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宗庙
宋武帝即尊位,祠七代为七庙。永初初,追尊皇考为孝穆皇帝,皇妣赵氏为穆皇后。三年,孝懿萧皇后崩,又祔庙。高祖崩,神主升庙,犹昭穆之序,如魏、晋之制,虚太祖之位。
文帝元嘉初,追尊所生胡婕妤为章皇太后,立庙於太庙西。其後,孝武昭太后、明帝宣太后并祔章太后庙。
齐高帝追尊父为宣皇帝,母为昭皇后,七庙。
梁武帝受禅,迁神主於太庙,为三昭三穆,凡六庙。追尊皇考为文皇帝,皇妣为德皇后。庙号太祖。皇祖以上皆不追尊。拟祖迁於上而太祖之庙不毁,与亲庙为七,皆同一堂,共庭而别室。
陈依梁制,七庙如《礼》。初,文帝入嗣,而皇考始兴昭烈王庙在始兴国,谓之东庙。天嘉中,徙神主祔於梁之小庙,改曰国庙,祭用天子仪。
後魏之先,居於漠北,凿石为祖宗之庙於乌洛侯国西北。
明元帝永兴四年,立太祖道武帝庙於白登山,岁一祭,具太牢,帝亲奉,无常月。又於白登西太祖旧游之处立昭成、献明、太祖庙,常以九月、十月之交,帝亲祭,牲用马、牛、羊。又亲行傽刘之礼。
孝文太和三年六月,亲谒七庙。
十五年四月,改营太庙。诏曰:"祖有功,宗有德,後者不得擅祖宗之名,居二祧之庙。今述遵先志,宜制祖宗之号。烈祖有创业之功,代祖有开拓之德,宜为祖宗,百代不迁。而远祖平文功未多於昭成,然庙号为太祖;道武建业之勋,高於平文,庙号为烈祖,比校校德,似为未允。朕今奉遵道武为太祖,显祖为二祧,馀皆以次而迁。平文既迁,庙唯有六,如今七庙,一则无主。唯当朕躬此事,亦臣子所难言。朕以不德,忝承洪绪,若宗庙之灵,获全首领以没於地,为昭穆之次,心愿毕矣。必不可先设,可垂文示後。"八月,诏郡国有时果可荐者,并送京师,以供庙享。其白登、崞山、鸡鸣山庙,唯遣有司行事。十一月,释禫祭太和庙。帝衮冕,与祭者朝服。丁卯,迁庙之神主於太庙,百官陪从。奉神主於斋车,至新庙。有司升神主於太庙,诸侯王牧守,蕃附等各以其职来祭。十六年十月诏:"先王制礼,经纶万代。白登庙者,有为而兴,昭穆不次。太祖有三层之宇,巳降无方丈之室。又常用季秋,躬驾虔祀。今授衣之月,享祭明堂;立冬之始,奉烝太庙。若复斋白登,便为一月再驾。缅详二理,谓宜省一。可废东山之祀,成此二享之敬。可敕有司,但命内典神者,摄行祭事。献明、道武各有庙称,可具依旧式。"自太宗诸帝,昔无殿宇,因停之。
十九年,迁都洛邑。二月,诏曰:"太和庙已就,神仪灵主,宜时奉宁。可克五月,奉迁於庙。其出金墉之仪,一准出代都太和之式。入新庙之典,可依近至金墉之轨。其威仪卤簿,如出代庙。百官奉迁,宜可省之。但令朝官四品以上,侍官五品以上宗室奉迎。"
北齐文宣帝受禅,置六庙。献武以下不毁,以上则递毁,并同庙而别室。既而迁神主於太庙,文襄、文宣并太祖之子。文宣初疑其昭穆之次,欲别立庙,众议不同,至二年秋,始祠太庙。五祭同梁制。
後周闵帝受禅而告宗庙,追尊皇祖为德皇帝,父文王为文皇帝,庙号太祖。拟祖以上三庙递迁,至太祖不毁,其下相承置二穆为五焉。明帝崩,庙号代宗。武帝崩,庙号高祖。并为祧庙不毁。
隋文帝受命,遣兼太保宇文善奉策诣同州,告皇考桓王庙,兼用女巫,同家人礼。追尊号为武元皇帝,皇妣为元明皇后,迎神归於京师。改立左宗庙。未言始祖,又无受命之祧。自高祖以下,置四亲庙,同殿异室。一、皇高祖太原府君庙,二、皇曾祖康王庙,三、皇祖献王庙,四、皇考太祖武元皇帝庙。拟祖迁於上,而太祖之庙不毁。
炀帝立七庙,太祖、高祖各一殿,准周文、武二祧与始祖为三,馀并分室而祭。始及祧之外,从迭毁之法,既营洛邑,後,有司奏请於东京建立宗庙。帝谓秘书监柳{功言}曰:"今始祖及二祧巳具,令後子孙处何所?"又下诏准议别立高祖之庙,属有行役,复寝。
唐高祖武德元年,追尊高祖曰宣简公,曾祖曰懿王,祖曰景皇帝,考曰元皇帝,立四庙於长安通义里,备法驾迎四世,祔於太庙。
太宗贞观九年,高祖崩,增修太庙。中书侍郎岑文本议曰:"祖郑元者则陈四庙之制,述王肃者则引七庙之文,贵贱混而莫辨,是非纷而不定。《春秋榖梁传》及《礼记》、《王制》、《祭法》、《礼器》、《孔子家语》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尚书 咸有一德》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至於孙卿、孔安国、刘歆、班彪父子、孔昆、虞喜、干宝之徒,商较今古,咸以为然。故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是以晋、宋、齐、梁,皆依斯义,立亲庙六,岂有国之茂典,不刊之休烈乎?然若使违群经之正说,从累代之疑议,背子雍之笃论,遵康成之旧学,则天子之礼,下逼於人臣,诸侯之制,上僭於王者,非所谓尊卑有序,名位不同者也。臣等参详,请依晋、宋故事,立亲庙六,其祖宗之制,式遵旧典。"制从之。於是增修太庙,始崇弘农府君及高祖神主,并旧四室为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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