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断案 - 元集

作者:【暂缺】 【13,467】字 目 录

三子,一子为僧,还族归分家产,助教不肯,经官断定作诸子分家,与叔共五子,助教亦得一分,作六分分矣。戊申至癸丑乃六年,当年又死一男一女,乃太岁克宅故也。其经官者,亦太岁入宅克宅也。

卯为沙门,申为僧之申与辛同类,今从外退回宅上,是僧还俗也。乙亦沙门,辛为僧舍,申,辛之兄也。

邵三翁癸亥生,四十六岁,占宅。戊申年八月辛巳日辰将亥时。

 勾 合 朱 蛇

 戌 亥 子 丑 后 空 勾 后 财 己卯 后

青酉  寅贵卯 申 戌 卯 兄  申 空 ◎

空申  卯后辛 卯 巳 戌 父 丁丑 蛇 ⊙

 未 午 巳 辰

 虎 常 玄 阴

邵先生曰:此课乃妻为主,日去加辰,夫去脱妻,妻为长,夫反为少也。然汝之妻,本兄之妻,而汝得之,日后只得九年相守。第八年因作生地,与兄弟不足,生虽得此地,而死不得葬也。目下主丧妻,缘是磨压东门,所以有再娶之患也。

申为磨,加卯为压东门也。辛以卯为妻,上见天后,妻为主。干又就支,反致勾留,上见勾陈故也。申加卯上作天空,申乃今日之同类,而加妻上,是兄之妻也。

申同类为兄,加卯妻爻上,是为兄之妻。然不加申酉空亡,又作天空,必兄已亡,遂有其妻,所以邵公敢开此口。若申不空,则不可乱断。

末丑,辛之墓;加于同类之上,并蛇丑八数,是以八年因作生地,与兄弟不和,丑土生申金,乃生地也。九年死者,戌加巳,上五下四,共九数也。

邵秀才癸丑年生五十七岁占宅及父母,己酉年二月乙巳日戌将亥时。邵秀才名百一,闰月十二日辰时生。

 勾 合 朱 蛇

 辰 巳 午 未 青 勾 空 青财辰勾

青卯  申贵卯 辰 寅 卯比卯龙

空寅  酉后辰 巳 卯 乙比寅空

 丑 子 亥 戌

 虎 常 玄 阴

邵先生曰:凡传用,若干支阴阳已先据其位,只以不备推测,不可重复取用。今第一课卯加辰,卯木,辰内乙亦木,不克,第二课寅加卯,第三课辰加巳俱不克,第四课卯加辰,乙已为干先据,何得重传?是支课不足用也,当以日遥克为用,卦名弹射,如此占之方应,术人多以第四课发用为元首,传用已差,占何得应?皆由用术不精,反云六壬不灵,岂不诬哉?此课乙木克土,卯来害日,宅不容人。初传辰,自宅上传出,中仍归卯位,此乃夺父之财禄,三传不离支干,乙以卯为禄,寅为同类,必有兄弟出去了,后复归来。辰为勾陈主争讼,课中不见父母,止同类自相吞并,占者与父母各居十六七年,至五十九、六十,行年到亥子,上见父母,则有服矣。后分毫不爽。

邵巡检癸亥生,四十六岁,占宅。戊申年六月庚辰日二十七午将寅时。

 朱 合 勾 青

 酉 戌 亥 子 青 蛇 玄 青 父 庚辰 玄

蛇申  丑空子 申 辰 子 兄  申 蛇 ◎

贵未  寅虎申 辰 子 庚 子 丙子 青 ⊙

 午 巳 辰 卯

 后 阴 玄 常

邵先生曰:金日得水局,三传日辰皆子孙爻,脱处见青龙,生处见元武,临官上见螣蛇,一生被子息作吵,一个死了,一个又来,且生得好取尽父母气力了方休,家计亦被子孙磨灭。

此宅十二年后,出怪,住不得,必别迁。初受任日,兵卒不合,末后却吉。后任必得巡检水陆之职,更后在水边屯三任,六十三上难过也。邵娶宗女为妻,得被恩泽,前后生八子,或三岁、二岁、一岁即死。及婢生三子,亦然,再纳一妾,又生二男一女,前后委被子息坏尽精气。

先生初不与巡检相识,便知其详如此。及巡检任满,果授英州水陆巡检,本州岛驻箚。至绍兴十五年乙丑四月初三作古,果年六十三矣。盖金日得润下局,及干支上神各为脱气,庚以子为真气,子息乘青龙脱气,又有元武螣蛇二凶,兼青龙三个,皆水兽,只管盗其真气,故一子死,一子又来。日临辰作蛇,日申七数,辰五数,凑成十二年。螣蛇变龙,所以怪出扰害,遂迁寺中居住。六十三上死者,盖子加申,子九数,申七数,七九共六十三也。

任三翁庚午生三十九岁占宅,戊申年十一月壬寅日丑将申时。

 青 空 虎 常

 戌 亥 子 丑 虎 朱 勾 后 兄 庚子 虎

勾酉  寅玄子 未 酉 辰 财  巳 贵 ◎

合申  卯阴未 寅 辰 壬 官 戊戌 青 ⊙

 未 午 巳 辰

 朱 蛇 贵 后

邵先生曰:此课占宅,而身宅居墓无气,因婢妾相争,遂出其婢,而后再归,却与宅有合。又常被子息及兄弟作扰,又门户上口舌不足,只喜末空亡,又是绝乡,下稍口舌扰乱俱绝无矣。何以知婢再归?盖天盘酉之阴神,却乃寅加酉,又是宅也。兼酉加辰与辰合,天将勾陈夹住,勾陈为牙人,故主辰日其婢再还也。又辰为日上神故也。大凡隔七八局,三传回环,只是发用,与宅六害,故事多阻。巳既绝地,故至甲辰乙巳日自绝也。果一一如占。

邵伯达占宅基,己酉年十月庚寅日十五寅将酉时。

 合 勾 青 空

 戌 亥 子 丑 青 贵 后 空 子 戊子 青 ⊙

朱酉  寅虎子 未 午 丑 官 癸巳 阴

蛇申  卯常未 寅 丑 庚 父 丙戌 合

 未 午 巳 辰

 贵 后 阴 玄

邵先生曰:大凡占求宅基,以日为人,辰为宅,须看支辰,合支上空亡,是宅不可得而图也。

本身近基且近宅,何以得移?初传脱气,虽得青龙,又在空地,亦是暂住,尚未有定论也。

中传巳,巳为店业,太阴为妇人。巳加子作太阴,庚生于巳,是买得老妇人店业,便是宅基,其妇人干办,是本人亲族,事皆由他。伯达以兄弟众多,伯叔共住,欲谋迁外居,累求未许,其妇人店屋,是伊房叔母,因无生计与彼当门户,却要设计买得店屋,遂与彼私增价买之,至丁巳年方造此宅也。

夫宅要看支,支上空,是未有宅基也。却见中传长生,便就长生上言,况求新宅,看何方生旺即是。

巳为店,加子为北方,太阴为妇人,未戌属土,生今日之庚,乃是尊长作干人。戌又为仆,乃干仆也。六合则成就也。

童保仪丁巳生五十二岁占宅,戊申年六月丁巳初七未将酉时。

 空 虎 常 玄

 卯 辰 巳 午 勾 空 空 常 子  丑 勾 ◎

青寅  未阴丑 卯 卯 巳 官 癸亥 朱 ⊙

勾丑  申后卯 巳 巳 丁 财 辛酉 贵

 子 亥 戌 酉

 合 朱 蛇 贵

邵先生曰:此课六阴相继,更无阳神,更六月建未,又是阴月,丁巳又是阴,命从此衰败不振,兼婢不测,殒命于厕;丁巳二火,自旺方递归死绝之地,宅前有大树枯朽,若不去之,闲事相扰,主有一子患腹气,又不合将后阁为猪圈,猪盛克人,四年败,六年败尽也。童保仪因地方寇发,遂得名目,自后成家兴旺;及先生与占,却云四年败,六年败尽也,彼不深信。本年十月一婢上厕,不觉坠死厕中。宅前有二百年大枫树,已枯朽大半,系族人祖坟。阅此更妙,卯阴上得丑为墓,日治得朱,暮治得勾,且又发用,是以主闲事相扰。十二月外乡一人来树下自缢。其第二子常患疝气,其家屋宽,兄弟分出,去后无人居住,遂以后阁养猪。第四年拆四边屋卖,六年果败尽。仅存五口,移出店屋居住。

大凡丑亥酉卯此四支,先生皆以为极阴;丁巳日又传归阴方绝地,宅上卯,末传酉,俱六数,故主六年败尽。此断家宅,故取宅上神卯,酉为归计门,是以取此二处决之也。加于巳亥上,亦四年之数。甲寅旬乙卯为真木一作卯加巳为真木,故有大树在门。天空主朽,丑为阁,亥加丑上,故养猪;酉加亥为今日死神,酉为婢,亥为厕,故主婢死于厕也。

丑为坟墓,卯为门树,亥是楼阁。

郑宣义占宅,八月癸丑日巳将丑时。

 空 虎 常 玄

 酉 戌 亥 子 空 朱 空 朱 父 己酉 空

青申  丑阴酉 巳 酉 巳 官 癸丑 阴

勾未  寅后巳 丑 巳 癸 财 乙巳 朱

 午 巳 辰 卯

 合 朱 蛇 贵

邵先生曰:此课人盛宅狭,人与宅替;不出四年,必主修造酒房,厨下一婢酒中死;不要买叔婆之产,必有退悔;又主有三所店,先开二所见财,后开一所主败;宅前不合置淘锅,主八年内淘锅屋下必停丧,是时其家四分矣。郑兄弟十人,共四十余口,未曾分;至辛亥年,公果造酒房;十二月婢盗酒饮,醉死。己酉年与叔婆交易,叔婆有子二人,年幼不曾预名,后果退悔。又丙辰戊午二年两店兴旺,己丑又开淘锅,正对门前,至乙卯二月弟妇死,殡于内。

盖谓人盛者,癸日遇巳酉丑,八月旺金来生也。宅狭宅替者,丑为宅,值金局而脱气也。丑为八月死气,加于酉婢之上,丑上见巳,巳为厨灶,癸水见酉,乃酒也,故主婢死于酒房厨下。三店者,日上、支上、传上见三个巳,巳为店业。一所败者,癸水绝于巳故也。又为巳为锅,值癸水乃淘锅也。八年者,双巳四数也。

附论:支上巳,末传巳,皆为日财,故二所见财。日上巳独不以财爻论,乃绝神加日也,故主败,丑为宅,上加巳,是必宅前置淘锅也。又一人论曰:癸绝于巳,似矣。然予犹有说焉,丑生于申,宁不绝于巳乎?则绝巳云云者,非其至也。其或癸水克巳,巳为店受克,则自败。庶几近是。爱圅曰,此二论不知何人之笔,附录于此,以便对考。要知先开二所见财,似指干支上二巳而言也。后开一所主败,似指末传上巳而言也。末传为归计,不宜逢绝之意欤?

王德卿辛酉生四十八岁占宅,戊申年十月壬子日卯时卯将。

 贵 后 阴 玄

 巳 午 未 申 青 青 空 空 兄 辛亥 空

蛇辰  酉常子 子 亥 亥 兄 壬子 青

朱卯  戌虎子 子 亥 壬 子  卯 朱 ◎⊙

 寅 丑 子 亥

 合 勾 青 空

邵先生曰:此课财禄极稳,但自有膀胱气及阴肿水气之扰。宅上帝旺,财物兴隆。今年进子又添孙,中传及支子也。子边作亥,乃孙字也。末传卯乘朱雀,主门户不宁,户役事扰。堂上不合安符,主家中无一时安静,家资得池塘之利,必然大发。尚有十六年寿,主水肿而亡。王乃士人,善治家,只是受膀胱病累,本年三月生子,十二月又添孙,常为户役聒吵。堂上挂一天师,自此梦寐不安,怪异影响,遂去之,果无事。其家池塘最盛,一年有数万鱼利,越十六年果死。盖壬子日十月亥子水旺,又壬禄居亥,而旺于子,亥四数,课中四个亥,四四一十六年也。

此非先生意,乃及门诸子增入之辞也。何则?课传止二亥,亥为旺气,当倍进,即曰伏吟,断少则二亥八年,又不可云十六年矣。且亥乃日禄,何反之决死?是此说之谬可知矣。按邵公之意,或用越十六年而行年在辰,辰为壬日之墓,流年太岁在亥,太岁乘空临身,所谓当头立也。太岁即临身而行年又入墓地,故主十六年而亡耳。邵公之意,毋乃在此乎?

童得松丁巳生五十三岁占宅,己酉年六月壬戌日未将丑时。

 勾 合 朱 蛇

 亥 子 丑 寅 青 后 勾 阴 财 丁巳 阴

青戌  卯贵戌 辰 亥 巳 兄 癸亥 勾

空酉  辰后辰 戌 巳 壬 财 丁巳 阴

 申 未 午 巳

 虎 常 玄 阴

邵先生曰:此课德丧神消,人亡家破。何以言之?盖壬德在亥,亥为闭口,无德可言,是谓德丧。爱圅窃谓亥德临绝地为德丧。身命临亥,火被水克,是谓神消。生气受克而死气为主,是谓人亡。

辰来破宅,又为干支之墓,是谓家破。

一为宅水不通,二为灶厕不便。巳为灶,亥为厕,巳亥相加为不便。我去彼绝,彼来此绝,墓来克日,是为凶课。童闻先生之言,遂迁店居住,其房遂空,而祸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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