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 卷八十 郊社考十三

作者: 马端临11,280】字 目 录

○祭星辰

《大宗伯》,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献民数於王,王拜受之。《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榖数,则受而藏之。

按: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禄,出於《周礼》,注家以为四司皆星也,未知何据。而星宿之名,多出於纬书。又先、後郑之说,自为牴牾,此後人之所以难据以为信也。但信斋杨氏皆归之於天与气数,而以为非有一星以主之,则其说又似太渺茫。盖天之有日、月、星、辰,犹君之有百司、庶府也。谓品物岁功一出於天,而无日、月、星、辰以司之,是犹谓政教号令一出於君,而无百司、庶府以行之也。况金、木、水、火、土,人间有此五物,则天上亦有此五星以主之,而《洪范》言星有好风,星有好雨,则司风雨者亦星也。然则司中、司命、司民、司禄,何害其为星乎?

玉人之事,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大司乐乃奏黄锺,歌大吕,舞《雲门》,以祀天神。孟冬,天子乃祈来年於天宗。

传:幽宗,祭星也。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於是乎禜之。祭星曰布,祭风曰磔。季冬乃毕祀天之神祇。

周制,仲秋之月,祭灵星於国之东南。

《月令》:立春後丑日,祭风师於国城东北;立夏後申日,祀雨师於国城西南;秋分日,享寿星於南郊;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禄於国城西北。

秦始皇时,雍有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镇星、辰星、二十八宿、风伯、雨师庙,各以岁时奉祠。

汉高祖八年,命郡国、县邑立灵星祠,常以岁时祠以牛,壬、辰位祠之。县邑令长侍祠。舞者童男十六人,舞象教田,初为芟除,次耕种,次耘耨、驱爵及获刈、舂簸之形,象成功也。

武帝时,亳人谬忌奏祠泰一方,曰:"天神贵者泰一,泰一佐者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一东南郊,日一太牢;七日,为坛开八通之鬼道。"於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长安城东南郊,常奉祠如忌方。其後,人上书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祠三一:天一、地一、泰一。"天子许之,令太祝领祠之於忌泰一坛上,如其方。

置寿宫神君。神君最贵者曰泰一,其佐曰太禁、司命之属,皆从之。非可得见,闻其言,言与人音等。时去时来,来则风肃然。居室帷中,时昼言,然常以夜。天子祓,然後入。因巫为主人,关饮食,所欲言,行下。又置寿宫、北宫,张羽旗,设供具,以礼神君。神君所言,上使受书,其名曰"画法"。其所言,世俗之所知也,无绝殊者,而天子心独喜。其事秘,世莫知也。

或言:"五帝,泰一之佐也。宜立泰一,而上亲郊之。"上疑未定。齐人公孙卿奏黄帝上仙事,乃拜卿为郎,使东候神於太室。上幸甘泉,令祠官宽舒等具泰一祠坛,祠坛放薄忌泰一坛,三陔。五帝坛环居其下。泰一所用,如雍一畤物,而加醴、枣脯之属,杀一氂牛,以为俎豆牢具。而五帝独有俎豆醴进。其下四方地,为腏食群神从者及北斗云。已祠,胙馀皆燎之。泰一祝宰则衣紫及绣。天子始郊拜泰一,如雍郊礼。

伐南越,告祷泰一,以牡荆画幡日、月、北斗、登龙,以象泰一三星。为泰一锋旗,命曰"灵旗"。为兵祷,则太史奉以指所伐国。

又作明堂汶上,每修封,则祠泰一、五帝於明堂上坐,合高皇帝祠对之。

按:泰一莫知其何神,《天官书》言: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泰一常居。则其为星也明矣。《祭法》虽有幽禜之礼,然叙其事於祭天地、四时、寒暑、日月之後,则亦非祀典之首也。汉承秦制,以祀五帝为郊天。至武帝时,采谬忌之说,则以为五帝特泰一之佐,於是具泰一祠坛在五帝之上,帝亲郊拜,则以事天之礼事之矣。然郊祀明堂,巍然受祭天之礼,何其崇极也?至於因巫为主人,关饮食,所欲言行下,则又何其猥屑也?武帝惑於方士求仙延年之说,故所以事鬼神者,其谄且渎至於如此!

宣帝立岁星、辰星、太白、荧惑、南斗祠於长安城旁。

《汉旧仪》:祭参、辰星於池阳谷口,夹道左右为坛茔覆地,各周三十六里。

成帝时,匡衡奏罢雍旧祠二百三所,惟山川、诸星十五所为应礼云。

平帝时,王莽奏:"分群神以类相从,为五部:兆镇星从黄帝,岁星从青帝,荧惑从炎帝,太白从白帝,辰星从黑帝。"

东汉以仲秋之月,祀老人星於国都南郊老人星庙;季秋之月,祀心星於城南坛心星庙;以丙戌日,祀风师於戌地;以己丑日,祀雨师於丑地。牲用羊、豕。

晋以仲秋月,祀老人星於国都远郊老人星庙;季秋,祀心星於南郊坛心星庙。

东晋以来,灵星、老人星、心星配享南郊,不复特祀。

隋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於署庭中以太牢祀老人星,兼祀天皇大帝、天一、泰一、日、月、五星、句陈、北极、北斗、三台、二十八宿、丈人星、孙星,都四十六座。凡应合祀享官,令太医给除秽气散药,先斋一日服之以自洁。

隋於国城西北十里亥地为司中、司命、司禄三坛,同壝,祠以立冬後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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