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 第3部分

作者: 刘珍66,337】字 目 录

卷五三引亦有此字,范晔后汉书杜林传同,今据增补。

〔一0〕“杜林上疏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云:建武“七年五月,诏三公曰:‘汉当郊尧。其与卿大夫、博士议。’”杜林认为汉业特起,功不缘尧,遂上此疏。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亦载此事。

〔一一〕“税”,姚本、聚珍本作“取”。

〔一二〕“民无”,姚本作“无有”,聚珍本作“人无”,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同。

〔一三〕“比”,聚珍本作“七”,误。

〔一四〕“张氏虽皆降散”,“张氏”谓张步。建武初,步据有齐地,后光武帝讨步,步降,封为安丘侯,与家属居洛阳。八年夏,步携妻子逃奔临淮,与弟弘、蓝欲招其旧部,乘船入海,被琅邪太守陈俊追杀。事详范晔后汉书张步传。

〔一五〕“大司徒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一六〕“字伯山”,原误作“字仲子”。

〔一七〕“为光禄勋”,建武十一年,杜林代郭宪为光禄勋。见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一八〕“同”,原脱此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九〕“有”,事类赋卷二一引作“存”。按二字于义皆通。“存”,恤养。

〔二0〕“是伯山所以胜我也”,此条类聚卷六六、御览卷八三五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一〕“王又以师数加馈遗”,建武十九年,皇太子彊废为东海王,以杜林为王傅。此所谓“王”,即指东海王彊。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王以师故数加馈遗”,其上又有“林为东海王傅”一句。二本所增,系据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二二〕“杜林代张纯为大司空”,此文有误。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十二年冬十月,大司空朱浮免,光禄勋杜林为大司空。二十三年秋八月,杜林卒。冬十月,太仆张纯为大司空。又杜林传云:建武二十二年,“代朱浮为大司空”。张纯传云: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为大司空”。与光武帝纪相合。

〔二三〕“务于无为”,此条御览卷二0八亦引,字句全同。

郭丹

郭丹,〔一〕字少卿,南阳人。累世千石,父稚为丹买田宅居业。丹为司徒,〔二〕视事五年,薨。赐送甚宠,〔三〕百官会朝,诏问丹家,时宗正刘匡对曰:“郭丹为三公,典牧州郡,田亩不增。”御览卷八二一郭丹从师长安,买符入函谷关,〔四〕乃慨然叹曰:“丹不乘使者车,终不出关。”既至京师,尝为都讲,诸儒咸钦重之。〔五〕更始二年,三公举丹贤能,征为谏议大夫,持节使归南阳,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六〕果乘高车出关,如其志。〔七〕书钞卷一三九

郭丹为更始谏议大夫,使南阳,安集受降。更始败,〔八〕丹无所归节传,以弊布缠裹节,如担负状,昼伏夜行,求谒更始妻子,奉还节传,因归乡里。书钞卷一三0

郭丹为郡功曹,荐阴□、程胡、鲁歆自代。太守杜诗曰:“古者卿士让位,今功曹稽古经,〔九〕可为至德。编署黄堂,〔一0〕以为后法。”〔一一〕御览卷二六四

郭丹师事公孙昌,敬重,常持蒲编席,人异之。〔一一〕御览卷七0九

郭丹为司徒,在朝名清廉公正。〔一二〕类聚卷四七

〔一〕 “郭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丹为司徒”,此下各句当在郭丹传篇末。

〔三〕 “赐送甚宠”,此下二句原无,路子复藏明抄本、徐氏明抄本、五川居士藏明抄本、傅增湘藏明抄本、清四录堂抄本书钞卷三八引皆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 “符”,书钞卷四0、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引同。御览卷七七八引作“传”,卷八二八引作“繻”。按“传”即符信,“繻”亦为符信。汉书终军传记载:“初,军从济南当诣博士,步入关,关吏予军繻。军问:‘以此何为?’吏曰:‘为复传,还当以合符。’军曰:‘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繻而去。”颜师古注引张晏云:“繻,符也。书帛裂而分之,若券契矣。”又引苏林云:“繻,帛边也。旧关出入皆以传。传烦,因裂繻头合以为符信也。”汉代关符制度大略如此。

〔五〕 “钦”,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作“敬”。

〔六〕 “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御览卷七七八引同,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亦同,书钞卷四0引仅无“有”字,聚珍本无“丹”、“有”二字。而书钞卷五六引作“自去家十有三年”,姚本和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引作“自去家十三年”。

〔七〕 “如其志”,此条合璧事类别集卷八引作“郭丹初之长安,过宛,从宛人陈兆买入关符,以入函谷关。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车不出关。’丹自入关后,十二年不归,后如关,竟如本志”。六帖卷九、类聚卷六所引与合璧事类别集卷八文字稍有不同,初学记卷七、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所引较为简略。“陈兆”,六帖卷九引同,类聚卷六、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皆引作“陈洮”,聚珍本亦作“陈洮”。

〔八〕 “更始败”,此下二句御览卷六八一引作“更始败,诸将军悉归上,普获封爵,丹无所归节传”,聚珍本同,惟“获”字作“赐”。

〔九〕 “今功曹稽古经”,“稽”字下聚珍本有“含”字,文选卷四六任昉王文宪集序李善注引同。按史记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诗云:‘虞、芮质厥成。’毛苌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邑,男女异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君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地以为闲原。’”杜诗说郭丹“稽古经”,即指此。

〔一0〕“黄堂”,太守处理公务之所。

〔一一〕“以为后法”,六帖卷七七也引有以上一段文字,但较此简略。

〔一二〕“常持蒲编席,人异之”,此二句聚珍本作“常待重编席,显异之”。按“常”,与“尝”字通。古人席地而坐,蒲席厚软,“持蒲编席”,表示敬重。“重编席”,即双层的席子。用这种席子相待,也是敬重的表示。

〔一三〕“在朝名清廉公正”,此条御览卷二0七亦引。书钞卷三八、卷五二引仅无“名”字,余全同。

吴良

吴良,〔一〕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以清白方正称于乡里。为郡议曹掾,正旦掾入贺,〔二〕太守门下掾王望前言曰:“齐郡败乱,遭离盗贼,人民饥饿,不闻鸡鸣狗吠之音。〔三〕明府视事五年,土地开辟,盗贼灭息,五谷丰熟,家给人足。今日岁首,诚上雅寿。”掾皆称万岁。〔四〕良跪曰:〔五〕“门下掾佞谄,〔六〕明府无受其觞。〔七〕盗贼未弭,〔八〕人民困乏,〔九〕不能家给人足。于今议曹掾尚无葱,〔一0〕宁为家给人足耶?”望曰:〔一一〕“议曹惰寙,自无葱,宁足为不家给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遂不举觞,赐鳆鱼百枚。宴罢,〔一二〕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不拜。御览卷四二七良习大夏侯尚书。〔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吴良传李贤注

吴良以清白方正称,东平王苍辟为西曹掾,数谏正苍,多善策。苍上表荐良。御览卷二四九

东平王苍荐吏吴良,〔一四〕上以章示公卿,曰:“前见良头须皎然,〔一五〕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萧何荐韩信,〔一六〕设坛即拜,不复考试,以良为议郎。”〔一七〕御览卷六三一

永平中,车驾出,信阳侯阴就干车骑,突卤簿。车府令齐国徐匡钩就车,〔一八〕收奴送狱。〔一九〕诏书遣匡,自系。〔二0〕吴良上书言:“信阳侯骄慢,干突车骑,〔二一〕无人臣礼,大不敬,〔二二〕匡执法守正而下狱,臣恐政化由是堕矣。”〔二三〕于是诏出匡,左迁即丘长。〔二四〕书钞卷五五

吴良为司徒长史,以清白方正称。〔二五〕书钞卷三七

〔一〕 “吴良”,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二〕 “正旦掾入贺”,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岁旦与掾吏入贺”,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岁旦与掾史入贺”,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此“掾”指郡中诸曹掾史。

〔三〕 “狗”,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犬”。

〔四〕 “掾”,姚本和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掾史”,聚珍本作“掾吏”。

〔五〕 “良跪曰”,此句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五三九、卷九三八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良时跪曰”,书钞卷三七引作“良终于下坐勃然作进曰”,御览卷二六四引作“良于下席勃然进曰”。

〔六〕 “门下掾佞谄”,此句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门下掾谄佞”,书钞卷一二九引作“门下掾侮谄”。御览卷九三八引作“门下侯谄”,字有讹脱。书钞卷三七引作“望,佞邪之人,欺谄无状”,御览卷二六四引同,仅无“望”字。按以上诸书所引,字句间有异同,似以书钞卷三七所引接近原貌。

〔七〕 “明府无受其觞”,此句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愿勿受其觞”。

〔八〕 “弭”,书钞卷一二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尽”,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亦引作“尽”。

〔九〕 “民”,御览卷五三九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庶”。

〔一0〕“于今议曹掾尚无葱”,此句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今良曹掾,尚无葱”,书钞卷一二九引同,仅无“良”字,御览卷五三九引亦同,仅无“今”字。

〔一一〕“望曰”,此下四句原无,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宴罢”,此下四句御览卷二六四引作“宴罢,转良为功曹,耻以言受进,终不肯谒”。书钞卷三七引“耻”上有“良”字,末句无“肯”字,余与御览卷二六四引同。聚珍本无“宴罢”二字,“耻”上有“良”字,余与御览引全同。御览卷九三八引作“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遂不肯谒”。

〔一三〕“良习大夏侯尚书”,此句聚珍本在上条“为郡议曹掾”句前。按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东平王刘苍上疏荐吴良云:“躬俭安贫,白首一节,又治尚书,学通师法。”此处李贤注引东观汉记“良习大夏侯尚书”一句。据此,“良习”云云也可能是刘苍疏中之语。

〔一四〕“东平王苍荐吏吴良”,“苍”字下书钞卷五六引有“上疏”二字。

〔一五〕“前见良头须皎然”,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又御览卷三七四引云:“吴良为东平王所荐,诏曰:‘前见良头须皎然,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今以良为议郎。’”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显宗语,与此略同。

〔一六〕“荐”,书钞卷五六引作“举”。

〔一七〕“以良为议郎”,“以”字上聚珍本和书钞卷五六、御览卷三七四引有“今”字,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当据增补。此条类聚卷五三亦引,字有脱漏。

〔一八〕“钩”,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云:“留也。”王先谦集解引惠栋云:“王幼学云:‘古兵有钩有镶,引来曰钩,推去曰镶。’”

〔一九〕“收奴送狱”,此句聚珍本作“收御者送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三0引作“收送狱”。按此句当以聚珍本为是。

〔二0〕“自系”,此句有脱字。聚珍本作“匡自系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书钞卷三七引作“自系狱”,御览卷二三0引作“自系不出”。

〔二一〕“干突车骑”,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0引有,今据增补。

〔二二〕“大不敬”,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0引有,今据增补。

〔二三〕“臣恐政化由是堕矣”,此句聚珍本作“恐政化由是而坠”,书钞卷三七引作“恐政化由是而隳矣”,御览卷二三0引作“臣恐陛下政化由是隳矣”。范晔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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