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运动史 - 第八章 洋务路线的改善及战略性转变

作者: 夏东元9,305】字 目 录

需1000余万两②。显然,到70年代军事上开支又进一步大幅度增加了。而清政府年财政收入,只是由原来的4000万两增为5000—6000万两;加上外贸长期入超,白银继续外流等因素,财政经济形势极为严峻。诚如李鸿章所说:“军兴以来,凡有可设法生财之处,历经搜刮无遗。商困民穷,势已岌岌。”①财政经济危机必然在军事上带来危机。而日本侵台事件促使清廷认识到整顿武备和扩充各机器局的重要性,即所谓“力求精进扩充之方,以为持久取胜之计”。要能做到这点,非有巨额金钱不可,洋务派所说“非有大宗巨款,不能开办;非有不竭饷源,无以持久。”②这也就是意识到求强与求富的关系是“强与富相因”的问题了。“富”摆到了首要的地位。

怎么才能富?洋务派认为,英、法、美等西方国家之所以强,是由于它的富,而富又是由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中国也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强起来。对此,李鸿章有一段代表性的议论,他说:“欲自强,必先裕饷;欲濬饷源,莫如振兴商务。”③这里所讲的“商务”,包括工矿等行业,具体他说,主要是近代航运、电线、煤矿、钢铁铜铅等矿的开采与冶炼、纺织业、金融业,等等,并非单指流通领域中的商务。有了这些近代工商业,既能解决不断增加的饷源,其结果也就必然增强整个国力。

关于解决饷源问题的方式,督抚们的见解是不一致的,甚至还有不小的距离。多数人在盐税和厘金上打主意,这显然是短视眼,但也有不少人是有远见的。例如:丁日昌提出“设厂造耕织机器”发展民用工业以谋利;曾国藩奏请“开煤铁各矿试办招商轮船”以致富④。李鸿章对于举办工商业以开利源的理由阐述得更为透辟,他说:既不能禁洋货之不来,又不能禁华民之不用。英国呢布运至中国,每岁售银三千余万(两),又铜、铁、铅、锡售银数百万,于中国女红匠作之利妨夺不少。曷若亦设机器自为制造,轮船、铁路自为转运。但使货物精华与彼相埒,彼物来自重洋,势不能与内地自产者比较。我利日兴,则彼利自薄,不独有益厘饷也。各省诸山,多产五金及丹砂水银煤之外,中国数千年未尝大开,偶开之又不得其器与法,而常忧国用匮竭。此何异家有宝库封锢不启而坐愁饥寒。……窃以为……择其利厚者次第开挖。一切仿西法行之。或由官筹借资本,或劝远近富商凑股合立公司,开得若干,酌提一、二分归官……榷其余利,并可养船、练兵,此军国之大利也。”

这段话说明了:(1)国家的力量既不能禁洋货不来,就不如用西法办纺织、矿务等民用工业,以分其利,这是明显的与列强在经济上竞争的思想主张;(2)办近代民用工业赚来的钱,“有益厘饷”“养船练兵”,也即用求富以达到强的目的。

求富以达到强的思想,虽在70年代初、中期成熟并付之于实践,但其酝酿却在60年代中期,并已经有一定的展开,如果以清中央提出要大臣议论此事为标志的话,则可以1866年谕令督抚们讨论赫德的《局外旁观论》、威妥玛的《新议略论》为起始。

赫德与威妥玛的两论,总起来看,在要求清王朝进行内政外交的改革以利于列强的侵略权益的同时,亦对清朝政府统治的稳定有利。而论涉及面较广,这里只将有关举办近代民用工商业方面的提议作一叙述。赫德的《局外旁观论》中在这方面有下面一段话:“……民化而国兴。外国所有之方便,民均可学而得。中国原有之好处,可留而遵。外国之方便者不一而足,如水陆舟车、工织器具、寄信电机、银钱式样、军火兵法等,均极精妙,国、民两沾其益。愿学者皆能学,故曰民化。中外来往日多而敦好,外无多事之扰,内有学得之益,故曰国兴。”①这段话明显地是要中国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发展近代工商业,并从举办工商企业中,学习新的科学知识。这样做下去,人民的新的知识水平日益提高,财富日多,国力也日强。这也就是所谓“民化而国兴”。威妥玛的《新议略论》中有类似表述。如说:“各省开设铁道飞线以及五金煤炭各厂开采……各等新法”,这些企业的开设“虽谓于外国有益,实于中国更有益。……中国一取其策,定能保其富平。”①威妥玛要比赫德坦率一些,承认“于外国有益”。事实上也确是这样,赫、威的建议,是从资本主义在华的利益考虑是无庸置疑的,但却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

正在大力举办近代军用工业的洋务派对此反映如何呢?总署大臣奕等人说:“借用外国铸钱、造船、军火、兵法各条,亦间有谈言微中之时,……所陈轮车电机等事,虽多窒碍难行,然有为各国处心积虑所必欲力争之事,尤恐将来以保护洋商为词,即由通商口岸而起。”①这里说明奕等总理衙门大臣的态度是:对赫德的坚船利炮和铸钱的建议方面,许之为“谈言微中”;对办轮车电机等民用工业方面,表示“多窒碍难行”,但又怕洋人“先发此议论为日后藉端生事地步”。于是提出由清廷谕交沿海各省督抚密议奏复。“奏复”的主要情况如下:湖广总督官文说:“轮车电机等事,论者不一,其显而易见者,则垄断牟利也;其隐而难窥者,则包藏祸心也。奴才私心窃揣,以为此种举动,无论未必能行,即使能行,其弊亦与轮船等。轮船通行之处,不过江海,其意佥将以轮车辅轮船之不及,而以电机贯彻乎其间,以为天下之利权,尽在乎是。是则洋人之本意,而初非真有他也。”③江西巡抚刘坤一说:“铸钱、造船、军火、兵法各事,自可斟酌仿行;轮车电机,益令彼之声息易通,我之隘阻尽失,以中国之贸迁驿传,固无顷此,而地势物力均所不能,断不可从其所请。”④闽浙总督左宗棠正筹办造船厂,他除斥责赫德、威妥玛二论为“悖慢之辞,殊堪发指”之外,顺水推舟地说:“轮车机器、造钱机器,皆从造船机器生出,如能造船,则由此推广制作,无所不可。其信线一种,则运思巧而不适于用,安置数十里之远,无人常川监护,则机牙易坏,徒增烦拢,非民间所宜,非官所能强。……此外奇巧之器甚多,然皆美观而布适用,则亦玩艺而已。”②左氏的中心思想是要实现他的设造船厂的宏伟计划。那时,正值他令德克碑、日意格“以西法传之中土,……选国中工匠与之俱来”减少阻力的大好机会。所以左宗棠说:“现在借新法自强之论,既发之威妥玛、赫德,则我设局开厂,彼虽未与其议,当亦无辞挠止。”③左氏利用这一有利时机达到建成造船厂目的的意图是可取的,而且造船是介乎军用租民用之间的工业,更是可取。但他对耕织等民用工业未置一词。两广总督瑞麟、广东巡抚蒋益澧则讲得很轻松,他们说:“讲求吏治,宽筹财用,整顿营务,精制器械四大端,此不特外国人威妥玛、赫德能作旁观之议论,固中国人人早知之”,“至于工织器具、寄信电机,不过技艺之末,无关治道。”①这个“无关治道”的“技艺之末”的工商业要不要兴办呢?则不置可否。

总起来看,督抚们对赫德、威妥玛的两论中有关内容,对于吏治财政和军火等自强之道,是重视的,并多数表示要身体力行地去做,对于织具电机等民用工商业,有的不表示意见,有的视为“玩艺”、“技艺之末”,有的人虽也予以重视,但办这类企业怕洋人乘机侵利。这种情况表明,清政府大臣们在60年代中期,对于举办“致富”之道的民用工业企业还无切实的认识,更没有把这种“致富”的办法与“自强”联系起来。经过政治、经济等社会实践,以及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到70年代,清政府才把“致富”之道提到实施日程,并与“自强”明确地联系了起来。

洋务派把举办民用工业企业提到实施日程,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除前文所讲的饷需匮乏,谋求新的生财出路之外,以下两点也是很重要的:(1)近代工业内部经济规律的作用。具体地说,就是军用工业的发展导致民用工业的兴起。本书在叙述近代军用工业中已经说到:洋务军用工业是受到国际军火市场价值规律的刺激而创办的。创办的目的固然是为了方便取用军需弹药,更重要的是因为自制的军用产品价廉。实践证明,自己生产的军火弹药,用同样数目的银钱可以获得一倍二倍乃至数倍的使用价值。随着军用工业的发展,铅、铜、钢铁等原材料和焦煤燃料的需求量日益增多,而这些东西要靠向外洋购买,取用不便是一个方面,昂贵的价格也致使洋务派取得廉价军火的目的落空,因为原料燃料价昂,军火成品价必然增高。这就促使洋务官僚们为了不买或少买外洋军火,为了取得廉价的原料燃料,而举办煤炭和铝铜铁矿的开采与冶炼等工业企业了。从这一点说,近代洋务军用工业与洋务民用工业是有内在的经济规律联系的。(2)“分洋商之利”以致富。上文已经讲到,清政府由于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和与英法侵略军交战,用款甚巨,财政极度匮缺。与此同时,他们也看到外国资本主义列强从侵权以致侵利:轮船航行于沿海内江,使“上海之沙船、宁波之钓船、广东之红单船全失其利,侵寻而及内江,自汉口以下,各船废业者愈半”②,航运之利多为洋商所夺;纺织品和棉纱大量进口,使小手工业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洋商占有了中国小生产者失去的财富;钢铁铅铜及其制品和煤炭的大量进口,赚去的钱财日益增加,等等,这就促使洋务派产生举办民用工商业的强烈愿望。这表明洋务企业有抵御列强经济侵略挽回利权的民族性的一面。

洋务民用工业企业主要有四大类:(1)轮船航运业,这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2)电线电报业;(3)矿业,即煤炭、铁、铅、铜等矿的开采和冶炼业,煤以开平、基隆、湖北兴济为代表,金属的开采与冶炼以贵溪、大冶和汉阳铁广为代表;(4)纺织业,以兰州织呢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和华盛纺织厂为代表。此外,铁路的修建和金融银行等行业筹办也已提到日程,其大力和大规模举办主要是在1895—1901年洋务运动尾声阶段。

三、由“制内”到御外侮的战略性转变和对海军海防建设的强调 19世纪70年代清政府由求强到求富的转变之外的第二个转变,就是由镇压人民革命为主转变为抵御外侮为主。这个政治路线的变化,是与当时形势变化相适应的。那就是:一方面人民起义被镇压下去,国内阶级矛盾相对缓和,列强从“中外和好”变为军事侵略,民族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这以俄国侵占伊犁,尤其是以日本侵略台湾为标志。日本侵略台湾,清政府于1874年10月30日(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被迫签订了屈辱的《北京专约》,清政府震惊之余更注重于防日的战略部署。在签约后的第五天,总理衙门即急忙提出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六条措施上奏。练兵,着重于精练海军一支,配备铁甲船10艘和其他兵船,除现已有之轮船外,要求采取购买与自制相结合的办法,马上购备上述这些舰只;简器,强调配备攻击铁甲船之炮,改前瞠枪为林明敦等最精利的后门枪;筹饷、用人、持久等条,虽向为清政府所常谈,这次也多有新的阐发。总的看,六条内容比较明显地是为了有效地御侮。为什么要这样做?该奏折云:日本侵台,“明知彼之理曲,而苦干我之备虚”,以致以我之屈辱结束。因此,必须赶紧备战,“今日而始言备,诚病其已迟;今日而再不修备,则更不堪设想矣!”他们预见到,日本寻衅不过是一个开端,此后列强纷至沓来正无已时。“以一小国之不驯,而备御已苦无策,西洋各国之观变而动,患之濒见而未见者也。”①这就是说,防御外寇入侵,不是临时性的策略,而是一个战略性决策。清廷随即于总署上奏的当天,将奏稿内容下达给沿海沿江有关督抚、将军和船政大臣议复,并限于一个月内奏复。紧接着又将广东巡抚张兆栋上奏所附丁日昌于1867年拟订的《海洋水师章程》六条交督抚们一并议奏。于此可见清政府对于抵御外侮的迫切性了,于此可见清政府对海防塞防权衡上以海防尤其是防日更为重视的倾向性了。文祥点明此意说:总署所奏“切筹海防一折,系远谋持久,尚待从容会议,而目前所难缓者,惟防日本为尤亟。”文祥还提醒要长期地警惕日本侵略,他说:“倭人习惯食言,此番退兵,即无中变,不能保其必无后患。”①这种把防御日本侵略提高到战略性地位的观点,是正确的,有远见的。

督抚大臣们如期议复。大家对于赶紧加强军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下一页末页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