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六

作者: 司馬光 胡三省5,928】字 目 录

可尋。」鎮軍府典籤董元嗣侍武陵王駿之側,進曰:「王錄事議不可奪。」別駕王子夏曰:「此論誠然。」暢斂版白駿曰:「下官欲命孝孫彈子夏。」駿曰:「王別駕有合事邪﹖」暢曰:「芟麥移民,可謂大議,一方安危事,繫於此。子夏親為州端,曾無同異;及聞元嗣之言,則懽笑酬答。阿意左右,何以事君!」子夏、元嗣皆大慚,義恭之議遂寢。

3初,魯宗之奔魏,其子軌為魏荊州刺史、襄陽公,鎮長社,常思南歸;以昔殺劉康祖及徐湛之父,故不敢來。軌卒,子爽襲父官爵。爽少有武幹,與弟秀皆有寵於魏主。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詰責之。爽、秀懼誅,從魏主自瓜步還,至湖陵,請曰:「奴與南有仇,每兵來,常恐禍及墳墓,乞共迎喪還葬平城。」魏主許之。爽至長社,殺魏戌兵數百人,帥部曲及願從者千餘家奔汝南。夏四月,爽遣秀詣壽陽,奉書於南平王鑠以請降。上聞之,大喜,以爽為司州刺史,鎮義陽;秀為潁川太守,餘弟姪並授官爵,賞賜甚厚。魏人毀其墳墓。徐湛之以為廟算遠圖,特所獎納,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里;不許。

4青州民司馬順則自稱晉室近屬,聚眾號齊王。梁鄒戌主崔勳之詣州,五月,乙酉,順則乘虛襲梁鄒城。又有沙門自稱司馬百年,亦聚眾號安定王以應之。

5壬寅,魏大赦。

6己巳,以江夏王義恭領南兗州刺史,徙鎮盱眙,增督十二州諸軍事。

7戊申,以尚書左僕射何尚之為當書令,太子詹事徐湛之為僕射、護軍將軍,尚之以湛之國戚,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詔湛之與尚之並受辭訢。尚之雖為令,而朝事悉歸湛之。

8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9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書侍郎胡方回等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損,凡三百九十一條。

10魏太子晃盛國,頗信任左右,又營園田,收其利,高允諫曰:「天地無私,故能覆載;王者無私,故能容養。今殿下國之儲貳,萬方所則;而營立私田,畜養雞犬,乃至酤販市廛,與民爭利,謗聲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無,乃與販夫、販服競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將亡,神賜之土田,漢靈帝私立府藏,皆有顛覆之禍;前鑒若此,甚可畏也。武王愛周、邵、齊、畢,所以王天下;殷紂愛飛廉、惡來,所以喪其國。今東宮儁乂不少,頃來侍御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選。願殿下斥去佞邪,親近忠良;所在田園,分給貧下;販賣之物,以時收散;如此,則休聲日至,謗議可除矣。」不聽。

太子為政精察,而中常侍宗愛,性險暴,多不法,太子惡之。 給事中仇尼道盛、侍郎任平城有寵於太子,頗用事,皆與愛不坐死,帝怒甚。戊 辰,太子以憂卒。壬申,葬金陵,諡曰景穆。帝徐知太子無罪甚悔之。

11秋,七月,丁亥,魏主如陰山。

青、冀三州刺史蕭斌遣振武將軍劉武之等擊司馬順則、司馬百年,皆斬之。癸亥,梁鄒平。

蕭斌,王玄謨皆坐退敗免官。上問沈慶之曰:「斌欲斬玄謨而節止之,何也﹖」對曰:「諸將奔退,莫不懼罪,自歸而死,將至逃散,故止之。」

14九月,癸巳,魏主還平城;冬十月,庚申,復如陰山。

上遣使至魏,魏遣殿中將軍郎法祐來脩好。

己巳,魏上黨靖王長孫道生卒。

十二月,丁丑,魏主封景穆太子之子濬為高陽王;既而以皇孫世嫡,不當為藩王,乃止。時濬生四年,聰達過人,魏主愛之,常置左右。徙秦王翰為東平王,燕王譚為臨淮王,楚王建為廣陽王,吳王余為南安王。

帝使沈慶之徙城流民數千家於瓜步,征北參軍程天祚徙江西流民數千家於姑孰。

帝以吏部郎王僧綽為侍中。僧綽曇首之子也,幼有大成之度,眾皆以國器許之。好學,有思理,練悉朝典。尚帝女東陽獻公主。在吏部諳悉人物,舉拔咸得其分。及為侍中,年二十九,沈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帝頗以後事為念,以其年少,欲大相付託,朝政大小,皆與參焉。帝之始親政事也,委任王華、王曇道、殷景仁、謝弘微、劉湛,次則范曄、沈演之、庾炳之,最後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僧綽,凡十二人。

唐和入朝于魏,魏主厚禮之。

二十九年(壬辰、四五二)

1春,正月,魏所得宋民五千餘家在中山者謀叛,州軍討誅之。冀州刺史張掖王沮決萬年坐與叛者通謀,賜死。

2魏世祖追悼景穆太子不已;中常侍宗愛懼誅,二月甲寅,弒帝,尚書左僕射蘭延、侍中和疋、薛提等祕不發喪。疋以皇孫濬沖幼,欲立長君,徵秦王翰,置之祕室;提以濬嫡皇孫,不可廢。議久不決。宗愛知之,自以得罪於景穆太子,而素惡秦王翰,善南安王余,乃密迎余自中宮便門入禁中,矯稱赫連皇后令召延等。延以愛素賤,不以為疑,皆隨入。愛先使宦者三十人持兵伏於禁中,延等入,以次收縛,斬之殺秦王翰於水巷而立余。大赦,改元承平,尊皇后為皇太后,以愛為大司馬、大將軍、太師、都督中外諸軍事、領中祕書,封馮翊王。

3庚午,立皇子休仁為建安王。

4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廟號世祖。

5上聞魏世祖殂,更謀北伐,魯爽等復勸之。上訪於群臣,太子中庶子何偃以為「淮、泗數州瘡痍未復,不宜輕動。」上不從。偃,尚之之子也。

夏,五月丙申,詔曰:「虐虜窮凶,著於自昔;未勞資斧,已伏于誅。拯溺蕩穢,今其會也。可符驃騎、司空二府,各部分所統,東西應接。歸義建績者,隨勞酬獎。」於是遣撫軍將軍蕭思話督冀州刺史張 永等向碻磝,魯爽、魯秀、程天祚將荊州甲士四萬出許、洛,雍州刺史臧質帥所領趣潼關。永,茂度之子也。沈慶之固諫北伐;上以其異議不使行。

青州刺史劉興祖上言,以為: 「河南阻飢,野無所掠;脫諸城固守,非旬月拔。稽留大眾,轉輸方勞;應機乘勢,事存急速。今偽帥始死,兼逼暑時,國內猜擾,不暇遠赴。謂宜長驅中山,據其閞要。冀州以北,民人尚豐,兼麥已向熟,因質為易,嚮義之徒,必應響赴。若中州震動,黃河以南,自當消潰臣請發青、冀七千兵,遣將領之,直入其心腹。若前驅克勝,張永及河南眾軍,宜一時濟河,使聲實兼舉,並建司牧,撫柔初附,西拒太行,北塞軍都,因事指揮,隨宜加授,〕加授,謂仕於魏有官者,加其官,未有官而能聚眾以應宋師者,先授之以官。〕畏威欣寵,人百其懷。若能成功,清壹可待;若不克捷,不為大傷。並催促裝束,伏聽敕旨。」上意止存河南,亦不從。上又使員外散騎侍郎琅邪徐爰隨軍向碻磝,銜中旨授諸將方略,臨時宣示。

6尚書令何之以老請置仕,退居方山。議者咸謂尚之不能固志。既而詔書敦論者數四,六月,戊申朔,尚之復起視事。御史中丞袁淑錄自古隱士有迹無名者為真隱傳以嗤之。

7秋,七月,張永等至碻磝引兵圍之。

8壬辰,徙汝陰王渾為武昌王淮陽王彧為湘東王。

9初,潘淑妃生始興王濬。淑妃專總內政。由是太子劭深惡淑妃及濬。濬懼為將來之禍,乃曲意事劭,劭更與之善。

吳興巫嚴道育,自言能辟穀服食,役使鬼物;因東陽公主婢王鸚鵡出主家。道育謂主曰:「神將有符賜主。」主夜臥,見流光若螢,飛入書笥,開視,得二青珠;由是主與劭、濬皆信惑之。劭、濬並多過失,數為上所詰責;使道育祈請,欲令過不上聞。道育曰:「我已為上天陳請,必不泄露。」劭等敬事之,號曰天師。其後遂與道育、鸚鵡及東陽主奴陳天與、黃門陳慶國共為巫蠱,琢玉為上形像,埋於含章殿前;劭補天與為隊主。

東陽主卒,鸚鵡應出嫁,劭、濬恐語泄,濬府佐吳興沈懷遠,素為濬所厚,以鸚鵡嫁為之為妾。

上聞天與領隧,以讓劭曰:「汝所用隧主副,並是奴邪﹖」劭懼,以書告濬。濬復書曰:「彼人若所為不已,正可促其餘命,或是大慶之漸耳。」劭、濬相與往來書疏,常謂上為「彼人」,或曰「其人」,謂江夏王義恭為「佞人」。

鸚鵡先與私通,既適懷遠,恐事泄,白劭使密殺之。陳慶國懼,曰:「巫蠱事,惟我與天與宣傳往來。今天與死,我其危哉!」乃其以其事白上。上大驚,即遣收鸚鵡;封籍其家得劭、濬書數百紙,皆菷咀巫蠱之言;又得所埋玉人,命有司窮治其事。道育亡命,捕之不獲。

先是,濬自揚州出鎮京口,及廬陵王絕以疾解揚州,意謂已必復得之。既而上用南譙王義宣,濬殊不樂,乃求鎮江陵;上許之。濬入朝,遣還京口,為行留處分,至京口數日而巫蠱事發。上惋歎彌曰,謂潘淑妃曰:「太子圖富貴,更是一理,虎頭復如此,非復思慮所及。汝母子豈可一日無我邪!」遣中使切責劭濬,劭濬惶懼無辭,惟陳謝而已。上雖怒甚,猶未忍罪也。

10諸軍攻碻磝,治三攻道:張永等當東道,濟南太守申坦等當西道,揚武司馬崔訓當南道。攻之累旬不拔。八月,辛亥夜,魏人自地道潛出,燒崔訓營及攻具;癸丑夜,又燒東圍及攻具;尋復毀崔訓攻道。張永夜撤圍退軍,不告諸將,士卒驚擾;魏人乘之,死傷塗地。蕭思話自往增兵力攻,旬餘不拔。是時,青、徐不稔,軍食乏。丁卯,思話命諸軍皆退屯歷城,斬崔訓,繫張永。申坦於獄。

魯爽至長社,魏戌主禿髡幡棄城走。魯爽父子兄弟先居長社,以南兵來,聲勢既盛,禿髮幡恐其有內應,故不能守而走。〕臧質頓兵逅郊,不以時發,獨遣冠軍司馬柳元景帥後軍行參軍薛安都等進據洪關。水經註:洛水自上洛縣東北於拒城之西北分為二水,枝渠東北出為門水,門水又北歷陽華之山,又東北歷峽謂之鴻關水,水東有城,即關亭也;水西有堡,謂之鴻關堡。帥,讀曰率。〕梁州刺史劉秀之遣司馬馬汪與左軍中兵參軍蕭道成將兵向長安。道成,承之之子也。魏冠軍將軍封禮自浢津南渡,赴弘農。九月,司空高平公兒烏干屯潼關,平南將軍黎公遼屯河內。

11吐谷渾王慕利延卒,樹洛干之子拾寅立,始居伏羅川;遣使來請命,亦請命于魏。丁亥,以拾寅為安西將軍、西秦,河,沙三州刺史、河南王;魏以拾寅為鎮西大將軍、沙州刺史、西平王。

庚寅,魯爽與魏豫州刺史拓跋僕蘭戰于大索,破之,進攻虎牢。聞碻磝敗退,與柳元景皆引兵還。蕭道成、馬汪等聞魏救兵將至,還趣仇池。己丑,詔解蕭思話徐州,更領冀州刺史,鎮歷城。

上以諸將屢出無功,不可專責張永等,賜思話詔曰:「虜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脫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當之耳。齬及增憤!可以示張永、申坦。」又與江夏王義恭書曰:「早知諸將輩如此,恨不以白刃驅之。今者悔何所及!」義恭尋秦免思話官,從之。

魏南安隱王余自以違次而立,厚賜2群下,欲以收眾心;旬月之間,府藏虛竭。又好酣飲及聲樂、畋獵,不恤政事。宗愛為宰相,錄二省,總宿衛,坐召公卿,專恣日甚。余患之,謀奪其權,愛憤怒。冬,十月,丙午朔,余夜祭東廟,愛使小黃門賈周等就弒余,而祕之,惟羽林郎中代人劉尼知之。尼勸愛立皇孫濬,愛驚曰:「君大癡人!皇孫若立,豈忘正平時事乎!」尼曰:「若爾,今當立誰﹖」愛曰:「待還宮,當擇諸王賢者立之。」

尼恐愛為變,密以狀告殿中尚書源賀。賀時與尼俱典兵宿衛,乃與南部尚書陸麗謀曰:「宗愛既立南安,還復殺之。今又不立皇孫,將不利於社稷。」遂與麗定謀,共立皇孫。麗,俟之子也。

戊申,賀與尚書長孫渴侯嚴兵守衛宮禁,使尼、麗迎皇孫於苑中。麗抱皇孫於馬上,入平城,賀、渴侯開門納之。尼馳還東廟,大呼曰:「宗愛弒南安王,大逆不道,皇孫已登大位,有詔,宿衛之士皆還宮!」眾咸呼萬歲,遂執宗愛、賈周等,勒兵而入,奉皇孫即皇帝位。登永安殿,大赦,改元興安。殺愛、周,皆具五刑,夷三族。

14西陽五水群蠻反,自淮、汝至于江、沔,咸被其患。詔太尉中兵參軍沈慶之濬江、豫、荊、雍四州兵討之。

魏以驃騎大將軍拓跋壽樂為太宰、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長孫渴侯為尚書令,加儀同三司。十一月,壽樂、渴侯坐爭權,並賜死。

16癸未,魏廣陽簡王建、臨淮宣王譚皆卒。

17甲申,魏主母閭氏卒。

18魏南安王余之立也,以古弼為司徒,張黎為太尉。及高宗立,弼、黎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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