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二十六

作者: 司馬光 胡三省9,533】字 目 录

擇日。

10十一月,丁丑,以晉州刺史韓滉為蘇州刺史、浙江東、西觀察使。

11喬琳衰老耳聵,上或時訪問,應對失次,所謀議復疏闊。壬午,以琳為工部尚書,罷政事。上由是疏張涉。

12楊炎既留崔寧,二人由是交惡。炎託以北邊須大臣鎮撫,癸巳,以京畿觀察使崔寧為單于、鎮北大都護、朔方節度使,鎮坊州。以荊南節度使張延賞為西川節度使。又以靈鹽節度都虞候醴泉杜希全知靈、鹽州留後;代州刺史張光晟知單于、振武等城,綏、銀、麟、勝州留後;炎欲奪權,且窺其所為,令三人皆得特奏事,仍諷之使伺寧過失。

13十二月,乙卯,立宣王誦為皇太子。

14舊制,天下金帛皆貯於左藏,太府四時上其數,比部覆其出入。及第五為度支、鹽鐵使,時京師多豪將,求取無節,琦不能制,乃奏盡貯於大盈內庫,使宦官掌之,天子亦以取給為便,故久不出。由定以天下公賦為人君私藏,有司不復得窺其多少,校其贏縮,殆二十年。宦官領其事者三百餘員,皆蠶食其中,蟠結根據,牢不可動。楊炎頓首於上前曰:「財賦者,國之大本,生民之命,重輕安危,靡不由之,是以前世皆使重臣掌其事,猶或耗亂不集。今獨使中人出入盈虛,大臣皆不得知,政之蠹敝,莫甚於此。請出之以歸有司。度宮中歲用幾何,量數奉入,不敢有乏。。如此,然後可以為政。」上即日下詔:「凡財賦皆歸左藏,一用舊式,歲於數中擇精好者三、五千匹,進入大盈。」炎以片移人主意,議者稱之。

15丙寅晦,日有食之。

16湖南賊帥王國良阻山為盜,上遣都官員外郎關播招撫之。辭行,上問以為政之要,對曰:「為政之本,必求有道賢人與之為理。」上曰:「朕比以下詔求賢,又遣使臣廣加搜訪,庶幾可以為理乎!」悅。

17崔祐甫有疾,上令肩輿入中書,或休假在第,大事令中使咨決。

德宗神武孝文皇帝一

建中元年(庾申、七八0)

1春,正月,丁卯朔,改元。群臣上尊號曰聖神文武皇帝;赦天下。始用楊炎議,「命黜陟使與觀察、刺史約百姓丁產,定等級,改作兩稅法。比來新舊徵科色目,一切罷之;二稅外輒率一錢者,以枉法論。」

唐初,賦斂之法曰租。庸、調,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玄宗之末,版籍浸壞,多非其實。及至德兵起,所在賦斂,迫趣取辦,無復常準。賦斂之司增數而莫相統攝,各隨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紀極。民富者丁多,率為官、為僧以免課役,而貧者丁多,無所伏匿,故上戶優而下戶勞。吏因緣蠶食,旬輸月送,不勝困弊,率皆逃徙為浮戶,其土著百無四五。至是,炎建議作兩稅法:先計州縣每歲所應費用及上供之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丁、中,以貧富為差;為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使與居者均無僥利。居人之稅,秋、夏兩徵之。其租、庸、調雜傜悉省,皆總統於度支。上用其言,因赦,令行之。

2初,左僕射劉晏為吏部尚書,楊炎為侍郎,不相悅。元載之死,晏有力焉。及上即位,晏久典利權,眾頗疾之,多上言轉運使可罷;又有風言晏嘗密表勸代宗立獨孤妃為皇后者。楊炎為宰相,欲為元載報仇,因為上流涕言:「晏與黎幹、劉忠翼同謀,臣為宰相不能討,罪當萬死。」崔祐甫言:「茲事曖昧,陛下已曠然大赦,不當復究尋虛語。」炎乃建言:「尚書省,國政之本,比置諸使,分奪其權,今宜復舊。」上從之。甲子,按是月無甲子,恐是丙子,否則戊子。〕詔天下錢穀皆歸金部、倉部,罷晏轉運、租庸、青苗鹽鐵等使。

3二月, 丙申朔,命黜陟使十一人分巡天下。先是,魏博節度使田悅事朝廷猶恭順,河北黜陟使洪經綸, 不曉時務,聞悅軍七萬人,符下,罷其四萬,令還農。 悅陽順命,如符罷之。既而集應罷者,激怒之曰:「汝曹久在軍中,有父母妻子,今一旦為黜陟使所罷,將何資以自衣食乎!」眾大哭。悅乃出家財以賜之,使各還部伍。於是軍士皆德侻而怨朝廷。

4崔祐甫以疾,多不視事;楊炎獨任大政,專以復恩讎為事,奏用元載遺策城原州,又欲發兩京、關內丁夫浚豐州陵陽渠,以興屯田。上遣中使詣涇原節度使,使移軍原州,以四鎮、北庭留後劉文喜為別駕。京兆尹嚴郢奏:「按朔方五城,舊屯沃饒之地,自喪亂以來,人功不及,因致荒廢,十不耕一。若力可墾闢,不俟浚渠。今發兩京、關輔人於豐州浚渠營田,計所得不補所費,而關輔之人不免流散,是虛畿甸而無益軍儲也。」疏奏,不報。既而陵陽渠竟不成,棄之。

5上用楊炎之言,託以奏事不實,己酉,貶劉晏為忠州刺史。

6癸丑,以澤潞留後李抱真為節度使。

7楊炎欲城原州以復秦、原,命李懷光居前督作,朱泚、唯寧各將萬人翼其後。詔下涇州為城具,涇之將士怒曰:「吾屬為國家西門之屏,十餘年矣。始居邠州,甫營耕桑,有地著之安。徙屯涇州,披荊榛,立軍府;坐席未暖,又投之塞外。吾屬何罪而至此乎!」李懷光始為邠寧帥,即誅溫儒雅等,軍令嚴峻;及兼涇原,諸將皆懼,曰:「彼五將何罪而為戮﹖今又來此,吾屬無能憂乎!」劉文喜因眾心不安,據涇州,不受詔,上疏復求段秀實為帥,不則朱泚。癸亥,以朱 泚兼四鎮、北庭行營、涇原節度使,代懷光。

8三月,翰林學士、左散騎常侍張涉受前湖南觀察使辛京杲金,事覺;上怒,欲置于法。李忠臣以檢校司空、同平章事、奉朝請,言於上曰:「陛下貴為天子,而先生以乏財犯法,以臣愚觀之,非先生之過也。」上意解,辛未,放涉歸田里。辛京杲以私忿杖殺部曲,有司奏京杲罪當死,上將從之。李忠臣曰:「京杲諸父兄弟皆戰死,獨京杲至今尚存,臣故以為當死久矣。」上憫然,左遷京杲諸王傅。忠臣乘機救人,多此類。

9楊炎罷度支、轉運使,命金部、倉部代之。既而省職久廢,耳目不相接,莫能振舉,天下錢穀無所總領。癸巳,復以諫議大夫韓洄為戶部侍郎、判度支,以金部郎中萬年杜佑權江、淮水陸轉運使,皆如舊制。

10劉文喜又不受詔,欲自邀旌節;夏,四月,乙未朔,據涇州叛,遣其子質於吐蕃以求援。上命朱泚、李懷光討之,又命神策軍使張巨濟將禁兵二千助之。

11吐蕃始聞韋倫歸其俘,不之信,及俘入境,各還部落,稱:「新天子出宮人,放禽獸,英威聖德,洽於中國。」吐蕃大悅,除道迎倫。贊普即發使隨倫入貢,且致賻贈。癸卯,至京師,上禮接之。既而蜀將上言:「吐蕃豺狼,所獲俘不可歸。」上曰:「戎狄犯塞則擊之,服則歸之。擊以示威,,歸以示信。威信不立,何以懷遠!」悉命歸之。

12代宗之世,每元日、冬至、端午、生日,州府於常賦之外競為貢獻,貢獻多者則悅之。武將、姦吏,緣此侵漁下民。癸丑,上生日,四方貢獻皆不受。李正己、田悅各獻縑三萬匹,上悉歸之度支以代租賦。

13五月,戊辰,以韋倫為太常卿;乙酉,復遣倫使吐蕃。倫請上自為載書,與吐蕃盟;楊炎以為非敵,請與郭子儀輩為載書以聞,令上畫可而已,從之。

14朱泚等圍劉文喜於涇州,杜其出入,而閉壁不與戰,久之不拔。天方旱,徵發餽運,內外騷然,朝臣上請赦文喜以蘇疲人者,不可勝紀。上皆不聽,曰:「微呩不除,何以令天下!」文喜使其將劉海賓入奏,海賓言於上曰:「臣乃陛下藩邸部曲,豈肯附叛臣,必為陛下梟其首以獻。但文喜今所求者節而已,願陛下姑與之,文喜必怠,則臣計得施矣。」上曰:「名器不可假人,爾能立效固善,我節不可得也。」使海賓歸以告文喜,而攻之如初。減御膳以給軍士,城中將士當受春服者,賜予如故。於是眾知上意不可移。時吐蕃方睦於唐,不為發兵,城中勢窮。庚寅,海賓與諸將共殺文喜,傳首,而原州竟不果城。

自上即位,李正己內不自安,遣參佐入奏事;涇州捷奏至,上使觀文喜之首而歸。正己益懼。

15六月,甲午朔,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崔祐甫薨。

16術士桑道茂上言:「陛下不出數年,暫有離宮之厄。臣望奉天有天子氣,宜高大其城以備非常。」辛丑,命京兆發丁夫數千,雜六軍之士,築奉天城。

17初,回紇風俗朴厚,君臣之等不甚異,故眾志專一,勁健無敵。及有功於唐,唐賜遺甚厚,登里可汗始自尊大,築宮殿以居婦人,有粉黛文繡之飾;中國為之虛耗,而虜俗亦壞。及代宗崩,上遣中使梁文秀往告哀,登里驕不為禮。九姓胡附回紇者,說登里以中國富饒,今乘喪伐之,可有大利。登里從之,欲舉國入寇。其相頓莫賀達干,登里之從父兄也,諫曰:「唐,大國也,無負於我,吾前年侵太原,獲羊馬數萬,可謂大捷,而道遠糧乏,比歸,士卒多徒行者。今舉國深入,萬一不捷,將安歸乎!」登里不聽。頓莫賀乘人心之不欲南寇也,舉兵擊殺之,并九姓胡二千人,自立為合骨咄祿毗伽可汗,遣其臣聿達干與梁文秀俱入見,願為藩臣,垂髮不翦,以待詔命。乙卯,命京兆少尹臨漳源休冊頓莫賀為武義成功可汗。

18秋,七月,丙寅,邵州賊帥王國良降。國良本湖南牙將觀察使辛京杲使戍武岡,以扞西原蠻。京杲貪暴,國良家富,京杲以死罪加之;國良懼,據縣叛,與西原蠻合,聚眾千人,侵掠州縣,瀕湖千里,咸被其害。詔荊、黔、洪、桂諸道合兵討之,連年不能克。及曹王皋為湖南觀察使,曰:「驅疲甿,誅反仄,非策之得者也。」乃遺國良書,言:「將軍非敢為逆,欲救死耳。我與將軍俱辛京杲所構,我已蒙聖朝湔洗,何心復加兵刃於將軍乎!將軍遇我,不速降,後悔無及。」國良且喜且懼,遣使乞降,猶疑未決。皋乃假為使者,從一騎,越五百里,抵國良壁,鞭其門,大呼曰:「我曹王也,來受降!」舉軍大驚。國良趨出,迎拜請罪。皋執其手,約為兄弟,盡焚攻守之具,散其眾,使還農。詔赦國良罪,賜名惟新。

19辛巳,遙尊上母沈氏為皇太后。

20荊南節度使庾準希楊炎指,奏忠州刺使劉晏與朱泚書求營救,辭多怨望,又奏召補州兵,欲拒朝命,炎證成之;上密遣中使就忠州縊殺之,己丑,乃下詔賜死。天下冤之。

初,安、史之亂,數年間,天下戶口什亡八九,州縣多為藩鎮所據,貢賦不入,朝廷府庫耗竭,中國多故,戎狄每歲犯邊,所在宿重兵,仰給縣官,所費不貲,皆倚辦於晏。晏初為轉運使,獨領陜東諸道,陝西皆度支領之,末年兼領,未幾而罷。

晏有精力,多機智,變通有無,曲盡其妙。常以厚直募善走者,置遞相望,覘報四方物價,雖遠方,不數日皆達使司,食貨輕重之權,悉制在掌握,國家獲利而天下無甚貴甚賤之憂。常以為:「辦集眾務,在於得人,故必擇通敏、精悍、廉勤之士而用之;至於句檢簿書,出納錢穀,必委之士類;吏惟書符牒,不得輕出一言。」常言:「士陷贓賄,則淪棄於時,名重於利,故士多清脩;吏雖潔廉,終無顯榮,利重於名,故吏多貪污。」然惟晏能行之,他人效者終莫能逮。其屬官雖居數千里外,奉教令如在目前,起居語言,無敢欺紿。當時權貴,或以親故屬之者,晏亦應之,使俸給多少,遷次緩速,皆如其志,然無得親職事。其場院要劇之官,必盡一時之選。故晏沒之後,掌財賦有聲者,多晏之故吏也。

晏又以為戶口滋多,則賦稅自廣,故其理財以愛民為先。諸道各置知院官,每旬月,具州縣雨雪豐歉之狀白使司,豐則貴糴,歉則賤糶,或以穀易雜貨供官用,及於豐處賣之。知院官始見不稔之端,先申至,某月須如干蠲免,某月須如干救助,及期,晏不俟州縣申請,即奏行之,應民之急,未嘗失時,不待其困弊、流亡、餓殍,然後賑之也。由是民得安其居業,戶口蕃息。晏始為轉運使,時天下見戶不過二百萬緡,季年乃千餘萬緡。

晏專用榷鹽法充軍國之用。時自許、汝、鄭、鄧之西,皆食河東池鹽,度支主之;汴、滑、唐、蔡之東,皆食海鹽,晏主之。晏以為官多則民擾,故但於出鹽之鄉置鹽官,收鹽戶所煮之鹽轉鬻於商人,任其所之,自餘州縣不復置官。其江嶺間去鹽鄉遠者,轉官鹽於彼貯之。或商絕鹽貴,則減價鬻之,謂之常平鹽,官獲其利而民不乏鹽。其始江、淮鹽利不過四十萬緡,季年乃六百餘萬緡,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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