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灵宝大法 - 第1部分

作者: 宁全真139,995】字 目 录

迯冥譴。恭惟

靈寶度師君,

靈寶籍師君,

靈寶經師君。

翊天典教,

宏道傳真。振清化而不窮,播神休而罔極。曲矜末學,削罪籍而宥愆非。俯錄齋忱,紀善功而昭惠澤。十方均慶,九夜蒙休。謹奉箋稱謝,以

聞。臣某叩頭,惶懼死罪,謹言。

年歲次 月 日具法職臣姓某上箋。

謝監齋

臣某言,臣今月某日,為某人崇建某齋,已遂圓成者。臣聞立儀闡事,爰遵齋直之規。奉教行科,實籍鑒觀之澤。敢終愚悃,荐冒靈慈,伏念臣素乏青才,幸霑玄廕。典章莫練,濫居濟度之班。存念未真,謬列關謄之職。雖勉強以事竟,驚違戾之愆深。輒賴矜容,亟伸悔謝。恭惟

靈寶監齋大法師真君,主權科範,典錄教綱。已蒙成就於善功,尚冀原除於重譴。伏願謄詞九極,關告諸司。勒齋福以無窮,渙真休而普浹。合壇法眾,咸消紀過之編。率土含靈。盡迪有生之樂。謹奉箋稱謝,以

聞。臣某叩頭,惶懼死罪,謹言。

年歲次 月 日具法職臣姓某上箋。

允中依按杜廣成齋科,列六幕次序。叅酌古今典禮,故用箋文。惟五帝近世多以為五老上帝,遂列位作東方青靈始老天君之類。但五炁在天中,則為五老上帝,在天文則為五星,在地則為五嶽,在事則為五常,在物則為五行,在神則為五帝,是東方青帝威靈仰之類是也,在人則為五臟。夫五炁無往而不在。但五老上帝,乃五炁之根宗,天中之上帝。若糾察凡人之功過,典錄世間罪福,恐非天帝所當下臨。故玄中法師主領教鋼,而三官五帝砍察功過,此五帝實三界之有司而已。若東方青帝靈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西方白帝白招矩,北方黑帝吁光紀,中央黃帝含樞紐。蓋舊來有經中注解,即以此五帝為五老,已恐不安。而有青帝司春,赤帝司夏之類,乃五方帝也。此則當與三官,同為考察之司。此外五帝之位,尚不止此。酌其事體,則齋壇之位,只用東方青帝,南方赤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中央黃帝。乃為通義,不必指五老上帝,以為定制。況先儒論五帝,古今未有酌義。而司盟齋事,乃三界有司之職。故位在玄中之下,而與三官同列,是尤不可定為五老上帝也。貫通經教之士,更詳考之。又重序于醮謝聖位內矣。

上清靈寶大法卷之二十六竟

上清靈寶大法卷之二十七

洞玄靈寶法師南曹執法典者權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編

奏申文檄品

神仙之門戶不一,而立功濟世為首。故法籙行持之士,宜勉力於教科。既未能通真達靈,凡有請祈,須仗文檄。然須言辭有理,亦要典格無虧。有如朝廷疏狀,尚有定格。高天上帝,無極至尊,豈可妄亂褻瀆。主領齋醮,職在闡宣通達佃誠,利濟幽顯。既在練達科教,要在少通文辭。況黃籙大齋,人天所重,全在高功立意措辭。不當隨順俗情,鹵莽備奏,於理窒礙,决難感通。科法之中,事先關奏,故以奏申文檄,隨法應用,而不敢略也。

奏狀式

具法位臣姓某,誠惶誠懼,稽首再拜上

言。臣入意謹錄狀,上奏

某帝尊玉陛下臣恭望

天慈,允臣所奏,特賜頒降施行。臣干冒

天威,下情無任惶懼,待罪之至,謹奏。

年歲次 月 日具法征臣姓某奏。

此一奏式,世人用之者少,浙中尤不識此格。允中師傳一宗,行之久遠,仍只用於三清上帝、吳天北極天帝而已。蓋以三清天尊,、即玄元始三炁也。三界為萬化之根源,三界之宗祖。生育天地,肇造陰陽,無形無名,難思難識,號為天尊,蓋強名之也。至于昊天上帝,為萬天之主宰,統御萬靈,上應玄炁。北極大帝,總錄萬星,為天之樞紐,上應元炁。天皇大帝,現象則居句陳之下,位亞紫微垣,上應始炁。三界之外,六極之中,莫尊於此矣。故甩此奏牘,略如章首之文,不敢於世間常禮瀆之也。故其所乞,亦不敢繁辭,只乞頒降施行而已。至於請醮則於上帝之前,只云欲望天恩鑒錄,可也。奏狀前貼黃在銜位之右,黃上之字行,與狀字行,疏密相同。貼與上言字平行,以單數。狀後倚黃云:乞付合屬真司,頒降施行。貼在年月之右,通倚黃上,用印,如世間奏狀式也。

內封皮

某天尊玉陛下 具法位臣姓某謹封

方函

奏 狀 謹 上 詣

具法位臣姓某謹封

三天門下天樞院進奏

方函上或云奏狀,謹上詣

三天門下天樞院,投進。亦可仍別狀,申天樞院,謂之引進狀。單發一通,則附奏狀函內,如累牘則開列申狀,別函申天樞院。此則猶世間奏狀,別申門下省也。

申天樞院狀

具法位臣姓某,

今為某事,見行錄狀,上奏

天闕,須至申上者。

右謹具申

三天門下天樞院主宰高真,俗望真慈,特與通進施行。某干冒真威,不勝惶懼,謹狀。

年歲次 月 日具法位臣姓某狀。

允中考之教典,而高天主宰,亦有可知者,亦有不可窮者。若非洞徹玉清,面朝金闕,固不宜私見臆度,妄撰名位也。今於天曹省府,只稱主宰高真,免犯禁忌。正典不出,而世間所傳咒之書,難於據憑也。上界諸天尊,諸天帝,道君,元君,天君,若天尊天帝,則正典位號。如道君,則紫微上官明皇道君之類是也。元君,則萬炁祖母元君之類是也。斯皆與諸天帝相同,並用奏狀,則如世間奏狀式。近世傳受法書,妄立上真名位,不可備述,並不在此例。如天師而過呼天君,追魂玉女而呼元君者,其為紊亂典章,尤甚。斷不宜因迷蹈誤也。戒之戒之。

奏式

具法位臣姓某,

右臣謹據入意,謹錄狀,上奏

某帝尊陛下。欲望

天慈,允臣所奏,特賜如何施行。臣干冒

天威,下情無任惶懼,戰慄之至,謹狀。

歲次 月 日具法位臣姓某奏。

已前後貼黃,並同世法方函,則隨所詣宮闕。若非正典所載,不得撰立宮闕名號。本欲異於他人,以誑世俗。殊不知褻瀆上象,自貽天憲。愚者襲之,愈誤後學,切宜遵古,可也。若世間奏狀,亦有先具銜位,次錄事因,後起右列者。道家近用之,全依世間格也。

世格奏狀

具法位臣姓某,

準格或據詞入意,須至奏

聞者。

右所據已,如何施行,欲望真慈,允臣所奏。謹錄狀奏

聞,伏候

勑旨。

年歲次 月 日具法位臣姓某狀。

世間格內又一式

具法位臣姓某,

右臣入意,謹錄狀奏

聞謹狀。

年歲次 月 日具法 狀。

前後貼黃,並如常式。但世間之格式,惟道家所奏帝尊位號不一,難悉得其傳授。近世多用此二式,而添入聖位,是又與世法大同而小異矣,如章文之狀,惟允中一派用之。從世俗者,多止用此世間之格,自從事宜也。

上界列真,日宮月府,五星四曜,北斗三官,四聖五師,高天上輔,玉帝貴臣,天曹主執,上境諸司,並用申狀。

嘗謂齋醮之儀,關宣之典,文移奏告,利害不輕。近世所行,或於七元五師,上界列真,悉用奏牘。甚至泰玄都省,亦有用奏狀者。且故依效近世朝廷名位,自行注擬高真,隨意褻瀆。且如玄中法師,雖為科教之宗,然於天則臣也。或者以為老君化身行教,而正典未見出處。設使果是老君分炁易形,亦不可尊為帝也。蓋始炁居於太清,則為天尊也。若化形而行教,且曰玄中法師,是三境之臣也。老君先天立教,歷劫度人,不可備舉。至周為柱下史,隱名易號,託質人寰,志在度人,無拘高下,當此之時,不過周室之臣爾。及其紫炁度關,青牛返闕,凝真霄極,正位太清,當此之時,謂之天帝,謂之上帝。故分形下降,臣事周室之時,不以為卑。炁返高穹,君臨上境之時,不以為尊。本於妙有妙無之間,隨其化現而名之可也。若為道德天尊,則天中之君也,合用章奏也。若為玄中大法師,則天上之臣也,合用申狀也。今欲俓指玄中為老君,則不然也。或者又稱玄中法師為靜老天尊,尤其謬矣。道經師三寶,蓋道不可名,因經立教。教典既立,非師不傳。齋壇之中,合崇宗本。故自道而經,自經而師,非以其位列三寶,而便為上帝。舊有羅天醮位,及宋朝再加編考。當時道錄院叅稽典格,而五師之位,乃在三官四聖眾真之下爾。至如正一天師,尤不可誣之。按天師以東漢光武之世,生之於吳之天目山,後世嘗立神仙觀,是其所也。漢末永壽二年,飛昇於蜀。太上遣五帝使者,授天師位為正一真人。面朝九清,臣事三境。本傳并經□ 籍昭然者。齋醮之科,師為宗本,別立專幕者,禮也。文狀之間,合用申牘,降於天帝,可也。豈應君前亦奏,臣前亦奏,可乎。陞天師、玉帝為一等,可乎。天師上昇之日,位方為真人,宋朝方上號為正一靜應真君,已自穹於天爵矣。或者又稱為天君。夫天君則與天帝並也。清微天寶,禹餘靈寶,大赤神寶,即三炁天君也。東方青靈始老天君,暨西南北中,則五方天君。天師得同此位乎。天師傳通經籍,九流百家,莫不精究,功成行著,拜命升天,其於體法名分之間,其嚴也審矣。玆睹世之愚夫,貢諛獻佞,上之奏狀,呼為天君,又安得不振怒哉。第恐此等文狀,未必可通上境。無知之徒,敢致如此,良可驚也。上真名位,世莫得許詳。遵依古典而用之則可。若務過呼,以真人為真君,以真君為天君,以使者為使,則冒天禁甚矣。上界男真極尊者稱道君,女真極尊者稱元君,亦諸天尊之類也。今世但知杜撰過呼,甚至以女君過呼道君者有矣。及其經典不載之目,人自云某真知某院,某人為某主,某人總天省,唯其意之所欲,輒將天曹上聖,自加遷除,且矜己之所用異眾。吁世可罔也,而天可罔乎。天上之分司列職,嚴於世間。故神仙有上界足官府之語,毫分不可冒越,而庸人乃敢妄亂褻瀆。允中亦頗見此等行用之人,不為無報應也,而未知警省者尚多。今於上界列真,稱臣而用申狀。或者以為既稱臣,則當具奏,既用申狀,則不當稱臣。允中竊謂三代之時,陪臣於諸國之君,皆稱臣。其於天子,亦稱臣。後世廢封建而為郡邑,天下一家,故不見陪臣之禮。人間奏申之格,秦漢已前,無昭然之文可考。但陪臣之上簡牘於其國,必不敢與天子同禮也。且君臣之分,天地之大經也。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作為教化,詔天下後世。其君臣之分,父子之親,夫婦之義,亦應天而立也。且以天文言之,日月星辰燦然可睹者,已肇於開闢之初,聖人未出之前。君臣之分,在天者素定矣。北極居於天中,與南極相對,為天之樞紐。日月萬星,隨天而轉,惟兩極不動,故天得以運也。北極居於紫微垣中,常現不隱。晉《天文志》曰:北極五星,在紫微垣中。北極,北辰最尊者。句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居句陳之下。今按:天皇則位同北極,則天象中之君也。上則華蓋、句陳履之,左右則上丞、上衛諸星環之,中斗□□□□□□□居其前,為喉舌之司。調理四時,斟酌元炁,出納帝命,總錄三界。外則天市垣、太微垣、紫微垣,各有帝座,乃紫微垣之分司爾。周天萬象,日月星辰,悉總于北極,北辰在象,而眾星拱之,則此也。聖人仰觀天文,以考玄度,亦因其素定者而稽之。豈非聖人未出,上天已有君臣耶。且天市、太微兩垣,帝座尚不得以並北極,矧中斗之內暗曜二星,乃斗中之帝座爾。近世妄人,以《旁通圖》、《武威經》、《北斗籙》諸書,悉更變其名,撰作《璇璣法》,遂徑尊中斗七元,及斗中帝座二星,皆與天帝同列,文移章奏,一依玉帝之例。其為不典,可勝言哉。古科固有斗醮。夫醮者,道家總祭之名。非謂有醮法,而便尊為上帝也。以其事屬斗宮,則總斗中眾真,而專醮之,以伸祈禱耳。安可以有專醮之儀,輒陞中斗星真以為天帝乎。法中有稱斗星為天之太尉者,有為天之上帝者,乃以其主宰而言。如東嶽進號天齊,功德可以齊天,非直以東嶽之神為玉帝也。古科有四十二醮,其中如丁甲之將,八史之神,亦皆有醮。儻牽於專醮之義,則亦陞丁甲之將為大帝,可乎。自星界而上九清十極之鄉,非儒書所載,無象度可窮。然三洞正經,四輔真典,述之甚詳。夫玄元始三炁,聚而成形,為三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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