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 - 经济解释之十二胜负准则决定经济行为

作者:【经济类】 【2,619】字 目 录

的准则不同,胜者与负者就会是不同类的人。一个有独特生意眼光的人,在港大没有特别的好;而一个有较多孩子的,在市场上就没有什么优先权利了。想深一层,我们也会知道,在不同的准则下,人的行为就跟着不同,所以生产的效率也就不同了。港大分配房子的准则会鼓励教师多生孩子,鼓励早婚,也鼓励较长久地服务于港大的意向。以价高者得的准则来分配,则会鼓励人们生产赚钱、节省费用而储蓄等等的行为。

在经济学上,“费”这个概念不简单。要此书写到下半部时,我们才能深入地研究这个概念。在这里,我不妨介绍一般书本上所说的,比较容易明白但不大正确的费概念。一般而言,它是指有其他办法,或用其他资源使用的分配,可以使社会的财富或收入增加,但这些“其他”办法,却莫名其妙地不被采用。

从以上的费定义来衡量,在世界上数之不尽的各种竞争准则中,只有一种是没有费的。这种唯一没有费的竞争准则就是市价。几个例子可以解释这一点。排队轮购,以先到先得为准则,是要付出时间代价的。但时间用在不事生产的呆立等候中,对社会任何人都没有好,所以这时间的价值是被费了的。

举另一例子,让我们回到先前所谈及香港大学分配房子的计分准则上去:一个港大的教师多生孩子,或较长久地留任,便可多获分数。那么,在踌躇而难以取舍(那所谓“边际”)的情况下,要选择应否多生孩子或另谋高就,争取较佳的“房子”分数就起决定的作用了。本来不打算多要孩子的将孩子生下来,是“费”,因为分数的本身不代表产品的价值,而多生孩子的选择是由于争取有关的分数而“逼”出来的。

以年纪大小作分配的准则,会鼓励人们不惜花费金钱、心力作虚报年龄之举,或使他们增加宁愿虚度时光而急待老来的意向。弱肉强食的社会,以武力定胜负,会促使人民在武器上投资。数十年前,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发现了金矿,出现寻金热,当地的竞争者于是定下规例,每天以速度竞赛的方式,能较先抵达某个矿地的,就有权在那一天那一采掘。如此一来,大家就抢着花费大量金钱,将拖雪车的狗养得又强又壮。这些行为都是费的。

唯一没有费的竞争准则,是市价。价高者得是唯一的准则会促使人们增加生产。多尽一分力以生产赚钱,取胜的机会就较大了,而这生产对社会是有贡献的。因此,市价这一准则不会引起费。

以上所说的“费”观点,是传统的,虽然是由我在七十年代初期带到竞争准则那方面去。较为正确的观点是后话。

(《经济解释》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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