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灵宝大法 - 第1部分

作者: 宁全真139,995】字 目 录

王,忠臣烈士,生前位號尊崇,至今廟食者。自當用申狀,不得一例行牒。且如越中有大禹廟之類,皆古之聖君,豈可輕忽。自宜酌量事體,施行可也。

牒式

靈寶大法司牒某神。

當司據入意,須至移文者。

牒請詳事理,云云故牒。

年歲 月 日牒。

具法位姓押。

中界下界神衹,位次卑者,及本司將吏,如天心中於嶽下借到將兵之類,並用帖。三洞四輔法籙,本有定品。今世法書,家數不一,流派散殊,將史名稱無限極,不復在三洞四輔之內矣。若其高下位次,既不出正典,則在行其法者,自加詳酌。

帖式

靈寶大法司帖某神。

當司據入意,須至移文者。

帖云云故帖。

年歲次 月 日帖。

具法位姓 押。

功曹并本司吏兵用關

應關引,不可撰寫功曹姓名,所宜叮嚀。齋送關尾,不得用如違等語。法官行移,全賴功曹傳達。古今齋醮壇儀,皆以功曹為重。法官既未能乘空馭炁,非功曹何所倚仗。儻輒加凌慢,及寫如違,自干壇律等語。未審有違,則法官欲如何懲治。關後當云,以時傳達,切勿稽停之類,可也。正緣近世詭詐之徒,好異之士,私見臆度,杜撰法書。是致更易古文,增飾舊典,或取他書中符咒,添减撰集,妄置名額,自造印文,偽立天條,詐作壇律,千變萬化,惑亂世人,典格乖疏,行遣粗謬,以致侮慢典祀,憑忽正神,不識重輕,文移失當,有不可勝言者。高達之士,當深考是非,可也。

關式

靈寶大法司關某神。

當司據入意須至關行者。

右關某神施行,故關。

年歲次 月 日關。

具法位姓押。

凡人家司命土地神,名位最小,可以指揮者,用籙。

靈寶大法司。

當司據入意,須至指揮者。

右劄付某神,仰詳事理,特與遵準施行,故劄。

年歲次 月 日劄。

具法位姓 押。

凡沿路土地發城隍牒,或嶽下申狀,不當關功曹者,用引。付土地傳遞前去。

靈寶大法司引。

當司今發某狀,前去某處,須至指揮。

右仰某處土地,某處等土地神,以次遞發。云云

年歲次 月 日引。

具法位姓 押。

凡關申之式,大藥如此。古者符法則出於經誥。若行移文狀,則體世法而為之。然師尊付授,其來久矣。所宜稍遵舊典。毋越禮經,輕重務得其中,言詞不致得理。庶幾幽明可格,誠捆能通。若法職不合古儀,行遣出於鄙俚,以致上真名位,亦加改更。三界神物,多換曹局。無非好奇尚異,以眩一時。如北斗星宮,卻稱九晨玉闕之類,則以意妄加尊崇者也。如日宮稱鬱儀宮之類,則以經中別號而用之。似此尚多,皆為失當。所是黃籙之齋,顯幽并濟,古今之所重者。今略撰述奏申關牒一宗文字,以備修建。若其事體之重輕,行遣之詳略,卻乃在高功臨事,自加裁度,非取一定之規也。預告以至散壇,但干狀牒,悉列于左。凡應授黃籙,投詞先期奏告。

奏吳天上帝

具法位臣姓某,

右臣謹據某府州縣鄉貫某人等投詞,擬就某處,啟建

無上黃籙大齋。上資

社稷尊靈,升神霄漢。

今朝皇帝,壽等乾坤。海宇乂寧,生靈昭泰,三途五道,俱冀升遷,九地六天,悉祈超濟。集玆善果,專為某人,薦拔宗祖先亡,保安五姻六族。臣 承玆精禱,不敢抑違,除已擇日開壇,修建別行,詳具上

聞外,謹先錄狀,上奏

太上開天執符御曆含真體道吳天玉皇上帝玉陛下。臣恭望

天慈,曲垂矜允,容臣奏行。仍乞告下三界合屬,有司照應。候開建齋壇,文移所至,悉與遵禀施行。臣干冒

天威,下情無任惶懼,激切之至,謹狀。

年歲次 月 日具位臣姓某狀奏。

右用引進狀申天樞院

具法位姓某。

今為某人,修建

無上黃籙大齋。先期具奏

吳天金闕,須至申上者。

右謹具,申

三天門下天樞院主宰高真。恭望

聖慈,特與通進施行。謹狀。

年歲次 月 日具法位姓某狀。

預告申天省

具法位臣姓某,

謹據入意,除已擇日開壇,謹先次錄,奏

天闕外,須至申

聞者。

右謹具,申

三天門下泰玄都省主宰高真。欲望真慈,特與敷奏

天闕,容臣奉行,仍冀取旨,告下三界合屬,真司照應。候開壇建齋,文移所及,咸令遵

禀施行。臣干冒

真威,下情不勝惶懼。謹狀。

年歲次 月 日具法位臣姓某狀。

預告申童初府

具法位臣姓某,

謹據入意,須至申

聞者。

右謹具,申

三天扶教輔玄大法天師正一靜應真君,

真武靈應佑聖真君,

翊聖儲慶保德真君,

天猷副元帥真君,

天蓬都元帥真君。恭望

真慈,允今申請,特與敷奏

天廷。取旨行下三界合屬真司,依格照應施行。仍冀容臣書行符命,給降靈寶官屬。臣干冒

真威,不勝惶懼。謹狀。

年歲次 月 日具法位臣姓某狀。

預告申三官

具法位臣姓某,

謹據入意同前,須至申

聞者。

右謹具,申

下元水官帝君,

中元地官帝君,

上元天官帝君。 恭望

真慈,允從申請。特與行下三元九府,百二十曹,十方三界,應干合屬去處,依格照應。仍乞容臣奉行,俾成齋事。臣干冒

真威,臣下情不勝惶懼,謹狀。

預告申五師

具法位臣姓某,

謹據入意同前,須至申

聞者。

右謹具,申

靈寶度師真君,

靈寶籍師真君,

靈寶經師真君,

三天扶教輔元大法天師正一靜應真君,玄中大法師。 恭望

師慈,同天省狀式。

預告牒九州社令

靈寶大法司牒上某州社令。所屬分野州名。

當司據鄉貫某人投詞,伏為某人年月日時生,於某年月日於某處身故。今來乞行,崇建

無上靈寶黃籙大齋幾晝夜,用薦超生。本司據詞難抑,除已錄奏

天闕外,須至移文者。

牒請詳前事理,即與牒諸州社令,關告天下名山大川,城隍典祀,古跡靈壇,考錄世人罪福,校量亡魂功過,主掌魂魄,宰制冥途,應干合屬去處,悉令依格照應。凡遇文移所及,并與遵守施行。仍請前赴齋壇,同力協贊,俾遂善功。牒至,疾速依應施行。謹牒。

年歲次 月 日牒

具位姓 押。

預告牒當處城隍

靈寶大法司牒上某州城隍主者。

當司據同前入意,須至移文者。

牒請詳事理,即與行下管內,名山大川,及諸州縣城隍典祀。同前結尾。

此黃籙預告,大略如此。或欲詳盡,則別增申牒者,臨時詳度而行。但近世多牒天下都城隍司。及遍考典故,並無所出。如宋朝建都之地,亦止有本府城隍佑聖王而已。今駐蹕錢塘,亦不過立臨安府城隍廟,已封顯正王。夫城者,州軍之城郭是也。隍者,城外之池是也。蓋此神乃主城隍之事,是一郡之所屬者也。今若言都城隍,則天下之大,恐不可總以一城一池繞之。雖秦始皇之長城,東自臨洮,北至遼水,亦甫能繞東北之半而已。天下之大,既不共成一池城,則稱都城隍者,未便。夫城隍之稱,因城池之建,而有神以主者爾。今無如是之城池,實難置其神矣。以朝廷言之,今無都城隍之廟。以道典言之,又無所出。故今牒九州社令,隨其分野,以布文移,可也。近者亦有人指冥中之他神,以其意義相似者,謂便是都城隍。殊不知城隍二字,難以言天下,都作一城,盡繞一池也。儻自欲隨俗行牒,亦可。但冥中無此神,世間無此廟。況黃籙科式嚴重,考錄功過,神物司臨,自預告之後,一符一字,不可妄用。不考是非,公然印押,關告文檄,豈宜不加謹審,使其別有所據,實有此神,而不行文移,卻不致違背典格。或無其神,蹈非習妄,以取美觀,則冥譴可進乎。此說為博古高識之士而言之。愚陋俗夫,不學小輩,必加竊笑矣。學者更加考訂而行之。

私家專薦,一名啟建,即用此齊意。

具法位臣姓某。

右臣謹據某人投詞,伏為亡過某年月日時生,於某年月日時身故。經今幾日,未測升沉,齎信效心,據誠列悃,修建

無上黃籙大齋幾晝夜。上資

邦國,普福寰區,開度五道三途,保寧九州四海。集玆善果,專用薦拔亡過某,超生度化,臣據詞虔切,不敢抑違,除已擇日建

壇次第修建外,須至先次錄狀,上奏。云云。

已上申奏,狀關上界功曹,日時主者遞發。

上清靈寶大法卷之二十七竟

上清靈寶大法卷之二十八

洞玄靈寶法師南曹執法典者權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編

奏申文檄品

第二次奏

玉清,上清,太清,吳天,北極,天皇,地祇,東極。

次申

天樞院引進,天省,玄師,三官,三師,五府,地府,水府,東嶽。

九州社令,當郡城隍,法中官將。

奏玉清狀

具法位臣姓某。

右臣久玷靈司,素無善行。職在宏教,理合濟時。敢貢凡忱,上干

宸聽。臣謹據某等投詞,乞崇建

黃籙大齋。保國安家,拔幽濟顯,來詞勤篤,不敢遜辭。已於某月日,預期奏聞

天闕外。切緣黃籙科法,事極崇嚴。臣么麼微軀,昏愚陋質,未明炁候,謬主齋修。慮魔障之莫除,致顯幽之難濟。況普度魂爽,實為深切。若非先次頒行,尚恐冥關拘滯。須至

錄狀。上奏

虛无自然元始天尊玉陛下。恭望

道慈曲垂憫錄先次

原赦臣夙世今生,深罪重過。俾無魔障,許以敷宏。仍乞下

泰玄都省,照臣申請,亟賜頒降施行。臣干冒

道威,無任戰慄,待罪之至。謹狀。

太歲 年 月 日具法位臣姓某狀。

上清

太上道君洞玄靈寶天尊玉陛下。

太清

太上老君洞神道德天尊玉陛下。

吳天

太上開天執符御曆含真體道吳天玉皇上帝玉陛下。

北極

中天紫微北極大帝玉陛下。

天皇

勾陳星宮天皇大帝玉陛下。

地祇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祇闕下。

度師云:三清玉帝,奏可用引進狀。若北極、天皇,乃是星界,后土乃是配天者,屬地界。此三狀不當發三天門下。此亦金先生一時失詳也。右七狀,并同式。用引進狀,申天樞院,可漏子上簽聖位,方函上簽黃,并云奏狀,上詣三天門下天樞院進奏。

奏東極

具法位臣姓某。

右臣同玉清狀,須至錄狀,上奏東極青宮太乙救苦天尊陛下。恭望道慈,俯垂憫錄。特宏誓願,廣煥慈光。普燭三界十方,天牢地獄,陰境冥曹,應干昏衢夜府,咸令開霽。仍乞分遣飛天神人,先次責勒冥司主宰,將一應執對非魂,日下疾速結絕。疏出應度之眾,發詣齋壇。及乾坤之中,九州分野,遊神飛爽,有主無親,五道三途,

一切魂識,並令逐處拘集,一併俟候九龍符命到日,遣至齋壇,領沾道澤施行。臣干冒

道威,下情無任戰慄,待罪之至。謹奏。

方函

奏狀謹上詣

具法位臣姓某謹函封

東極青宮

再告申天省

具法位臣姓某。

右臣猥以庸資,叨承大化。未明炁候,胃列班行。夙夜戰兢,罔知自效。誓勒利濟,或報毫分。臣比據入意臣,據詞虔切,不敢抑違。謹為祇按典章,擇日修建,已於某月幾日,預期申告外。切綠黃錄齋法,事極崇嚴。而臣肉質凡夫,庸才淺學,謬當重任。力豈能勝。兼欲修篆,應干符籙,及先次行下有司,證結罪魂,以時遣發。若非取旨施行,豈得早遂感通,須至再具申

聞者。

右謹具,申

三天門下泰玄都省主宰高真。恭望真慈,特與敷奏

天闕。取旨行下三界十方,天牢地獄,陰境冥曹,應干合屬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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