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司当十、当五、当三钱,并限一月起发赴大观库,据数拨还。”《纪事本末》卷百三十六。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三月,遣内侍谭稹使舒、江、滁、扬等州。案:《十朝纲要》:癸卯,遣内侍符宝谭稹使舒、江、滁、扬等州。
1、四月辛巳朔,御笔:“追述先王寓马於农之意,募人给地,免租牧马,行之期年,熙河类见就绪。凡县、镇、寨、关、堡、官衙内,并带兼管勾给地牧马事,佐官同管勾,庶使人人各知任责。”
2、甲辰,童贯遣统制官辛叔献、冯瓘等复洮州。
1、五月庚戌朔,提举京西南路学事路瑗言:“臣所领八州三十馀县,比诸路最为褊小,管学舍乃至三千三百馀区,教养生徒三千三百馀人,赡学田业等岁收钱斛六万三千馀贯石。窃计诸路学舍、生徒、田业等钱斛之数,何翅数百万,此旷古所未有也。乞诏有司总会诸路州、军、县文武大小学生并学费所入所用实数,具图册上之御府,副在辟廱,仍宣付史馆。”从之。
2、御笔:“给地养马之法虽已推行,而地之顷亩尚多,访闻多是土豪侵冒,百不得一。今遣官括地,限一日起发,亲诣地所。如违及不实不尽,杖一百,故隐落,以违制论。”
3、辛亥,御笔:“道门近添试经,拨放年额,女冠旧止三十人,可增作七十人,内京畿三十人,诸路四十人。”
4、壬子,谿哥城王子臧征扑哥降,复积石军。
5、乙卯,葆真观冲和先生刘混康特赠大中大夫。
6、丁巳,中太一宫使、武康军节度使、提举龙德宫、熙州兰湟秦凤路宣抚司童贯为检校司空、奉宁军节度使,赏收复积石军、洮州,降王子臧征扑哥之功也。
7、壬戌,诏临洮城依旧为洮州。
8、丙寅。
9、戊辰,左正议大夫、知枢密院事张康国为右光禄大夫,左银青光禄大夫、门下侍郎何执中为金紫光禄大夫,左正议大夫、中书侍郎梁子美,尚书左丞林摅,
10、己卯,以收复洮州及谿哥城伪王子臧征扑哥降,命户部侍郎洪中孚奏告天地、宗庙、社稷。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夏五月庚戌朔,日有食之。案:《宋史》及《本纪》月日同,《辽史》不书。
1、六月
2、戊戌,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除节次看详中纳孙固等六十人外,今依赦看详到韩维、杨康国、赵禼、鲜于儹、龚原、董敦逸、吕希纯、岑象求、孔武仲、叶涛、唐义问、余卞、宋保国、李深、陈祐、商倚、李之仪、范正平、李祉、韩治、曾纡、黄隐、马谂、王履、任濬、赵希德、郭子诉、刘延肇、钱盛、吴休复、崔昌符、李遇、李玩、吉师雄、赵希夷、王庭臣、高士权、李永、王献可、李嘉亮、姚雄、潘滋、高茂华、滕友、张溥、梅君俞、杨环宝、林肤、彭醇、吕彦祖、陈唐盥、王守、曹兴宗、高公应、黄才、江公望、黄安期、梁俊民、王贯、张集、鹿敏求、李贲、高士育、逄纯熙、赵令畸、倪直孺、沈千、宋寿岳、侯显道、赵越、周锷、萧刓、高遵裕、刘渭、杨琳、邓允中、董祥、王交、杨朏、于肇、刘勃、许尧辅、谢潜、张夙、何大正、张裕、洪刍、鲜于绰、李积中、冯百药、衮公适、李新、许安修等九十五人。诏并出籍。
3、丙午。
4、戊申,三省检会大观二年正月一日赦书内一项:“应元祐党人不以存亡及在籍,可特与叙官。”勘会前任宰臣执政官见存人韩忠彦、苏辙、安焘,原注:云:安焘此月十四日已卒,三省检会,盖在此前。身亡人文彦博、吕公著、吕大防、刘挚、曾布、章惇、梁焘、王岩叟、李清臣、范纯礼、黄履。诏见存人与复一官,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韩忠彦可特授通直大夫,降授朝散大夫;苏辙可特授朝散大夫、中奉大夫、提举鸿庆宫;安焘可特授中大夫。故降授太子太保、潞国公文彦博可追复太子太保;故追复左光禄大夫吕公著可追复右银青光禄大夫;故追复太中大夫吕大防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请大夫刘挚可追复朝议大夫;故太中大夫曾布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左中大夫章惇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散大夫梁焘可追复朝请大夫;故追复宣义郎王岩叟可追复宣德郎;故追复左中散大夫李清臣可追复中大夫;故追复左朝议大夫范纯礼可追复左中散大夫;故追复中大夫黄履可追复太中大夫。
5、诏付议礼局:“承平百五十年,功成治定,礼可以兴,而弥年讨论,尚或未就。稽古之制,适今之宜,而不失先王之意斯可矣。防民范俗,在於《五礼》,可先次检讨来上。朕将裁成损益,亲制法令,施之天下,以成一代之典。”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六月,泸南夷纳土,诏以为珍州。九月,黔南安化上三州,及南思州诸峒并湖北辰、靖州诸蛮及涪州、夔州、南平军夷人并纳土,幅员二万九千馀里。蔡京表贺。案:《宋史·本纪》事在六月乙酉。《宋朝事实》卷十九:大观二年,大骆解上下族帅骆世华、骆文贵等献地东西四百五里,南北三百五十一里,以其地为珍州,亦曰乐源郡。复立乐源县,为州治。珍州本唐珍州,后属高州,,乐源县本唐珍州属县。又云:蕨平帅任汉崇献地东西三百五十九里,南北六百六十五里,改为承州。领绥阳、都上、洋川、宁夷等县。都上近黔州,宁夷近思州。南平蕃帅杨文贵献地东西百二十里,南北六百十二里,以其地为遵义寨。据《宋史·本纪》,以涪夷地为承州在三年正月丁卯。
又:任氏为昌州卢氏妇。夫死十年,夫之别居亲兄强通之,任不能制,自破其阴以死。狱上,封旌德县君。
1、八月庚辰,河北西路提点刑狱许良肱张叔元、转运判官张翚各降一官,坐失於禁戢本路小民以药染擦夹锡钱如铜色,与当十钱混淆故也。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置保州敦宗院,以处翼祖后宗室也。案:《宋史·本纪》八月己亥置。《续编年通鉴》脱书“八月”字,今依《宋史》编次。保州在河北西路,崇宁四年升为庆源军节度。据李《十朝纲要》作“崇宗院”。《宋朝事实》卷八云:尚书右仆射蔡京等言:“熙宁诏书,宗室袒免以下,许随处置产,其出官即置田宅,一如外官之法。盖以宗支浸广,其疏属理当听其外居。勘会宗室,旧来在宫有出入之限,有不许外交之禁,宫门有稽察之令,疏属外居,仅遍都下,出入无禁,交游不节,往往冒犯法禁。伏请非袒免亲以下两世,欲分于西京、南京、近辅,或沿流便近居止。各随州郡大小,创制屋宇。仍先自西京为始。每处置敦宗院,差文臣一员,武臣一员管幹,参酌在京院法禁可施行者颁下。应无父母兄弟、见任将军副使以上官者,许令前去。若有父母兄弟而愿去,或无而不愿者,听从便。依外官赴任法,量给舟船接人。”从之。考《纪事本末》卷三十一,京为尚书右仆射在崇宁元年,至大观二年为尚书左仆射。《宋朝事实》载此疏为右仆射蔡京,或此疏为崇宁元年时所上也。大观二年京已为太尉、左仆射。又《玉海》卷百十二:大观二年八月三十日,诏曰:“大司徒以六德六行教万民,而师氏之教国子,则三德三行而已。详於训士,略於治亲。崇宁教养宗子法,放辟雍太学,宜参酌轻重,降於内外之法,使易以跂及。”
1、九月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冬十月,以石公弼为御史中丞。案:《编年备要》云:公弼自左史迁,蔡京曰:“国朝未有以左史除中丞者。”上曰“公弼尝为御史矣。”盖是时有旨斥卖元丰库物帛,有司以朽坏贱估,许百官分买。公弼得分券论罢之,宰相已取万匹,即日缴纳,故京于公弼除命,非所欲也。
1、十一月丁未朔,诏:“措置解州所种盐数过旧额,除已推恩外,提举夫役并应办官等六十人转两官,减磨勘三年、二年、一年有差。”
2、辛酉,兵部尚书、议礼局详议官薛昂奏:“有司所用礼器,如尊、爵、簠、簋之类,与士大夫家所藏古器不同。盖古器多出於墟墓之间,无虑千数百年,其制作必有所受,非伪为也。《传》曰:‘礼失则求之野。’今朝廷欲计正礼文,则苟可以备稽考者,宜博访而取质焉。欲乞下州县委守令访问士大夫,或民间有蓄藏古礼器者,遣人即其家,图其形,制送议礼局。”从之。
3、丙寅,吕惠卿复宣奉大夫,提举明道宫,任便居住。《纪事本末》卷百三十。
4、戊辰,诏受命宝增“镇国”二字。《纪事本末》卷一百二十八。案:《十朝纲要》作戊寅,与此异日。
1、十二月己卯,责授安化军节度使、峡州居住张商英任便居住。
2、戊戌,朝议大夫叶祖洽知洪州。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十二月,葬靖和皇后。案:《十朝纲要》、《宋史·本纪》作壬寅日,《东都事略》作壬辰日。《宋史·本纪》:九月癸酉,皇后王氏崩。冬十一月乙丑,上大行皇后谥曰靖和。十二月壬寅,陪葬靖和皇后於永裕陵。三年正月,附靖和皇后主於别庙。四年十二月庚戌,改谥靖和皇后为惠恭。《编年备要》云:绍兴七年,改谥显恭
大观三年
1、二月庚子,臣僚上言:“伏见降授朝请大夫、知和州胡师文昨为发运使,独御案:毕作“衔”。建议将当二铜钱改铸当十铜钱。自古积山之利,以铜铸钱,不闻以钱铸钱。当二钱法与小平钱轻重相等,故私铸不禁而自止,民间便之,此神宗皇帝之良法也。师文谄奉大臣,妄乱变更,将已行当二钱毁而改铸,识者痛心。”诏胡师文提举万寿观。
1、三月壬戌,张邦昌定制算学。文宣王庙从祀人合封爵,自风后封上谷公,至隋卢太翼封成平男,合六十六人。从之。《纪事本末》卷百三十五。原注:按吴时溥时为员外郎,方兴算学,欲以黄帝为先师。时言春秋释奠,孔子止中祀。数学乃六艺之一,若以黄帝为先师,则当用大祀。十一月七日丁未,竟以黄帝为先师。又奏七十人,但拟从祀,初未加封爵,却恐十一月七日所奏合附在三月十八日以前,须细考之。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三月,上亲试举人,赐贾安宅等七百馀人及第、出身有差。案:《十朝纲要》、《宋史·本纪》:乙丑,赐礼部奏名进士及第、出身六百八十五人。《文献通考》卷三十一亦作六百八十五人,宗室上舍四十二人。《编年备要》与此同。又云:上制七言八句诗赐安宅等。先是,小珰梁师成慧黠稍知书,得为睿思殿文字外库,专主传上旨於外,至是亦窜名进士籍中在第一甲第十一名。中书侍郎林摅唱进士第,有姓甄而呼“坚”,名盎而呼“快”。于是言者论其不学,传笑中外。
又:孟翊为学官,有古学而精于《易》,尝与京言:“本朝火德,应微,有再受命之象,宜更变庶事以厌之。不然,期将至矣。”未几,於文德殿进一轴卦象,如平日所言。上大不乐,乃窜翊》远方。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上脱书“五月”,今据《九朝编年备要、陈氏毕氏《通鉴》编次。毕《通鉴》作乙巳朔日。蔡绦《铁围山丛谈》三:孟翊有古学而精于《易》。鲁公重之,用为学官。常谓公言:“本朝火德,应中微,有再受命之象。宜更年号、官名,一变世事,以厌当之。不然,期将近,不可忽。”鲁公闻而不乐,屡止勿狂言。大观三年夏五月,天子视朔於文德殿,百僚班欲退,翊於班中出一轴,所画卦象亦白,解释如平言,以笏张图内,唐突以献。上亦不乐,编管远方,而翊死。明年,改元政和,时事稍稍更易。当是时,人疑孟翊之言颇验。其后十七年金人始寒盟,十八年乃有中兴事。
又:诏中外官司辄敢申明訩改御笔处分者,以大不恭论。案:《编年备要》云:政和三年,诏应承受御笔处分无故违限一时者,徒二年,一日加一等,三日以大不恭论。旧制,凡诏令皆中书门下诏而后命学士为之。至熙宁间,有内降手诏作御书手诏,违御笔以违制坐之,事无巨细,皆讬而行焉。有不类上札者,而群下皆不敢言也。曾敏行《独醒杂志》卷八云:崇宁四年,中书奉行御笔,时蔡京欲行其私意,恐三省、台谏多有驳难,故请直以御笔付有司,有或阻格,则以违制罪之。今考崇宁四年、政和三年,《纪事本末》未载,岂三次申明与抑事或有误;故存此俟考。《宋史吴敏传》云:京荐之充馆职。中书侍郎刘正夫以敏未尝过省,不可。京乃请御笔特召上殿,除右正司郎官。御笔自此始,违者以大不恭论,繇是权幸争请御笔,而缴驳之任是此废矣。
1、六月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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