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 - 系辞上卷七

作者:【暂缺】 【24,525】字 目 录

理深奥,能弥纶天地之道,仰观俯察,知死生之说。

彖者,言乎象者也。

[疏]正义曰:《彖》谓卦下之辞,言说乎一卦之象也。

爻者,言乎变者也。

[疏]正义曰:谓爻下之辞,言说此爻之象改变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

[疏]正义曰:“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者,谓爻卦下辞也。著其吉凶者,言论其卦爻失之与得之义也。前章言据其卦爻之象,故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此章据其卦爻之辞,故云“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者,辞著悔吝者,言说此卦爻有小疵病也。有小疵病,必预有忧虞,故前章云:“悔吝者,忧虞之象。”但前章据其象,此章论其辞也。“无咎者,善补过也”者,辞称无咎者,即此卦爻能补其过。若不能补过,则有咎也。案《略例》:无咎有二,一者善能补过,故无咎。二者其祸自已招,无所怨咎,故《节》之六三:“不节之嗟,又谁咎也?”但如此者少,此据多者言之,故云“善补过也”。前章举其大略,故不细言无咎之事,此章备论也。“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者,以爻者言乎变,以此之故,陈列物之贵贱者在存乎六爻之位,皆上贵而下贱也。

齐小大者存乎卦,

[疏]正义曰:以彖者言乎象,象有小大,故齐辨物之小大者存乎卦也。犹若《泰》则“小往大来,吉亨”,《否》则“大往小来”之类是也。

辩吉凶者存乎辞,

[疏]“辩吉”至“乎辞”。正义曰:谓辩明卦之与爻之吉凶,存乎卦爻下之言辞是也。注“辞爻”至“差也”。正义曰:云:“辞,爻辞也”者,其实卦之与爻,皆有其辞。知是爻辞者,但卦辞变化少,爻辞变化多,此《经》“辩吉凶者存乎辞”,与“齐小大者存乎卦”,二文相对,上既云卦,故此辞为爻辞也。云“言象所以明小大”者,即“齐小大者存乎卦”是也。云“言变化所以明吉凶”者,则“辩吉凶者存乎辞”是也。云“故小大之义存乎卦”者,覆说“言象所以明小大”也。云“吉凶之状见乎爻”者,覆说“言变所以明吉凶”也。云“悔吝无咎,其例一也”者,谓悔吝无咎,体例与吉凶一也,皆是存乎辞。云“悔吝小疵无咎,皆生乎变”者,谓皆生於爻也。言乎变者,谓皆从爻变而来。云“事有小大”者,大则为吉凶,小则为悔吝无咎也。云“故下历言五者之差”者,谓於吉凶下历次言五者之差别,数五者,谓吉一,凶二,悔三,吝四,无咎五。“然诸儒以为五者,皆数列贵贱者存乎位,”是其一也。“齐小大者存乎卦”,是其二也。“辩吉凶者存乎辞”,是其三也。“忧悔吝者存乎介”,是其四也。“震无咎者存乎无悔”,是其五也。於《经》数之为便,但於《注》理则乖,今并存焉,任后贤所释。

忧悔吝者存乎介,

[疏]正义曰:介谓纤介,谓小小疵病。能预忧虞悔吝者,存於细小之疵病也。

震无咎者存乎无悔。

[疏]正义曰:震,动也。动而无咎者,存乎能自悔过也。

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

[疏]正义曰:其道光明谓之大,其道消散谓之小。若之適通泰,其辞则说易,若之適否塞,其辞则难险也。

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易》与天地准,

[疏]正义曰:“辞也者,各指其所之”者,谓爻卦之辞,各斥其爻卦之之適也。若之適於善,则其辞善。若之適於恶,则其辞恶也。“《易》与天地准”者,自此已上,论卦爻辞理之义;自此已下,广明《易》道之美。言圣人作《易》,与天地相准。谓准拟天地,则乾健以法天,坤顺以法地之类是也。

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

[疏]正义曰:“故能弥纶天地之道”者,以《易》与天地相准,为此之故圣人用易,能弥纶天地之道,弥谓弥缝补合,纶谓经纶牵引,能补合牵引天地之道,用此易道也。““仰以观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者,天有悬象而成文章,故称文也。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条理,故称理也。“是故知幽明之故”者,故谓事也。故以用易道,仰观俯察,知无形之幽,有形之明,义理事故也。“原始反终,故知生死之说”者,言用易理,原穷事物之初始,反复事物之终末,始终吉凶,皆悉包罗,以此之故,知死生之数也。正谓用易道参其逆顺,则祸福可知;用蓍策求其吉凶,则死生可识也。

[疏]正义曰:“精气为物”至“鲜矣”,此第四章也。上章明卦爻之义,其事类稍尽,但卦爻未明鬼神情状。此章说物之改变而为鬼神,易能通鬼神之变化,故於此章明之。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

[疏]正义曰:云:“精气为物”者,谓阴阳精灵之气,氤氲积聚而为万物也。“游魂为变”者,物既积聚,极则分散,将散之时,浮游精魂,去离物形,而为改变,则生变为死,成变为败,或未死之间,变为异类也。

是故知鬼神之情状。

[疏]“是故”至“情状”。正义曰:能穷易理,尽生死变化,以此之故,能知鬼神之内外情状也。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为,但极聚散之理,则知鬼神之情状也。言圣人以易之理面能然也。注“知变化之道”。正义曰:案下云“神无方”,韩氏云自此以上皆言神之所为。则此《经》“情状”是虚地之神。圣人极虚无之神,如变化之道,幽冥悉通,故能知鬼神之情状。

与天地相似,故不违。

[疏]正义曰:天地能知鬼神,任其变化。圣人亦穷神尽性,能知鬼神,是与天地相似,所为所作,故不违於天地,能与天地合也。

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

[疏]正义曰:“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者,圣人无物不知,是知周於万物。天下皆养,是道济天下也。“故不过”者,所为皆得其宜,不有愆过,使物失分也。

旁行而不流,

[疏]正义曰:言圣人之德,应变旁行,无不被及,而不有流移淫过。若不应变化,非理而动,则为流淫也。

乐天知命,故不忧。

[疏]正义曰:顺天施化,是欢乐於天;识物始终,是自知性命。顺天道之常数,知性命之始终,任自然之理,故不忧也。

安土敦乎仁,故能爱。

[疏]正义曰:言万物之性,皆欲安静於土,敦厚於仁。圣人能行此安土敦仁之化,故能爱养万物也。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

[疏]正义曰:范谓模范,围谓周围,言圣人所为所作,模范周围天地之化养,言法则天地以施其化,而不有过失违天地者也。

曲成万物而不遗。

[疏]正义曰:言圣人随变而应,屈曲委细,成就万物,而不有遗弃细小而不成也。

通乎昼夜之道而知。

[疏]正义曰:言圣人通晓於昼夜之道,昼则明也,夜则幽也,言通晓於幽明之道,而无事不知也。自此以上,皆神之所为,圣人能极神之幽隐之德也。

故神无方,而易无体。

[疏]“故神”至“无体”。正义曰:神则寂然虚无,阴阳深远,不可求难,是无一方可明也。易则随物改变,应变而往,无一体可定也。注“自此以上”。正义曰:自此以上,皆言神之所为者,谓从“神无方”以上,至“精气为物”以下,《经》之所云,皆言神所施为。神者,微妙玄通,不可测量,故能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知周万物,乐天知命,安土敦仁,范围天地,曲成万物,通乎昼夜,此皆神之功用也。作《易》者因自然之神以垂教,欲使圣人用此神道以被天下,虽是神之所为,亦是圣人所为。云“方体者,皆系於形器”者,方是处所之名,体是形质之称。凡处所形质,非是虚无,皆系著於器物,故云“皆系於形器”也。云“神则阴阳不测”者,既幽微不可测度,不可测,则何有处所,是“神无方”也。云“易则唯变所適”者,既是变易,唯变之適,不有定往,何可有体,是“易无体”也。云“不可以一方一体明”者,解“无方”“无体”也。凡“无方”“无体”,各有二义。一者神则不见其处所云为,是无方也;二则周游运动,不常在一处,亦是无方也。无体者,一是自然而变,而不知变之所由,是无形体也;二则随变而往,无定在一体,亦是无体也。

一阴一阳之谓道,

[疏]“一阴”至“谓道”。正义曰:一谓无也,无阴无阳,乃谓之道。一得为无者,无是虚无,虚无是大虚,不可分别,唯一而已,故以一为无也。若其有境,则彼此相形,有二有不得为一。故在阴之时,而不见为阴之功;在阳之时,而不见为阳之力,自然而有阴阳,自然无所营为,此则道之谓也。故以言之为道,以数言之谓之一,以体言之谓之无,以物得开通谓之道,以微妙不测谓之神,以应机变化谓之易,总而言之,皆虚无之谓也。圣人以人事名之,随其义理,立其称号。注“道者”至“一阳也”。正义曰:云:“道者何?无之称”者,此韩氏自问其道而释之也。道是虚无之称,以虚无能开通於物,故称之曰道。云“无不通,无不由”者,若处於有,有则为物碍难,不可当通。道既虚无为体,则不为碍难,故曰“无不通”也。“无不由”者,言万物皆因之而通,由之而有。云“况之曰道”者,比况道路以为称也。“寂然无体,不可为象”者,谓寂然幽静而无体,不可以形象求,是不可为象。至如天覆地载,日照月临,冬寒夏暑,春生秋杀,万物运动,皆由道而然,岂见其所营,知其所为?是“寂然无体,不可为象”也。云“必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者,犹若风雨是有之所用,当用之时,以无为心,风雨既极之后,万物赖此风雨而得生育,是生育之功,由风雨无心而成。是“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是神之发作动用,以生万物,其功成就,乃在於无形。应机变化,虽有功用,本其用之所以,亦在於无也。故至乎“神无方,而《易》无体”,自然无为之道,可显见矣。当其有用之时,道未见也。云“故穷变以尽神”者,神则杳然不测,千变万化。圣人则穷此千变万化,以尽神之妙理,故云穷变化以尽神。云“因神以明道”者,谓尽神之理,唯在虚无,因此虚无之神,以明道之所在,道亦虚无,故云“因神以明道”也。“阴阳虽殊,无一以待之”者,言阴之与阳,虽有两气,恒用虚无之一,以拟待之。言在阳之时,亦以为虚无,无此阳也。在阴之时,亦以为虚无,无此阴也。云“在阴为无阴,阴以之生”者,谓道虽在於阴,而无於阴,言道所生皆无阴也。虽无于阴,阴终由道而生,故言“阴以之生”也。“在阳为无阳,阳以之成”者,谓道虽在阳,阳中必无道也。虽无於阳,阳必由道而成,故言“阳以成之”也。道虽无於阴阳,然亦不离於阴阳,阴阳虽由道成,即阴阳亦非道,故曰“一阴一阳”也。

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

[疏]正义曰:“继之者善也”者,道是生物开通,善是顺理养物,故继道之功者,唯善行也。“成之者性也”者,若能成就此道者,是人之本性。若性仁者成就此道为仁性,知者成就此道为知也。故云“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是仁之与知,皆资道而得成仁知也。

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

[疏]“百姓”至“鲜矣”。正义曰:“百姓日用而不知”者,言万方百姓,恒日日赖用此道而得生,而不知道之功力也。言道冥昧不以功为功,故百姓日用而不能知也。“故君子之道鲜矣”者,君子谓圣人也。仁知则各滞於所见,百姓则日用不知,明体道君子,不亦少乎?注“君子体道”至“极也”。正义曰:“君子体道以为用”者,谓圣人为君子,体履於至道,法道而施政,则《老子》云“为而不宰,功成不居”是也。云“仁知则滞於所见”者,言仁知虽贤犹有偏,见仁者观道谓道为仁,知者观道谓道为知,不能遍晓,是滞於所见也。是道既以无为用,若以仁以知,则滞所见也。至於百姓,但日用通生之道,又不知通生由道而来,故云“百姓日用而不知”也。云“体斯道者,不亦鲜矣”者,是圣人君子独能悟道,故云“不亦鲜矣”。云“故常无欲以观其妙”者,引《老子·道经》之文,以结成此义。“无欲”谓无心,若能寂然无心无欲,观其道之妙趣,谓不为所为,得道之妙理也。云“始可以语至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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