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统。帝讳昌明,识者窃谓西昌脩明之祥,帝讳实应焉。是亦与汉宣帝同象也。 海西太和元年,凉州杨树生松。天戒若曰,松者不改柯易叶,杨者柔脆之木,今松生於杨,岂非永久之叶将集危亡之地邪?是时张天锡称雄於凉州,寻而降苻坚。 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建宁郡铜乐县枯树断折,忽然自立相属。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妃后有专,木仆反立。"是时正道多僻,其後张夫人专宠,及帝崩,兆庶归咎张氏焉。 安帝元兴三年,荆、江二州界竹生实,如麦。
刘曜时,西明木内大树风吹折,经一宿,树忽变为人形,髪长一尺,须眉生三寸,皆黄白色,有敛手之状,亦有两脚着裙之形,惟无目鼻,每夜有声,十日而生柯条,遂成大树,枝叶甚茂。
石勒微时,所居武乡北原山上草木皆有铁骑之象,家园中人参,花叶甚茂,悉成人状。父老及相者曰:"此胡状貌奇异,志度非常,不可量也。"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芳香琴堂东西有双橘连理,改芳香堂为连理堂。
魏太武太延元年,魏郡野木连理。
齐後主武平五年,邺城东青桐树有如人状。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时後主怠於政事,耽荒酒色,大发徭役,後二岁而亡,木不曲直之效。 七年,宫中有树,大数围,夜半无故自拔。齐以木德王,无故自拔,亡国之应。其年,齐亡。
隋文帝开皇八年四月,幽州人家以白杨木悬灶上,积十馀年,忽生三条,皆长三尺馀,甚鲜茂。仁寿二年春,盩厔人以杨木为屋梁,生三条,长二尺。京房《易传》曰:"妃后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生。"独孤后专恣之应也。 仁寿元年十月,兰州杨树上松生,高三尺,六节十二枝。《宋志》曰:"松不改柯易叶,杨者危脆之木,此永久之业,将集危亡之地也。"是时帝惑谗言,幽废冢嫡,初立晋王为皇太子。天戒若曰,皇太子不胜任,永久之业,将致危亡。帝不悟,及帝崩,太子立,是为炀帝,竟以亡国。 仁寿四年八月,河间柳树无故枯落,既而花叶复生。京房《易飞候》曰:"木再荣,国有大丧"。是岁,宫车晏驾。
唐武德四年,亳州老子祠有枯树复生枝叶。老子,唐所祖也。占曰:"枯木复生,权臣执政。"眭孟以为有受命者。 九年三月,顺天门楼东柱巳倾毁而自起。占曰:"木仆而自起,国之灾。" 贞观十八年十月,山南献木连理,交错玲珑。有同罗木,一丈之榦,并枝者二十馀所。 二十年正月,玉华宫李树连理。隔涧合枝。 显庆四年八月,有毛桃树生李。李,国姓也。占曰:"木生异实,主国殃。" 垂拱四年三月,雨桂子於台州,旬馀乃止。占曰:"天雨草木,人多死。" 长寿二年十月,万象神宫侧檉杉皆变为柏。柏贯四时,不改柯易叶,有士君子之操;檉杉柔脆,小人性也。象小人居君子之位。 延载元年九月,内出梨花一枝示宰相。万木摇落而生花,阴阳黩也。《传》曰:"天反时为灾。"又近常燠也。 景雲二年,高祖故第有柿树,自天授中枯死,至是复生。 神龙二年十月,陈州李有华,鲜茂如春。 开元二十一年,蓬州枯杨生李枝,有实,与显庆毛桃生李同占。二十九年,亳州老子祠枯树复荣。 大历九年,晋州神山县兴唐观枯桧复生。 兴元元年春,亳州真源县有李树,植巳十四年,其长丈有八尺,至是枝忽上耸,高六尺,周回如盖,九尺馀。李,国姓也。占曰:"木生枝耸,国有寇盗。"是岁,中书省枯柳复荣。 贞元四年正月,雨木於陈留,十里许,大如指,长寸馀,中空,所下立如植。木生於下,而自上陨者,上下易位之象;碎而中空者,小人象;如植,自立象。 元和十一年十二月,桃李华。十五年九月己酉,大雨,树无风而摧者十五六。近木自拔也。占曰:"木自拔,国将乱。" 长庆二年七月,幽州奏,当道有李树两根并生,相去七寸,连理,去地二尺,合为一榦,向上一体,外分布枝叶,高一丈三尺,有实二百二十一颗。长庆三年十一月,成都栗树结实,食之如李。 太和二年九月,徐州滑州李有华,实可食。 三年,成都李树有木瓜,空中不实。 会昌三年冬,沁源桃李华。咸通十四年四月,成都李实变为木瓜。时人以为;李,国姓也;变者,国夺於人之象。 广明元年冬,桃李华,山华皆发。 二年春,眉州有檀树巳枯倒,一夕复生。 中和二年九月,太原诸山桃杏华,有实。
後唐同光二年三月,唐州奏,淮渎广润王庙有两树,东西相去七尺五寸,各出地七尺五寸,两树相向连理。画图以进。
晋开运二年十一月,邓州奏,穰县和平乡竹合欢。画图进之。
蜀王建永平二年,剑州木连理。
宋太平兴国六年正月,温州瑞安县民张度解木五片,皆有"天下太平"字。雍熙二年八月,刑部尚书宋琪家牡丹生三华。 晁化三年冬十月,京师太平兴国寺牡丹生华。占曰:"有丧。"是岁,恭孝太子薨。 至道二年秋九月,环、庆州梨生华。占曰:"有兵。"明年,虏寇朔方。 咸平元年九月,河南府巩县柴务牡丹华。六年,脩昭应宫,有木断之,文如点漆,贯彻上下,体若梵书。八月,召近臣观龙图阁瑞木,有文成字,一有北斗七星形,一有佛手形,一有蛇形。十一月,襄州民刘七,言家生木,有文如龙、鱼、凤、鹤之状。 七年五月,抚州脩天庆观,解木有文如墨画雲气、峰峦、人物、衣冠之状焉。七,月绵州彰明县崇仙观柱有文为道士形及北斗七星象。 八年,晋州庆唐观古柏中别生槐,长丈馀。又葛生柏中,分条垂蔓下覆。 九年,舒州怀甯县民家,二柳相距三尺许,其枝合如一;资州梅树与青棢树上合成连理;太平军红橘连理,又黄橘附桑枝而生;瑞圣园槐一株中分四枝,上复合为一;眉州脩天庆观,江中获巨木数百。咸平二年三月,宣、池、歙、杭、越、睦、衢、婺州箭竹生米如稻。 庆历六年九月甲辰,登州有巨木浮海而出者三千馀。八年九月甲子,潭州南岳南台寺瑞应峰前一夕雷雨,平地涌木若龟,首足具,高二尺,围一丈。熙宁元年三月,简州木连理。是岁,英州因雷震,一山梓树尽枯而为龙脑,价为之贱,至京师一两才直钱一千四百。 二年,建州民获木龙。 十年八月乙巳,惠州言柚木有文曰"王帝万年,天下太平。" 元丰元年五月,剑州木连理。 三年六月己未,饶州长山雨木子数亩,状类山芋子,味香而辛,土人以为木子,又曰"菩提子",明道中尝有之。是岁大稔。十二月,康州泌阳县甘棠木连理。 六年五月,亳州卫真县洞霄宫枯槐生枝叶。 元祐元年八月己丑,杭州民俞举庆七世同居,家园木连理。 五年四月,德州言木连理。 元符元年八月,施州李木连理。 二年九月,眉州眉山县桤木二株,异根同榦,木枝相附。 崇宁四年正月,汝州襄城县李、梨木连理。 大观元年三月,湟州言烂木生叶。八月,端州、永兴军并言木连理。 二年十月乙巳,兖州龚邱县桧生花,萼如莲实。十二月,岢岚军园池生瑞木。政和二年七月,玉华殿万年枝木连理。是月乙酉,南雄州言枫木连理。十月,安州武义县木根有"万宋年岁"四字。四年,建州言木连理。 五年五月,禁中芭蕉连理。六月,辰州沅陵县江涨,流出楠木二十七条,可为明堂梁柱,蔡京等拜表贺。九月丙申,徐州彭城县柏开花。十二月辛丑,真定府言,元氏县民王寘屋柱槐木再生枝叶,约高四十馀尺。是岁,邵州海棠木连理,泽州、台州槐木连理,荆门军紫薇木连理。 六年,坊、兖、洪、明、夔、徐、新、全、隰、太平州并言木连理。梅州枯木生枝。 宣和二年四月,永州民刘思析薪,两边各有"天下太平"字。绍兴十四年四月,虔州民毁欹屋析柱,木理有字五,其文曰"天下太平"时守臣薛弼上之,时土宇分裂,南北涂炭,不俪於事,近木妖也。或曰木之生也,在先朝盛时。 二十年八月,福州冲虚观皂筴木翠筴再实。 二十一年,池州建德县定林寺桑生李实,栗生桃实,占曰:"木生异实,国主殃。" 二十五年十月,赣州献太平木如虔。时秦桧擅朝,喜饰太平,郡国多上草木之妖以为瑞。 二十七年四月,徽州祁门县圃桃巳实复华。 隆兴初,汉阳军有插柳枝於石罅者,木无根,石无土,而秀茂成阴,岁有华实。先是,郡狱诬服孝妇杀姑,当刑,祝髻上花以自明,行刑者如其言,而生。此冤气之锺於木,而木反丽土之常者也。 晁熙中,兴化军仙游县九座山古杉木末生花,气如兰。 晁熙十六年三月,扬州桑生瓜,樱桃生茄,此草木互为妖也。七月,晋陵县民析薪,中有木字曰"绍熙五年",如是者二。是时,绍熙新元犹未颁也,而绍熙纪号果止五年,此近木妖也。 绍熙四年,临安府富阳县栗生檎实。 五年十一月辛亥,行都雨木,与《唐志》贞元陈留雨木同占,木生於下而自上陨者,将有上下易位之象。越月,吏部侍郎彭龟年上疏,论知阁门事韩侂胄奸萌,坐黜後侂胄擅朝。 嘉定六年五月己巳,严州淳安、遂安、桐庐三县大木自拔,占曰:"木自拔,国将乱。"
○草异
《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刘歆以为草妖。刘向以为今十月,周十二月。於《易》,五为天位,君位九月阴至,五通於天位,其卦为《剥》,剥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後杀也。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时公子遂专权,三桓始世官,其後遂杀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曰:"臣有缓兹谓不顺,厥异霜不杀也。"李梅当剥落,反实,近草妖。先华而後实,不书华,举重者也。阴成阳事,象臣颛君作威福。一曰,冬当杀,反生,象骄臣当诛,不行其罚也。故冬华华者,象臣邪谋有端而不成,至於实,则成矣。一曰,君舒缓其,燠气不藏,则华实复生。董仲舒以为李梅实,臣下强也。记曰:"不当华而华,易大夫;不当实而实,易相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
汉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偮结,大如弹丸。 平帝元始元年正月,天雨草,状如永光时。京房《易传》曰:"君吝於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後汉安帝元初三年,有瓜异本共生,一瓜同蒂,时以为嘉瓜。或以为瓜者外延,离本而实,女子外属之象也。是时阎皇后初立,後阎后与外亲耿宝等共谮太子,废为济阴王,更外迎济北王子犊立之,草妖也。 灵帝中平元年夏,东郡,陈留济阳、长垣,济阴冤句、离狐县界,有草生,其茎靡累肿大如手指,状似鸠雀龙蛇鸟兽之形,五色各如其状,毛羽头目足翅皆具。近草妖也。是岁,黄巾贼始起,皇后兄何进,异父兄朱苗,皆为将军领兵。後苗封济阳侯,进、苗遂秉威权,持国柄,汉遂微弱,自此始焉。
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交趾稗草化为稻。昔三苗将亡,五榖变种,此草妖也。其後亮废。 孙皓天玺元年,吴郡临平湖自汉末秽塞,是时,一夕忽开除无草。长老相传:此湖塞,天下乱;此湖开,天下平。吴寻亡,而九服为一。
天纪三年八月,建邺有鬼目菜生工黄狗家,依缘枣树,长丈馀,茎广四寸,厚二分。又有荬菜生工吴平家,高四尺,如枇杷形,上圆,径一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鬼目作芝草,荬菜作平虑,遂以狗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干宝曰:"明年平吴,王濬止船正得平渚,姓名显然,指事之徵也。"黄狗者,吴以土运承汉,故初有黄龙之瑞。及其季年,而有鬼目之妖託黄狗之家。黄称不改,而贵贱大殊,天道精微之应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吴归命侯天纪三年、唐中宗景龙二年,俱有苦荬菜生之异,说者以为草妖。予按荬菜即苦荬,今俗呼为苦荐者是也。天纪、景龙之事甚相类,归命次年亡国,中宗後一年遇害,虽事非此致,亦可谓妖矣。平虑草不知何状,扬雄《甘泉赋》"并闾"注:如淳曰:"并闾,其叶随时致,致平则平,致不平则倾也。"颜师古曰:"如氏所说自是平虑耳。"然则亦异草也。鬼目,见《尔雅》,郭璞云:"今江东有鬼目草,茎似葛,叶员而毛,如耳璫也。赤色丛生。"《广志》曰:"鬼目似梅,南人以饮酒。"《南方草木状》曰:"鬼目树,大者如木子,小者如鸭子,七月八月熟,色黄味酸,以蜜煮之,滋味柔嘉,交趾诸郡有之。"《交州记》曰:"高大如木瓜而小,倾邪不周正。"《本草》曰:"鬼目一名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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