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是。李宗闵、牛僧孺谓史官李汉、蒋系皆愈之婿,不可参撰,俾臣下笔。臣谓不然。且愈之所书,非己自出,元和以来,相循逮今。汉等以嫌,无害公谊。请条其甚谬误者,付史官刊定。"诏摘去元和、永贞间数事为失实,录不复改。
陈氏曰:按《志》称韩愈、沈传师、宇文籍撰,李吉父监脩。《新史》谓议者閧然不息,卒窜定无完篇,以阉宦恶其书禁中事切直也。
※《唐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元和十五年。初,穆宗长庆二年,诏监脩国史杜元颖与史官韦处厚、路隋、沈传师、郑澣、宇文籍等脩《元和实录》,未及成书。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胤、陈夷行、李汉、蒋系续成上之。统例取舍,皆出处厚焉。
陈氏曰:按《志》称沈传师、郑澣,宇文籍、蒋系、李汉、陈夷行、苏景裔撰,盖前後史官也;又称杜元颖、韦处厚、路隋监脩,亦前後宰相也。
※《唐穆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长庆四年。按《文宗实录》: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裔等上《宪宗实录》,後有王彦威、杨汉公、苏涤、裴休并为史官去。
※《唐敬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李让夷等撰。起长庆四年甲辰即位,止宝历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会昌中,诏史官陈商、郑亚同脩,让夷监脩,书成上之。
※《唐文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魏谟等撰。起即位,尽开成五年,凡十四年。宣宗大中八年,史官蒋偕、牛丛、王讽、卢吉同脩。
陈氏曰:谟监脩,偕等史官也。
※《唐武宗实录》一卷
晁氏曰:唐韦保衡撰。武宗以後,实录皆亡,今止有会昌元年正月二月。
陈氏曰:按《唐志》惟有《武宗实录》三十卷,其後皆未尝脩纂;更五代,《武录》亦不存,《邯郸书目》惟有一卷而已。
※《唐宣宗实录》三十卷,《懿宗实录》二十五卷,《僖宗实录》三十卷 《昭宗实录》三十卷 《哀宗实录》八卷
晁氏曰:国朝宋敏求次道所补。《宣录》三十卷,《懿录》三十卷,《僖录》三十卷,《昭录》三十卷,《哀录》八卷,通百二十八卷,世服其博闻。
陈氏曰:五《录》者,皆敏求追述为书。按《两朝史志》,初为一百卷,其後增益为一百四十八卷。今按《懿录》三十五卷,止有二十五卷,而始终皆备,非阙也,实一百四十三卷。《馆阁书目》又言阙第九一卷,今亦不阙云。
※《建康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许嵩撰。始自吴,起汉兴平元年,终於陈末祯明三年,南朝六代四十帝,四百年间君臣行事,及土地山川、城池宫苑、制置兴坏、用存古迹,其异事则注之,以益见闻。按南朝四百年,除西晋平吴之年并吴首事之年,而巳。吴大帝在武昌七年,梁元年都江陵三年,其实在建康宫,三百二十一年也。十父按:嵩自叙此书云"使周览而不繁,约而无失"。然自顺帝以後,复为纪传而废编年,其间重複一事牴牾者甚众;至於名号称谓,又绝无法,盖亦烦而多失矣。
陈氏曰:载吴、晋、宋、齐、梁、陈六朝都建康者,编年附传,大略用实录体。
※《後唐庄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赵凤,史官张昭远撰。天成四年上。
※《後唐明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姚顗,史官张昭远撰。清泰三年上。
※《後唐废帝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张昭、尹拙、刘温叟撰。按昭本传,撰梁均王郢王、後唐愍帝废帝、汉隐帝《实录》,惟梁二王祀浸远,事皆遗失,遂不修,馀三帝实录皆藏史阁,周世宗时也。盖昭本撰《周祖实录》,以其历试之迹多在隐汉帝时,故请先修《隐录》,因并及前代云。
※《晋高祖实录》三十卷,《晋出帝实录》二十卷
陈氏曰:监修窦正固,史官贾伟、王伸、窦俨等撰。周广顺元年上。正固字体仁,同州人。相汉,至周罢,归洛阳,国初卒。
※《汉高祖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监修苏逢吉,史官贾伟等撰。乾祐二年上。书本二十卷,今阙末三卷。《中兴书目》作十卷。
※《汉隐帝实录》十五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事巳见前。
※《周太祖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显德五年上。昭即昭远,字潜夫,濮上人。避汉祖讳,止称昭,逮事本朝,为吏部尚书。开宝五年卒。
※《周世宗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监修官晋阳王溥齐物、修撰范阳扈蒙日用撰。
※《蜀高祖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伪蜀李昊撰。高祖者,孟知祥也。昊相知祥子昶时被命撰。起唐咸通甲午,终於伪明德元年甲午,凡六十一年。
※《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沈伦撰。太平兴国三年,诏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董淳、赵邻几同修,伦总其事。更历二载,书成。起创业,迄山陵,凡十七年。淳化中,王禹偁作《箧中记》,叙云:"太祖神圣文武,旷世无伦,自受命之後,功德日新,皆禹偁耳目所闻见。今为史臣,多有讳忌而不书,又上近取实录入禁中,亲笔削之,禹偁恐岁月浸久,遗落不传,因编次十馀事。"按禹偁所言,虽未可尽信,然咸平、祥符间,亦以所书漏落,一再命儒臣重修,多所增益,故有三本传於世。
※《重修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李沆等撰。咸平中,真宗以前录漏略,诏钱若水、王禹偁、李宗谔、梁颢、赵安仁重加刊修,吕端监修。端罢,沆代。二年,书成奏御。沆表云:"前录天造之始、国姓之源,发挥无取,削平诸国,僭主伪臣,颇亡事迹。今之所正,率由典章,又益诸臣传一百四人。"按书太宗不榷市,及杜太后遗言,与司马温公所书不同,多类此。
陈氏曰:监修国史肥乡李沆太初、史官集贤院学士河南钱若水淡成等重修。初,上命李至、张洎等修太祖史,未成。及咸平元年,《太宗实录》成书,以太祖朝事多漏略,故再命若水修撰。二年,书成上之。卷首有沆《进书表》,叙前录之失及新书刊修条目甚详。同修者直馆饶阳李宗谔昌武、东平梁颢太素、直集贤院河南赵安仁乐道。李焘云:"世传太祖自陈桥推戴,马上约束诸将,本太祖圣意,前录无太宗叩马之语,乃後录所增也。"然则焘亦尝见旧录也邪?近闻士大夫家亦多有之,求之未获也。
※《太宗实录》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钱若水等撰。至道三年,命若水专修,不隶史局。若水即引柴成务、宋度、吴淑、杨亿为佐,咸平元年书成,上於朝。起即位,止至道三年丁酉三月,凡二十年。初,太宗有驯犬常在乘舆侧,及崩,犬辄不食。李至常作歌纪其事以遗若水,其断章曰"白麟赤马君勿书,劝君书此惩浮俗"。而若水不为载。吕端虽为监修,而未尝莅局,书成署端名。至抉其事以为专美,若水援唐朝故事若此者甚众,时议不能夺。世又传亿子娶张洎女而不终,故《洎传》多醜辞。呜呼!若水及亿,天下称贤,尚不能免於流议如此。信乎执史笔者之难也!
陈氏曰:钱若水等以至道三年十一月受命,咸平元年八月上之,九月而毕,人难其速。按《杨亿传》,书凡八十篇,而亿独草五十六卷。
※《真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钦若等撰。起藩邸,止乾兴元年壬戍二月,凡二十六年。乾兴元年,诏李维、晏殊、孙奭、宋绶、陈尧佐、王举正、李淑同修,冯拯监修。拯卒,钦若代。天圣二年,书成奏御。
陈氏曰:学士承旨肥乡李维仲方、学士临川晏殊同叔撰。
容斋洪氏《随笔》曰:司马迁作《史记》,於《封禅书》中述武帝神仙鬼灶方士之事甚备,故王允谓之"谤书"。国朝景德、祥符之间,王文穆、陈文忠、陈文僖、丁晋公诸人造作天书符瑞,以为固宠容悦之计。及真宗上仙,王沂公惧贻讥後世,故请藏天书於梓宫以灭迹。而实录之成,乃文穆监修,其载崇奉宫庙,祥雲芝鹤,惟恐不祥,遂为信史之累,与太史公"谤书"意异而实同也。
※《仁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韩琦等撰。起藩邸,尽嘉祐八年三月,凡四十二年。嘉祐八年十二月,诏琦提举,王珪、贾黯、范镇修撰,宋敏求、吕夏卿、韩维检讨。治平中,又命陈荐、陈绎同编修。熙宁二年奏御。
※《英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公亮等撰。起藩邸,尽治平四年正月,凡四年。熙宁元年正月,诏公亮提举,吕公著、韩维修撰,孙觉、曾巩检讨,三月又以钱藻检讨,四月又以王安石、吴充为修撰,二年七月书成。
王氏《挥麈录》曰:《英宗实录》,熙宁元年曾宣靖提举。王荆公时巳入翰林,宣靖自为之,兼实录修撰,不置官属,成书三十卷,出於一手。东坡先生尝语刘庄舆羲仲云:"此书词简而事备,文古而意明。为国朝诸史之冠。"
※《神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曾布等撰。起藩邸,止元丰八年三月,凡十九年。
※《神宗朱墨史》二百卷
晁氏曰:元祐元年,诏修《神宗实录》,邓温伯、陆佃修撰,林希、曾肇检讨,蔡确提举。确罢,司马光代。光薨,吕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赵彦若、范祖禹、黄庭坚後亦与编修,书成赏劳,皆迁官一等。绍圣中,谏官翟思言:元祐间,吕大防提举实录,祖禹、庭坚等编修,刊落事迹,变乱美恶,外应奸人诋诬之说。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後奏书,以旧录为本,用墨书,添入者用朱书,其删去者用黄抹,巳而将旧录焚毁。宣和中,或得其本於禁中,遂传於民间,号"朱墨史"云。
陈氏曰:绍圣中,蔡卞、林希等重修,前史官由是得罪。其书大抵以安石《日录》为主,陈瓘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也。
※《神宗实录考异》二百卷
陈氏曰:监修解梁赵鼎元镇、史官成都范冲元长等撰进。建炎初,有绍重修,绍兴六年,先进呈五十卷,六年正月书成。"考异"者,备朱墨黄三书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阙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初,蔡卞既败旧录,每一卷成,纳之禁中,盖将泯其迹,而使新录独行,所谓朱墨本者不可得而见也。及梁师成用事,自谓苏氏遗体,颇招延元祐诸家子孙若范温、奏堪之流。师成在禁中见其书,为诸家人道之,诸人幸其书之出,因曰:"此不可不录也。"师成如其言。及败,没入。有得其书者携以渡江,遂传於世。呜呼,此可谓非天乎!
※《哲宗前录》一百卷,《後录》九十四卷
晁氏曰:蔡京撰。《前录》起藩邸,尽元祐七年十二月;《後录》绍圣元年正月,尽元符三年正月,共十三年。京之意以宣仁垂帘时政非出於上,故分《前》、《後录》,盖厚诬也。
※《重修哲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绍兴四年三月壬子,太上皇帝顾谓宰臣朱胜非等曰:"神宗、哲宗两朝史录,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後世,当重别修定。著《唐鉴》范祖禹有子名冲者,有召命,可促来,令兼史臣。"胜非奏曰:"神宗史缘添入王安石《日录》,哲宗史经蔡京、蔡卞之手,议论多不公。今蒙圣谕,命官删定,以昭彰二帝盛美,天下幸甚。"十八日丙申,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辞免恩命。胜非奏曰:"冲谓史馆专修神宗、哲宗史录,而其父祖禹元祐间任谏官,後坐章疏议论,责死岭表,而《神宗实录》又经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则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添者,不无删改。傥使冲预其事,恐其党未能厌服。"上曰:"以私意增添,不知当否?"胜非曰:"皆非公论。"上曰:"然则删之何害?纷纷浮议,不足恤也。"臣胜非曰:"范冲不得不以此为辞。今圣断不私,冲亦安敢有请?"上复愀然谓胜非等曰:"此事岂朕敢私?顷岁昭慈圣献皇后诞辰,因置酒宫中,从容语及前朝事。昭慈谓朕曰:'吾老矣,幸相聚於此,他时身後,吾复何患?然有一事,当为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求之古今母后之贤,未见其比。因奸臣快其私愤,肆加诬谤,有玷盛德。建炎初,虽尝下诏辨明,而史录所载,未经删改,岂足传信後世?吾意在天之灵,不无望於官家也!'朕每念此,惕然於怀,朝夕降一诏书,明载昭慈遗旨,庶使中外知朕之本意。"臣胜非进曰:"圣谕及此,天下幸甚!臣等仰惟神宗、哲宗两朝实录,以太上皇帝圣意先定,爰命宰臣,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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