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嘉庆朝实录 - 实录卷之三百二十四 

作者:【暂缺】 【6,723】字 目 录

徵。抵还代借之项。以致书吏侵渔。敝□大端百出。积欠日多。该御史所奏。系属实在情形。著各督抚督同藩司道府等。严密访察。如有新任州县负欠私债。债主随同前往。向库书粮户私挪银两还欠者。即行参揭。开徵之日。傥听信书役折串包徵。亦即据实参办。毋稍徇纵。

○命大学士松筠、管理刑部事。

○调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章煦、为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周兆基、为礼部尚书。以吏部右侍郎茹棻、为工部尚书。署兵部左侍郎吴芳培、为吏部右侍郎。

○庚午。上诣寿康宫行礼。

○谕内阁、方受畴奏、现于奏销册内查出各州县亏空银两、请予限核实查办一摺。奏销册籍。原应由藩司核实勾稽。其各州县册报已完者。必实已徵解。其列入未完者。必实系民欠。不得以已徵未解名目混入民欠数内。今直隶既于奏销册内。查有各州县亏空银两。著予限三个月。交方受畴督同姚祖同彻底查明。各按所亏银数多寡分别参办。其该督及藩司自请议处察议。著暂行宽免。如届期不能查办明晰。必当重治其罪。至该督另片奏、每年于通省养廉办公项下捐贮银五万两拨补无著亏空。本系从前奏定章程。著于二十二年春季为始。仍照旧办理。本年年班方受畴正在查办三月期内。无庸来京。届期著徐锟前来。方受畴留驻省城认真督办。

○又谕、阿克当阿奏、校刊全唐文告成装函进呈一摺。内府旧存全唐文写本。系由苏楞额呈进。朕特派馆臣续加编辑。阅定后发交两淮盐政衙门刊刻。兹该盐政覆加校对。剞劂竣工。装函进呈。尚为完善。阿克当阿督办认真。应量予鼓励。伊前因太监林显投书通问一案。由内务府护军统领降为内务府郎中顶带。兹著加恩赏还三品顶带。其捐赀承办之商人等、著查明捐数较多者。奏明给予议叙。苏楞额前于<口英>咭唎贡使一事。办理舛错。将伊降补侍郎。仍戴三品顶带。但其获咎较和世泰为轻。苏楞额著加恩赏还二品顶带。该盐政另片奏请将此书赏令该处官绅等自备纸墨工价分印一节。全唐文裒集刊刻。原以嘉惠士林。著准将板片存留运库。听其刷印。以广流传。

○以故辅国将军伦正子纯粹、降袭奉恩将军。

○命协办大学士刑部尚书章煦、管理礼部事。

○调刑部左侍郎熙昌、为吏部左侍郎。吏部左侍郎秀宁、为刑部左侍郎。

○壬申。上幸瀛台。阅冰技。

○甲戌。谕内阁、户部奏、直隶省自嘉庆十一年至十九年地丁奏销案内行查各款、共银一千二百余万两。节经奏催。总未造册登覆。其中有例应专案报销者。亦迟至八九年之久。未据题报核销。办理实属延玩。著该督即督率藩司、将节年报销各案、迅速逐案查明分别题报核销。并将单开年久未结各案。一并赶紧清厘报部核办。其迟延各职名。查明照例议处。

○又谕、户部奏、福建省额贮常平谷石。自嘉庆九年以后。并未照例按年具题。又乾隆六十年清查案内缺额谷石。尚未买补足额。又台湾府属。每年运供内地沿海各营兵米。嘉庆十年至十四年未运谷十五万七千余石。前经奏明自十五年七月起。分作五年运完。此时例限久逾。亦未据随案报部。实属延玩。著该督抚即督率藩司将该省各属额贮。并缺额未补。及台湾应运谷石。迅速逐案查明曾否买运足额。据实报销。并将单开驳查未结各案。一并赶紧清厘。分别奏咨核办。其迟延各职名。查明照例议处。

○旌表守正捐躯广东新安县民女戴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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