。至冬十月,乃幸舂陵。此牵连书之,殊未明晰。”
〔一四0〕“上幸舂陵,祠园庙,大置酒”,此事类聚卷三九、御览卷五二六亦引,字句相同。书钞卷一六引“置酒旧宅”四字,当为同一事。
〔一四一〕“以皇祖皇考墓为昌陵”,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五七亦引,今据增补。
〔一四二〕“因以舂陵为章陵县”,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六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乡为章陵县。世世复傜役,比丰、沛,无有所豫。”此盖牵连后事言之。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亦引此句,文字微异。
〔一四三〕“隗嚣上书,报以殊礼”,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九亦引,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一引“待以殊礼”四字,与此为同一事。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建武二年,大司徒邓禹西击赤眉,屯云阳。禹裨将冯愔引兵叛禹,西向天水,嚣逆击,破之于高平,尽获辎重。于是禹承制遣使节命嚣为西州大将军,得专制凉州、朔方事。及赤眉去长安,欲西上陇,嚣遣将军杨广迎击,破之,又追败之于乌氏、泾阳间。嚣既有功于汉,又受邓禹爵,署其腹心,议者多劝通使京师。三年,嚣乃上书诣阙。光武素闻其风声,报以殊礼,言称字,用敌国之仪,所以慰藉之良厚。”
〔一四四〕“一石”,书钞卷一五六引作“一斗”。
〔一四五〕“天下野谷旅生,麻菽尤盛”,编珠卷四、类聚卷八五亦引此文。“旅”,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上李贤注云:“寄也。不因播种而生,故曰旅。”类聚卷八五引作“旋”,误。
〔一四六〕“其”,聚珍本作“为”,文选卷三四枚乘七发李善注引亦作“为”。
〔一四七〕“野谷生者稀少,而南亩亦益辟矣”,稽瑞引云:“光武建武二年,野蚕自茧,披于山阜,民收其利,其后耘蚕稍广,二物渐息。”与此文字出入较多。又引云:“光武建武二年,野谷橹生。五年弥多。”“橹”当作“稆”,与“旅”字古通。“五年弥多”句,诸书皆未引征。
〔一四八〕“建武五年”,此句至“赐博士弟子有差”诸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四引,今据增补。
〔一四九〕“诸生吏子弟”,其上原有“宫”字,系衍文,聚珍本无,书钞卷八三、类聚卷三八引皆无此字,今据删。
〔一五0〕“野谷弥多”,此句原无,稽瑞引云:“光武建武二年,野谷橹生,五年弥多。”今据增补。“橹”乃“稆”之讹,上文注已有说。
〔一五一〕“吴汉下朐城”,平定董宪、庞萌,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后汉纪卷五。
〔一五二〕“取此两子置度外”,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六年,关东悉平。帝积苦兵间,以嚣子内侍,公孙述远据边陲,乃谓诸将曰:‘且当置此两子于度外耳。’”
〔一五三〕“至”,此字原脱,从文义来看,当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五四〕“简练臣下之行”,书钞卷七引“简练臣下”四字。
〔一五五〕“吏民惊惶”,后汉纪卷五云:“每幸郡国,见父老掾吏,问数十年事,吏民皆惊喜。”
〔一五六〕“上犹以余间讲经艺”,“讲”字书钞卷一四引作“谋”,误。书钞卷一0三、类聚卷五八引云:“光武数召诸将,置酒赏赐,坐席之间,以要其死力。当此之时,贼檄日以百数,忧不可胜,上犹以余间讲经艺。”御览卷五九七、永乐大典卷二0八五0引同,惟脱“赏”字。
〔一五七〕“署曰‘公孙皇帝’”,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云:“述亦好为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一姓不得再受命。又引录运法曰:‘废昌帝,立公孙。’括地象曰:‘帝轩辕受命,公孙氏握。’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谓西方太守而乙绝卯金也。……又自言手文有奇,及得龙兴之瑞。数移书中国,冀以感动众心。帝患之,乃与述书曰:‘图谶言“公孙”,即宣帝也。代汉者当涂高,君岂高之身邪?乃复以掌文为瑞,王莽何足效乎!君非吾贼臣乱子,仓卒时人皆欲为君事耳,何足数也。君日月已逝,妻子弱小,当早为定计,可以无忧。天下神器,不可力争,宜留三思。’署曰‘公孙皇帝’。述不答。”
〔一五八〕“到朝廷凡数十见”,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前到朝廷,上引见数十。”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凡十四见。”通鉴卷四一胡三省注引同。
〔一五九〕“材直惊人,其勇非人之敌”,此二句书钞卷一四引作“才直惊人,勇非人敌”。
〔一六0〕“校”,书钞卷一四引作“受”。
〔一六一〕“反复胜也”,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隗嚣听信马援之言,遂遣长子恂入质。而此记载隗嚣遣子入侍在马援之言以前,彼此歧异。
〔一六二〕“代郡太守刘兴将数百骑攻贾览”,此句至“以为国家坐知千里”诸句原无,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曹景宗李善注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字句微异。书钞卷七引,仅有“坐知千里”四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六年六月载;“代郡太守刘兴击卢芳将贾览于高柳,战殁。”又卢芳传云:建武“六年,芳将军贾览将胡骑击杀代郡太守刘兴”。
〔一六三〕“又旧制上书以青布囊素裹封书”,此句书钞卷一三六引作“上书以青布制囊素裹封书”。
〔一六四〕“报”,原误作“执”,聚珍本作“报”,今据改。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作“报”。
〔一六五〕“尘”,聚珍本同,注云:“太平御览作‘属’。”是聚珍本辑者所用御览与影宋本御览字异。按作“尘”作“属”,于义均通,而以“尘”字义长。文选卷一五张衡思玄赋李善注;“尘,久也。”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作“尘”。
〔一六六〕“上书”,聚珍本同,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作“尚书”。
〔一六七〕“刮玺”,聚珍本同,注云:“太平御览作‘引经’。”与影宋本御览字异。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作“刮玺”。
〔一六八〕“常以日出时”,“日”字下原衍一“日”字,聚珍本无,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无,今据删。
〔一六九〕“其余以俟中使者出报”,此句聚珍本作“其余禺中使者出报”,字有脱误,当以御览卷九0所引为正。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作“其余遇中使者出报”,亦有讹脱。
〔一七0〕“所见”,聚珍本脱,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脱。
〔一七一〕“诏诰天下令薄葬”,“诏”字下原衍“有”字,聚珍本无,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无,今据删。
〔一七二〕“八年闰月”,此年闰四月。
〔一七三〕“五郡”,原误作“五部”,聚珍本不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八年“闰月,帝自征嚣,河西大将军窦融率五郡太守与车驾会高平”。李贤注:“五郡谓陇西、金城、天水、酒泉、张掖。”后汉纪卷六云:建武闰四月,“窦融与五郡太守将步骑数万、辎重五千两与上会第一”。第一属高平县。
〔一七四〕“入”,聚珍本同,注云:“太平御览作‘西’。”聚珍本辑者所用御览与影宋本御览字异。
〔一七五〕“出城餐糗糒”,“餐”字下原衍“粮”字,聚珍本无,今据删。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建武“九年春,嚣病且饿,出城餐糗糒,恚愤而死”。李贤注云:“郑康成注周礼曰:‘糗,熬大豆与米也。’说文曰:‘糒,干饭也。’”
〔一七六〕“腹胀死”,此下聚珍本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幸章陵,修园庙旧宅田里舍。”注云:“文选李善注作‘过章陵,祠园庙’。”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十一年……三月己酉,幸南阳;还,幸章陵,祠园陵。”后汉纪卷六云:“十一年春三月己酉,上幸南阳,过章陵,祠园庙。”通鉴卷四二云:“十一年春三月己酉,帝幸南阳,还幸章陵,庚午,车驾还宫。”皆不言修园庙旧宅田里舍。初学记卷二四引东观汉记云:“建武十七年,幸章陵,修园庙旧宅田里舍。”显然,聚珍本所辑是据初学记,把十七年事误系于十一年。范书光武帝纪十七年载:冬十月“甲申,幸章陵,修园庙,祠旧宅,观田庐,置酒作乐,赏赐。……。乃悉为舂陵宗室起祠堂。……。十二月,至自章陵”。事又见通鉴卷四三。初学记所引与范书、通鉴完全相合。又光武帝在建武十一年幸章陵,来去匆匆,未能久停,不可能修园庙旧宅。而十七年幸章陵,停留两月之久,故有时间修园庙旧宅。聚珍本编次失误,可以肯定无疑。又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建武中,更名舂陵为章陵,光武过章陵,祠园庙。”此所引乃东观汉记光武帝纪建武三年文,已见前。聚珍本在此引李善注所引为注,舛乱失次。
〔一七七〕“入犍为界”,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吴汉伐公孙述,出师实在十一年十二月。下‘入犍为界’云云,乃在次年正月,方是十二年事,此盖通始事言之。”
〔一七八〕“诏书告汉直拥兵到成都”,此“成都”乃“广都”之误。后汉纪卷六云:“汉入犍为界,诸县多城守。诏令汉直到广都,据其心腹,诸城自下。汉意难之。既进兵广都,诸城皆降。”可为确证。
〔一七九〕“独言朝廷以为我缚贼手足矣”,此句文义不明,必有脱文。
〔一八0〕“遣轻骑至成都,烧市桥”,此为拔广都后事,上文叙事未完。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入犍为界,诸县皆城守。汉乃进军攻广都,拔之。遣轻骑烧成都市桥,武阳以东诸小城皆降。”
〔一八一〕“成都十万人,不可轻也”,原无下句。此二句聚珍本作“成都十万余众,不可轻也”,今据补下句。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帝戒汉曰:‘成都十余万众,不可轻也。’”
〔一八二〕“且”,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作“但”。
〔一八三〕“移徙辄自坚”,此叙事未完。据范晔后汉书吴汉传、后汉纪卷六所载,此下有吴汉违诏兵败事,被引书者删去。
〔一八四〕“下诏让吴汉副将刘禹曰”,此句文选卷五二魏文帝典论李善注引作“上诏让汉曰”。后汉记卷六作“诏让吴汉、刘尚曰”。按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汉“副将武威将军刘尚”。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作‘禹’。”
〔一八五〕“婴”,文选卷五二魏文帝典论李善注作“孩”,与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同。
〔一八六〕“家有弊帚,享之千金”,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五二魏文帝典论李善注、王应麟急就篇补注卷三亦引,今据增补。“家有弊帚,享之千金”,为民间习语,言人各自以其所有为善。
〔一八七〕“放麑”,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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