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议院制定宪法,实行君民共主的民主制度。如果说他们均以维护清王朝为已任的话,前者维护的是专制的清朝,后者则是维护民主的、君主立宪的清朝。二者有着质的区别。维新派在“开制度局而定宪法”的“制度局总其纲”的前提下,进行较为彻底的政府机构改革,以与民主立宪制相适应,设立法律、度支、学校、农、工、商、铁路、邮政、矿务、游会、陆军、海军等十二个局。康有为说:“十二局设,庶政可得而举矣”。
盛宣怀等洋务派所谓变法与康氏有原则的不同,他在甲午败后即禀告李鸿章说:“中国苟能发愤自强,除吏政、礼政、刑政暂不更动外,户政、兵政、工政必须变法。其转移之柄在皇上,而开诚布公集思广益之论,微我中堂谁能发之。夫殷忧启圣,国家转弱为强,中兴在此,而痛哭陈词,元臣反过为功,晚节亦在此。”①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所谓吏、礼、刑三政不变即封建主义的“体”不变,所变者“器”“用”而已;二是变法之权操诸皇帝,主其事者为李鸿章。这就完全有理由说,盛宣怀等洋务派的练兵、理财、育才,作为政治改革纲领是与戊戌变法对立的。这种对立的观点,到百日维新时更为明确了。盛氏于1898年8月10日与友人书云:“朝廷锐意求治,第一在知人用人,否则虽百变其法,而一效难收。甚至求治太急,转为流弊。弟以为中国根本之学不必更动,止要兵政、商政两端,采取各国之所长,厘定章程,实力举办,此即足食足兵之道,无他奇巧。”
这里鲜明地表达了“中国根本之学不必更动”的态度。而更动不更动“根本之学”,正是戍戍维新派与洋务派根本分歧所在。而这一点,洋务派同顽因派却是一致的。由于这种“一致”性,就有可能在反对维新派上站在一起。但由于洋务派在挽救国家民族危亡、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以致富强,并相应地作某些政权机构改革,所以又与“一意守旧”的顽固派发生矛盾。这种洋务派与顽固派的“一致”与“矛盾”,就使洋务派在反对维新派更动“根本之学”的同时,也反对顽固派的一味仇视革新。
事情的发展果然如此。当以慈禧太后为首的一批顽固守旧分子发动政变扼杀了维新运动而一切复旧时,盛宣怀着急了,说:“训攻以来,百事皆归旧辙。而环海疑议纷腾,以为更新不求实际,复旧又似太激。”①他对复旧不满,因为这与他所提练兵、理财、育才三大端的宗旨相背,而且“复旧”会引起各方面的反对和不满,尤其是洋人的“玩视”和干预。于是盛氏借用洋人之力对当权的王文韶说:“国事更新、复旧,环海疑议纷腾,……。但(外人)以维新冀望中国者,不能无疑于深宫一意守旧,从此无振兴之日。……久而久之,难免各国愈生玩视之心。”②他唯恐清廷无动于衷,又带威胁性他说:“外人皆曰中国若是,恐难自强,不如各自为什,分谋占夺,并将以兵力胁制为干预之谋。”③处于这种危急形势面前如何办好?那就是用所谓“执两用中”之法,即既不能像康有为维新派主张的那样变,也不能如政变后顽因派那样的复旧,而是必须在练兵、理财、育才也就是在经济、文教等方面有所革新,在这种革新掩盖下达到保存封建专制统治秩序的“体”的目的。这种经济文教等方面改革与政治上保守的矛盾,正是洋务派无法解决而戊戌维新派试图解决的问题。然而,维新派尚未施展其主张即被顽固守旧的当权派所绞杀,洋务派的主张仍能为清廷所接受,“中体西用”仍有一定的市场,洋务派仍是政治舞台上活跃的流派。因此,所谓“交替”未能实现,即洋务派未“交”,维新派未达到“替”的目的。但洋务派表面的活跃,不能解脱其经济与政治矛盾所造成的虚弱症!
四、对“中体西用”洋务理论的突破倾向——论张之洞《劝学篇》和“江楚会奏变法三折”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一洋务思想体系,曾在中国近代化进程中起过巨大的推动作用,有过它的光辉历史的一页,但是80—90年代以后,这个思想体系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打着托古改制的旗号,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西体西用”的企图也被扼杀。洋务官僚们在洋务复兴潮流中,一方面意识到要振兴中华维护清朝统治必须对“中体西用”进行改进,另一方面,也逐步意识到康有为一套变法主张与洋务变法相左,必须有一种思想与之相对抗。于是洋务派中的官僚权威人士抛出了既非“西体西用”,亦与“中体西用”有某些区别的理论,无以名之,我姑称之为“中西合一”观。这个“中西合一”思想,以1898年4且张之洞抛出的《劝学篇》为雏形,以1901年10月2日刘坤一、张之洞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为成型。它们基本上是20世纪初叶慈禧太后为首实行的“新攻”的蓝本。因此,这个所谓“中西合一”思想,虽不像“中体西用”或“西体西用”那样构成为思想体系,却在历史上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个作用,虽主要是对抗戊戌维新思想和正在兴起的民主革命思想的,但在推进经济、文化教育乃至某种程度的政治等社会改革事业上不能不说有某些积极性。现分别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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