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广圣义 - 卷之四十六

作者: 杜光庭3,640】字 目 录

。○义曰:前以知道既贵,要隐迹藏光。此乃强知为非,要忘知契道。圣人强知之病不为之,故无病焉。行人能了此圣心,复何病之有。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

注:了法性空,本非知法。於知忘知,是德之上。不知知法,本性是空。於知强知,是行之病。

疏:夫法性本空,而非知法。圣人悟此,有不取相之知,於知不着,故云不知是德之上。此释悟也。不知知病者,言常俗之人不知知法,本非真实,於此无知之理强谓有知,有取着之缚,所以为行之病,此辩迷也。

义曰:了知非知,是谓真知。知而不知,是以为上。不知真知而强知之,是以为病。圣人了知皆妄,成彼修真,於知忘知,自息强知之病。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注:夫唯能病强知之病,是以不为强知所病。

疏:众生强知,妄生见着而为病恼。夫唯能病强知之病,於知忘知,则不为强知所病,故云是以不病。

义曰:知强知之病而能病之,是以不病者,无强知之病。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注:唯圣人所以不病者,以其病众生强知之病,是以不病。

疏:圣人正智圆明,了悟实相,於知忘知,故不为知之所病。所以者,以其病。凡夫有强知之病,故说真知以破之。妄知之病既除,真知之药亦遗,故云不病。

义曰:凡代之人,识因浅劣,未了知真之理,乃执强知之非,以此循环,迷失正智。圣智圆备,不执强知之知,又了真知之理,能病强知之病,不惑强知之知。以其病病,是以不病。如惑者说大道,是有执有,为是一人言道,为无执无为。是执无者则病於有,执有者复病於无。圣人知道非有非无,两无所执,能病所执,是以不病。义亦然矣。所以大辫若讷,至知忘知。颜子如愚,孔光温树,三缄戒慎,其斯谓乎?《西升经》曰:能知无知,道之枢机也。

人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疏:前章明了心之知,以虚忘为上。此章明迷妄之病,有可畏之威。初标人不畏威,则祸累所及。次无狭下劝人虚心静欲;神不厌人。后举圣行证成,示其去取。○义曰:圣人於知忘知,既显强知为病,又举威之可畏,不畏财大威及之,俾其涤虑虚心,栖神於绛关,恬和养气,味道於玄虚,人神相须,贵见皆遗,去厌狭之为累,取知爱以为资。然后勇於谦柔,挫其刚果,以为修真之径尔。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注:有威而可畏,谓之威。言人於小不畏,拙於慎微,则至大可畏也。

疏:有威可畏谓之威。夫欲恶之来,起於微末,积成病累,为彼大威。

人不能慎其细微,则至於大可畏也。

义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又人之立身,以忧畏为本。理国而有忧畏,四时顺焉,六气序焉,神明交焉,邦国泰焉。其无忧畏者,神明不交,灾害为生。理身而忧畏,官以之理,家以之宁,疾病不作而志气和平。其无忧畏者反是,则大威至,其可追也。

无狭其所居,

注:神所居者,心也。无狭者,除情去欲,使虚而生白。

疏:神所居者,心也。人当忘情去欲,宽柔其怀,使灵府闲豫,神栖於心,身乃存也。

义曰:神者身之主,心者灵之府。嗜欲不入,物我都忘,是非不汨於胸中,则神栖於灵府也。《西升经》曰:谋思危之首,危者将不久。此使人思谋绝虑,少私寡欲。又曰:身者,神之车也,神之舍也,神之主人也。主人安静,神则居之;躁动,神则去之。以心能动静变化,故谓之神。神能飞行,并能移山,此则神为灵妙之称也。神力之大,不可思而议之,故修三奔行大洞,则云车龙

驾,出有入无,飞升三清,啸咤水火,移山陷地,何所不为。若用之非道,则败国丧身,沦滞六欲,飘零苦趣,往反生死,善恶吉凶,皆由於心矣。故心为灵府也。

无厌其所生。

注:身所生者,神也。无厌者,少私寡欲,使不劳倦。

疏:身所生者,神也。厌,恶也。人由神而生,故谓神为所生也。神明托虚好静,人当洗心息虑,神自归之。若嗜欲渎神,营为滑性,则精气散越,散越则生欲,故劝云无厌所生之神,以存长久之道。

义曰:身之生也,因道禀神而生其形。夫神者,阴阳之妙也;形者,阴之体也;气者,阳之灵也。人身既生,假神以运,因气以屈伸。神气全则生,神气亡则死。故形为神之宅,神为形之主。岂可厌而去之耶?且所生我身,大约有三。一曰精,二曰神,三曰气,受生之始,道付之以气,天付之以神,地付之以精。三者相合而生其形,人当受精、养气、存神,则能长生若一者。散越则错乱而成疾,耗竭而致亡。不爱此三者,是散而弃之也。气散神往,身其死矣。得不戒而保之哉?此三者能生其身,故曰所生也。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注:夫唯人不厌神,是以神亦不厌人也。

疏:善贷曰道,资形曰神。人能爱道存神,故云夫唯不厌。除垢止念,惟精惟一,神不厌人,故云是以不厌。

义曰:贷,假也。资,禀也。垢,恶一也。夫惟修道之人,养神爱气,冥怀虚寂,神则常存。神不厌人,人可长久。除垢止念者,《西升经》老君将升太微,戒尹喜之词也。曰:除垢止念,静心守一,众垢除,万事毕。吾道之要也。惟精惟一者,《尚书□大禹模篇》舜命禹践位之词也。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危则难安,微则难明。惟精惟一,可以允执厥中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

疏:自知者反照内省,防害於微,令无可畏之事。不自见者,不自彰见其朴能,炫耀於物,违理失常,以招患也。

义曰:夫人不炫己能,不彰己行。故《尚书》曰: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但内照含光,周鉴四海,固无可畏之事矣。理身及此,则功名显,而道德充也。

自爱不自贵。

注:自知其身,防所畏之事。自爱其身,无厌神之咎。不自见其能以犯患,不自贵其身以聚怨也。

疏:圣人自保,爱其身,绝去嗜欲,令神不厌。身不自贵者,不自矜贵其身,凌虐於物,以聚怨尔。

义曰:葆和谷神,希言养气,绝嗜禁欲,抑非损恶,此自爱也。轻裘肥马,甘食美衣,华宇文阶,崇轩大厦,自贵也。自爱则神安心泰,自贵则奉己害民,伤财敛怨。故曰有道之君以乐乐人,无道之君以乐乐身。乐人则人从,乐身则人叛也。

故去彼取此。

注:去彼见贵,取此知爱。

疏:去彼自见自贵,取此自知自爱。圣人得年等智,了法性空,理无去取,开教引凡,寓言之尔。

义曰:自见者不明,自贵者不长。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故圣人去之而不取。自知者明,自爱者宁。故曰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言圣人内爱其神,外爱其民也。寓言者,寄寓立言,以教神俗。言圣人非有去彼取此之行,立理以劝人尔。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六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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