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八

作者: 司馬光 胡三省10,132】字 目 录

豈得全不貶黜以謝天下乎!」給事中段平仲、呂元膺言承璀可斬。李絳奏稱:「陛下不責承璀,他日復有敗軍之將,何以處之﹖若或誅之,則同罪異罰,彼必不服;若或釋之,則誰不保身而玩寇乎!願陛下割不忍恩,行不易之典,使將帥有所懲勸。」間二日,上罷承璀中尉,降為軍器使;中外相賀。

17裴垍得風疾,上甚惜之,中使候問旁午於道。

18丙寅,以太常卿權德輿為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19義武節度使張茂昭請除代人,欲舉族入朝。河北諸鎮互遣人說止之,茂昭不從,凡四上表;上乃許之。以左庶子任迪簡為義武行軍司馬。茂昭悉以易、定二州簿書管鑰授迪簡,遣其妻子先行,曰:「吾不欲子孫染於污俗。」

茂昭既去,十月,戊寅,虞侯楊伯玉作亂,囚迪簡。辛巳,義武將士共殺伯玉。兵馬使張佐元又作亂,囚迪簡,迪簡乞歸朝。既而將士復殺佐元,奉迪簡主軍務。時易定府庫罄竭,閭閻亦空,迪簡無以犒士,乃設糲飯與士卒並食之,身居戟門下經月;將士感之,共請迪簡還寢,然後得安其位。上命以綾絹十萬匹賜易定將士;壬辰,以迪簡為義武節度使。甲午,以張昭為河中、慈、隰、晉、絳節度使,從行將校皆拜官。

20右金吾大將軍伊慎以錢三萬緡賂右軍中尉第五從直,求河中節度使;從直恐事泄,奏之。十一月,庚子,貶慎為右衛將軍,坐死者三人。

初,慎自安州入朝,留其子宥主留事,朝廷因以為安州刺史,未能去也。會宥母卒於長安,宥利於兵權,不時發喪。鄂岳觀察使郗士美遣僚屬以事過其境,宥出迎,因告以凶問,先備籃輿,即日遣之。

21甲辰,會王纁薨。

22庚戌,以前河中節度使王鍔為河東節度使。上左右受鍔厚賂,多稱譽之,上命鍔兼平章事,李藩固執以為不可。權德輿曰:「宰相非序進之官。唐興以來,方鎮非大忠大勳則跋扈者,朝廷或不得已而加之。今鍔既無忠勳,朝 廷又非不得已,何為遽以此名假之!」 上乃止。

鍔有吏才,工於完聚。范希朝以河東全軍出屯河北,耗散甚眾;鍔到鎮之初,兵不滿三萬人,馬不過六百匹,歲餘,兵至五萬人,馬有五千匹,器械精利,倉庫充實。又進家財三十萬緡,上復欲加鍔平章事,李絳諫曰:「鍔在太原,雖頗著績效,今因獻家財而命之,若後世!」上乃止。

23中書侍郎裴垍數以疾辭位;庚申,罷為兵部尚書。

24十二月,戊寅,張茂昭入朝,請遷祖考之骨于京兆。

25壬午,以御史中丞呂元膺為鄂岳觀察使。元膺嘗欲夜登城,門已鎖,守者不為開。左右曰:「中丞也。」對曰:「夜中難辯真偽,雖中丞亦不可。」元膺乃還。明日,擢為重職。

26翰林學士、司勳郎中李絳面陳吐突承璀專橫,語極懇切。上作色曰:「卿言太過!」絳泣曰:「陛下置臣於腹心耳目之地,若臣畏避左右,愛不言,是臣負陛下;言之而陛下惡聞,乃陛下負臣也。」上怒解,曰:「卿所言皆人所不能言,使朕聞所不聞,真忠臣也。他日盡言,皆應如是。」己丑,以絳為中書舍人,學士如故。

絳嘗從諫上聚財,上曰:「今兩鈳數十州,皆國家政令所不及,河、湟數千里,淪於左衽,朕日夜思雪袓宗之,恥而財力不贍,故不得不蓄聚耳。不然,朕宮中用度極儉薄,多藏何用邪!」

六年(辛卯、八一一)

1春,正月,甲辰,以彰義留後吳少陽為節度使。

2庚申,以前淮南節度使李吉甫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二月,壬申,李藩罷為太子詹事。

3己丑,忻王造薨。

4宦惡李絳在翰林,以為戶部侍郎,判本司。上問:「故事,戶部侍郎皆進羨餘,卿獨無進,何也﹖」對曰:「守土之官,厚斂於人以市私恩,天下猶共非之;況戶部所掌,皆陛下府庫之物,給納有籍,安得羨餘!若自左藏輸之內藏以為進奉,是猶東庫移之西庫,臣不敢踵此弊也。」上嘉其直,益重之。

5乙巳,上問宰相:「為政寬猛何先﹖」權輿對曰:「秦以慘刻而亡,漢以寬大而興」。太宗觀明堂圖,禁抶人背;是故安、史以來,屢有悖逆之臣,皆旋踵自亡,由袓宗仁政結於人心,人不能忘故也。然則寬猛之先後可見矣。」上善其言。

6夏,四月,戊辰,以兵部尚書裴垍為太子賓客,李吉甫惡之也。

7庚午,以刑部侍郎、鹽鐵轉運使盧坦為戶部侍郎、判度支。或告泗州刺史薛謇為代北水運使,有異馬不以獻;事下度支,使巡官往驗,未返,上遲之,使品官劉泰昕按其事。盧坦曰:「陛下既使有司驗之, 又使官繼往,豈大臣不足信於品官乎!臣請先就黜免。」上召泰昕還。

8五月,前行營糧料使于皋謨、董溪坐贓數千緡,敕貸其死;皋謨流春州,溪流封州,行至潭州,並追遣中使賜死。權德輿上言,以為:「皋謨等罪當死,陛下肆諸市朝,誰不懼法!不當已赦而殺之。」溪,晉之子也。

9庚子,以金吾大將軍李惟簡為鳳翔節度使。隴州地與吐蕃接,舊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不得息。惟簡以為邊將當謹守備,蓄財穀以待寇,不當覩小利,起事盜恩,禁不得妄入其地;益市耕牛,鑄農器,以給農之不能自具者,增墾田數十萬畝。屬歲屢稔,公私有餘,販者流及他方。

10赐振武节度使阿跌光进姓李氏。

11六月,丁卯,李吉甫奏:「自秦至隋十有三代,設官之多,無如國家者。天寶以後,中原宿兵,見在可計者八十餘萬,其餘為商賈、僧、道不服田畝者什有五六,是常以三分勞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待衣坐食之輩也。今內外官以稅錢給俸者不下萬員,天下三百餘縣,或以一縣之地而為州,一鄉之民而為縣者甚眾,請敕有司詳定廢置,吏員可省者省之,州縣可併者併之,入仕之塗可減之。又,國家舊章,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錢三十緡;職田祿米不過千斛。艱難以來,增置使額,厚給俸錢,大曆中,灌臣月俸至九千緡,州無大小,刺史皆千緡。常袬為相,始立限約,李泌又量其閒劇,隨事增加,時謂通濟,理難減削。然猶有名存職廢,或額去俸存,閒刻之間,厚薄頓異。請敕有司詳考俸料、雜給,量定以聞。」於是命給事中段平仲、中書舍入韋貫之、兵部侍郎許孟容、戶部侍郎李絳同詳定。

12秋,九月,富平人梁悅報父仇,殺秦杲,自詣縣請罪。敕:「復讎,據禮經則義不同天,徵法令則殺人者死。禮、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異同固資論辯,宜令都省集議聞奏。」職方員外郎韓愈議,以為:「律無其條,非闕文也。蓋以不許復讎,則傷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訓;許復讎,則人將倚法專殺,無以禁止其端矣。故聖人丁寧其義於經,而深沒其文於律,其意將使法吏一斷於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而議也。宜定其制曰:『凡復父讎者,事發,具申尚書省集議奏聞,酌其宜而處之。』則經律無失其指矣。」敕:「梁悅杖一百,流循州。」

13甲寅,吏部奏准敕并省内外官计八百八员,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14黔州大水壞城郭,觀察使竇群癹溪洞蠻以治之;督役太急,於是辰、漵二州蠻反,群討之,不能定。戊午,貶群開州刺史。

15冬,十一月,弓箭庫使劉希光受羽林大將軍孫鑄錢二萬緡,為求方鎮,事覺,賜死。事連左衛上將軍、知內侍省事吐承璀,丙申,以承璀為淮南監軍。上問李絳:「朕出承璀何如﹖」對曰:「外人不意陛下遽能如是。」上曰:「此家奴耳,曏以其驅使之又,故假以恩私;若有違犯,朕去之輕如一毛耳!」

16十六宅諸王既不出閤,。按舊紀,自此至唐末,皆云「十六宅」。新傳誤也。余按開元以來,皇子多居禁中,詔附苑城為大宮,分院而處,號十王宅,中人押之;就夾城參天子起居。其後增為十六宅。舊史曰:開元於安國寺東附苑城為大宅,分院而居,號十王宅。十王,謂慶、忠、棣、鄂、儀、潁、永、榮、延、濟。其後盛、儀、壽、豐,恆、梁六王又就封入內宅,此十六宅得名之始也。〕其女嫁不以時,選尚者皆由宦官,率以厚賂自達。李吉甫上言:「自古尚主必擇其人,獨近世不然。」十二月,壬申,詔封恩王等六女為縣主,委中書、門下、宗正、吏部選門地人才稱可者嫁之。

17己丑,以戶部侍郎李絳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為相,多脩舊怨,上頗知之,故擢絳為相。吉甫善逄迎上意,而絳鯁直,數爭論於前;上多直絳而從其言,由是二人有隙。

18閏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漵賊帥張伯靖寇播州、費州。

晧試太子通事舍人李涉佑上於吐突承璀恩顧未衰,乃投匭 上疏稱「承璀有功,希光無罪。承璀又委心腹,不宜遽棄。」知匭使、諫議大夫孔戣見其副章,詰責不受;涉乃行賂,詣光順門通之。戣聞之,上疏極言「涉姦險欺天,請加顯戮。」戊申,貶涉峽州司倉。涉,渤之兄;戣,巢父之子也。

20辛亥,惠昭太子寧薨。

21是岁,天下大稔,米斗有直二钱者。

七年(壬辰、八一二)

1春,正月,辛未,以京兆尹元義方為鄜坊觀察使。初,義方媚事吐突承璀,李吉甫欲自託於承璀,擢義方為京兆尹。李絳惡義方為人,故出之。義方入謝,因言「李絳私其同年許季,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專作威福,欺罔聰明。」上曰:「朕諳李絳不如是。明日,將問之。」義方惶愧而出。明日,上以詰絳曰: 「人於同年居有情乎!」對曰:「同年,乃九州四海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後相識,情於何有!且陛下不以臣愚,備位宰相,宰相職在量才授任,若其人果才,雖在兄弟子姪之中猶將用之,況同年乎!避嫌而棄才,是乃便身,非徇公也。」下曰:「善,朕知卿必不爾。」遂趣義方之官。

2振武河溢,毀東受降城。

3三月,丙戌,上御延英殿,李吉甫言:「天下已太平,陛下宜為樂。」李絳曰:「漢文帝時兵木無刃,家給人足,賈誼猶以為厝火積薪之下,不可謂安。今法令所不能制者,河南、北五十餘州;犬戎腥羶,近接涇、隴,烽火屢驚;加之水旱時作,倉廩空虛,此正陛下宵衣旰食之時,豈得謂之太平,遽為樂哉!」上欣然曰:「卿言正合朕意。」退,謂左右曰:「吉甫專為悅媚;如李絳,真宰相也!」

上嘗問宰相:「貞元中政事不理,何乃至此﹖」李吉甫對曰:「德宗自任聖智,不信宰相而信他人,是使姦臣得乘間弄威福。政事不理,職此故也。」上曰:「然此亦未必皆德宗之過。朕幼在德宗左右,見事有得失,當時宰相亦未有再三執奏者,皆懷祿祿偷安,今日豈得專歸咎於德宗邪!卿輩宜用此為戒,事有非是,當力陳不已,勿畏朕譴怒而遽止也。」

李吉甫嘗言:「人臣不當強諫,使君悅臣安,不亦美乎!」李絳曰:「人臣當犯顏苦口,指陳得失,若陷君於惡,豈得為忠!」上曰:「絳言是也。」吉甫至中書,臥不視事,長吁而已。李絳或久不諫,上輒詰之曰:「豈朕不能容受邪,將無事可諫也﹖」

李吉甫又嘗言於上曰:「賞罰,人主之二柄,不可偏廢。陛下踐阼以來,惠澤深矣;而威刑未振,中外懈惰,願加嚴以振之。」上顧李絳曰:「何如﹖」對曰:「王者之政,尚德不尚刑,豈可捨成、康、文、景而效秦始皇父子乎!」上曰:「然。」後旬餘,于拐入對,亦勸上峻刑。又數日,上謂宰相曰:「于拐大是姦臣,勸朕峻刑,卿知其意乎﹖」皆對曰:「不知也。」上曰:「此欲使朕失人心耳。」吉甫失色,退而抑首不言笑竟日。

4夏,四月,丙辰,以庫部郎中、翰林學士崔群為中書舍人,學士如故。上嘉群讜直,命學士「自今奏事,必取崔群連署,然後進之。」群曰:「翰林舉動皆為故事。必如是,後來萬一有阿媚之人為之長,則下位直言無從而進矣。」固不奉詔。章三上,上乃從之。

5五月,庚申,上謂宰相曰:「卿輩屢言淮、浙去歲水旱,近有御史自彼還,言不至為災,事竟如何﹖」李絳對曰:「臣按淮南、浙西、浙東奏狀,皆云水旱,人多流亡,求設法招撫,其意似恐朝廷罪之者,豈肯無災而妄言有災邪!此蓋御史欲為姦諛以悅上意耳,願得其主名,按致其法。」上曰:「卿言是也。國以人為本,聞有災當亟救之,豈可尚復疑之邪!朕適者不思,失言耳。」命速蠲其租賦。上嘗與宰相論治道於延英殿,日旰,暑甚,汗透御服,宰相恐上體倦,求退。上留之曰:「朕入禁中,所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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