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水斜飞无躲避。若然尖射入穴来。忤逆刑戮切须忌。
§田埂横者为宜。水圳直者不吉。
寻龙经。田埂并水圳。横者皆为进。
§进田笔露。斯有连陌之畴。退田笔生。将无立锥之土。
凡穴前所见。头低尖利之砂。逆水不向穴。而于穴有情者。为进田笔。主进田产。砂远者。进迟。近者。进速。砂重迭者。进多。若顺水斜飞。为退田笔。主卖田产。迭见者。主卖尽田产。
§凡是堂中所见最为祸福之关。他如堂左则应长房。堂右则应幼位。水聚右则幼茂。水聚左则长荣。
入式歌。前贤以此分公位。左长。中居次。右边原是第三房。此理最优。长水居左位长房起。聚中诸子富。若居右位小公兴。经旨要分明。撼龙经。明堂要似莲花水荡。归左位长公起。荡归右处小公兴。若居中心诸位贵。
§穴美堂凶初年速败。穴凶堂美二纪粗安。
入式歌。龙穴若凶。堂气好。二纪还温饱。龙穴若好明堂凶。初下便贫穷。一纪之余。堂气迈。发福依还大。
§堂势倾斜。生人奸险可畏。堂局浅狭。生人度量不宏。龙之远者堂宜宽。龙之近者堂宜紧。
道法双谭。龙大则明堂宜大。龙小则明堂宜小。龙小而局大。则堂气不收。龙大而局小。则规模狭隘。
§平洋之久堂宜紧。山谷之穴堂宜宽。
入式歌。高山取宽为正法。平徉还要狭。高山若狭平徉宽。此格不须看。§内堂者龙虎钳中。惟中正斯可取。外堂者龙虎关外。虽左右其何嫌。
内堂必须中正。不中正则谓之偏侧。若外堂。则结于穴前者。固多。其或结于穴之左右。或穴后。皆所不嫌。盖结于前者。必是顺局。多不得水。不如结于穴后。#左右者。为横结、斜结、回结等地。更得水。而有力也。大堂注左。则长房发。注右。则幼房发。注穴后。则三房俱发。
§是当因地而裁。切勿执一以论官、鬼、禽、曜
§夫砂形粗具。为小穴之规模。余气发扬。乃大龙之局段。
凡穴。只有龙虎、案山。而无余气发扬。则小穴而已。
§官鬼禽曜者。吉龙之余气。妙穴之贵征。无此则力轻。有此则福厚。
杨氏曰。龙真穴真只无曜。空有星峰重迭照。纵饶积玉与堆金。儿孙终主登科少。传文懿公四灵歌。禽星曜星与官鬼。都是好龙。生秀气。穴前穴后龙虎旁。有此定为公相地。
§在穴后者谓之鬼。在案后者谓之官。在口间者谓之禽。在肘外者谓之曜。
水口有石特出。谓之禽星。亦曰明曜。亦曰落河火星。在明堂左右者。亦曰禽星。龙虎两臂后。有余气飞扬。谓之曜星。在龙虎肘内。穴前可见者。亦谓之明曜。在龙身技脚。及明堂下关水口间者。亦谓之曜星。o官者案之余。鬼者穴之余。禽者城垣之余。曜者龙虎之余。o按:禽即水口罗星。北辰之类。以官、鬼、禽、曜是一类事。另是地理冢一种名目。故再为揭出。
§总是一气。特分四灵。
官、鬼、禽、曜谓之四灵。
§大抵直落逢官。横结出儿。
凡龙直来气盛而不能止。故于龙虎过宫作案之外。再起官星。凡撞背来龙。则无鬼。若横龙结穴。有鬼撑在穴后。愈证得穴之真实。若后宫有乐贴身。则无鬼亦吉。o按:鬼与曜皆四灵之一。而古人每贵曜而略鬼。何也。鬼近穴。窃穴之气。故可略。曜去穴远。征龙之气旺。故可贵。虽皆灵物。实有不同。
§穴至贵则禽见。龙大尽则曜生。
素书。曜气篇。龙尽方为有。得初中遇者公稀。
§鬼宜死。而言宜生。曜宜扬。而禽宜异。官不生则气薄。鬼不死如气分。
鬼宜死而不走窜。太长则劫本身之气。官宜生而发越。太短则见本身之气衰。然。官虽宜生。亦不宜太长。太长则非官体。惟曜星愈长愈奇。愈行愈妙。人不易察识也。玉弹子。鬼宜死。官宜生。官死则气微。鬼生则气散。又曰。曜气宜扬。禽星宜异。禽异则贵。曜扬则显。撼龙经。鬼山若长夺我气。鬼短贴身如抱拦。又曰。问君如何谓之鬼。主山背后撑者是。分枝劈脉不回头。夺我正身少全气。o按:鬼不宜长者。以长则夺本身之气也。若长而在后障风。或在下塞水。或转为案。或转为护。或转为城去。虽长皆为我用。谓之还气。又鬼之最奇者也。神宝经。鬼还气以为奇。赤霆经。官供乃职。鬼还我气。
§禽不怪异不尊。曜不飞扬不旺。官之称名也众。总在回头有情。鬼之为质也多。务宜贴身有力。
官之名类不一。惟天机素书中所谓:拜圭官、云环官、凤尾官、梅花官、倒笔官之类。为可据。然。官虽多。只取回头顾穴有情而已。鬼之名类不一。杨氏谓鬼有三十六种。张子微则谓有百二十之多。俱不必拘。惟天机素书有孝顺鬼、雉尾鬼、鼠尾鬼、鱼头鬼、蟹爪鬼、钗钳鬼、眠犬鬼、游龟鬼之类。为可据。然。鬼虽多。只宜就身撑持有力而已。撼龙经。官星在前。鬼在后。官要回头。鬼要就。官不回头。鬼不就。只是虚抱无落首。
§禽形异种惟取内朝。曜体多端亦贵回顾。
天机素书有伏虾、半月、星月、游蟹、惊蛇、飞鸦、游龟、玉几、顿笏、拜舞、覆钟、伏圭等名。皆禽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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