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一

作者: 司馬光 胡三省10,162】字 目 录

,所向克捷。臨事選將,必訾相其狀貌豐厚者遣之。或問其故,勣曰:「薄命之人,不足與成功名。」

閨門雍睦而嚴。其姊嘗病,勣已為僕射,親為之煮粥,風回,爇其須鬢。姊曰:「僕妾幸多,何自苦如是!」勣曰:「非為無人使令也,顧姊老,勣亦老,雖欲久為姊煮粥,其可得乎!」

勣常謂人:「我年十二三時為亡賴賊,逢人則殺。十四五為難當賊,有所不愜則殺人。十七八為佳賊,臨陳乃殺之。二十為大將,用兵以救人死。」

勣長子震早卒,震子敬業襲爵。

15時承平既久,選人益多,是歲,司列少常伯裴行儉始與員外郎張仁禕設長名姓歷牓,引銓注之法。又定州縣升降、官資高下。其後遂為永制,無能革之者。

大略唐之選法,取人以身、言、書、判,計資量勞而擬官。始集而試,觀其書、判;已試而銓,察其身、言;已銓而注,詣其便利;已注而唱,集眾告之。然後類以為甲,先簡僕射,乃上門下,給事中讀,侍郎省,侍中審之,不當者駮下。既審,然後上聞,主者受旨奉行,各給以符,謂之告身。兵部武選亦然。課試之法,以騎射及翹關、負米。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試文三篇,謂之宏詞,試判三條,謂之拔萃,入等者得不限而授。其黔中、嶺南、閩中州縣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選擇土人補授。凡居官以年為考,六品以下,四考為滿。

咸亨元年(庚午、六七○)是年三月,始改元。〕

1春,正月,丁丑,右相劉仁軌請致仕;許之。

2三月,甲戌朔,以旱,赦天下,改元。

3丁丑,改蓬萊宮為含元宮。

4壬辰,太子少師許敬宗請致仕;許之。

5敕突厥酋長子弟事東宮。西臺舍人徐齊聃上疏,以為:「皇太子當引文學端良之士置左右,豈可使戎狄醜類入侍軒闥。」又奏:「齊獻公即陛下外祖,雖子孫有犯,豈應上延祖禰!今周忠孝公廟甚修,而齊獻公廟毀廢,不審陛下何以垂示海內,彰孝理之風!」上皆從之。齊聃,充容之弟也。

6夏,四月,吐蕃陷西域十八州,又與于闐襲龜茲撥換城,陷之。罷龜茲、于闐、焉耆、疏勒四鎮。以右衛大將軍薛仁貴為邏娑道行軍大總管,左衛員外大將軍阿史那道真、左衛將軍郭待封副之,以討吐蕃,且援送吐谷渾還故地。

7庚午,上幸九成宮。

8高麗酋長劍牟岑反,立高藏外孫安舜為主。以左監門大將軍高侃為東州道行軍總管,發兵討之。安舜殺劍牟岑,奔新羅。

9六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10秋,八月,丁巳,車駕還京師。

11郭待封先與薛仁貴並列,及征吐蕃,恥居其下,仁貴所言,待封多違之。軍至大非川,將趣烏海,仁貴曰:「烏海險遠,軍行甚難,輜重自隨,難以趨利;宜留二萬人,為兩柵於大非嶺上,輜重悉置柵內,吾屬帥輕銳,倍道兼行,掩其未備,破之必矣。」仁貴帥所部前行,擊吐蕃於河口,大破之,斬獲甚眾,進屯烏海以俟待封。待封不用仁貴策,將輜重徐進。未至烏海,遇吐蕃二十餘萬,待封軍大敗,還走,悉棄輜重。仁貴退屯大非川,吐蕃相論欽陵將兵四十餘萬就擊之,唐兵大敗,死傷略盡。仁貴、待封與阿史那道真並脫身免,與欽陵約和而還。敕大司憲樂彥瑋即軍按其敗狀,械送京師,三人皆免死除名。

欽陵,祿東贊之子也,與弟贊婆、悉多,于勃論皆有才略。祿東贊卒,欽陵代之,三弟將兵居外,鄰國畏之。

12關中旱,饑,九月,丁丑,詔以明年正月幸東都。

13甲申,皇后母魯國忠烈夫人楊氏卒,敕文武九品以上及外命婦並詣宅弔哭。

14閏月,癸卯,皇后以久旱,請避位,不許。

15壬子,加贈司徒周忠孝公武士彠為太尉、太原王,夫人為王妃。

16甲寅,以左相姜恪為涼州道行軍大總管,以禦吐蕃。

17冬,十月,乙未,太子右中護、同東西臺三品趙仁本為左肅機,罷政事。

18庚寅,詔官名皆復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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