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 - 卷二十五

作者: 黄以周9,991】字 目 录

,大将王恂等六人授三班借职,皆以九鼎成,推恩故也。

6、丙午,诏:“诸路方田,更不专差官点检,令提举司於本路见任人内委官。”

7、壬子,诏:“王仲千昨往解池措置盐种,今稍已就绪,其随行人吏特与推恩转资,赐绢各有差。”

8、丙辰,右银青光禄大夫致仕吕惠卿复观文殿学士。

1、十月己巳,诏:“明堂功力浩大,须宽立期限营建,俟过来年丙戌妨碍外,取旨兴功,仍令胡师文、梁子美各於本部出材木处据合用,造成熟材,般辇上京,其见役工可权罢。”

2、庚午,朝奉大夫、直秘阁、熙河兰湟路经略安抚判官、权发遣熙州李忱降两官。言者论:“忱前为陕西漕臣,诏令措置兴复解池,忱专欲推行东北盐法,曲加沮抑。今解池既兴复,忱尚云所产皆是硝碱,更五七年亦未知如何,恣行诋訾,殊无忌惮。”故有是责。

1、十一月丙辰,尚书省言:“私铸当十钱,利重不能禁,深虑民间物重钱滥,乞荆湖南北、江南东西、两浙路并改作当五钱,旧当二钱依旧。又虑冒法运入东北,宜以江为界。”从之。

2、癸亥,诏付王仲千:“陕西钞法留滞,物重钱轻,兼并秉权,细民被害,应告身、度牒、交子、钱引之类,率皆亏捐价直,遂致富商坐邀厚利,刍粮踊贵,职此之由,宜子细条画救弊措置先后以闻。”时遣仲千奉使陕西,沿路有目击兴利除害,监司守臣不虔违法及未尽未便事,皆得具奏闻。

1、十二月乙亥,尚书省言:“诸路学校各已就绪,其所贡人,今来中选多旧日科举遗落老成之士。乡举里选之效,已见于此。士之在学,月书、季考,苟有成材,理当不竢岁月,便合入贡。今放《周官》每岁考德行道艺、三年大比之意,为岁贡之制,俟满三岁,则赴殿试,第其高下推恩,庶使士益知勉。”诏大司成兼侍讲薛昂等看详增损,修立条约以闻。从之。

2、御笔:“四辅屏翰京师,兵力不可偏重,可各以二万人为额。”

3、癸巳,御笔手诏:“昨降手劄,应上书奏疏见编管、羁管人令还乡里,责亲属保任,而有司止从量移。其诬谤深重,除范柔中、邓考甫不放外,馀?依已降指挥,放还乡里,令亲属保任如法。”

山阴王诒寿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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