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八

作者: 司馬光 胡三省9,633】字 目 录

 33丙午,齊主還晉陽。

齊主斬人於前,問王晞曰:「是人應死不﹖」晞曰:「應死,但恨死不得其地耳。臣聞『刑入於市,與眾棄之。』殿庭非行戮之所。」帝改容謝曰:「自今當為王公改之。」

帝欲以晞為侍 郎,若辭不受。或勸晞勿自疏。晞曰:「我少年以來,閱要人多矣,得志少 時,鮮不顛覆。且吾性實疏緩,不堪時務,人主恩私,何由可保!萬一披猖,求退無地。非不好作要官,但思之爛熟耳。」

34初,齊顯祖之未,穀糴踊貴。濟南王即位,尚書左丞蘇珍芝建議,修石狍等屯,自是淮南軍防足食。肅宗即位,平州刺史嵇曄建議,開督亢陂,置屯田,歲收稻粟數十萬石,北境周贍。又於河內置懷義等屯,以給河南之費。由是稍止轉輸之勞。

二年(辛巳、五六一)

1春,正月,戊申,周改元保定。以大冢宰護為都督中外諸軍事;令五府總於天官,事無巨細,皆先斷後聞。

2庚戌,大赦。

3周主祀圜丘。

4辛亥,齊主祀圜丘;壬子,禘於太廟。

5周主祀方丘;甲寅,祀感生帝於南郊;乙卯,祭太社。

6齊主使王琳山合肥,召募傖楚,更圖進取。合州刺史裴景徽,琳兄珉之伲也,請以私屬為鄉導。齊主使琳與行臺左丞盧潛將兵赴之,琳沈吟不決。景徽恐事泄,挺身奔齊。齊主以琳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揚州刺史,鎮壽陽。

7己巳,周主享太廟,班太祖所述六官之法。

8辛未,周湘州城主殷亮降,湘州平。

侯瑱與賀若敦相持日久,瑱不能制,乃借船送敦等渡江;敦慮其詐,不許,報云:「湘州我地,為爾侵逼;必須我歸,可去我百里之外。」瑱留船江岸,引兵去之。敦乃自拔北歸,軍士病死者什五六。武陵、天門、南平、義陽、河東、宜都郡悉平。晉公護以敦失地無功,除名為民。

9二月,甲午,周主朝日於東郊。

10周人以子司徒韋孝寬嘗立動於玉壁,乃置勳州於玉壁,以孝寬為刺史。

孝寬有恩信,善用間諜,或齊人受孝寬金貨,遙通書疏,故齊之動靜,周人皆先佑之、有主帥許盆,以所戍城降齊,孝寬遣諜取之,俄斬首而還。

離石以南,生胡數為抄掠,而居於齊境,不可誅討。孝寬欲築城於險要以制之,乃發河西役徒十萬,毋士百人,遣開府儀同三司姚岳監築之。岳以兵少,懼不敢前。孝寬曰:「計此城十日可畢。城距晉州四百餘里,吾一日創手,二日敵境始知。設使晉州徵兵,三日方集,謀議之間,自稽二日,計其軍行,二日不到,我之城隍,足得辦矣。」乃令築之。齊人果至境上,疑有大軍,停留不進。其夜,孝寬使汾水以南傍介山、稷山諸村縱火,齊人以為軍營,收兵自固。岳卒城而還。

11三月,乙卯,太尉零陵壯肅公侯瑱卒。

12丙寅,周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卒歲一月而役。

13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14周以少傅尉遲綱為大司空。

15丙午,周封愍帝子康為紀國公,皇子贇為魯公。贇,李后之子也。

16六月,乙酉,周使御正殷不害來聘。

17秋,七月,周更鑄錢,文曰「布泉」,一當五,與五銖並行。

18己酉,周追封皇伯父顥為邵國公,以晉公護之子會為嗣;顥弟連為杞國公,以章武公導之子亮為嗣;連弟洛生為莒國公,以護之子至為嗣;追封太祖之子武邑公震為宋公,以世宗之實為嗣。

19齊主之誅楊、燕也,許以長廣王湛為太弟;既而立太子百年,湛心不平。帝在晉陽,湛居守於鄴。散騎常侍高元海,高祖之從孫也,留典機密。帝以軍代人庫狄伏連為幽州刺史,斛律光之弟羌為領軍,以分湛權。湛留伏連,不聽羨視事。

先是,濟南閔悼王常在鄴,望氣者言:鄴中有天子氣。平秦王歸彥恐濟南復立,為己不利,勸帝除之。帝乃使歸彥至鄴,徵濟南王如晉陽。

湛內不自安,問計於高元海。元海曰:「皇太后萬福,至尊孝友異常,殿下不須異慮。」湛曰:「此豈推誠之意邪!」元海乞還省,一夜思之,湛即留元海於後臺。元海達旦不眠,唯遶牀徐步。夜漏未盡,湛遽出,曰:「神算如何﹖」元海曰:「有三策,恐不堪用耳。請殿下如梁孝王故事,從數騎入晉陽,先見太后求哀,後見主上,請去兵權,以死為限,不干朝政,必保太山之安。此上策也。不然,當具表云,威權太盛,恐取謗眾口,請青、齊二州刺史,沈靖自居,必不招物議。此中策也。」更問不策。曰:「發言即恐族誅。」固逼之。元海曰:「濟南世嫡,立上假太后令而奪之。今集文武,示以徵濟南之敕,執斛律豐樂,斬高歸彥,尊立濟南,號令天下,以順討逆,此萬世一時也。」湛大悅。然性怯,狐疑未能用,使術士鄭道諆等卜之,皆曰:「不利舉事,靜則吉。」有林慮令潘子密,曉占候,潛謂湛曰:「宮車當晏駕,殿下為天下主。」湛拘之於內以候之。又令巫覡卜之,多云「不須舉兵,自有大慶。」

湛乃奉詔,令數百騎送濟南王至晉陽。九月,帝使人酖之,濟南王王從,乃扼殺之。帝尋亦悔之。

20冬,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21丙子,齊以彭城王浟為太保,長樂王尉粲為太尉。

22齊肅宗出畋,有兔驚馬,墜地絕肋。婁太后視疾,問濟南所在者三,齊主不對。太后怒曰:「殺之邪﹖不用吾言,死其宜矣!」遂去,不顧。

十一月,甲辰,詔以嗣子沖眇,可遣尚書右僕射趙郡主叡諭旨,徵長廣王湛統茲大寶。又與湛書曰:「百年無罪,汝可以樂處置之,勿效前人也。」是日,殂於晉陽宮。臨終,言恨不見太后山陵。

顏之推論曰:孝昭天性至孝,而不知忌諱,乃至於此,良由不學之所為也。

23趙郡王叡先使黃門侍郎王松年馳至鄴,宣肅宗遺命。湛猶疑其詐,使所親先詣殯所,發而視之。吏者復命,湛喜,馳赴晉陽,使河南王孝瑜先入宮,改易禁衛。癸丑,世祖即皇帝位於南宮,大赦,改元太寧。

24周人許歸安成王頊,使司會上士杜杲來聘。上悅,即遣使報之,并賂以黔中地及魯山郡。

25齊以彭城王浟為太師、錄尚書事,平秦王歸彥為太傅,尉粲為太保,平陽王淹為太宰,博陵王濟為太尉,段韶為大司馬,豐州刺史婁叡為司空,趙郡王叡為尚書令,任城王湝為尚書左僕射,并州刺史斛律光為右僕射。婁叡,昭之兄子也。立太子百年為樂陵王。

26丁巳,周主畋于岐陽;十二月,壬午,還長安。

27太子中庶子餘姚虞荔、御史中丞孔奐,以國用不足,奏立煮海鹽賦及榷酤之科,詔從之。

28初,高祖以帝女豐安公主妻留異之子貞臣,徵異為南徐州刺史,異遷延不就。帝即位,復以異為縉州刺史,領東陽太守。異屢遣其長史王澌入朝,澌每言朝廷虛弱。異信之,雖外示臣節,恆懷兩端,與王琳自鄱陽信安嶺潛通使往來。〕今有嶺路,自衢州經信州達于鄱陽。使,疏吏翻。〕琳敗,上遣左衛將軍沈恪代異,實以兵襲之。異出軍下淮以拒恪。恪與戰而敗,退還錢塘。異復上表遜謝。時眾軍方事湘、郢,乃降詔書慰諭,且羈縻之。異知朝廷終將討己,乃以兵戍下淮及建德以備江路。丙午,詔司空、南徐州刺史侯安都討之。

三年(壬午、五六二)

1春,正月,乙玄,齊主至鄴;辛巳,祀南郊;壬午,享太廟;丙戌,立妃胡氏為皇后,子緯為皇太子。后,魏兗州刺史安定胡延之之女也。戊子,齊大赦。己亥,以馮翊王潤為尚書左僕射。

2周涼景公賀蘭祥卒。

3壬寅,周人鑿河渠於蒲州,龍首渠於同州。

4丁未,周以安成王頊為柱國大將軍,遣杜杲送之南歸。

5辛亥,上祀南郊,以胡公配天;二月,辛酉,祀北郊。

6閏門,丁未,齊以太宰、平陽王淹為青州刺史,太傅、平秦王歸彥為太宰、冀州刺史。

歸彥為肅宗所厚,恃勢驕盈,陵侮貴戚。世祖即位,侍中,開府儀同三司高元海、御史丞畢義雲、黃門郎高乾和數言其短,且云:「歸彥威權震主,必為禍亂。」帝亦尋其反覆之跡,漸忌之,伺歸彥還家,召魏收於帝前作詔草,除歸彥冀州,使乾和繕寫;晝日,仍敕門司不聽歸彥輒入宮。時歸彥縱酒為樂,經宿不知。至明,欲參,至門知之,大驚而退。及通名謝,敕令早發,別賜錢帛等物甚厚,又敕督將悉送至清陽宮。拜辭而退,莫敢與語,唯趙郡王叡與之久語,時無聞者。

帝之為長廣王也,清都和士開以善握槊、彈琵琶有寵,辟為開府行參軍,及即位,累遷給事黃門侍郎。高元海、畢義雲、高乾和皆疾之,將言其事。士開乃奏元海等交結朋黨,欲擅威福,乾和由是被疏。義雲納賂於士開,得為兗州刺史。

7帝徵江州刺史周迪出鎮湓城,又徵其子入朝。迪趑且顧望,並不至。其餘南江酋帥,私署令長,多不受召,朝廷未暇致討,但羈縻之。豫章太守周敷獨先入朝,進號安西將軍,給鼓吹一部,賜以妓、金帛,令還豫章。迪以敷素出己下,深不平之,乃陰與留異相結,遣其弟方興襲敷;敷與戰,破之。又遣其兄子伏甲船中,詐為賈人,欲襲湓城。未發,事覺,尋陽太守監江州事晉陵華皎遣兵逆擊之,盡獲其船仗。

上以閩州刺史陳寶應之父為光祿大夫,子女皆受封爵,命宗正編入屬籍。而寶應以留異女為妻,陰與異合。

虞荔弟寄,流萬閩中,荔思之成疾,上為荔徵之,寶應留不遣。寄嘗從容諷以逆順,寶應輒引他語以亂之。寶應嘗使人讀漢書,臥而聽之,至蒯通說韓信曰:「相君之背,貴不可言。」蹶然起坐,曰:「可謂智士!」寄曰:「通一說殺王士,何足稱智!,豈若班彪王命,識所歸乎!」

寄知寶應不可諫,恐禍及己,乃著居士服,居東山寺,陽稱足疾。寶應使人燒其屋,寄安臥不動。親近將扶之出,寄曰:「吾命有所懸,避將安往!」縱火者自救之。

8乙卯,齊以任城王湝為司徒。

9齊揚州刺史行臺王琳數欲南侵,尚書盧潛以為時事未可。上遣移書壽陽,欲與齊和親。潛以其書奏齊朝,仍上啟請且息兵。齊主許之,遣散騎常侍崔瞻來聘,且歸南康愍王曇朗之喪。琳於是與潛有隙,更相表列。齊主徵琳赴鄴,以潛為揚州刺史,領行臺尚書。瞻,嵶之子也。

10梁末喪亂,鐵錢不行,民間私用鵝眼錢。甲子,改鑄五鍾錢,一當鵝眼之十。

11後梁主安於儉素,不好酒色,雖多猜忌,而撫將士有恩。以封疆褊隘,邑居殘毀,干戈日用,鬱鬱不得志,疽發背而殂;葬平陵,諡曰宣皇帝,廟號中宗。太子巋即皇帝位,改元天保;尊龔太后為太皇太后,王后曰皇太后,母曹貴嬪為皇太妃。

12二月,丙子,安成王頊至建康,詔以為中書監、中衛將軍。

上謂杜杲曰:「家弟今蒙禮遣,實周朝之惠;然魯山不返,亦恐未能及此。」杲對曰:「安成,長安一布衣耳,而陳之介弟也,其價豈止一城而已哉!本朝敦睦九族,怒己及物,上遵太祖遺旨,下思繼好之義,是以遣之南歸。今乃云以尋常之土易骨肉之親,非使臣之所敢聞也。」上甚慙,曰:「前言戲之耳。」待杲之禮有加焉。

頊妃柳氏及子叔寶猶在穰城,上復遣毛喜如周請之,周人皆歸之。

13丁丑,以安右將軍吳明徹為江州刺史,督高州刺史黃法鳓、豫章太守周敷共討周迪。

14甲申,大赦。

15留異始謂臺軍必自錢塘上,既而侯安都步由諸暨出永康,異大驚,奔桃枝嶺,於巖口豎柵以拒之。安都為流矢所中,血流至踝,乘轝麾,容止不變。因其山勢,迮而為堰,會潦水漲漢,安都引船入堰,起樓艦與異城等,發拍碎其樓堞。異與其子忠臣脫身奔晉安,依陳寶應。安都虜其妻及餘子,盡收鎧仗而還。

異黨向文政據新安,上以貞毅將軍程文季為新安太守,帥精甲三百輕往攻之。文政戰敗,遂降。文季,靈洗之子也。

16夏,四月,辛丑,齊武明婁太后殂。齊主不改服,緋袍如故。未幾,登三臺,置酒作樂,宮女進白袍,帝投諸臺下。散騎常侍和士開請止樂,帝怒,撾之。

18齊青州上言河水清,齊主遣使祭之,改元河清。

19先是,周之君臣受封爵者皆未給租賦。癸亥,始詔柱國等貴臣邑,戶聽寄食他縣。

20五月,庚午,周大赦。

21己丑,齊以右僕射斛律光為尚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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