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岂如是烦碎哉!学者所以哄然起而交诋,诚不为无罪,然遂谓之皆无足取,则过也。
※王元泽《尔雅》
王雱撰。项乎甫跋:予读王元泽《尔雅》,为之永叹。曰:鸣呼!以王氏父子之学之苦,即其比物引类之博,分章析句之工,其用力也久,其属辞也精,以此名家,自足垂世,视扬子雲、许叔重何至多逊而必欲用此说也!咸五帝而登三王,缚颉利而臣高昌,则巳疏矣。度不能胜,而乃济之以愎,辅之以狡,招合一时之群小,尽逐累世之旧臣,以蹙吾国而覆之,其遗凶流毒,至使後之擅国者世师焉。以享上祗辟之说悦人主,以邦朋国是之说空廷臣,则王氏父子实为之津梁,可不痛哉!
※《唐氏字说解》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唐耜撰。绍圣以来,用《字说》程试诸生,解者甚众。耜集成此书,颇注其用事所出,一时称之。耜知邛州日奏御。
※《字说偏旁首释》一卷,《字说叠解备检》一卷
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
※《切韵指元论》三卷,《四声等第图》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宗道撰。切韵之学。切韵者,上字为切,下字为韵,其学本出西域。今其法类本韵字,各归於母。帮、滂、并、明、非、敷、奉、微,唇音也;端、透、定、泥、知、彻、澄、娘,齿音也;晓、匣、影、喻,牙音也;来、日,半齿半舌也。凡三十六,分为五音,天下之声,总於是矣。切归本母,韵归本等者,谓之"音和",常也,本等声尽,汎入别等者,谓之"类隔",变也。中国自齐、梁以前,此学未传,至沈约以後,始以之为文章。至於近时,始有专门者矣。
※《韵补》五卷
陈氏曰:吴棫撰。取古书自《易》、《书》、《诗》而下,以及本朝欧、苏凡五十种,其声韵与今不同者皆入焉。朱侍讲多用其说於《诗传》、《楚辞注》,其为书详且博矣。又有《毛诗补音》一书,别见《诗》类,大归亦如此。以愚考之,古今世殊,南北俗异,语言音声,诚有不得尽合者。古之为《诗》学者多以风诵,不专在竹帛,竹帛所传,不过文字,而声音不可得而传也。又汉以前未有反切之学,许氏《说文》、郑氏《笺注》但曰"读若某"而已,其於後世四声七音,又岂能尽合哉?反切之学,自西域入中国,至齐、梁间盛行,然後声病之说详焉。韵书肇於陆法言,於是有音同韵异,若东、冬、锺、虞、鱼、模、庚、耕、清、青、登、蒸之类断,断乎不可以相杂,若此者,岂惟古书未之有,汉、魏之前亦未之有也。陆德明於《燕燕诗》,以"南"韵"心",有读"南"作"泥心切"者,陆以为古人韵缓,不烦改字,此诚名言。今之读古书古韵者,但当随其声之叶而读之。若"来"之为"釐","庆"之为"羌","马"之为"姥",声韵全别,不容不改。其声韵若相近,可以叶读,则何必改字?如"燔"字必欲作"汾沿反","官"字必欲作"俱员反","天"字必欲作"铁因反"之类,则赘矣。
※《广千禄寺书》五卷
《中兴艺文志》:娄机撰。机取许慎《说文》及诸家字书,按以蔡伯喈《五经备体》、张参《五经文字》、田放《九经字样》,与夫经典释文、子史古字,参以本朝丁度所书《集韵》,为《光干禄字书》,盖广唐人颜元孙之书也。
陈氏曰:唐颜元孙为《干禄字书》,其侄真卿书之,刻石吴兴,为世所宝。辨正、通、俗三体,目以"干禄",谓举子所资也。机熟於小学,嘉泰中教授资善堂,景献时为惠国公,数问字画之异,因为此书。续唐之旧,故仍"干禄"之名。既而悟其非所以施於朱邸也,则以"干禄百福"之义傅会焉。
※《修校韵略》五卷
陈氏曰:秘书省正字莆田刘孟容以《说文》、《字林》、《千禄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佩觿》、《复古编》等书修校。
※《韵略分毫补注字谱》一卷
陈氏曰:进士耒阳秦昌朝撰。附前《韵略》之後,皆永嘉教授临安钱厚所刻也。窃谓小学当论偏旁尚矣,许叔重以来诸书是也。韵以略称,止施於礼部贡举,本非小学全书,於此而校其偏傍,既不足以尽天下之字,而欲使科举士子尽用象籀点画於试卷,不几於迂而可笑矣哉!进退皆无据,谓之赘可也。
※附《释文互注韵略》五卷
陈氏曰:以监本增注而释之。
※《押韵释疑》五卷
陈氏曰:进士庐陵欧阳德隆、易有开撰。凡字同义异、字异义同者,皆辨之,尤便於场屋。
※《正字韵类》
谢季泽撰。止斋陈氏序略曰:季泽家学,长於《诗》、《礼》,颇欲有所论次而未就,仅及就此篇。其於字学偏傍训故,学者易入焉。韩昌黎尝言"注《尔雅》虫鱼,非磊落人。"欧阳公序《韵总》亦曰"儒者莫暇精之,其有精者,往往不能乎其他。"余方悲季泽官不足行其志,位不足称其才,且惧後之人见此书,如二公之云也。於是道其平昔大概,序之篇端焉。
※《字通》一卷
陈氏曰:彭山李从周肩吾撰。
※《切韵义》一卷,《纂要图例》一卷
陈氏曰:汴阳谢晖撰。绍兴十年序。
※《三十六字母图》一卷
夹漈郑氏曰:僧守温撰。切韵之学,起自西域,旧所传十四字贯一切音,文省而音博,谓之《婆罗门书》,然犹未也。其後又得三十六字母,而音韵之道始备。中华之韵,只弹四声,然有声有音,声为经,音为纬。平、上、去、入者,四声也,其体纵,故为经;宫、商、角、徵、羽、半徵、半商者,七音也,其体横,故为纬。经纬错综,然後成文,愚所作《韵书》备矣。释氏谓此学为小悟,学者诚不可忽也。
※《智永千字文》一卷
晁氏曰:梁周兴嗣撰。释智永所书。
後村刘氏曰:尝疑《千字文》,世以为梁散骑常侍周兴嗣所作,然法帖中汉章帝巳尝书此文,殆非梁人作也。
※《经典释文》三十卷
晁氏曰:唐陆德明撰。德明名元朗,以字行。释《易》、《书》、《诗》并《三礼》、《三传》、《孝经》、《论语》、《尔雅》、《老》、《庄》,颇载古文及诸家同异。德明盖博极群书也。
※《群经音辨》七卷
晁氏曰:皇朝贾昌朝撰。先是,大臣稽古不过秦、汉,引经义议政,盖自昌朝始。此书以古文多通借音诂,乃辨正之,凡五门。
※《佩觿》三卷
晁氏曰:皇朝郭忠恕撰。取字文相类者,别其所从,以检讹舛。上篇论今传记,小学异同,极为辨博。
陈氏曰:忠恕为国子《周易》博士。"觿"者,所以解结也。忠恕恃酒狂纵,数犯法忤物得罪。其死时颇异,世以为尸解。
※《翰林禁经》八卷
晁氏曰:唐李阳冰撰。论书势笔法所禁,故以名书。
※《墨薮》十卷
晁氏曰:高阳许归与编。未详何代人。《李氏书目》止五卷,而梁武《评书》、王逸少《笔势》皆别出。
陈氏曰:不知何代人所集。凡十八篇,又一本二十一篇。
※《临池妙诀》三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撰。後有江南李煜《述书》。
※《周越书苑》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周越撰。越以善书名世。天圣八年四月成此书奏御。故其序称"臣越""臣兄起",於柳公权,书又云"亡兄",间称名而不臣,似未精讨论也。
陈氏曰:主客郎中临淄周越与其兄起皆有书名。起书未见,越书间有之,俗甚。
※《唐藏经音义》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分四声,以类相从,蜀中印本也。
※《锺鼎篆韵》七卷
晁氏曰:皇朝薛尚功集。元祐中,吕大临所载,仅数百字。政和中,王楚所传,亦不过数千字。今是书所录,凡一万一百二十有五。
陈氏曰:不著名氏。按《馆阁书目》此书有二家,其一七卷,其一一卷。七卷者,绍兴中通直郎薛尚功所广;一卷者,政和中主管衡州露仙观王楚也。则未知此书之为王楚欤?薛尚功欤?尚功有《钟鼎法帖》十卷,刻於江州,当是其《篆韵》之所本也。
※《汉隶字源》六卷
陈氏曰:娄机撰。以世所存汉碑三百有九,韵类其字,魏碑附写焉者仅三十之一。首为《碑目》一卷,每字先载今文,而以汉字著其下,一字数体者并列之。皆以《碑目》之次第著其所从出。洪迈作序。
※《象类书》十一卷
《中兴艺文志》:郑樵撰。中兴後,安石之《字说》既废,樵复理其绪馀。初有象类之书,复约而归於六书。象形类六百八,指事类百七,会意类七百四十,转注类三百七十二,谐声类二万一千八百十,假借类五百九十八。
※《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
《中兴艺文志》:洪适撰。适取古今石刻,法其字为之韵,辨其文为之释,以辨隶书。曰《隶释》、《隶续》。
陈氏曰:凡汉刻之存於世者,以今文写之,而为之释,又为之世代谱及物象图碑,形式悉具之。魏初近古者亦附焉。年来北方旧刻不可复得,览此犹可慨想。
※《字始连环》二卷
陈氏曰:郑樵撰。大略谓六书惟类声之生无穷,音切之学,自西域流入中国,而古人取音制字,乃与韵图吻合。
※《论梵书》一卷
陈氏曰:郑樵撰。
樵《论华梵》曰:诸蕃文字不同,而多本於梵书。流入中国,代有大鸿胪之职,译经润文之官,恐不能尽通其旨,不可不论也。梵书左旋,其势向右;华书右旋,其势向左。华以正错成文,梵以遍缠成体。华则一字该一音,梵则一字或贯数音。华以直相随,梵以横相缀。华盖以目传,故必详於书;梵以口传,如曲谱然,书但识其大略。华之读别声,故就声而借;梵之读别音,故即音而借。
又曰:梵人别音在音,不在字;华人别字在字,不在音。故梵书甚简,不过数个屈曲耳,差别不多,亦不成文理,而有无字之音焉。华人若不别音,如切韵之学,自汉以前,人皆不识,实自西域流入中土。所以韵图之类,释子多能言之,而儒者皆不识起例,以其源流出於彼耳。华书制字极密,点画极多,梵书比之,实相辽邈。故梵有无穷之音,而华有无穷之字。梵则音有妙义,而字无文彩;华则字有变通,而音无锱铢。梵人长於音,所得从闻入,故曰:"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我昔三菩提,尽从闻中入。"有"目根功德少,耳根功德多"之说。华人长於文,所得从见入,故天下以识字人为贤智。不识字人为庸愚。
※《石鼓文考》三卷
陈氏曰:郑樵撰。其说以为石鼓出於秦,其文有与秦斤、秦权合者。
※《啸台集古录》二卷
陈氏曰:王球子弁撰。李邴汉老序之,称故人长孺之子,未详何王氏也。皆录古彝器款识,自商迄秦,凡数百章。以今文释之,疑者阙焉。
※《前汉古字韵编》五卷
陈氏曰:侍郎宣城陈天麟季陵撰。取《汉书》所用古字,以今韵编入之。
※《班马字类》二卷
陈氏曰:参政嘉禾娄机彦发撰。取二史所用古字及假借通用者,以韵类之。洪迈景卢作序。
※《阁本法帖》十卷
乐静李昭颺跋:太宗皇帝治定馀暇,游意翰墨,遣使购古帝王名卿墨帖,集为十卷,诏镂版藏禁中。每大臣登二府,即赐焉,岁久,浸不复赐。元丰中,嘉王尝从神考借其板,模拂几百本,王府官尽得之,士大夫间亦见一二。初,长沙僧希白填本刻石,河东潘氏、御史刘次庄又作别本,识者谓希白善书,不甚失真;潘复易次,间以他书;御史所模,尤疏阔。夫独前者纵,学步者拘,因人之迹,而又加意焉,则目乱而心疑,神巳亏矣,故终不近也。
※《法帖释文》十卷
晁氏曰:《淳化法帖》既巳焚板,元祐中,有刘次庄者模刻之石,复取帖中草书世所病读者,为《释文》,行於世。
陈氏曰:刘次庄元祐中为《官帖释文》,刻石临江。而武冈又尝传刻绛州民《潘氏帖》。嘉定中,汪立中取刘本分二十卷,中官帖所无者增附之。
※《法帖要录》十卷
陈氏曰:唐大理卿河东张彦远爱宾撰。彦远,弘靖之孙。三世相阅,其父文规尝刺湖州,著《吴兴杂录》。
※《金壶记》一卷
陈氏曰:僧適之撰。集书家故事,以二字为题,而注所出於其下。凡三百馀条。
※《飞白叙录》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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