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和建筑业市场是我目前腐败最严重的领域之一,也是经济损失最大的行业之一。不仅这些工程普遍超概算,而且各级政府官员、各种“包工头”腐败非常严重③。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建筑业市场一直没有对外开放,外资企业所占建筑业市场份额不足2%,因而今后凡是家和各地区重大工程项目必须向际公开招标,参照际同类项目算出工程标价,同时鼓励际技术监理与工程监理进入公共工程市场。伴随着西部开发的过程,将会有大量大规模公共工程项目上马。家必须预先建立大工程项目招标制度、工程审核制度和工程监察制度,遏制欺骗与腐败行为,使其参与者都能充分地认识到,任何腐败行为都将受到最严厉的惩;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都将实行经济罚款、赔偿、惩罚损害赔偿,对其负有责任的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终止其营业执照,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永久资格;如发现项目中有官员腐败行为,将终止项目建设,实行扣款、追回款项、停止拨款等措施,防止出现地方和部门官员大规模腐败。
①在许多非洲家把这种工程称之为大而无用的“白象”工程,不仅工程造价过高,而且有意拖延工期,一旦追加新投资就成为官员和承包商侵吞的对象。这种现象在我极为普遍,而且项目投资越大,收益就越低,然后再拼命争上新项目。
②susan rose-ackerman,《腐败与政府》,中文版,新华出版社,2000。
③全各类基建项目投资上万亿元,可想而知有多少钱进入了官员和“包工头”的腰包。
8.鼓励公民和各类机构广泛参与和合作反腐败、防腐败。公共事务缺乏透明度,为腐败提供了极佳的机会,使腐败行为秘而……
[续防止腐败的综合战略与重大措施上一小节]不宣。无法揭露真正的腐败,同时也使腐败被泛化,即许多不道德的行为被视为腐败,腐败的传闻越来越广。
建议鼓励和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实质是群众监督和民主监督);联合这些机构和群众形成防止腐败产生的政治压力和社会环境;赋予披露官员腐败行为的新闻采访和言论自由,并给予适当的经济鼓励和必要的政治鼓励;允许舆论对案件调查进行监督,这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并对涉案人员形成威慑力量;办案组应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进展状况,由神秘化转向公开化或半公开化,只有在符合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能对信息予以保密。
由所在地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和群众代表对当地政府官员进行评价、打分,必要时公布这些评分,撤换最差的官员。鼓励用户对当地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进行打分和评级,如学校、医院、供电部门、供部门、供气部门、公安局、公交部门、电信部门等,并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促进基层组织民主化过程,在全范围内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公共机构业务和财务公开。
对政机关、事业单位、有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度,鼓励独立的会计事务所(包括际著名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会计核算和审计。
全各级反贪、纪检、检察、监察、法院、公安等机构关键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主要成员名单、相关法律法规、举报程序、查询主要信息等)要限期上网,并设立举报网站或举报电子信箱。
9.建立旨在针对高层腐败和重大腐败事件的独立的司法检察系。从际经验看,腐败常常是极其秘密的活动,与腐败作斗争不仅要有强大的权力,而巨要有特殊的手段,使其遭受最严厉的查和打击①。建议改组高检反贪总局为中央反贪局,其职能类似于美的联邦调查局②、印度的中央调查局③和香港的廉政公署,井在六大区设立垂直分局,隶属务院,家提供全额财政经费。尽快制定《反贪污法》,并确定反贪污的法律框架。在此框架内中央反贪局从事独立的反贪调查,包括根据群众举报和各类情报信息,对中央及各省市区领导人重大腐败行为和主要经济案件进行调查,井有权调查相关人员财产状况和来源;在授权情况下,可以对任何腐败人员进行监视;对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公共支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视,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立即按检察程序进行起诉;负责调查司法、检察、监察、法院、工商、税务和海关等执法部门的违法行为;经授权后有权调动公安、安、武警等部门的力量,对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和监视。需要说明的是,腐败已经对家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因此必须采取必要手段和特殊措施来防止腐败,打击腐败。这样不仅可以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还可以起到保障家安全的作用。
①steven moors,《权力和腐败》,新华出版社,2000年。
②1977年该局设立了理团伙犯罪和公务员腐败的全和地方机构。
③该局专职在全范围内对中央政府所属公务人员的腐化行为和某些经济案件进行调查,由总理任命局长协调并统一指挥。
反腐败是10年前邓小平同志自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作出的最大政治交代①。要取信于民,要严厉惩治腐败。②日益猖獗的腐败一直是第三代领导人面临的最大的政治挑战。这10年江泽民总书记讲反腐败的次数和篇幅在的历史上和建历史上都是最多的,但迄今仍于建以来腐败现象十分严重的时期。腐败不除,民心难平,人心难齐。现实情况不能不令人忧虑。我不认为腐败是不可战胜的,但是战胜腐败是有条件的。中能否有效遏止腐败恶化趋势,不断消除中最大的社会污染的关键是,中央决策层不仅要有政治意愿,更要有胆识致力于从制度上抑制腐败的滋生和发展。
①邓小平同志1989年6月16日对第三代领导集提出当务之急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更大胆地改革开放,另一个是抓紧惩治腐败。要整好我们的,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新的领导要首先抓这个问题。常委会的同志要聚精会神地抓的建设,这个该抓了,不抓不行。见邓小平:《第三代领导集当务之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09—314页。
②邓小平成:《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96—301页。
前面所述防止腐败的综合战略和重大措施本身就是一个一揽子方案,不同战略和措施之间具有很强的互补。腐败既是和政府肌上的顽症,又是一种综合并发症,不可能期望一两项措施就可以根本解决,也不可能期望在短期内就可以消除。我们必须坚持持久战的观念,必须建立有效的制度来解决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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