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 卷二百五十九 帝系考十

作者: 马端临9,624】字 目 录

公主事发诛死,犹得故官,可谓优渥。"

又曰:"寿皇圣帝登极赦恩,凡宗子不以服属远近人数多少,其曾获文解两次者,并直赴殿试,略通文墨者,所在州量试,则补承信郎,由是入仕者过千人已上。淳熙十六年二月,绍熙五年七月,二赦皆然,故皇族得官不可以数计。偶阅《唐昭宗实录》载一事云,宗正少卿李克助奏:'准去年十一月赦书,皇三等以上亲无官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皇五等以上亲未有出身陪位者,与出身。寺司启请承前旧例,九庙子孙陪位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共放三百八十人;其诸房宗室等各赴陪位纳到文状,共一千二十七人,除元不赴陪位及不纳到状,及违寺司条流,不取宗室克系落下外,系三百八十人,合放出身。'敕淮赦书处分。予案昭宗以文德元年即位,次年十一月南郊礼毕肆赦,其文略云:皇三等以上亲,委中书门下各择有才行者量与改官,无官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皇五等以上亲未有出身陪位者,与出身。然则亦有三等、五等亲,陪位与不陪位之差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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