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是凭空瞎写。我就是在那样的历史环境与历史气氛中进入社会生活!
因为这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所以我在进行写作时,不追求惊险离奇的故事情节,不追求浪漫主义的夸张笔墨,而力求写出我少年时代一段生活经历的本来面貌。像这样题材,加一些惊险离奇的故事是很容易的,但是我尽可能按照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写这部小说。同志们,你读的时候也许会感到这书中有许多浪漫主义气氛,但是那气氛是生活本身提供的,不是我故意加进去的。浪漫主义的色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本来就不少,在有些境遇中显得特别浓厚。
在写作时候,为忠实于现实主义,我决定不将主人公陶菊生的觉悟水平故意拔高,也不将贫雇农出身的“绿林豪杰”们的觉悟水平和行为准则拔高。我写了几个本质上不坏的人,但他们有各自的弱点,而且有时杀人放火,姦婬婦女。他们有可爱的和值得同情的地方,但他们毕竟是土匪。我是从他们杀人放火、姦婬掳掠的生活中看出来他们若干被埋藏的或被扭曲的善良品性。当然,并非在所有的士匪身上我都毫无例外地发现了善良本性。倘若我在写作时故意将菊生和几个主要人物的觉悟水平拔高,这部小说就变成另外一种面貌。如果那样写,纵然能获得某种成功,但是它将丢掉艺术的真实,也背离了历史生活的真实。忠实地反映二十年代河南农村生活的重要侧面和生活在那样历史条件下的人物的精神面貌,是我要写这部小说的中心目的。小说中当然反映了我的世界观和我的思想感情,但是我决不背离历史生活的真实,故意加进去某些思想宣传。
三
在这部小说中,我写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农民因没有生活出路而叛乱。我写出他们的痛苦、希望和仇恨;他们“下水”(当土匪)后如何同地主阶级存在着又拉拢又矛盾的关系,其中一部分人如何不得不被地主中的土豪利用;我写出来杆子与地方小军阀之间的复杂关系;我还写出来杆子内部存在着等级差别:有人枪多,放出一部分枪支给别人背,坐地分赃;有人背别人的枪;有人当“甩手子”,地位很低。小说中所反映的社会现象,人与人的关系,阶级关系,正是我在少年时代曾经生活于其中的历史现实。
《长夜》的时代正是中国农村因军阀混战频繁、帝国主义加紧经济侵略,加上其他各种人祸天灾,进入大崩溃的黑暗时期。内地没有现代工业,城市不能吸收农村的失业人口,农民失业后或者逃荒异地,或者大批饿死,而年轻男人最方便的道路是吃粮当兵或当土匪。那时到处城镇有招兵旗。吃粮当兵,一打败仗可以变为土匪,土匪一旦受招抚就成了兵。当然,善良农民,像小说中王成山那样的人,是多么地希望能够不当土匪而生活下去!
农民在接受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以前,一代代都有为生存而斗争的武装叛乱,但不能成为自觉的阶级斗争。有的武装斗争具有一定的政治目的,例如希望推倒旧江山,建立新江山,但也不是阶级的自觉。至于那种没有清楚的政治目的,仅是为着不饿死,为着报仇,从事抢劫,姦婬,过一天算一天,便只算低级形态的武装叛乱,不能算作起义。我在《长夜》中所写的武装斗争,就是低级形态的武装叛乱。
低级形态的武装叛乱就是拉杆子,当蹚将,通常的贬词是土匪。
一支人数较多的土匪武装,其阶级成分是复杂的:有真正的失业农民,有农村中的二流子,有离开军队的兵油子,有破落地主家庭出身的人;还有曾经受过招安成了官军,因打败仗或不得意而重新下水的军官,这种人下水后利用他们的号召力、组织才能、以及手中掌握较多的枪支而自己拉杆子,作为管家的,即土匪首领。
在古代史、近代史和民国年间的现代史上,往往有武装叛乱在开始就有比较清楚的政治目的,我们称之为起义;也有起初无明显的政治目的,随着武装活动的发展而有了较清楚的政治目的,我们也称之为武装起义。但是从封建的中国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各种农民起义都没有觉悟到要从根本上改变封建的社会制度,使农民作为一个阶级得到解放。农民只有得到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教育,才开始懂得阶级解放的道理。
我在小说中所描写的土匪生活没有清楚的政治目的,这是二十隼代前期从汉水流域、淮河流域、黄河流域……直到关外,大半个中国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中国共产党尚在幼年。在北中国的茫茫大地上,社会主义的思想在很少数知识分子、大城市产业工人和铁路工人中间传播,没有同农民结合。所以对广大农村来说,当时还处在漫漫长夜的黑暗时代。不过,黎明也临近了。
土匪由于是没有政治觉悟的叛乱武装,成分复杂,所以不会有好的纪律。姦、掳、烧、杀,成为土匪的“家常便饭”。土匪并不是农民的出路,而是社会的破坏力量。
为抑制和消灭这种破坏力量,就产生了它的对立面,即红枪会。在二十年代,除红枪会外还有势力较大的大刀会,势力较小的黄枪会、绿枪会、红灯照、金钟照等等组织,但是红枪会最普遍,成为代表。时至今日,有些名目就只有很少人知道了。
据我的粗浅认识,红枪会等武装组织,都属于地主武装,也从属于比较富裕的农民阶层;从历史源流说,都来源于元、明以后的白莲教分化的各种支派。农村中在乱世年头比较敢作敢为、地主和富农阶层的头面人物掌握着这些自己的武装力量的领导权。在快枪不普遍的年代,这些武装组织靠迷信、念咒、下神、宣传神灵保佑,刀枪不入,鼓舞斗志。依靠人多,人海战术,进行作战。等快枪普遍之后,这一类原始的武装组织就由军事织制的民团代替,完全变成地主武装了。
上述这一类武装组织,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期,斗争的侧重点不同。有时带有“反洋”色彩,有时带有反政府苛捐杂税色彩,有时起着反军阀作用,但是持久不变的斗争目标是土匪。红枪会的以上斗争目标都和农村中地主阶级的利害一致,所以受到地主阶级的提倡,支持,而且往往被地主阶级掌握着领导。土匪对红枪会的斗争是生死斗争,没有妥协余地。在北洋政府时期,陆军人数很少,忙于内战,不经常驻扎各府、县地方,所以地主阶级和广大农民为要保障社会生活平稳,就得依赖红枪会这种武装组织。土匪可以与地方一部分地主互相勾结利用,同地方小军阀互相勾结利用,但没法同红枪会及支持和领导红枪会的地主、绅士互相勾结利用。土匪有时受地方政府和地方军阀招安,但不能受红枪会招安。这是两种水火不能相容的力量,斗争是残酷的。小说中写李水沫杆子攻打刘胡庄,又写薛正礼一股打进一个小村庄,杀人放火,都是对红枪会的斗争。攻打刘胡庄还有抢劫牲畜财物和掳掠婦女、肉票的目的,烧毁那个小村庄就只是为着对红枪会的报复。
由于《长夜》是一部自传性质的小说,加上在写作这部小说时我还是喜欢屠格涅夫的小说形式,所以没有使故事向广阔展开,没有正面写出红枪会的人物与活动。但是,尽管如此,小说对读者理解二十年代的旧中国农村还是有帮助的。假若解放后我修改《长夜》的打算能够实现,则此书有可能变得内容大大丰富,故事波澜壮阔,但真实性就会变了。
四
在抗日战争期间,我曾有一个反映河南农村变化历史的“三部曲”创作计划:第一部定名为《黄昏》,写清朝末年和民国初年农村迅速崩溃的过程,像风俗画那样写出我的家乡农村生活的变化历史。第二部就是《长夜》,写农村崩溃后农民离开土地,没有生计,不当兵就拉了杆子,而我写的是一支杆子的活动情况。第三部定名为《黎明》,写北伐军进入河南,新旧军阀在河南南阳地区的角逐,农村各种力量的大动蕩,大分化,而一部分知识分子(共产党员和受共产党影响的青年)如何开始到农民中传布革命火种。由于《长夜》带有自传性质,最容易写,所以我先从《长夜》动笔。但是缺点也在自传性质上,局限了我,不曾写出来那个时代的较广阔的社会生活。
我是一个富于空想、志大才疏的人,这弱点使我一生吃了大亏,在文学创作上不能有多的成就。关于故乡的题材,我还计划以别廷芳这个人物为主人公,以彭锡田为主要配角,写一部长篇小说,定名为《小独裁者》。一九四八年我住在上海郊区,除为《李自成》准备资料外,将《小独裁者》写了大约将近十万字,后来自己不满意,将稿子烧了。一九五一年秋天我由上海回到河南,私怀目的之一是完成《黄昏》、《黎明》的写作宿愿,并将《长夜》改写。但是历史条件变了,宿愿只能任其幻灭。当时领导同志片面地强调写普及作品,认为只有写短小的普及作品如演唱材料才是群众所需要的,时代所需要的,同时经常号召大家都为中心工作而写作,如歌颂农闲积肥等事都成为文学艺术界进行创作的中心任务,不肯写就是不肯为当前的政治服务,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文艺思想严重。有一位在当时河南文艺界较有威信的领导同志经常批评我不肯写“雪里送炭”的作品,只考虑写大作品,为自己在历史上树碑立传。他的出发点是“爱护我”,所以口气中总带着许多惋惜。因为我“固步自封”,不听忠告,所以口气中也不免有挖苦意味。
我观察了一些文学史上的情况,也反省了自己没有出息的原因,总结出一个简单的认识:一个较有成就的好作家,必须具有进步的思想(就他所处的时代说);必须关心现实,充满正义感,而又能在困难条件下敢不盲目地追随流俗,人云亦云;必须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对生活的知识愈深广愈好,不应局限于一点,名曰深入生活,实际是孤陋寡闻;必须在写作上不断提高,精益求精,到死方休;必须利用一切机会读书,提高自己的学问修养。以上几点,互相关联,相辅相成。我的这点意见,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决不能公开说出的。五六年到五七年我仅仅流露了一两点类似意见,都“理所当然”地被作为资产阶级右派言论批判,而且终不免被错划为“极右分子”。
一九五三年夏,中南作协分会成立,我被调到中南作协。极左思潮、教条主义、将文艺和政治关系简单化和文艺领导的武断作风,井下两样。这不是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时代的流行病。我前边所提到的那位老朋友同时调到中南,依然担任主要的领导工作。他依然经常批评我不愿意为工农兵写短小作品,还提醒我:“你要知道,写短小的通俗作品也可以产生托尔斯泰。”对于我的文章风格,这位领导朋友也当众向我提出忠告:“目前是无产阶级革命时代,时代的文艺风格是粗狂。雪垠的毛病是文笔太细,不符合时代要求。不改变这种风格,很难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和人物的精神面貌。”我每闻以上各种高论,都是顽固地付之一笑,但望通过我的创作实践来回答这位朋友兼领导的关怀和批评。
親爱的读者,请想一想,在上述历史气氛和生活环境中,我要实现与现代河南农村生活“三部曲”的宿愿当然只好付之东流。多么可惜!
五
现在我将话头转回到《长夜》这部小说上,谈一谈它和《李自成》的特殊关系。
首先是我运用河南人民语言的问题。我在外地生活了几十年,但是我熟悉的地方还是故乡。在别处我有过生活,但没有在土壤中扎根。大概世界上多数作家都如此,他们喜欢写他们的故乡,常常利用他们的童年和少年生活进行创作。河南的土地和人民哺育过我的童年和少年,在青年时代我又在河南留下了活动的足迹。我熟悉河南的历史、生活、风俗、人情、地理环境、人民的语言。提到河南的群众口语,那真是生动、朴素、丰富多彩。在三十年代,我曾经打算编一部《中原语汇》,如今还保存着许多写在纸片上的资料。我对河南大众口语热情赞赏,而它也提高我对于语言艺术的修养。关于我同河南大众口语的血肉关系,已经反映在我的《差半车麦秸》、《牛全德与红萝卜》、《长夜》和《李自成》等作品中。这情况你们都清楚,我不用多说了。如果我丢掉了故乡的人民口语,我在文学创作上将很难发挥力量。
两年来我看见了不少分析和评论《李自成》第一、二卷的文章,但是关于《李自成》的语言问题,尚缺乏写得比较深入的论文。《长夜》的重新出版,将会提供一点有用的参考材料。读过《李自成》再读读《长夜》,可以看出来我在运用河南大众语方面一脉相承,也可以看出来在语言的美学追求上一脉相承。土匪黑话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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