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 - 下经咸传卷四

作者:【暂缺】 【13,426】字 目 录

臣妾吉”者,亲於所近,系在於下,施之於人,畜养臣妾则可矣,大事则凶,故曰:“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疏]正义曰:“不可大事”者,释此“系遯”之人,以“畜臣妾吉”,明其不可为大事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疏]正义曰:九四处在於外,而有应於内。处外即意欲远遯,应内则未能弃舍。若好遯君子,超然不顾,所以得吉。小人有所系恋,即不能遯,故曰“小人否”也。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疏]正义曰:嫌读为“圯”,故音之也。

九五:嘉遯,贞吉。

[疏]正义曰:“嘉遯贞吉”者,嘉,美也。五居於外,得位居中,是“遯而得正”。二为已应,不敢违拒,从五之命,率正其志,“遯而得正,反制於内”,“不恶而严,得正之吉”,为遯之美,故曰“嘉遯贞吉”也。

《象》曰:“嘉遯,贞吉”,以正志也。

[疏]正义曰:“以正志”者,小人应命,不敢为邪,是五能正二之志,故成遯之美也。

上九:肥遯,无不利。

[疏]“上九,肥遯无不利”。正义曰:《子夏传》曰:“肥,饶裕也。”四、五虽在於外,皆在内有应,犹有反顾之心。惟上九最在外极,无应於内,心无疑顾,是遯之最优,故曰“肥遯”。遯而得肥,无所不利,故云“无不利”也。注“最处外极”至“无不利也”。正义曰:砫,矢名也。郑注《周礼》“”结缴於矢谓之砫。”缴,《字林》及《说文》云:“缴,生丝缕也。”

《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大壮:利贞。

[疏]正义曰:大壮,卦名也。壮者,强盛之名。以阳称大,阳长既多,是大者盛壮,故曰“大壮”。“利贞”者,卦德也。群阳盛大,小道将灭,大者获正,故曰“利贞”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

[疏]“《彖》曰”至“壮也”。正义曰:“大者壮也”者,就爻释卦名。阳爻浸长,巳至於四,是大者盛壮,故曰“大者壮也”。注“大者谓阳爻”至“利贞也”。正义曰:释名之下,剩解利贞,成“大者”之义也。

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疏]正义曰:“刚以动故壮”者,就二体释卦名。乾刚而震动,柔弱而动,即有退弱;刚强以动,所以成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者,就爻释卦德。大者获正,故得“利贞”。“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者,因大获正,遂广美正人之义。天地之道,弘正极大,故正大则见天地之情。不言万物者,壮大之名,义归天极,故不与咸、恒同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

[疏]正义曰:震雷为威动,乾天主刚健,雷在天上,是“刚以动”,所以为“大壮”。

君子以非礼弗履。

[疏]正义曰:盛极之时,好生骄溢,故於“大壮”诚以非礼勿履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疏]正义曰:“壮于趾征凶有孚”者,趾,足也。初在体下,有如趾足之象,故曰“壮于趾”也。施之於人,即是在下而用壮也。在下用壮,陵犯於物,以斯而行,凶其信矣。故曰“征凶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疏]正义曰:“其孚穷”者,释“壮於趾”者,其人信其穷凶也。

九二: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疏]正义曰:以其居中履谦,行不违礼,故得正而吉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

[疏]“九三小人用”至“羸其角”。正义曰:罔,罗罔也。羝羊,羖羊也。藩,藩篱也。羸,拘累缠绕也。九三处《乾》之上,是“健之极”也。又“以阳居阳”,是健而不谦也。健而不谦,必用其壮也。小人当此,不知恐惧,即用以为壮盛,故曰“小人用壮”。君子当此即虑危难,用之以为罗罔於巳,故曰“君子用罔”。以壮为正,其正必危,故云“贞厉”也。以此为正,状似“羝羊触藩”也。必拘羸其角矣。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疏]正义曰:言小人用以为壮者,即是君子所以为罗罔也。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

[疏]正义曰:“大舆”者,大车也。“下刚而进,将有忧虞”。而九四“以阳处阴,行不违谦”,居谦即“不失其壮”,故得正吉,而“悔亡”也。故云“贞吉悔亡”。九三以壮健不谦,即被“羸其角”。九四以谦而进,谓之上行。阴爻“不罔巳路,故藩决不羸也”。“壮于大舆之輹”者,言四乘车而进,其輹壮大无有能脱之者,故曰“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也。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疏]正义曰:“尚往”者,尚,庶几也。言已不失其壮,庶几可以往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疏]“六五,丧羊于易,无悔”。正义曰:“丧羊于易无悔”者,羊,壮也。居大壮之时,“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违谦越礼,必丧其壮。群阳方进,势不可止。若於平易之时,逆舍其壮,委身任二,不为违拒,亦刚所不害,不害即无悔矣,故曰“丧羊于易无悔”也。注“居於大壮”至“丧羊于易”。正义曰:羊,刚狠之物,故以譬壮。云“必丧其羊失其所居”者,言违谦越礼,理势必然。云“能丧壮于易不於险难”者,二虽应已,刚长则侵,阴为已寇难,必丧其壮,当在於平易寇难未来之时,勿於险难敌寇既来之日。良由居之有必丧之理,故戒其预防。而庄氏云:“《经》止一言丧羊,而《注》为两处分用。初云‘必丧其羊,失其所居’,是自然应失。后云‘能丧壮於易,不於险难’,故得无咎。自能丧其羊,二理自为矛盾。”窃谓庄氏此言,全不识《注》意。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正由处不当位,故须舍其壮也。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疏]“上六羝羊触藩”至“艰则吉”。正义曰:“退”谓退避。“遂”谓进往。有应於三,疑之不巳,故不能退避。然惧於刚长,故不能遂往,故云“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也。“无攸利”者,持疑犹豫,不能自决,以此处事,未见其利,故曰“无攸利”也。“艰则吉”者,虽处刚长,刚不害正。但艰固其志,不舍於三,即得吉,故曰“艰则吉”也。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疏]正义曰:“不详也”者,祥者善也。进退不定,非为善也,故云“不祥也”。“咎不长也”者,能艰固其志,即忧患消亡,其咎不长,释所以得吉也。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疏]正义曰:“晋”者,卦名也。“晋”之为义,进长之名。此卦明臣之昻进,故谓之“晋”。“康”者,美之名也。“侯”谓昻进之臣也。臣既柔进,天子美之,赐以车马,蕃多而众庶,故曰“康侯用锡马蕃庶”也。“昼日三接”者,言非惟蒙赐蕃多,又被亲宠频数,一昼之间,三度接见也。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

[疏]“《彖》曰晋进也”至“进而上行”。正义曰:“晋,进也”者,以今释古,古之“晋”字,即以进长为义,恐后世不晓,故以“进”释之。“明出地上”者,此就二体释得“晋”名。离上坤下,故言“明出地上”。明既出地,渐就进长,所以为“晋”。“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者,此就二体之义及六五之爻,释“康侯用锡马”巳下也。“坤”,顺也;“离”,丽也。又为明坤能顺从而丽著於大明,六五以柔而进,上行贵位,顺而著明臣之美道也。“柔进而上行”,君上所与也,故得厚赐而被亲宠也。

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疏]“是以康侯”至“三接也”。正义曰:释讫举《经》以结君宠之意也。注“康美之名也”至“一昼三接也”。正义曰:举此对释者,盖讼言终朝,晋言一昼,俱不尽一日,明黜陟之速,所以示惩劝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疏]“《象》曰”至“以昭明德”。正义曰:“自昭明德”者,昭亦明也,谓自显明其德也。周氏等为“照”以为自照己身。《老子》曰:“自知者明。”用明以自照为明德。案:王《注》此云:“以顺著明自显之道。”又此卦与明夷正反。《明夷·象》云:“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王注彼云:“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藏明於内,乃得明也。”准此二注,明王之《注》意以此为自显明德。昭字宜为昭,周氏等为照,非《注》旨也。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疏]“初六晋如摧如”至“无咎”。正义曰:“晋如摧如贞吉”者,何氏云:“摧,退也。裕,宽也。如,辞也。”初六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於斯将隆”,进则之明,退则居顺,进之与退,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罔孚”者,处卦之始,功业未著,未为人所信服,故曰“罔孚”。“裕无咎”者,裕,宽也。“方践卦始,未至履位”,不可自以为足也,若以此为足,是“自丧其长”也。故必宜宽裕其德,使功业弘广,然后“无咎”,故曰“裕无咎”也。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疏]“《象》曰“至”未受命也”。正义曰:“独行正”者,独犹专也,言进与退,专行其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者,进之初,未得履位,未受锡命,故宜宽裕进德,乃得“无咎”。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疏]“六二晋如愁如”至“于其王母”。正义曰:“晋如愁如”者,六二进而无应於上,其德不见昭明,故曰“进如愁如”,忧其不昭也。“贞吉”者,然履顺居於中正,不以无应而不脩其德,正而获吉,故曰“贞吉”也。“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者,介者,大也。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初虽“愁如”,但守正不改,终能受此大福於其所脩,故曰“受兹介福於其王母”。注“进而无应”至“于其王母也”。正义曰:“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者,此王用《中孚》九二爻辞也。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众允,悔亡。

[疏]正义曰:六三处非其位,有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其悔亡”。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疏]正义曰:居晋之时,众皆欲进,巳应於上,志在上行,故能与众同信也。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疏]“九四晋如鼫鼠,贞厉”。正义曰:“晋如鼫鼠”者,鼫鼠有五能而不成伎之蟲也。九四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据三阴,上不许其承,下不许其据,以斯为进,无业可安,无据可守,事同鼫鼠,无所成功也。以斯为进,正之危也,故曰“晋如鼫鼠,贞厉”也。注“履非其位”至“无所守也”。正义曰:“晋如鼫鼠无所守也”者,蔡邕《劝学篇》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注》曰:“能飞不能过屋,能绿不能穷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本草经》云:“蝼蛄一名鼫鼠”,谓此也。郑引《诗》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谓大鼠也。陆机以为“雀鼠”。案:王以为“无所守”,盖五伎者当之。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疏]“《象》曰鼫鼠”至“无不利”。正义曰:“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者,居不当位,悔也。“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自用其明,以事委任於下,故得“悔亡”。既以事任下,委物责成,失之与得,不须忧恤,故曰“失得勿恤”也。能用此道,所往皆吉而无不利,故曰“往吉无不利”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疏]正义曰:“有庆”者,委任得人,非惟自得无忧,亦将人所庆说,故曰“有庆”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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