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尤善此艺。顾况有忽雷儿之歌,盖生於此。
阮咸琵琵 阮咸五弦,此秦琵琶,而颈长过之,列十二柱焉。唐武后时,蒯明於古冢得铜琵琶,晋阮咸所造也。元亨中,命工以木为之,声甚清彻,颇类竹林七贤图所造旧器,因以阮咸名之,亦以其善弹故也。宋朝太宗旧制,四弦上加一弦,散吕五音,院类琴,有浊、中、清三倍声。上隔四柱,浊声也,应琴下晖;中隔四柱,中声也,类琴中晖;下晖下隔四柱,清声也,类琴上晖。今太常乐工俗谱,按中隔第一弦、第二弦、第三弦、第四弦、第五弦。凡此本应五音,非有浊、中、清之别也。今诚去四清声以合五音,则舜琴亦不是过也。
雲和琵琶 雲和琵琶如筝,用十二弦施柱弹之,足黄锺一均而倍六声,其首为雲象,因以名之,非《周官》雲和琴瑟之制也。晋嵇康曰,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则体静而心闲,信乎琵琶不如琴瑟远矣。唐贞观末,有裴神符者,妙解琵琶,惟作《圣蛮奴》、《大凤》、《倾柸乐》三曲,声度清美。太宗深爱之,然亦世俗之乐也。
二弦琵琶 《释名》曰:"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二弦形如琵琶,四隔一孤柱,合散声隔八柱,声总十声,得声生於日之数也。
六弦琵琶 六弦之器,状如琵琶而长,四隔孤柱一,合散声六、隔声二十四、柱声一,总三十一声,隔调唐律。唐天宝中史盛所作也。
七弦琵琶 七弦之制,形类阮咸,而旁有少缺,近取便身也。弦十三隔,孤柱一,合散声七、隔声九十一、柱声一,总九十九声。唐开元中郑喜子所进也。
八弦琵琶 北齐李搔、李德忱素善音律,因采诸声,别造一器号曰八弦,时人称其思理。
五弦筝 十二弦筝 十三弦筝 《风俗通》曰"筝五弦,筑身而瑟弦,并凉州筝形如瑟"是也。京房制五音准如瑟十三弦,实乃筝也。阮瑀曰:身长六尺,应律数也;弦有十二,四时度也;柱高三寸,三才具也;二手动,应日月务也。故清者感天,浊者感地。而唐唯清乐筝十二。弹之,为鹿骨爪,长寸馀,代指,他皆十三弦。今教坊无十二弦者,不知五弦合乎五音,十二弦合乎十二律,而十三弦其一以象闰也。
宋朝用十三弦筝。第一弦为黄锺中声,设柱并同瑟法,然非雅部乐也。
银装筝 宋何承天幼好律历之学,尤善弹筝,文帝赐之银装筝一。
雲和筝 唐清乐部有雲和筝,盖其首象雲,与雲和琵琶之制同。于顿尝令客弹琴,其嫂听而叹曰:"三分之中,一分筝声。"亦可谓知音矣。
鹿爪筝 梁羊偘素善音律,自造采莲歌,颇有新致,伎妾列侍,穷极奢靡。有弹筝陆大喜者,著鹿骨爪,长七寸,古之善筝者不独此也。郝孛、谢常、桓伊、何承天之於晋,辛宣仲之於宋,皆世所谓善筝者也。其得妙趣遗音者,特雍门周而止耳。故时人谓之雍门周能使喜者堕泪,戚者起舞焉。
轧筝 唐有轧筝,以片竹润其端而轧之,因取名焉。
鼓筝 《说文》曰:"筝,鼓弦筑身乐也。"《英雄记》述袁绍使鼓筝於帐中,《敦煌实录》述索承宗、伯夷成善鼓筝。又张华令郝生鼓筝,《史记》:"李斯曰,弹筝而歌者,真秦之声。"《晋书》曰:"桓伊抚筝而歌。"由此观之,筝之为乐,真秦声也。古人非特鼓而弹之,亦抚而歌之者矣。昔魏文帝曰:"斩泗滨之梓以为筝。"则梓之为木,非特以为琴瑟,亦用之为筝者矣。凡此非君子常御之乐。魏之游楚常携以自随,君子不取也。
击筑 筑之为器,大抵类筝,其颈细,其肩圆,以竹鼓之如击琴。然又有形如颂琴,施十三弦,身长四尺二寸,颈长三寸,围四寸五分,首长七寸五分,阔六寸五分,品声按柱,左手振之,右手以竹尺击之,随调应律焉。高渐离击之於燕,汉高祖击之於沛,而戚夫人亦善焉。至唐置於雅部,长四尺五寸,折九尺之半为法,是不知特世俗之乐,非雅乐之音也。宋朝沿袭唐制,设柱同筝法,第一弦黄锺正声,第十二弦黄锺清声。筝以指弹,筑以著击,大同小异。其按习并依锺律弹击之法,降之於俗部可也。
乐准 西汉京房性好锺律,知音声,作准器,其状如瑟,长丈而有十三弦,隐几间九尺,应黄锺之律九寸,其中一弦,下有书分寸,为六十律清浊之节,实乃筝也。汉史官侯部用之。唐元和以後,律家莫能为者。後魏陈仲儒颇闲乐事,请依京房立准以调八音,是不知京氏之术得诸小黄门令焦延寿而已,非圣王之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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