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 卷三十四 选举考七

作者: 马端临11,797】字 目 录

○孝廉

汉文帝十二年,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亡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其遣谒者劳赐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三匹。"

孝景後二年,诏曰:"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孝武元光元年冬,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董仲舒对策曰:"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故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元朔元年,诏曰:"朕深诏执事,兴廉举孝,今或阖郡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於上闻也。"

按:汉时诏郡国荐举人才,贤良方正与孝廉二科并行。然贤良一科,文帝与武帝时,每对辄百馀人,又徵诣公车,上书自衒鬻者以千数;而孝廉之选,文帝之诏以为万家之县亡应令者,武帝之诏以为阖郡不荐一人,盖贤良则稍有文墨材学者可以充选,而孝廉则非有实行可见者不容谬举故也。

孝宣黄龙元年,诏曰:"举廉吏,诚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贤材,自今以来毋得举。"

孝平元始元年,令宗室:"其为吏举廉佐吏,补四百石。"

◎西汉举孝廉

路温舒 龚胜鲍宣 京房 赵广汉 张敞 尹翁归 王尊 盖宽饶 刘辅 萧望之 薛宣 冯逡 朱博 杜邺 王嘉 师丹 孟喜 黄霸 尹赏 王吉 平当

东汉之制,郡太守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

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次补之,光武始用孝廉为尚书郎。

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廉吏各二人,光禄岁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

章帝建初元年,初举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

和帝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丁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

永元七年四月,诏曰:"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人,有司详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选郎出补守相。

十三年,诏:"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

安帝元初六年,诏光禄勋与中郎将选孝廉郎宽博有谋、清白行高者五十人,补令、长、丞、尉。

延光二年八月,初令三署郎通达经术任牧民者,视事三岁以上,皆得察举。

顺帝即位,令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岁者,一切得举孝廉吏。

阳嘉元年,左雄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疆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胡广、郭虔、史敞上书駁之曰:"凡选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显用,年乖疆仕;终、贾扬声,亦在弱冠。前世以来,贡举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剗戾旧章,便利未明,众心不厌。矫枉变常,政之所重,而不访台司,不谋卿士。若事下之後,议者剥异,异之则朝失其便,同之则王言己行。臣愚以为可宣下百官,参其同异,然後览择胜否,详采厥衷。"帝不从。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异才异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久之,广陵所举孝廉徐淑年未四十,台郎诘之,对曰:"诏书曰:'有如颜回、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左雄诘之曰:"昔颜回闻一知十,考廉问一知几邪?"淑无以对,乃罢却之。闰月丁亥,令诸以诏除为郎,年四十以上,课试如孝廉科者,得参廉选,岁举一人。

左雄前议举吏先试之於公府,又覆之於端门,尚书张盛奏除此科,黄琼复上言:"覆试之作,将以澄清洗浊,覆实虚滥,不宜改革。"帝乃止。

二年,张衡言:"自初举孝廉,迄今二百岁矣,皆先孝行,行有馀力,始学文法。辛卯诏书,以能章句奏案为限,虽有至孝,犹不应科,此弃本而取末。曾子长於孝,然实鲁钝,文学不若游、夏,政事不若冉、季。今欲使一人兼之,苟外有可观,内必有阙,则违选举孝廉之志矣。"

汉安元年,尚书令黄琼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於取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帝从之。

桓帝即位,诏曰:"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常必由之。诏书连下,分明恳恻,而在所玩习,遂至怠慢,选举乖错,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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